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结论之一是,这里面出现的人很少有屁股是干净的。利益攸关之事,在中国本来就很难屁股干净。但是,这就是所有人都高度追求自己幸福和金钱,而很少考虑他们和国家的结果。这就是中国未来的发展趋势,也是某些人想要的结果。这样的中国会是伟大的,至少我不会相信。
如果这个消息是假的,那么又是谁在造谣?目的何在?如果这个消息是真的,那么这份巨额人寿保险又是谁买的?是死者亲自去买的么?保险受益人是谁?如果是别的什么人故意买了保险,不但把人残忍地杀害了,还要载上一个骗保的罪名,那就更令人发指了。
比如,我买了房子,使用期70年,住了十年要拆,那么潜在收入该属于谁?站在纯粹的经济人的角度,只要预期土地价格增长速度超过地区收入增长速度,征地者就不会痛快拆迁。
第二,农村的宅基地这个算是土地规划么?如果算,这样征地算不算ZF违约?那么补偿金是否应该比土地的现价格要稍高一些?
第三,在开发商谋取暴利和钉子户谋取暴利二选一,应该支持谁?开发商能赚钱是必然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现阶段各种黑箱操作,导致最终征地者拿到的补偿金偏少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得钉子户始终处于被同情的地位。
第四,宜黄事件中发生的一个情况,ZF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比如,如果是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征地者配合没话说,那么在宜黄事件中发生的一种情况是,你建汽车站,应该。但我的房子处在周边规划的酒店范围中,那么这种拆迁是否算是公共利益拆迁?
ZF现阶段最错误的事情就是只要你投资,我负责规定时间把征地者赶走。与其如此不如少拿些土地收入,让开发商去和征地者谈。
其实,因为黑箱操作或者其他原因,补偿不够,被剥夺得最厉害,人数也最多的是水库移民。 这个,反而没有什么人关注。
在围绕土地的建筑生产过程中,开发商和钉子户中谁创造了剩余价值——也就是增值的财富?谁是没有创造剩余价值的纯粹的资本家?开发商的获得超没超过他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如果超过了,那么,到底是谁创造了那么多的剩余价值?对于纯粹的资本家,剥夺他们的利润应不应该?剥夺他们的本来财富应不应该?我对自己说,得多想想。
比如,一块地因为旁边修了地铁而升值,这个价值,开发商和钉子户贡献都很小。所以我说土地升值相当一部分应该进国库。
另外,我说这个钱可以用于补贴那些没有被征地、但对于保障粮食安全非常重要的农村,原因是,如果没有这些继续做农业保障粮食安全的地区和农民,中国城市化进程不可能往下走。所以,他们分得一部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红利,不是慈善,而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其他大搞工商的地方土地升值的剩余价值里,有他们的一部分贡献,而至今为止,他们是在利益分配里被排除在外的。 我在下面这个帖子提到的,其实也是这个问题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228724
修路拆迁,一被拆迁户狮子大开口:一千万我就走。而原本的征地预算是三百万。于是征地费用上超支七百万。同时,在这一家被拆迁户的土地上修路是成本最低的选择,绕过这一家,可能成本会达到一千一百万。被拆迁户也正是认识到这一点,才敢开一千万的口。
问题来了,这多出的七百万费用,将会被谁负担?最可能的答案是,多建收费站,或提高过路费,或延长收费时间,直到将费用分摊给使用这条公路的人。
假设这是一条高速,载重20吨的蔬菜运输车每天都要从这条路上走。现在由于成本超出预算,要多开一个月的收费站。按该车每次通行的费用是200元计算,每个消费者要分摊多少?
好像这高速收费啥的也没见少收啊
但拆迁费用多了,肯定多收
政府的公信力,失去容易,恢复却很困难。
而基层官员的道德素质、修养、信任度和处理危机的能力手段,以及是否牵涉自身利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政府的公信力,既关系到解决问题的成本,更关系到国家凝聚力和社会稳定。
不像高铁那个钓鱼,钓鱼文里留了很多彩蛋,而且钓鱼者毫不讳言自己是在钓鱼
但是这次这个,可以说就是一次真正意义的造谣而不是钓鱼了,原作者也并没有声明他是在钓鱼。从社会影响来说,这个钓鱼文起到的效果就是纯粹的谣言,而不是高铁文那样的恶作剧。
祝早日出新兵营,直接发帖回帖。
还有新年快乐。
嗯,不必给我此帖回帖,新手挣钱也挺不容易的。
据说司机是绿营的人,但是绿营一口咬定是老K下的手,每次绿营选举造势都要这个人上去忏悔认罪。当时没有刑事起诉司机,而阿扁也放弃了民事起诉,但是每次都要消费这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