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些往事 -- 契毖何力
这个案件无论判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接收赔偿判死缓都是“不掺合人情的没有水分的纯净的依法办事”
但是我们往往过于看重案犯的形象和家庭,而忽视了受害人的形象和家庭。天津有这样一个案子,也是杀人,案犯也很清秀,18岁犯的案,拖拖拉拉到了21岁还没有判决。后来案犯家人又提出犯案的时候不满18随,要验骨龄。只好给他验。
看着这小子好像就是一时冲动,很可怜。但是被他杀死的那个小伙子只有十九岁,家里贫穷,母亲病故,又是独子,现在只剩下一个老父亲了。不比案犯更可怜?
我们往往过于看重案犯的形象和家庭,而忽视了受害人的形象和家庭。
都说黄金荣扫大街可怜,TG无德。可是谁看见黄金荣称霸的时候那些可怜人了?
所以说,虽然接收赔偿判缓刑也是合法的,但是不合情。不合情的事情,影响是最坏的。
法律不是程序,从来也不能抛开人心独立存在,更不能脱离社会的普遍认知。法院的判决不仅仅是法律的事情,更是对社会的交待。说法律的责任之一是维护社会稳定,就是指这种示范、宣告作用。
所以我是坚决反对废除死刑的。
你的人事关系还在大理寺?这个算借调还是实习还是已经转到省里了?
要加新和马加爵都是影响大。崔英杰那个我觉得是有点重了。
话说我觉得死缓是最没用的东西了。
本来就不是省里的人啊,只是按照要求必须下放实习一年。
起码对于小帅的家乡来说,这个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其实如果硬要是判立即执行,大家也不在乎。但是大理寺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而地方,对于上千公里外的一个杀人案,有它自己的判决目的和理由。
其实民间对这种事有自己的判别标准,公家有时候是多虑了。
可不也还有另一句话嘛:人命至重。
现在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如果决定核准,负责死刑复核的承办人是必须到关押犯人的看守所当面提讯的;如果决定不核准(如因为证据或刑事政策的把握等原因),在有视频提讯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提讯,如果不具备视频提讯条件的,那也是必须当面提讯的。据我所知,死刑犯一般都是关押在县一级的看守所,这方面的工作确实非常难做,但又必须做,没办法,人命至重么。
只看罪行对应性发那一条、符不符合附加刑或者减刑要求,关其他的作甚?
三姑娘似乎没工作。很多男人对这个是处于一种矛盾的看法,一方面觉得女的没工作美什么,在家看孩子就行了。另一方面又经常拿这个说事儿,说老子养家那么累你还怎么怎么着了。
小张就有点这个意思。一个是初中毕业有文化,第二个是招工进城做工人,按以前说法就是“吃商品粮了”。三姑娘又是农民。就容易这样。
我一直反对纯法律论。法律不仅仅是准绳,还应该是公告。对某一行为后果的公告。
的希望!即使社会有点风险,我们还是该该他们留点希望,新生活的希望的。
想当年 平远扫毒的时候要是严格按照法律来
恐怕整个平远街也就没活人了
法律 嘿嘿
严格按照条文来 那是严肃执法
网漏吞舟 那叫因地制宜
都在领导掌握罢了
看了几个往事,兄弟心理念叨的就几句话,一是死刑阿不能废,但一定要慎杀,少杀,具体参照明朝那些事里的不死攻略。二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但这个人是指广大人民群众,说白点,就是民意,民愤。西方那种律师讼棍发成资产阶级的司法文明绝对不是中国未来的方向!三是希望恢复掌嘴这种刑罚,对于那些无耻至极而法又不能重责的烂人,应该全国直播掌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