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那狗有名字 -- 暗香疏影月黄昏
就像是基督教那样,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分享耶稣的肉和血(我在教堂里看到那个仪式,总好奇那饼到底什么味道啊。就这样虚拟的分尸耶稣,他老人家真的不介意吗?)
比如只吃男性,因为女性要生育,而且她们身体是污秽有罪的,不配献给神。
只吃贵族,普通人的味道不好,而且比较容易得病。模样不好看,身体有残疾,都不在吃之列。
而且还要有才艺,最好办个超级男生或者人类达人之类的活动,来投票,打分选那些被吃的幸运儿。
那些被选中的人,在死之前都可以被23个绿眼睛黑发的中东美女服侍。而且保证他们死之后就会在上帝花园里永远享受美女的服侍,美女的XX膜就像植物一样可以自动生长。。。(这段著作权不属于我)
最好在折腾一下历史:人类最早就是有罪的,因为不小心吃了个苹果手机,多数人只能顶着罪恶活下去,而少数人可以以自己的躯体来赎罪,其中最最出色的就是耶稣,他自愿钉上十字架,自愿被吃,所以朋友们,只要你不介意被吃,你也可以是耶稣。。。
再折腾一下未来:在末日审片的时候,每个人的一生都像是AV一样被事无巨细完全拍了下来。上主们熬夜看片,再小的错误都是罪恶。那些被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上天堂,而其他信我的人也能上天堂,不信我的人只能下地狱。
同学们,灵魂永恒,肉体则易毁,奉献你有限的脂肪和血肉给上主吧。
曹~~~门!
并用自己在野生状态下的和同类相处的天性和人交流。
这个不清楚么
你认为这一条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就没什么可说得了。
假设一个人类和狗之外的观察者观察上述将狗与其腹中胎儿等同的狗妈妈和其宠物之间的关系,在对于对方意识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只通过外部行为去推断,按照同一标准,要么他会得出双方互相视对方为同类的结论,要么他会得出双方都不视对方为同类的结论,断不可得出你这种不对称的结论。
你自认为了解人的意识,所以认为人和狗关系如何亲密都不能得出人把狗当同类的结论,但你根本不了结狗的意识,为什么就单凭狗对人的亲密行为就得出狗把人当同类的结论?
人在心理上可以离开过狗,而狗在心理上不能离开人,这一点狗和猫及其它宠物不同
人和狗用专门选择出来的的手势或声音交流,狗对人的交流方式,如摇尾巴,汪汪叫,是幼狼对成年狼的反应。
当然,我们都知道,人的意识里狗和人是分明的
但这不是支持狗能区分人的论据,也不是支持人和狗区别的论据
照你这么说,就不会有野狗这种东西存在了。
有人叫狗宝宝,将其与自己腹中胎儿等同,喂狗奶等行为,是成人对幼儿的反应。
我只知道我的意识里人和狗是分明的,但我不会把这一点放到其他人身上,这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
你已经预设了所有人能明确的把狗当作异类去对待,然后去论证什么人不把狗当做人,有什么意义呢?
身上穿着一件斑点山羊头棉衣,瑟瑟的偎在一楼门口,好多人围观,摸摸头时,它便会舔你的手,眼睛下面有些发黑,估计是这几天流泪引起的吧.
当时就让人想起丧家犬了,感觉真可怜.
真希望有人把它抱走,那种小狗估计是从小家养,所以没太多谋生能力,而且对人友好,没什么攻击力,容易被欺负。
因为有事,只能给他买了串小肉丸,可是他还不吃,我就有事撤了.
最近常常在小区附近发现寻狗启示,也不知道这个狗狗会不会是被偷了,又逃出来的.应该已经走失了几天的样子.
我怎么觉得那厮因祸得福。。。
MM和楼里出来的另一个阿姨用上海话讲了一会儿,估计是问是不是这个楼道里的狗狗,而且狗狗也没有意愿向楼上走.
其实当时相比起来,感觉汗颜,我自己都养不好,也没有勇气去收养一只小狗.
非洲野狗,亚洲野狗, 澳洲野狗,都是犬科动物,但和家狗不是一个种。
在中国乡下靠残羹冷炙生活的那种流浪狗,食物来源于人,见到人摇尾巴那种,事实上根本没有脱离人类社会,只是出于边缘地位而已。
其它情况下,把一只狗扔到野外是没有生存能力的。
猫可以放归野外,成为纯粹的野生动物,甚至成为很大的种群,狗则不然。
这个东西已经是事实,为什么需要论证?
任何事情都是在一定前提下的,我们的交流,也是在我们俩都懂汉语的前提下的,否则,就没有意义了么。
前面没有加任何定语的野狗,在中文中涵义相当明确,就是你说的流浪狗,而且带有一定的贬义。我猜大概是爱狗人士嫌不好听,所以最近发明出流浪狗这一称呼,野狗这个词反倒在媒体上不怎么交了。嗬嗬,你大概没什么在底层社会生活的经验,所以连野狗指的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这段话说出来,充分显示出你既缺乏生活经验而且又自以为是,农村那种土狗丧家后的野狗,部分食物来源也许是出于人类的垃圾,不过你要以为它们见人就摇尾巴,哼哼,你不妨自己去试试。不过提醒你先打听好最近的防疫站电话,并准备好交通工具。
任何事情当然要在一定前提下,问题是你试图把你的结论作为你讨论的前提。至于汉语,我自认为自己还是基本掌握的,但你是否懂汉语,我就真没有这个把握去判断,如下面这句话:
彼此彼此吧
乡下的土狗,证明他们的食物来源,只要看他们的栖息地好了,似乎还没有听说栖息地避开人类住所的土狗,而还都是在村子里晃。土狗会要咬人和半生不熟的人,但当地的大人是不怕它的,否则这狗早就被打死了。
当然,很多事情没有绝对么,据说吃过人肉的野狗,确实可能会变得危险...
整个事情的问题就在于,这个问题对你来说,和“猪头笨笨懂不懂中文”对我是一样的问题,而我接受了“猪头笨笨懂中文”的假设,和你交流,而你坚持不接受这个前提,坚持讨论就不应该发生,呵呵。
你开始说心理依赖,现在说食物依赖。
你到底想说什么?
对于农村的土狗,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凭想象胡说一气了,你对野狗的知识大概只都来源于城市的流浪狗。土狗有相当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如果获取食物方便当然不妨住得离人近一些,但要是说野狗们心理上离了人就不能活,那就是在说笑话了。
对了,提醒你一句,你说的澳洲野犬,其实是数千年前驯养的狗的后代。如果按你的说法,这种动物应该不存在才是。
中国吃狗肉的传统见于很多古代文献,帝王也吃狗肉,狗还是作为祭祀之物。请问古代人们一般认为狗为不洁之物出于何处?
《大戴礼记*曾子*天圆》篇:“序五牲之先后贵贱”,列为“牛、羊、豕、鸡、犬”五品。狗居最末,这表明狗肉的品格最贱。
《仪礼*乡饮酒礼》篇中说: “其牲狗。”《曲礼》上说: “凡祭宗庙之礼……犬日羹献。”
你对所谓挂羊头卖狗肉的解释错的离谱,明明是因为狗当时是一种大众食品买不出好价钱所以挂羊头么,哪有人为狗是不洁之物来着?
周礼上明确记载的肉食居然还不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