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拦狗不是吃狗的问题,而是关注狗来源的问题,做得很对 -- 没有新鲜事
这批狗
品种很多
大小不一
有些还带着项圈
很明显是家养的,并非肉用狗
如果是流浪狗,可能有病,人吃了不好
如果是家养偷来的,那么吃等于鼓励偷窃
而且这批狗明显不可能有齐全手续的
所谓的手续齐全从何而来
最起码的卫生许可证和防疫证肯定没有的
拦下是正确的
吃批量饲养的肉用狗那是另一回事
和吃牛肉,鸵鸟肉,鳄鱼肉一样的
但是吃野牛肉,野鳄鱼肉,野鸡肉显然不对
在高速路上堵路有多危险不考虑,最后还要凑钱买赃物。。。
其实警察和媒体应该做的,是把后面的捉狗人挖出来,重罚,来抵消这笔买狗费用。
买方是因为捉狗人给的价格低才买这种狗,而不是买正规大批的肉狗的
扰乱交通秩序再加上扰乱市场秩序。。。
有没有权力罔顾他人安全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如果说看到有人诱捕宠物狗时加以制止还可以说是“见义勇为”,那么仅仅因为怀疑车上有宠物狗就在高速公路上拦车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
又不是必须立即制止的恶性犯罪嫌疑,算哪根葱自行拦车?
没撞死丫的算他们走运。
全是如果,就没有一个明确的证据。
我怀疑那厮的车是偷的,就可以在高速上逼停他然后滞留15个小时?
明明一再强调手续是齐全的,怎么您这还
所谓的手续齐全从何而来
最起码的卫生许可证和防疫证肯定没有的
睁着眼说瞎话好玩是吧?
那辆车手续齐全,是合法的。
最后,善意第三人,也就是收购狗的人,财产应得到尊重
买的东西,半路被截了,运输人被逼的将货出售,一个得名一个得利。和着我这个购买人成了打酱油的了。
这个是叫坑跌吗?
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妨碍他人自由,恶心死了。
因为我怀疑你如何,就在高速上把你截下来(撞车了是你倒霉), 然后禁锢你10几个小时(直到你撑不住),然后把你的什么东西便宜卖给我,啥,你不卖,你不知道我是志愿者么? 无比正义的志愿者你都敢不卖,还敢要价?
这叫什么?这叫法盲+流氓=唯我独尊的暴民.
再给你个案例:
在1998年9月16日,威斯康星州西区的一个联邦巡回法庭以抢劫/勒索罪和动物企业恐怖主义罪起诉Peter Young和Justin Samuel。Samuel在比利时被逮捕,然后被引渡到美国受审。在2000年8月30日,Samuel承认两项动物企业恐怖主义控罪,并在2000年11月3日被判处两年监禁,缓期两年执行,另处364,106美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