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朱令案,只说文学 -- 玉垒关2
这事儿,没听说谁真正掌握了什么证据。说来说去,顶多算是线索。YY一下也不错,总比私设公堂强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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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操作危险品的人员常常注意了自身的保护,却忽略的因沾染而对其他没有操作危险品人员的保护。
很多人认为实验室事故是小概率的偶然事件,或者说是随机事件,连续发生两次的几率就更小了。很多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排除实验室管理不善的可能性,认定投毒的发生机率更大。
但这里有个认识的错误。从大范围来看,如北京或全国,实验室管理不善事故是个小概率的偶然事件。但对一个管理不善的实验室,就不是随机事件了,而是系统问题。如果管理不善的问题没有被发现并得到改正,还可能多次发生。这时用随机概率是不能解释的。
类似的例子可以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来看。一个核反应堆发生事故的几率是非常小的,按随机事件看,日本福岛核电站连续几个反应堆发生事故应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因为有地震、海啸的发生,这几个反应堆发生事故是相互关联的,不是随机事件。
我通过与coo的讨论,对他的实验室知识与统计知识的判断也基于此。
日本的事故显然是电站设计的时候考虑不足。
朱作为一个没有接触到铊的人,中毒两次,这个除了投毒意外没有其他的可能。她的寝室出现了铊,出现在食物和水杯里,结论就是一个有人故意带毒回来。
你只能说无意带的毒是吸附在衣服和人体上,或者邪恶一点自己特定的容器。出现在水杯里就不正常了。
无意带毒为什么不会出现在水杯里。实验室相关事故一个主要的途经是从口进入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一个主要方面是防止无意中带到实验室外造成污染。
为什么?你不会说做了带毒实验的人用杯子洗手了吧?然后把洗手的水留给朱令喝?不要在用啥无意带毒解释了。这是怎么都说不通的。况且朱令摄入的毒的量很大,不是个无意带毒解释得通的。这是个有心带毒。
在我们实验室里常常关注的一个环节是,常常有人不摘手套就握门把手开关实验室们。这个门也被不做实验的人和其他无关人员使用。你可以想象这个门把手是个关键的环节,对实验室无关人员造成污染。
另外,你提到
你说的这个情形应当是发生在其他成员身上才合理。
我觉得你要么是对案情细节不太清楚,要么就是在胡搅蛮缠。
朱是两次中毒,两次剂量都比较大,第一次中毒以后她的身体已经很弱,已经不去实验室了,第二次中毒的剂量更大。朱本身要做的实验里没有接触到铊的。
如果是实验室管理不善导致朱无意中中毒,中毒可能,一是在实验室里,不过朱本身需要做的实验不接触铊,而且第一次中毒以后,她就不去实验室了,另外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该也有和朱在一起的其他人也比较容易在实验室里铊中毒,但是并没有。
二是有人从实验室里“无意”中带出毒来,然后“无意”中又投到朱的杯子里,还这么“无意”干了两次,自己和其他人还没有“无意”中中到毒?你愿意信这个“无意”那我也没办法了。
包括下面许多怀疑贝的,我觉得也是对案情细节不太了解,如果对案情细节比较了解,贝是很容易排除掉的。
由于当时不知道朱是铊中毒,所以现场应早已被破坏了,收集不到排除实验室管理不当造成的证据。即使再有理由、动机投毒,在法庭上也很难按刑事案终结。因为被告必然用实验室管理不当的策略为自己辩护。检方提不出有力的排除证据。
滞留在寝室的时间非常少。
我都说了好几遍了,没有铁的证据说明一定是某某干的。你就是对这些视而不见。嫌疑人就是她的寝室成员们。警方突审了孙,拘留了八个小时。如果是孙做的,她一定在这八个小时里招供了。
商榷的。特别是在网上公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