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zt 申请国家相关权力机对茅于轼和辛子陵提起公诉 -- 玉垒关2
不知道这个有人在河里贴过没有?
签名网站在这里 : 外链出处
附两条茅于轼语录:
关于犯法的
“犯法的事情,我也仍然在干。我相信不是我错了,是法律错了。”
“小额贷款吸收存款是犯法的,这是要坐牢的。人民银行给我来信,让我停止,提醒我这是犯法的,但是我不去管它。”
“宪法都改了几回了,法律为什么不能改?我不怕,大风大浪我也经过了,再说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
“我就敢于吸收存款,不合法啊,但我不怕,认为它利人利自己就行。改革就是要打破不合理的规矩,我们的宪法都改了很多回,还有哪条东西不能改啊。人家为我担心,说你吸收存款,要坐牢的,我就不信,是我坐牢还是你改法律?”
关于拿外国人和资本家钱的
“我不在乎拿外国人的钱,也不在乎拿资本家的钱。我不拿他的钱,我拿谁的钱?谁给我钱?政府的钱,我们很难拿到。有没有老百姓拿钱给我们?有,那是少数,给个两万三万的,靠这个根本活不了。”
“我们的经济改革靠什么?靠的是西方理论。”
别的不多说了。
申请国家相关权力机关对某某和某某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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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是带了一点情绪。
“我就不信,是我坐牢还是你改法律?”。
牛,真牛,绝对牛! 神马“我爸爸是李刚”,统统滚一边去面壁。我流汗了,我面红耳赤了,扪心自问,这位老人家,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敢同法律争高下,不向规矩让寸分。我一个小年轻,竟然遵纪守法,不敢大破大立,何等可耻。人家老人家一句话直接判了法律无效,我还纠结于是不是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尼玛的,所以说要受穷啊,所以说从来没上过电视台访谈啊,所以说木有外国人送钞票给我啊,所以。。。。唉,不说了,人和人的气场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不过,丫有过脸吗?
另外我一直很好奇,就以丫那水平,是怎么混上所谓经济学家这个头衔的?
http://www.zaobao.com/zg/zg110525_002.shtml
中国左派网站万人署名 “公诉”茅于轼辛子陵
针对经济学家茅于轼4月发表一篇抨击中共前领袖毛泽东的文章,中国著名左派网站《乌有之乡》号召网友集体签名,以“公诉团”的名义向全国人大和司法机关控诉茅于轼和《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作者辛子陵。
茅于轼4月26日发表题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读<红太阳的陨落>》的文章,指毛泽东1949年后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造成无数人丧生,包括1959年至1961年的大饥荒导致3000多万人死亡,并指“毛泽东还把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加以破坏,中国几千年积累的文化,理想,道德,艺术,全部被否定”,“把对社会最有用的知识分子一个个打倒,甚至逼他们自杀,把宣扬善的宗教领袖关进监狱,甚至干脆杀掉。”
文章说:“在他(毛泽东)眼中,人民只不过是一堆肉,是叫喊万岁口号的工具。权力完全控制住了他的生命,他为此而完全疯狂了。”
茅于轼的文章显然激怒了众多以捍卫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为己任的众多网友。《乌有之乡》网站近日发布对茅于轼和辛子陵的“公诉书”,在全国各地号召网民签名,组成“人民公诉团”,打算在6月15日将名单和“公诉书”提交全国人大,“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请求,希望人大对这一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以平民愤,以慰人心。”
来自《乌有之乡》的消息说,前天上午,北京的马婷娜、陈晶等四人将有近万名网友联署的《对茅于轼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的举报状》专程送达到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一名官员听取了四人“反映大汉奸茅于轼侮辱毛主席、攻击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犯罪事实”。
前天下午,北京公安局官员电话回复举报者说,收到了有关网络举报材料,“经过向公安局领导汇报,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案件。”同时,王明红等五人也将同样内容的举报状送到了北京市检察院。
签名者包括
毛泽东儿媳刘思齐
在“公诉书”上签名的包括毛泽东长子毛岸英的遗孀刘思齐、北大教授孔庆东、反伪气功知名人士司马南等。
“公诉书”说,茅于轼的文章“大量捏造事实,以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篡改、捏造、丑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在社会上激起强烈的谴责和愤怒。各方面的反应已经表明,这是茅于轼、辛子陵等在蓄意挑起事端,制造动乱。”
“公诉书”认为,在中共成立九十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出现一股否定中共党史,否定中共领袖决非偶然,“它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茉莉花革命’,同美帝国主义势力要‘将中东乱局引向中国’的叫嚣,是相互呼应的。”
北大教授孔庆东在接受“第一视频新闻网”访问时说:“茅于轼和辛子陵一系列言行,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不但在中国这样的国家不能允许,在美国,在任何一个世界上正常的国家,不论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哪怕是过去封建时代,都是不能允许的,已经超出做人的底线。”
不过,美国之音引述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说,因毛泽东评价问题“公诉”茅于轼“未尝不是件好事”,法庭可以提供一个公开的平台,大家可以对于如何评价毛泽东,有一种法律上的争辩。
但北京有关分析人士认为,官方不大可能以诉讼方式来讨论毛泽东等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人物。对官方来说,评价毛泽东是个重大政治问题。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决议方式对毛泽东作出了正式评价,在肯定毛泽东是“伟大领袖”的同时,也指出他晚年犯了“严重错误”,并彻底否定了毛泽东发动的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
30年来,无论是维护毛泽东的左派还是倡导政治改革的右派,都不赞同六中全会决议对毛泽东的评价。左派认为决议夸大了毛泽东的错误,右派则指决议对毛泽东的批判不够彻底。
分析人士指出,尽管近来各地兴起的“唱红”活动让公众重温了毛泽东的“伟大领袖”形象,但官方并不打算修改六中全会的决议,重新评价毛泽东,以免引发更大的政治争议。对于“公诉团”控告茅于轼,官方可能会不置可否,最后不了了之。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5/25/6620861_0.shtml
中央文献研究室驳斥胡乔木替毛泽东撰文作诗谣言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刘倩)近日,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校新闻发言人就所谓“毛泽东选集真相”,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的提问。
记者:前一段时间,一些网上流传一篇题为“毛泽东选集真相”的文章。文中说,1995年6月,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校就《毛泽东选集》中著作原稿的审核、考证联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过书面报告。请问有此事吗?
新闻发言人:你说的这篇文章,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这篇文章,全篇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什么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校就《毛泽东选集》的原稿审核、考证联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的书面报告。
记者:这篇文章还说,1993年6月初,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校,就曾联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过两份报告,一份是《关于毛泽东著作整理出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份是《关于胡乔木和其他人士对毛泽东著作的意见的处理》。中央书记处就这两个报告作过三点批示。请问真有这些事情吗?
新闻发言人:这也是凭空捏造,从来没有过这两个报告,更不存在什么中央书记处的三点批示。
记者:这篇文章说对毛泽东著作的署名问题,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中共八届二中全会都作出过决议。有这样的事情吗?
新闻发言人:没有。这样的“决议”,中共中央从来没有作过。
记者:这篇文章说,1992年初,胡乔木在病重期间,对探望他的中央领导同志说对毛泽东著作要全面审核。还说,胡乔木提出《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为人民服务》及毛泽东诗词《沁园春·雪》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并要求恢复他胡乔木的名字。文章说的这些也是造谣吗?
新闻发言人:对!的确都是谣言。胡乔木从未提出过要对毛泽东著作的署名问题进行审核。事实恰恰相反,胡乔木生前倒是多次说过,毛泽东经常为他修改文章和其他作品。他不大会写旧体诗词。他写的一些旧体诗词,都是请教过毛泽东,经过毛泽东修改的。
记者:谢谢你们澄清了事实,也让我们做新闻工作的同仁了解了真相,提高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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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诋毁毛主席的事情还真是蛮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感情是虚设的!这老贼(请原谅俺忍不住爆粗口)以为自己是谁?那些搞传销的估计都爱死茅老贼了,为啥?因为老贼都说了,这法律规定的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