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本拉登的事,他没有正当的理由反击美国吗?我认为有。但是当他把反击的目标放在了对付普通人身上,他就成了邪恶的恐怖分子。
我把话说的狠一点吧,当年聂荣臻元帅杀鬼子的时候抓到一个日本小女孩,聂帅是怎么做的?想想日寇的屠杀,中国人冤不冤?该不该报复?但是聂帅没有把这个女孩子作为复仇的对象。
放到钱的身上,或许他有一千个理由去报复政府,但更应该有一万个道理他不应该使得这种报复波及他人。在我心里,他和前年的那几个持刀冲击幼儿园的懦夫并无区别。
用25万在市内买一幢旧小楼。
有一段时间香港的经济不好,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只能去当餐厅的侍应生。有人因此质疑当时的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她对此的回复是:大学生为什么就不能当侍应生?从个人的角度,不管是经济不景气的外因或是自己不够努力,都是很正常的么。(大意如此)
陈方安生的这段话,看起来似乎是有一定道理。但仔细想一想,她以政务司司长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又是极其不合适的,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政府在社会中的定位是什么。大学生当餐厅的侍应生要看从哪一个层面来考虑。从个人的层面来说,相同的条件下别人找到了工作而自己只能当侍应生,当然要考虑是不是自己努力的不够;但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如果大学生当餐厅侍应生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那么最大的责任无疑就能是在政府身上了。
单是从社会资源配置来讲,培养一个大学生,学生本人花费了人生中整整四年的光阴,家庭更是负担了不小的开支,而高校一般又是有政府的补贴的,相当于全社会的纳税人也负担了不少。这样一个大学生被培养出来,却在从事餐厅侍应生这样非大学生也能从事的工作,既然如此,似乎一开始是不应当培养这些大学生的。学生的光阴,家庭的开支,纳税人的投入,这些可以说都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政府难道不应当在这个问题上检讨么?
一个社会总是多样化的,出现走极端报复社会的例子不足为奇,出现用暴力与政府抗争的例子不足为奇,出现“群体性”的对抗例子不足为奇,出现信仰李大师大法的例子其实也不足为奇。但如果社会上到处是极端暴力抗争的例子,到处是“群体性”的例子,到处是工人下岗或者到处是信仰李大师的例子,不是政府的问题,又能是谁的问题?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可都是政府的国民,政府不能任其自生自灭或者随意将其流放于这个社会之外;社会上的每一件事,可也都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不能用无能为力为借口来袖手旁观。否则的话,要你政府来做什么呢?你政府大可以下台不干,大家干脆重返丛林社会,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好了!
钱明奇这件事,不能一味回避问题,大讲特讲钱明奇不值得。到底值不值得这个判断要看钱明奇他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自己的感受。外人站在外人的立场上,总是没有他自己的感受来的真切,也没有权利替他做出判断。愿赌服输,钱明奇做出这样的事情并预先就接受这样的结局(身死),就说明在他看来自己是值得的。反过来政府如果不是一味的在事后讨价还价地争论到底钱明奇“输”了还是“赢”了,而是理直气壮的宣传钱明奇是罪大恶极咎由自取,任何后来人只要不怕死尽管来,政府也绝不会有半点退让,这好像才应该是政府愿赌服输的表现啊。
拆迁这件事,要说起来到底怎么样才算“公平”可真是麻烦得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是政府损害了钱明奇个人的利益,还是说钱明奇用个人要挟了公众的利益,怕是很难说得清楚。但全国各地此起彼伏的因为拆迁出现的冲突还是让人怵目惊心。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地方政府“处处拆迁”,而且是非拆不可?有什么绝对必要的理由么?
因为拆迁出现了这么多问题,不拆了,行不行?
“公众”的利益并不意味着就必然是高于“个人”的利益的。在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博弈过程中,总要达成绝大多数人的“共识”才行的。长城抵御外族入侵可谓居功至伟,应该说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公众利益了,但站在孟姜女从她个人利益的角度可又是另一种看法。没有达成共识的“公众”利益也是很难继续下去的,伴随着巍峨雄壮、抵御外敌的万里长城的修建过程也是秦朝迅速灭亡的过程,这也许可以作为一个注解。
钱明奇可能是冷血的也可能是偏执的,社会出现了一个钱明奇其实本来未必说明得了什么,但如果社会出现一个又一个冷血或是偏执的钱明奇,这个社会特别是这个政府就该检讨自己了。这个时代“精神病”的例子很多,不知道钱明奇是不是也被归咎于“精神病”,但如果社会出现一个又一个“精神病”的钱明奇,这个社会特别是这个政府怕是也该检讨自己了。
判断起来,本来就是个问题。不同的角度,看到的自然不同。说到底,还是要有个出发点的--从谁的利益出发看呢。所以,同一件事情,不同的看法,就是自然的。认为什么样的主要矛盾才是核心的问题呢,也自然就不一样了。说到底,还是个屁股问题,从不同人,不同团体,不同的阶级利益的出发,自然大不一样。
现在颇有一些人抡起棍子就打,也不看看那是根什么棍子。
命都不要了,还会怕唾沫星子么。
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把所有的对拆迁不满的人都揪出来,挨个枪决,先下手为强,把恐怖分子提前干掉。
另一个是停止拆迁,不拆了,你还怎么不满。破房子继续住吧,住成贫民窟。
这两个办法可行么?不可行吧,那么钱明奇就只会越来越多。
你反对无效哦,钱先生他听不见。
楼下天煞已经把我要说的说了, 草我喂你的,因为你只配吃草!
你才是动物 貉。
有胆就承认自己把钱骗保险那贴删了,重新贴出来
是完全满足了他们的要求还是怎么样?
这份答复意见书出台后,6户人家同意了这一方案,只剩钱明奇和另一拆迁户丁梅金未签。8户上访联盟瓦解,在连环爆炸案发生前,8位拆迁户中,已有两人去世。
张来义称,一个月前,他在街上碰到钱明奇,钱明奇说政府同意再给一块宅基地,但由于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性质,没有产权,钱明奇最终没有同意。
十年申诉路已经让张来义心力交瘁。虽然新的补偿款还没有到位,但连环爆炸案发后,他说:“党和政府还是好的,只是权力被地方上少数人垄断了。”
从这段引用看,张来义去年就与政府达成协议,
从这看,张来义的拆迁面积也差不多,38万元也就是去年的协议,按砖木415元每平方米,利息总额按拆迁补偿款总额的80%一次性给予补助,就是每平米747元,张来义的面积约500平米出头。
从这些数字看,不是钱做的事才让张来义拿到补偿款,而是没有了钱也就没有了张他们几个人拿补偿款的障碍。
拆迁是不是符合多数人民的利益,看完之后再来说活。
http://bbs.sh.libaclub.com/f_113.htm
ZT
如果中国地方政府能像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即所谓的消极政府,不去积极干预经济和经济生活,就可以当太平官了,就不必去搞强拆了。但在中国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作为后发型现代化国家,要实现民族复兴、要赶上西方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积极政府是当代中国现实和必然的选择,尽管它非理想模式。事实上我们一以贯之地贯彻积极政府的理念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功。不过,积极政府理念也象一把双刃剑,如过了头,可能降低了市场的功能,挤压了社会的空间,对私权保护泛力等。
有人常拿中印两国发展做比较,印度落后于中国有多种原因,但不能像中国这样最大限度地调控经济和社会资源(包括像征地这种事)是重要原因之一。在类似印度这样的国家,要搞公共建设通常很不容易,如要修一条路往往好几年都解决不了征地问题。如此,表面上看似乎是好事,因为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个人的权益,但事实上却是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终个人的长远利益也受到损害。当然,仅凭此不能分出两国制度孰优孰劣。
好吧,让我们来回忆教科书吧:
(1) 农民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和中国革命的主力军。
(2) 小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
农民以外的小资产阶级,包括广大的知识分子、小商人、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他们是小私有者、劳动者。他们和农民中的中农的地位有些相像,都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大资产阶级的压迫,日益走向破产和没落的境地。所以,他们也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动力之一,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小资产阶级不属于资产阶级范畴,他们也是劳动者,不属于剥削阶级。
(3) 既有革命要求又有动摇性的民族资产阶级也是中国革命的动力之一。
好了,钱的爆炸事件的问题是啥呢?核心就是,他是小资产阶级。所以呢,按照这个理论来分析呢,按照架空历史的故事呢,他打算去反抗对象呢,是合理的,他采取反抗的手段呢,是错误的。换句话说呢,有先进思想领导下的有组织的反抗,是革命行为,比如贺老总的两把菜刀,而无组织的自发的暴力行为,那就是暴民了,比如杨同学的一把刀。
而大多数时候呢,许多人的逻辑是:从批判错误的反抗手段,进而论证到反抗针对对象和事情也是不对的。事件相关的所有的问题,是要全体打到的。
强调一点啊,咱这里不打算评论事情对错,只是单纯的试图向各位指出,按照传统的古老的无产阶级革命学说,诸位迷惑不解的有些问题究竟是存在于哪个地方。诸位,这事情呢,追究到底,就是认同是同盟军还是不认同的问题,就是打算把自己的阶级立场放在哪里的问题。
当然,按照宪法,本朝现在是工农联盟的社会主义国家。俺认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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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变化,作者,声望:4;铢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