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最近遭遇的交通事故处理看上海警察系统的打酱油 -- ququ
警察的问题倒是其次的。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事故责任的认定,都是从便捷执法出发的,基本无视事故本身的是非曲折。这个交警如果即使为你们定责了,对方反而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去做行政复议,所以交警也没法为你开单子。
大家互相探讨,共同提高~哈哈~~~~
为了缓解道路拥堵,责任认定确实都比较“简易”。因为这种“简易”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公正”的。而且现在大家都有保险,所以很多人也不去较真——去争那百分比往往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一方全责也便于保险公司赔付,否则还要跑两个地方,双方都不方便。
至于如果确有异议,可以复议,这也算是一种司法救济。因为大多数时候在事故现场无法迅速还原事故经过——比如调取监控录像——所以,如果双方对事故判罚没有异议,快速处理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否则在每一个事故中都耽误较多时间,就需要更多的警力,增加司法成本。
我去年出险4次,今年去续保杯具了
后来通过盛大代理找,得知4次出险的都有些麻烦。
最后找了太平(没有洋哦),还加了2个限制性条款:限定驾驶员,限定驾驶区域,才买成保险
在中国人不能软,只要问心无愧,就一定要强硬,千万不要高估对方的素质,多数是欺软怕硬的。
今天这位老兄终于没有食言,按约定时间过来,我把修车发票给他,他把现金给我,算是彻底了结了。期间这老兄还有过在外地不方便,之后又生病没办法出门等状况,就不具体说了。总之,这次还是感觉长见识了,也很感谢各位提供的信息和建议,谢谢大家。
110明确表明小区内的道路导向标志不做判定依据,除非追尾倒溜等明确责任,否则都要求主动避让,发生事故均判对等责任。
这是普陀110给的现场判决,当事双方均接受。
可以归纳到效率而牺牲一些公平,这里的效率其实包含了社会成本。
但国内不少新老司机信仰“保护现场”,也要被警察骂的,而且高峰时间堵塞交通不快速撤离也可以吃罚单的。
这属于提高三方处置成本(注意是三方)把小事搞大,极不推荐。
常常有人为了“保护现场”堵塞交通。说白了就是平时不学习,出事找警察。
200当学费挺好。
我强烈要求驾校交规考试部分增加事故处理及快速处置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