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只有适当的死刑,才能压制暴力犯罪的大范围发生。
过于轻微的惩罚就是鼓励犯罪。
前提是头两年别再犯什么错误,老老实实熬到减刑。
后两年能找到正确的人输送足够多的利益。然后弄个保外就医就出来了。
一个坏人不抓,肯定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你喜欢这样不。。
首先经济犯罪减少甚至取消死刑我就觉得应该赞同。毛时代刑法严峻,贪官必死,改开之后刑法并未放松,而贪官遍地开花。这说明死刑早已起不到之前的那种震慑作用了。如今在这个方向上减少死刑,实际却上能起到促使案犯归案,减少国家经济损失的作用。
其次对于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杀人,一个深知自已死罪难逃的在逃案犯必然比能保命的案犯(如过失杀人者)更加疯狂地流窜于社会。那么从法律的目的上说,只要他第一次的犯罪不是那种凶残的、令人发指和社会危害特别重大的,就不一定非得以死罪的形式使之更易于继续杀人。别忘了咱们的江湖文化里也有一条:杀一个抵一命,杀两个赚一命。
这么说绝不是让法律向犯罪份子低头让步,而是尽可能在总量上减少犯罪行为。我说的积极意义其实是一种现实性考虑,尽管这样做,政府的管理成本会大大提高(比如无期徒刑比死刑)。
当然,该杀的一定得杀。我始终赞成药家鑫的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反对减少死刑的潜在原因,也是老百姓担心的一点其实是:一个罪至死刑的罪犯如果改成无期(甚至只要改成死缓),他就可能通过各种运作很快出狱,重新危害社会。
这是执法的问题,不是法律的问题。
我说的不一定对,希望看到河里的法律人士来指点一二。
对于这种人当然不适用执行死刑了。为什么设置死缓?就是因为有一部分人,法律认为其如果确实有悔罪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秩序的话,就可以“免死”的,因此给予了2年的考察期。考察期内是否犯罪,和是否与“杀人越货”的刑事犯关在有必然关系?
如果你认为死缓这个刑种的设置有问题,不要凭感觉,麻烦拿出数字来,特别是那些死缓改有期的,出来后有多少比例又有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否则单凭感觉觉得某些达官贵人借死缓免死,就要取消死缓,死缓的通通拉出去毙了,不知道有多少死缓犯人的家属要吃你的肉哩!
这才是中国法律环境里需要坚持的
程序正义之类的太高级了,让那些法律已经完善到"极端"的国家玩去
你这么聪明,,这么能绕,为啥不想想取消死刑,有多少亡命之徒敢以身试法。。。
你居然举例说我们全球死刑人数第一.这个有什么关系?我想不出来,你在怕啥,怕别人指责我们人权?还有。莫非阁下本人是贪官,或是身边的人有问题?才这样大声呼喊么。。
这些帖子都放在这里,你看看得花得草的数量,看看到底谁的想法偏离了群众。
杀人越货,你见过多少?就敢叫嚣取消死刑,说什么取消死刑是积极的。在今天,你觉得你的手值多少钱?你的头值多少钱?我们这里有为了两万五千块取人首级,剁掉四肢碎尸的。有为了几句话脸红,拿锄头劈开人家两个小孩脑袋的。当这些亡命之徒挡着你去路的时候,你继续呐喊吧。。。
我们这里谈的云南强奸杀人案,你别扯远了、、、
投草表达的只是“我反对你”或“我鄙视你”,如果不拿出具体的东西来,我会认为这是不值得关注的口号。
看清前题是辩论的基本要素,对不对?
另外我也并未具体到云南那个个案上谈论,具体事例只提到药案。
我建议你等到自已不那么激动时,再来讨论。
最后,与本贴无甚关系的,我从不在意河里贴子的花草数,也不认为一个西西河就能代表中国的群众。
这回怎么又不学西方了?美国人不是最喜欢打官司的吗?这位高法张怎么又不鼓励老百姓学了呢?
可见是帮什么狗东西.
我国判决受影响的的因素太多,为毛唯独对网民也就是人民的反应这么不适?引用拿破仑老乡的话来说就是:在法学家的心灵深处,隐藏着贵族的部分兴趣和本性。他们对群众的行动极为反感,对群众的判断极为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