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有关救人反被诬的法律对策——也谈小悦悦事件 -- 羽扇纶巾二师兄
佛山小女孩路人冷漠反应再次被提上了头条高度,也许大家没有注意,就在这件事件的当天(±1天),武汉一中学生救助一被撞倒妇女,妇女在警察未来时满口谢谢,等警察一来就变成了他撞的。让见义勇为者如何去想?
佛山小女孩被拾荒阿姨救起,和同事聊天达成共识,也正是因为拾荒阿姨的身份,属于最底层的人,才能不考虑任何代价来救助。
随着媒体关注,今天看新闻,北大校长出撑腰体,广东再次展开打击见死不救和鼓励建议勇为,目标都是我们这些路人这种传统的方式效果如何?如果有用,也不用多次倡议了。而且大家再次把彭宇案作为案例提了出来,确实,见义勇为的代价有时太大了,不能不让我们这些路人来靠视而不见保护自己。
在这里我有个反向思考,能不能通过法律增加条目来增大诬告人的成本来避免诬告的事情发生呢?
我的想法是:在类似彭宇案之类的法律,增加一条反向条目,被救助者告施救者时,必须控方举证,而且在没有证据证明是施救者肇事造成被救助者伤害的情况下,追究被救助者及控方的勒索罪,并根据勒索金额处以2倍以上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罚款金额用于补充见义勇为基金,和对施救者经济补偿。这样,诬告者在诬告前,也要掂量一下自己说话的后果,而不是最多要不到钱。诬告的情况应该也会小很多了。在取证方面,施救者所有录音等证据不需进行告知即可作为有效证据,也可让施救者方便取证,而且被救者也无法确认施救者是否录音,在说谎时也会小心很多。
针对现在法律保护犯罪者,盗窃、抢夺等犯罪分子越来越猖獗的情况,希望国家在立法加大惩处力度,针对持械盗窃等情况,向上靠为持械抢劫,或降低防卫过当处罚,针对惯偷等设立盗窃(抢夺)犯罪积累处罚机制。同时希望工安部门再开展严打活动,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设置青少年犯罪专项法律,避免青少年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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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文化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经济发展可以推动文化的繁荣,文化繁荣反过来也能带动经济的发展。
几十年来,我们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成绩,解决十多亿人的吃饭问题,温饱问题,教育问题,房子越建越高、条件越来越好,但是尊老爱幼,礼敬谦让,吃苦耐劳等优秀的文化传统却在渐渐地缺失,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盛行让这个社会更加的冷漠,各种社会现象更加的丑恶,在物质生活满足的同时个人精神生活却始终空虚,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个别的社会现象,而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和国家民族的课持续发展。
其实我们并非没有理想和信念,汶川地震时候举国上下同心同德万众一心和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就证明今天的中国仍然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敢于奉献和牺牲的精神,奥运圣火传递也证明了国家和民族在社会大众的心中仍然有巨大的位置,我们不是缺乏良知或者无可救药,但是教育宣传手段的落后和对道德体系研究的不足导致整个社会缺乏一种正确且被普遍接受的价值体系,整个社会还沉浸在一种互相竞争,以富为荣,互相攀比的变态心理中,这需要国家在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气去探索研究和改变这种社会心态,建立那种切合实际且被大众普遍接受的价值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逐渐扭转改革开放以来缺失的精神文明建设。
中宣部的理论教育离开现实的太远,其手段和方式都太落后,远远不能适应今天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中国社会。这是迫切需要研究和改变的问题,否则不但社会道德继续沦丧,经济发展也将受到牵连。
今天早上的朝闻天下用大篇幅报道了中央高层研究文化建设的专题报道,希望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中宣部的理论教育离开现实的太远,其手段和方式都太落后,远远不能适应今天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中国社会。这是迫切需要研究和改变的问题,否则不但社会道德继续沦丧,经济发展也将受到牵连。
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GDP成为了唯一的考核目标,这种做法在让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精神代价,一代人的精神缺失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迫切需要改变的社会事实,必须高度重视,也必须加大投入研究改变。
目睹今日社会的种种怪现象,个人时常在想难道这就是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之后想要的一个结果吗?在看《太行山上》的时候,朱德说,这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军队对外国军队的第一次胜利,这是……让我热泪盈眶,所以面对今天种种怪现象,我也坚持的认为只有物质和精神两手都抓都硬才能够无愧于先烈的鲜血,才能够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精神文明建设刻不容缓,希望高层真正重视起来。
打彭宇案开始,媒体对这类事情报道的心态就并非是在批判而是在炒作,他们要的不是良心而是眼球。正是这些无良媒体(其实“有良”的媒体今天真不好找)把这些事情的负面影响给放大了,是他们刻意营造出了这么一种人人自危的社会气氛。
中宣部的错误在于不作为,而整个文化界则是在破坏。
如今的文人们,其实是在树立他们的真小人主义:世上除了伪君子就是真小人,伪君子又坏又虚伪,真小人只是坏,所以真小人可以做到心安理得甚至理直气壮,当初媒体拼命炒作范跑跑就是一个活例子,他们就是要把一切腌臜的东西一股脑的都叼出了,让人满眼看去都是这些污秽。
圣人是世上的稀缺资源,但伪君子和真小人也同样无法涵盖全部的人,事实上这两类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人还是应该叫做普通人,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会存在应对问题的心理底线,在底线之上,其实每个人都是真君子,只是由于各不相同的生活环境,使得人们的承受底线有高有低。
我们中的绝大多数可能都无缘成为圣人,一个人在其心理特质稳定以后,他的承受底线也的确很难再大幅降低或提高,但在底线之上,其实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平凡乃至平庸的好人。只有真小人,他们不存在底线,也只有真小人才热衷于去宣扬这种真小人哲学,把世界说的暗无天日、除了尔虞我诈再无其他,根本看不见一点希望,这样才好让真小人能放心的活于光天化日之下。
但是据说有法律砖家强调这是封建法律,所以……
国务院发言说诚信缺失严重了,看看高层动作吧。
再好的政策和法律,没有执行都是渣
对于道德体系的建设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今天的中国应该有一个与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匹配的道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繁荣,才能够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复兴。
中宣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有责任和义务来弘扬优秀的文化传统,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道德风尚,从而引领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建设。可现在的作用发挥的与其自身的地位极不相称。
河友说的好,花之。
上行下效而已,先看看朝廷干的这些污糟事:发改委改油价 影帝平抑房价 股市熊市扩容 国企大盘上市高开之后直接蹦极 动用警察千里奔袭到帝都截访 重量级官员频频被敌对势力策反 挖出来的贪官除了玩女人就没别的嗜好
要说对社会风气的败坏,我看当今朝廷倒是要负第一责任
先把什么先锋队用法律管好, 道德规范好。 自身队伍变成了乌合之众, 藏污纳垢, 如何统治国家。 基本的东西都做不好, 还谈什么教育人民。 谈法律, 谈道德?
从朝廷里发出来的这些社论和会议精神,完全是一股厚颜无耻的强调,如同满身杨梅大疮的嫖客穿上衣服指导别人加强修养一般可笑。
其实公道自在人心,每个有良知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
但,
最大的问题是:良知的声音不能成为社会主流!
这里固然有中宣部的不作为和媒体的下作,
更为主要的是立法权不在大众手里。如果种种不良现象的出现立刻用立法来制止,那么不良就不会蔓延。伴随着不良的谣言就不会泛滥。
目前的立法权力在精英手里,他们关注的各自利益的分配,而不是公众道德的建设,相反,公众道德越败坏,越能掩盖他们的败坏。
这个问题从来不只是个法律问题,也不要试图用法律完全解决。单纯的严刑峻法和惩办主义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你有没有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在某些事实不好确定的案件中,你所提倡的规则,会让肇事者把自己包装成救人者,然后加重对方的举证责任从而逃避自己的赔偿义务,如果再加上反坐的规定。那就会更消弱受害方取得赔偿的权利。
当然,如果证实了是诬告,按照现有法律制度,可以按照诽谤罪起诉,虽然诽谤是自诉案件,但也规定了“情节严重”可以公诉,可以将这种情况也作为情况严重的一种。
其实,深层次原因在于这种事件中,造成的损害有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而且这个责任的承担也不应仅从当事双方分配的角度考虑。从这个角度才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
都说那十年败了社会公德。可在这一块上,那时是有破有立的,提倡的是正气扬,邪气收的社会,是我为人人的社会,是天下为公的道德。可改开后是提倡的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所谓人的本性自由发展。呵呵,这自由社会人家也讲究个顶上三尺神明在。我们这三尺神明在那十年破了,现在天下为公的道德外衣也不让穿了,只有裸奔了。
都说那十年是一代人,这次可是二十多年了(从大事件算)这可是两代人,加上现在的孩子,三代人都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