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lk看见一文未见过,讲的是平方时一个在美外交官的故事 -- 白浪滔天
你当人,这就是中国现在的现实。不要指望老百姓给你讲政治,即使是讲政治,你政府也是有错在先。
其实对比中西部地区,乌崁的那些村民也算的上是广义范畴的既得利益者了,这些人算得上是无产者么?所谓的正当权益也值得商榷吧,要按大王的说法,任何人只要有了相对被剥夺感都可以学乌崁的村民了,但是在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同时,也有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吧,那这个权益还是正当的么?
最后,我还是反对您将乌崁这档子烂事和主席的革命等同起来。
他们损害谁了?
最近貌似有又有个闹事的出来了,声明一下此事和乌坎无比喻关系。
只是指出老百姓也不是没错的,政府也不是有错就要完全照顾你的利益。
河南安阳堵火车站,因为贪高利贷的好处,被骗400亿(?)。政府没有预先把“民间信贷公司”取缔这算是一个错处,但是对高于银行利率三倍是非法的,则个事情貌似已经讲了不止几百遍了。抓骗子追赃款没错,但是要政府赔你放高利贷的钱对吗?
我只说他们是广义上的既得利益者,没说因为这个“原罪”要他们受委屈。
至于他们损害谁了,最近讨论乌崁的贴子也很多
即使是高利贷被骗者,即使有错,政府也应该帮助他们。
在于楼主仅仅因为人家叫了外国媒体就血淋淋地喊杀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走私可杀可关,唯独这一条你看不惯,却不是罪过。
这事儿,乌坎的人走私也好,贪欲重也好。那是另一回事。但是单单因为人家叫了外国媒体就喊杀,要对自己的同胞下手
这是一种被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训练出来的低级条件反射
国家主义最高的成就莫过于此。只要反对“我们的”政府,立刻就是杀字当头。
那么,正如楼上朋友所说,毛泽东对斯诺这个美国记者大揭国民政府的肮脏统治,算是什么?该不该把毛泽东挂在路灯上吊死?再刨出肠子暴尸几天?
走私是重罪,但人家相信外国媒体胜于中宣部旗下的媒体,这事儿你觉得责任在谁呢?
谈问题,就该就事论事,任何人都有表达自己对媒体信任感的权利。即便是罪犯,也有这个权利。
斯诺代表美国财阀、政府和什么文化入侵集团吗?可是“几大媒体”,代表的不就是西方文化意识形态的集团么?要是不说邀请几大媒体,而是非西方意识形态的媒体,我自我估计我不会那么激动。
在他写出自己的稿子之前,我看不出他和其他西方媒体有啥区别
咋证明的?
通过比烂证明的?
其实外面早就报道了,就是不认账,搞得我还以为又是污蔑呢。蒋不过是因为其地位名望最总捅出来了而已。蒋的信,凤凰卫视和中央电视台四频道都没有报道。
乌崁是否损害别人的合法利益了?如果答案是“否”,就不必再说了。如果答案是“是”,乌崁违法了没有?如果违法了,公检法是干什么的?如果没有违法,要么闭嘴,要么改法。但是,修改后的法律只能针对以后的行为,对已经发生的行为,无效。
不知道你有什么高明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