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两个美国富N代 一 -- 阿辉1
(现今有个时髦的词“富二代”。我不能确定这两个年轻人的家族,有多少年的富贵历史,就用这个含混的富N代来代替)
凯拉家族,拥有美国某著名的化妆品企业。
芳龄一十九岁的她,就读美国东部某藤校二年级。
她是这样一种学生,平时也不见她怎样用功,玩乐场合常常都能看见她的身影。但不管多难的功课,都能轻轻松松搞定。样貌很普通,人群里显眼,是因为言行得体、气质出众。
主修英美文学,辅修心理学的凯拉,长于演讲,高中时代就是校园演讲队的主要干将。
她的衣饰箱包,看不出任何豪奢张扬的痕迹,一如校园里普通的美国学生。
但,你要是认为她那些衣装饰品都很便宜,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凯拉这样理解名牌:让普通人一眼看出你穿用的是名牌,那就完全没有名牌的意义。暴发户才会迫不及待地那样做呢。她的衣饰,有不少是设计师专门为她捉刀定制,全美国乃至全世界只此一件,别无他样。
凯拉就读的大学,距时尚之都纽约不远。每过几个星期,她都会花钱雇同学,陪她到纽约购物。逛那些有名家专门设计、主理的时装店。而她雇同学做伴,所付的工钱是一天二百到三百美元。
就是这样一位富家女,去年暑假,参与了一个国际组织的教育项目,到中国去教授英语。
那个项目的实施地,是在中国西南的大山坳坳里,一所聚集着中国少数民族--苗族和土家族的师范学校。这所示范学校的学生,来自山区,未来也还会是那些边远山村的英语教师。
那里的生活条件自然没法子和美国相比,当然也不能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
三十八九度的湿热天气里,除了住宿条件还算说得过去,因为当地政府为他们提供了,原本是给官员居住的几套公寓。里面安装了空调。除此之外,每个英语教室里,挤满了学生,却既没有空调,也没有电扇。厕所是老式的蹲坑,吃饭就是到学校对面,当地农民开设的一排小餐馆里解决。那餐馆的地面是泥巴地,没有一寸是平的,桌、椅、板凳乌黑油腻地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凯拉和她的同伴们,一天三顿,提溜着塑料饭盒在这排小餐馆里买了饭,再冲回宿舍去吃。倒不是嫌餐馆肮脏,实在是会热得中暑。
这个为期两个月的暑期项目快要结束的时候,凯拉组织英文班学生,搞了场演讲比赛,并和同伴们一起,自掏腰包买了些奖品奖励演讲比赛的优胜者。
其实,事情到了这里,凯拉和她的同伴们就算完成任务了。只待飞回美国,稍事休息,开始她新学年的生活。
就在项目结束前一个多星期的时候,凯拉和同伴们接受几个学生的邀请,到大山深处的苗家做客。这次做客,想必创造了凯拉生命中无数个第一次:
第一次乘坐让屁股在箱板上跳舞的机动三轮车;
第一次在只有席子的木板床上睡觉;
第一次品尝不知道挂了多久,也不知道是怎样制作的腊肉;
第一次知道,鸡,原来不关在笼子里也不会像鸟儿一样飞走;
第一次看见用草编织的鞋子;
……
就是这次做客,凯拉得知,这些学生中的绝大多数人,和他们的祖辈一样,从没有走出过眼前连绵不绝的大山。连几百公里外的省城,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而说英语的美国,对于他们更像是外星球一样遥远。
于是,凯拉萌生了个主意,何不把演讲比赛中成绩不俗的几个学生带到美国去看看?
但以什么名义去美国呢?她首先想到了自己高中时代参加过的一个演讲夏令营,那是一个收费昂贵的,有名家主持的夏令营。
她先是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上这家夏令营的主办领导,同领导探讨免除这几个中国山区少数民族学生来参加夏令营营费的可行性。领导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后,她又要求领导,立即为这几个学生发出书面邀请。
中美之间往返机票显然是另外一个大问题。
这些山区学生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区区一二百块人民币。还常常是卖了鸡鸭卖猪仔才能凑齐。要他们负担旅费,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凯拉又开始动员自己的父母,说服他们负责,解决这几个学生的机票钱,以及在美国期间的全部开销。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国际旅行需要的一应证件。凯拉找到示范学校校长,请求他设法以公派的名义,为这几个学生办理出国护照,以及赴美签证。
最终,当凯拉将可以去美国出席英语演讲夏令营的消息,告知这几个获奖的学生时,凯拉说:“我终于做了一件还算是像样的事情。”
普林斯顿的毕业生,父亲是物理界的名教授。前两年还在普林斯顿上学时也是暑期到湘西哪个山沟沟里教了两三个月的英语。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那个经历,一说起来就是山里人的好客善良,学生的勤奋,从来不提那儿的艰苦条件。
所以怎样培养出富N代或许还不是这批富人的集体意识,等富二代,富三代大量出现各种问题后或许他们能够意识到钱并不一定是家族沿续的决定因素。
赞美这样的理想主义和献身精神。
我猜和他们从小所受的的信仰熏陶有关:把上帝的道传播到天涯海角。
很像北纬67度3分 描写的贵族啊。
有责任心,做事情有始有终。不过从众心理较强。总的来说,是个好孩子。
送花成功。有效送花赞扬。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有必要这样夸吗,除了家里的钱多点,和别的普通姑娘有啥区别,至于膜拜成这样吗。。。。
能模糊地意识到手中财富不仅是用来享受,更是宝贵的资源。需要继续好好引导。
Can I cite your article in my sub-forum? Thanks.
Chinese rich family kids have not learnt their 1% yet.
不服别人夸的话,你自己也去大山里支教,并倒腾几个孩子去你的城市来夏令营几天。没做到之前,就请闭嘴。
汤玛斯
与凯拉同校不同专业的汤玛斯,是华尔街一位投资银行家的儿子。
这小子模样也说不上出众,个头不算高,鼻梁上有雀斑,额头上还总挂着些红彤彤的痘痘。但胜在魁梧健硕。
与乍看平凡,实则极为时尚的凯拉不同。汤玛斯的衣装随意而简单。他可是真的简单,而不是凯拉那种奢华的简单。
松松垮垮的老头衫,裤脚拖沓的牛仔裤是这小子的主要行头。
聪明自不必说。做为校园里某个“吃喝会”(类似于兄弟会,是一种社交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吃喝玩乐的事一样也不少。但他却还能在那所以学业极难,GPA严于其他藤校而闻名的藤校里,保持极为出色的成绩,你不得不佩服这小子过人的天赋智力。
汤玛斯泄露出自己富家子弟身份的事迹,跟他早上起不了床有关。
要说大学校园里,晚上时间,要么玩乐PARTY,要么赶功课、开夜车,凌晨才上床的学生那可是多了去了。早上起不了床,赶不及上课而迟到的的事情也不罕见。
但美国大学校园里,出勤又常常是跟成绩挂钩的。你缺勤,对不起,少爷,你就不用想有好的成绩。
一般学生,要想早上起得了床,大多也就是手机定时,闹钟叫人而已。但汤玛斯不同,他说手机和闹钟对他不起作用,而使用过分嘹亮的闹铃,他担心没把他闹醒,旁边一溜八个寝室的哥儿姐儿们,会愤怒地揣开他的门,将无数桶凉水浇他脑袋上。
于是,汤玛斯想出了这样的解决办法,他在校园里贴了份招工启事,招聘勤工俭学的同学钟点工一名,在每周一、三、五的早上九点半,每周二、四的早上十点半,负责叫他起床,以使他赶上十点钟和十一点钟的课堂。
他对该钟点工的要求是这样的:
1按时按点叫醒本人。
2 态度友好,不能着急上火,不能给脸色看。
3 务必叫醒为止,万不可半途而废而只留下一张字条,上书:“我叫过你了,醒不醒是你自己的事。”
钟点工的待遇是每周一百美元,现金支付,当周结清。
就是这样一个要请小时工帮忙起床的少爷汤玛斯,也参加了那个暑期去中国的项目,在中国西南部的大山里教了两个月的英语。
在中国期间,那个项目组里最引人注目的,怕就是这个美国青年汤玛斯了。而他引人注目的缘由居然是无论坐飞机还是乘火车,哪怕是坐汽车,他手里永远提溜着一只套有红蓝相间外套的大枕头。上街购物、出门逛游的时候,他就掏出枕头芯,拎着那红蓝相间的大布袋---枕头套出门。
汤玛斯差不多是项目组里最受欢迎的老师。他幽默搞笑,时常有些出人意料的主意和把戏。他上课的时候,不是戴一副眼罩,把自己扮成加勒比海盗的样子,就是画上两撇胡子把自己弄成哑剧时代的卓别林。以至于有中国同行感叹,原来英文也可以这样教。
结业的时候,他为同学们排了一出小话剧,他不仅出任编剧和导演,还出钱买衣料请当地裁缝制作各种演出服装和道具。
出手阔绰的他,在校园外那条满是简陋小餐馆的街道上,极受欢迎,当穿着最简单的老头衫的他一出现,不会说英语的小业主们,常常会连比划带吆喝,一片汤玛斯之声。
他做的让我感慨的一件事,是在某城市,项目组返回美国前夕。他和一位女队友一起,到某商场买东西。人群中,他竟然发现了一个专摸别人钱包的主。不会说中文的他,想都没想地冲过去,一边吆喝,一边想捉住那个把手放进别人皮包里的主。说也奇怪,那人非但不跑,还依仗自己人高马大和汤玛斯大打出手。
商场里围观的人很多,没人听懂他的话,也没人听懂他的女伴发出的呼救声。更没人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当一群保安冲过来维持秩序的时候,捉住的是他,放走的是小偷。
那些保安把高鼻深目,一头卷发,穿着大裤衩,踢拉人子拖,晒得黑不溜秋的汤玛斯当成了西北部名声不佳的某少数民族的人士了。
之后,当项目组的某个亚裔同学,据此指责中国大陆人冷漠、缺乏见义勇为精神、分不清是非的时候,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汤玛斯这样说:“不,不是这样的,是我不会说中文的错。我能讲得出哪怕是‘小偷’两个字,结局一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