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英雄王立军:对于一个故事的热血解读 -- 酥油茶
立的人都不会接受
程序正义只是锦上添花的步骤 而不是充必条件
结果正义永远是最重要的
是这些砖家想通过这种知识的垄断,获得超额的利益,屁股坐在哪边很清楚。官员为人民币服务,砖家也是为人民币服务。普通人没有自己的利益代表,除非这些砖家愿意替民众争取自由结社的权利。
沙特领馆,俄罗斯领馆,北朝鲜领馆在哪里啊?这就是你的常识?
原来正义还得您老审定
每个人眼中的正义不是总是一样的,王立军的事件还不是最能够说明么。一部分人眼中的“事实”,在另一部分眼中是“闹剧”。在信息有限的条件下,在世界观不同的人眼中,谈论正义是个鸡同鸭讲的事。
比如看看这个帖子,就是佐证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662616 这还只是西西河这么个小小的圈子就能分化成这样,放在更广大的时空里,有谁来审定呢,肯定不是我,但也肯定不是您。
the argument. Many people do not like Jap during WWII, so do I.
Your conclusion is very obvious for people who have lived in Anglo nations for a few years.
But it is not easy for average Chinese to understand. "Due procedure" is a very very foreign concept.
I think Chinese will "pay tuition" again sooner or later. Wait and see.
就个人的些微了解而言,程序正义并不会必然产生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只是为了避免实质不正义的结局而必须的一种博弈规则(或者说裁判规则)。
不能因为个别别有用心者(指我们国内的部分专家学者)盗用了程序正义来贩卖政治私货欺骗民众,就否定程序正义的必要性。
毕竟,诉讼法,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说是程序法,它们就是一套相应的规则,应用在各自对应的诉讼中的规则。还有与它们关系密切的相关证据法规。
再说直白点,例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几方各执一词的时候,就必然需要用到程序来考量,用当事各方在争论事件中的所为是否合乎程序正义来做出判断;如果当事一方在争论事件中的行为不合乎程序正义,那必然导致该当事方所主张的实体诉求成立困难。
因为,例如诉讼里证据的获得,如果当事一方为了己方诉求,用诱骗欺诈等手段获得了对己方有利的可以完全锲合实体法规的证据,之后再以此作为己方主张的论据证据,单就凭借实体规则,基于这样的证据做出对该当事方有利的裁决合理吗?
说回来以为楼上说得有理,
恰好是说出了单一的博弈规则并不能恰当地对特定事实做出裁判;也可以说是指出了人工智能在可见的将来不可能替代人的缘故吧。
以为这涉及到了永恒的自然法和实在法的冲突,瞎说一句,很类似于我们传统的所谓“天理”和“王法”的冲突。
就个人看到的部分英美判例的一鳞片爪而言,以为当代英美法系的部分法官们就是用自由裁量权来调和了自然法与实在法在具体个案里的冲突,从而获得了“天理”与“王法”的平衡,或者说是民心与法律之间的平衡。
扯回主题,以我们在这里辩论或者说吵架为例,是乱哄哄的吵能得出个靠谱点的结论呢?
还是在一定规则制约下的吵吵闹闹或辩论,更有可能得出相对靠谱点的结论了?
末了,觉得几层楼之上whatever同志的发言,委实有点类似于我们国内部分呼吁程序正义的专家学者;以为类似言论不是在正面论证程序正义,而是在否定程序正义。
个人以为whatever同志举的例子实在是不靠谱,完全和法理的程序正义不搭界。
当然我也仅是个曾经的法学学生而已,期待现实里的法律从业者(尤其在欧美的法律从业者;不是讽刺,是想在当地的人员,可以更好的说明或者说解说一下),就程序正义的必要性,来展开讨论。
那日内瓦公约就是“结果不正义”了?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程序”地重要性在于为“人心”服务,就是为比较普遍认同的道德价值观服务。
在媒体上,千百年老百姓来认同的传统观念,如今都听不到,许多甚至成了政治不正确。看电视时我总幻想,如果我在街上被记者拉着发言,我该怎么才显得不落伍,同时,看着电视里的人巴拉巴拉说,我又怀疑他们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吗。
愚蠢的人永远的是用暴力捍卫他心中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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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程序正义反而比大家都在喊正义要好点。
在一个阶级分化严重的社会里程序正义根本就不存在,或者说,根本就不可能导致结果正义。。。比如,印度。
所以,脱离社会实际来宣扬程序正义的,不是无脑就是别有用心。。。比如,茅于轼之流的。
这个问题,早期的马列主义者,比如TG第一代,早就给出了解答:一个阶级(分裂的)社会,只能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哪里有什么普世的程序正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