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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苍狼与白鹿4中的历史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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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英国,剧本1 奔驰于草原上的狼 1

理查一世:这就是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的二代目,中文互联网上最知名的英王之一,“狮心王”理查一世(Richard I,the Lionheart)。他虽说也不乏一些狡诈权术,但其实本质上比较单纯,就是一个纯粹的军阀式国王,但他的纯粹却赶上了一个复杂的年代发生的复杂的历史事件。而他在这个年代中以一种一根筋式的,快刀斩乱麻的手法破局,成绩还很好,结果反而把他变成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角色。他的人生经历,为之后的金雀花君主提供了一个仿效的样板,因此被称为是金雀花王朝最具代表性的君主之一。

金雀花王朝武功最盛的君主之一,1157年生于牛津,父亲是金雀花王朝的太祖亨利二世。母亲是欧洲中世纪著名的女强人,阿基坦女爵埃莉诺(Eleanor of Aquitaine)。他父母的结合可算是强强联手,因为他爹亨利二世不但是英格兰国王,还是金雀花家族的大族长。这个家族控制法国西部的诺曼底、安茹、阿基坦等广阔领土,而他妈埃莉诺是法国最大最富有、面积约为现代法国1/3的阿基坦公国的继承人。曾嫁给法国卡佩王朝的路易七世,由于生不出儿子以及疑似出轨,最终离婚并改嫁小她11岁的亨利二世。改嫁后一口气在5年内生了四个儿子。理查是他的第三个儿子,不过因为长兄早夭,他顺位成为次子。

由于当时长子继承制度已经比较流行,所以他的二哥“幼王”亨利早早就被老爹加冕为副王。加上他老爹亨利二世是个权欲非常重的君主,对于任何人都不愿放权。所以作为家里的次子,理查很担忧混不出头,因此能给自己找到出头天就只能靠文武本事,他选的是武道,早早就开始练习怎么干架。中世纪时骑士比武之风盛行,而理查的二哥亨利是个武痴,请老师的时候不怕花钱,而且敢于身体力行开练,所以他就跟着二哥一起学,一方面练出来一身好功夫,另一方面则跟二哥处的很不错。不过因为他为人好武,所以学文方面就表现的比较一般,而且当时英语被认为是一种土佬的语言,不是贵族应当学的。加上亨利二世到底也要考虑身后事的问题,因此在在遗产规划上准备把阿基坦和普瓦捷交给理查。所以理查一不需要学英语,二也不用懂多少治政。因此这位英国史上的名王,其实一辈子都不会说英语,只会说法语和拉丁语。他即便之后当了英王,在心理上也更倾向于英属大陆领地,而不把英格兰看成自己的故乡。他一生大部分时间其实都在大陆领地里活动,只在英格兰呆过两次,而且总共也不满一年,因此他的家臣基本全是法国人,而且很多都和他一样,比如后来当了他的首辅的郎香,也不会说英语。狮心王搞得这种“君主离线制”和班底构成,迫使王室对于英格兰本土的政治影响多是道德感召方面的,岛具体事务上往往只能依赖在地人员随机应变的来处理。然而“离线的”君主又需要对自己的后方有一定的控制,所以他需要自己的亲信班底来对英格兰本土的政治里“掺沙子”。这一方面搞出来英格兰王国最早的党争,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扎根英格兰系本土的英系贵族的形成。这两者在日后不断进化,最终催生出来现代意义上的英格兰民族。

由于不需要考虑当王的事情,所以理查就专心练武,琢磨日后能学有所用,在得了地之后能打个江山出来。结果他16岁时就真赶上能一展长才的机会 —— 他二哥不满老爹权欲过剩,导致自己无钱无地,徒有一个副王名号的事实,勾结了不少反老爹的人形成一个造反集团,最后开始造老爹的反(Revolt of 1173–1174),要“打死你这活王八”。消息传出后,理查就热烈的加入到了造反队伍里,因为一来他妈也加入到了造反队伍中,亨利二世是个权力动物,对于家庭生活不怎么重视。所以理查无论是跟二哥还是跟自己老娘的关系,都比和他爹来的近。二来这个造反集团人多势众,其成员遍布海峡两岸。国王自己的忠臣倒是寥寥无几。三来英格兰当时因贝克特主教遇刺事件导致的世俗政权和教廷的关系紧张,使得造反集团有大义名分。因此理查加入造反队伍中,打算协助自己的二哥扶正,这样自己也可以早日去约定好的阿基坦就封。理查在战斗中表现很出色,十分能打,很让他老爹头疼,但造反集团在整体上来说军事表现实在一般,可能也就理查这一员猛将,而其他向英格兰进军的反军屡次被亨利二世的忠臣击败。亨利二世因此后方稳固,他本人也不是一个庸才,所以他凭借自己的军事才华在领地内纵横捭阖,让造反者日益气沮,结果最后作为造反集团大金主的法王路易七世认为干不过亨利二世,和亨利二世和解了。理查这时候暴露出来他作为为王而不会治政的恶果——由于他花钱不节制,又不懂怎么搞钱,所以一旦没有金主撑他,他马上就陷入穷困潦倒里。由于路易七世撤资,理查没法继续养兵,最后只好跪求老爹开恩。亨利二世是个会为人君,不会为人父的人。由于他权欲过分膨胀,所以导致他几乎所有儿子都参与了造反活动。虽然他凭借自己的才能暂时压制住了自己的龟儿子们,但是他到底也是为人父母,也知道自己百年之后,他的国度还都是下一代的。而且在封建时代,身为国王,分国给龟儿子们是必然。所以在要不要诛了自己的逆子的问题上他显然犯了难。最后他还是没能下狠手,原谅了理查,只是把他的封地给削了一大部分,而且让理查去收拾依然不服亨利二世管的前手下来交投名状。理查在变换阵营,从反贼的魁首变为王军的大将的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而且在对付先前战友的过程中下手十分狠毒。这一方面是因为他确实恃武为本,只要有仗打就开心。另一方面就是他的兵痞土匪作风。土匪好拜关公并不是为了道义,反而恰恰是因为这个行业天然就缺乏道义和忠诚,反叛背刺层出不穷,所以不得已只能从忠义形象中求安慰。而理查其实就是这样一个土匪,他能反叛老爹,自然也可以背刺战友,而且此时为了在老爹面前表现,他背刺昔日战友的过程非常酷烈,敢下狠手。而且他在这些战斗中也显示出来相当惊人的军事才华,他曾有过三个月攻占安古莱姆伯爵和利摩日子爵的十座城堡、最终攻占叛军的据点昂古莱姆城;三周内攻破五座城堡,成功占领连父亲都没能攻克的重要要塞——塔耶堡;与父亲联手,平息兄长小亨利和三弟布列塔尼公爵若弗鲁瓦二世的叛乱;率军大举进攻图卢兹,迅速攻占17座城堡,成功夺回五年前被图卢兹伯爵雷蒙德占领的凯尔西地区等等战绩,这为他赢得了“狮心”的称号。在日后这个绰号也成了他的代名词。

虽然理查做到了全部要求,但他在这过程中的种种手段,反而激发了亨利二世的猜忌心。由于造反结束后理查二世的哥哥,“幼王”亨利病逝,理查遂被扶正成为太子。但亨利二世一直很不喜欢自己这个儿子,并不相信他的忠诚。事实上理查虽然臣服老爹,但一直呆在阿基坦,对于老爹命其来觐见的命令阳奉阴违百般推脱。这导致他的兄弟们甚至一度拿了亨利二世的命令过来拿他,结果被其挫败。随后理查一跺脚,干脆投了法国史上最强的法王之一,“尊严王”腓力二世。这俩人结成一伙儿,继续跟亨利二世对着干。两方几次交手后,腓力二世打算和亨利二世讲和,讲和过程中腓力二世打算文武手段一起上,一方面他凭借着教廷给的组织十字军的命令来说和,另一面则让理查准备刀斧手,打算谈不拢就弑了老爹。亨利二世受着教廷组织十字军东征的压力,被迫和腓力二世谈,但他实在厌恶理查,所以迟迟不给出一个解决方案来。两边怎么谈都谈不拢。最后理查干脆提出以英格兰王太子和腓力二世的连襟的身份向腓力二世致敬,而腓力二世也立即称理查是英国的王太子,并予以祝贺。亨利二世看出势头不对,赶紧开溜。理查带着刀斧手去追杀老爹,亨利二世虽然逃过追斩,但因常年的斗争而积劳成疾,加上车马劳顿不止,终于病倒,最后死于希农。他死后理查遂继位英王。狮心王的传奇故事就是由此开始的。

理查在跟腓力二世结盟商量怎么对付自己老爹的时候,一个消息传到了欧洲——萨拉丁取得哈丁战役的胜利,圣地落入阿尤布朝之手,地中海东岸的十字军国家陷入全面危机,即将被萨拉丁一扫而空。因此教廷开始向西欧发出号召,组织新一次的十字军去东征。理查虽然是一个不通政道,作风残忍的人,但从未忘记自己的武人本分,他确实是真的热爱战争喜欢战争,甚至把参与战争进行战争看作是一种享受。以此为乐,并为此能够忍耐战争带来的艰苦。这种纯粹的武痴精神是许多因素综合形成的一个混合体,既有理查自己幼年时勤奋习武而成的惯性,也有着中世纪时严酷的社会气氛造成的影响。它含有封建贵族尚武的道德义务的要求,也蕴含着金雀花王朝此时依然保留的一些游牧人风格的作风。加上在教廷的舆论动员下,十字军运动已经成为一种政治正确,且有着宗教狂热加持的综合性的社会运动。加上理查虽然继位英王,但他很多时候并不把自己看作是英格兰的国王,而是看作是阿基坦的公爵。他把英格兰当成是阿基坦公国下辖的一个重要领地而已,所以理查也并不太想如王一般治国,只是想像一个普通封建诸侯一样,参与一次巨大的社会运动,并在这次运动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理查刚一继位,就全力准备参与东征,为此他大肆任用各种在阿基坦公国时期就跟随他的东宫旧人,来管理他的新领地。由于他不想治国,只想赶快去打一场“圣战”,所以理查对于新领地的要求也很简单——尽快的搞来军费供他养兵,谁能干谁就上。至于具体怎么干,理查既不懂也不会,更不需要去理解。所以理查对英格兰的管理非常看得开,只要能弄钱来,谁愿意干谁就做。理查的这种做法,开创了金雀花王朝的“权臣年代”。由于君主不愿治政,且常常不在国内,导致国事不得不托付给权臣来管理,这使得以郎香、沃尔特、马歇尔等一大批权力巨大的权臣长期掌握英格兰的国政。这些权门掌握国政后,一方面迅速化国政为私政,另一方面凭借相互通婚而形成了相当强力的权势集团,这促进了相关的在地贵族群体的出现和崛起,进而推进了传统英系贵族集团的成形。英系贵族集团的形成,为金雀花王朝的政治变迁,乃至日后英国传统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理查在任用了郎香当自己的大断事官后,在英格兰开启了极为不负责任,可以说是杀鸡取卵的政策。由于不想治政,只想快点去弄钱打仗。而且在心里其实先是把自己看作阿基坦的公爵,后才是英王。所以理查对英格兰的感情实在有限,因此登位后就开启了一个大甩卖,他把他老爹开启的卖官鬻爵模式推到了新高度,一度甚至几乎到了无所不卖的地步,以至于他半开玩笑的说如果能找到买主,他打算把伦敦城也卖掉。与此同时还颁布许多新税,比如著名的“萨拉丁什一税”。凡有产者皆需缴税。不服役者则必须重罚。在这样狂野的卖卖卖征征征罚罚罚之下理查终于凑够了钱,然后把国政留给自己的忠臣后,于1190年动身前往圣地参与十字军东征。理查前往圣地的路上事迹很多,而且对欧洲诸国史影响都非常大,但如果总体来看的话,其实都可统称为是海盗劫掠行为——理查通过大肆搜括后,砸钱建起来一只相当强大的军团,甚至可以说是倾国而出,而他一路上经行的大部分国家,论武力和财力都很难比得过。因为理查等于是当了全国来募兵,这是他经过的这些国家的国主们都干不出来的,所以打不过也十分合理。不过这支军队可能唯一的铁律就是要服从他们这位个性强硬的军主,而其他的事情,理查一概不管,甚至对于纵兵劫掠这种事情看作是天经地义。因为作为老兵痞的理查深知部队是要依靠物资财货来团结的,而劫掠行为也是一种有效的练兵手段。因此理查率领的英系十字军是走一路抢一路,所到之处兵过如篦。7月出发后,8月抵达现在的葡萄牙海岸地区,结果登陆后军兵就开始抢掠,只不过此时这个地区尚不怎么发达,英军抢不到多少财货,只是得了食水就继续前进。9月,英军抵达旅途的中间站西西里岛,此时西西里王国正陷入混乱之中,时任西西里国王坦克雷德在准备应付将要南下的神罗皇帝海茵里希六世。坦克雷德因为出身不是先王古力耶莫二世这一支,而是另外一支的。所以海茵里希六世凭借自己媳妇康斯坦察的身份向他要王位时,他非常紧张,因为他的继位不是完全没争议的,而他也未必受西西里王国所有贵族的欢迎。为了避免有人起二心,坦克雷德决定先把所有能抓到的西西里王族成员都捆起来,然而他这种做法选的极其不是时候,因为被抓的西西里王族里有一位成员——古力耶莫二世的遗孀琼(Joan of England, Queen of Sicily)正是理查的妹妹。所以当理查来到西西里后听说妹子让人掳了,立即向坦克雷德要人,同时纵兵劫掠。由于英军的劫掠激起当地人的极大不满,所以以墨西拿为代表的西西里城市遂起兵反抗理查,理查闻战则喜,立即督军猛攻墨西拿,在轻松破城后大掠三天。坦克雷德见英军强悍,自己又面临南下的神罗军队,遂果断认怂。决定释放琼,赔了两万盎司黄金的礼,同时同意理查如果将琼带走,他家就会在将来和理查的侄子结亲,让金雀花的力量远至西西里。理查本来就是见钱眼开,而且这个安排等于延续了金雀花家族和西西里王国之间的关系,于是乎他就同意了。但是他的做法意外的引起了另一个同期抵达西西里的十字军诸侯的警觉,而这个人将和理查在余生中演一出精彩的龙虎斗,这个人就是法王腓力二世。

理查登位为英王后,他和腓力二世的临时同盟就结束了,并很快就转为敌对关系。作为一位政治和权谋均点满的高手,腓力二世跟理查一世之间生来就很犯冲——理查是狂热的武痴,懂打仗,也只会欣赏会打仗的人。而腓力一生打仗都不怎么样,开溜是常态,一旦真要打,还往往出现冲进人堆里,要被随从拼死捞出来的窘态。理查为人直来直去,看人不爽就动辄武力相向,这种愣头青的做法在日后多次让他陷入困境,最后甚至把他坑死了。而腓力则更懂和光同尘,不但会算计,也明白经营。但这在理查眼里,腓力这种作风和一个可鄙的商贩市侩没什么区别。理查把国家看作是任意支取的钱袋,心里对国家几乎没什么责任心。而腓力虽然在这一点上也不太高明,但对于国家的责任心远远超过理查。所以他既没有理查那种狂热,也一直在试图治理国家。在他的努力下,法国开始缓慢的从诸侯林立向上下统一的国家前进,这是法国在整个中世纪能成为西欧头号大哥的基础。所以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其实很难走到一块,因此在逼亨利二世下台后,俩人就在琢磨翻脸了。尤其是理查在登位英王后不愿意按说好的娶腓力的姐姐阿丽斯,反而称阿丽斯是他老爹的情妇,辈分上算自己的后妈,蒸母不吉。这话一出一时间让腓力很下不来台。然后理查在跟坦克雷德签合约的时候,找了腓力做见证。按照当时规矩凡做这种见证,见证人应得好处,于是腓力就朝理查要钱。理查一辈子都为钱所困,只要不是自己喜欢的事情,都把口袋捂的极紧,属于那种“印刓敝,忍不能予”,见到付钱俩字都会立即跳的个性。加上腓力提出要平分,所以理查立即就跟腓力翻脸了。最后虽然在群臣劝解之下,理查不情愿的出了点钱给腓力,但梁子是彻底结下来。然后理查在1191年开始去往自己的下一个海盗抢劫的地点——塞浦路斯岛。

1191年4月,理查的舰队在航行途中碰上风暴,船队被吹散,其中有几艘船搁浅在塞浦路斯岛的南部。此时塞浦路斯岛正处在东罗马帝国科穆宁家族分支出身的叛将杜卡斯的控制下。此人无才无德,所以很不受岛民欢迎,因此政权很不稳固。当搁浅的船员和当地人接触后,得知这是理查的部队的杜卡斯大为震惊,因为他已经听说了坦克雷德的事迹,且不说可能对自家地盘的抢劫,理查凭借武力,差点让西西里易主的情况,让杜卡斯以为理查也要这么对待他,于是乎他想先下手为强,想通过干掉这些英国来的“拉丁人”来立威,这样多少为自己加点分,这样万一还有十字军过境,他可以在岛上得到点支持。但杜卡斯的部队实在是废物,而十字军倒是精兵强将,而且他们还有战斗的理由——搁浅的船员里有理查的妹妹琼和刚和理查结婚的新娘子,英格兰王后贝伦加利亚。理查是个凶猛的军主,很为部下敬畏,所以麾下将兵发现杜卡斯的部队不行,立即坚决抵抗,等待援军。结果杜卡斯的部队竟然一时吃不下这支小小的部队,只能把人困起来。5月1日,收到消息的理查帅英军主力抵达塞浦路斯,随后立即勒令杜卡斯解围。杜卡斯不理,理查大怒,马上率军夷平了莱梅索斯港,随后在这里接待了随后赶来的其他派系的十字军。由于杜卡斯的行为说不出个道理来,因此理查立即获得十字军的全面支持,开始全力向杜卡斯开战。在理查的指挥下,十字军连战连捷,逼得杜卡斯只能投降。成为塞浦路斯之主的理查对于此地并无留恋。只想通过这里整点钱。他之前没有卖掉伦敦,现在可以试试卖掉塞浦路斯。于是乎他就立即招标买家,并顺利找到了一个买主——圣殿骑士团的时任大团长萨布莱。赚了一大笔钱,并且获得了后勤保障承诺的理查心满意足的在6月5日坐上了船,并在6月8日抵达了自己的此行的最终目标——圣地地区。中文网络上被反复讲解的三王会战,和英国史上大书特书的理查-萨拉丁的骑士对决也就此开始。

6月8日,理查抵达阿卡,不过他到站后不久就生了病,但是他拖着病体参战,表现还可以。但身体不好的时候,他也只能暂时让贤给已经到达的腓力二世。由于腓力二世比他先到,而且来之前做了准备,所以理查的人到了之后利用已有的攻城器具,终于攻克了阿卡,十字军成功获得了落脚点。但获得落脚点之后,十字军内部的矛盾再次爆发。理查虽然带病上阵,但是也有战斗表现,说是他指挥的也可以。他因此很是骄傲,觉得其他人不过尔尔,自己才是首功。这种傲慢立即得罪了其他派系的十字军。比如神罗系的利奥波德五世。这位奥地利的公爵来圣地参战,表现优越,甚至血染战袍。凭本事把神罗十字军的旗帜插在了阿卡城上面,但是理查自命是总指挥,把他看作一个普通下属,因此把这种行为看作是僭越。所以爆出来成4必出的历史事件“拔大旗”,英德两军剑拔弩张,差点酿成互砍。最后利奥波德认怂,直接把不少神罗系的十字军给带走了。随后理查和腓力再次翻脸。腓力虽然只是来圣地到此一游刷头衔的,但是他毕竟早到,而且到的时候十字军已经乱作一团,是腓力凭借法王身份压人,才把这些诸侯们团结起来的。而且理查用来攻城的器械是腓力指挥人做的。所以腓力确实也是有功劳的。因此腓力就又向理查这个主帅要报酬。但理查本来就很看不上腓力,之前又公开翻脸,在理查眼中早就十分生厌。现在腓力要钱要权,又激起了理查的脾气。加上理查心里有私心杂念,想把其他十字军的王爵们都赶走,然后自己统帅十字军打下圣地,这样他在西欧里就是压诸王一头的存在了。于是他梗着脖子不给腓力任何好处。还擅自破坏了腓力跟人谈好的投降条约,把两千多俘虏给砍了。腓力本来就想回家,又见理查这样蛮横,立即撂挑子不干,坐船回法国去也。于是乎十字军四分五裂,只剩下英系十字军为主的部队在理查的带领下继续向阿尤布朝进攻。

虽然十字军分裂了,但剩下的部队毕竟是倾国之兵,而且一路上连战连捷,堪称精锐。而且这支部队对理查来说指挥起来更加顺手,因为要么都是他的老部下,要么地位上不如他,是应该听他指挥的。而阿尤布朝的军队主体都是部族兵,组织程度上比十字军半斤八两,装备上则还不如。所以如果真的正面对拼,阿尤布军是拼不过十字军的。而理查很明白这些,所以他采用十分小心的策略,精心计划行军路线,并凭借身份严令诸军按计划行动。打算以步步为营的办法攻到圣地城下。于是理查以凶悍手腕牢牢的控制住了军队,成功的让他的战略准确的打中了阿尤布朝的弱点上。由于理查的稳步推进,萨拉丁找不到战机,他又不能坐视十字军向圣城推进。于是乎萨拉丁只能挑了阿苏夫(Battle of Arsuf)作为战场。而战役的结果并不出乎理查的意料——不依靠战术和计策,纯凭借装备对拼的话,阿尤布军队不是十字军的重甲骑士们的对手。由于冲不动理查的军阵,反而被对方的重骑兵反冲并缠住,阿尤布军损失惨重,被迫逃离战场。随后萨拉丁又在雅法(Battle of Jaffa)尝试了一次,但还是无法弥补装备上的差距,被迫开溜。然而理查的部队某种意义上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他毕竟已经走了遥远的路途来到这里,这中间人吃马嚼的开销虽然通过抢劫而得到了一定的弥补,但这到底是一顿饱而不是顿顿饱。雅法战役后,气候环境变糟,导致军队的开销增大,所以理查突然发现他的军队军需供不上了。加上他在国内的忠臣给他传消息说腓力二世和他的弟弟约翰勾结在一起,打算要搞他。理查见状实在坐不住,就听了思乡心切的十字军的建言,和萨拉丁媾和。理查和萨拉丁之间的这次媾和因为两方都比较诚心要停火,所以进行的比较顺利。而两人之间还经常致意,书信唱和,互相把对方视作值得尊重的对手,因此留下了很多富含骑士精神的故事和传说,传颂后世。1192年,在草草安排了各个事宜后,理查宣布第三次十字军取得了胜利,因此诸侯将兵可以回家应付自己的家事了,他自己也结束远征,登船回国。

理查来时带着一支大军,回去的时候却没多少人。这并不是因为他损失太重,而是因为国内的消息把事情说的火急火燎——他留守国内的几位宰相都告诉他约翰和腓力二世勾结起来,准备马上动手夺权。理查为了早日赶回去压服弟弟,就选择想办法快点走,但这时候他发现他一路上的蛮横和残暴为他挣来了军费和战利品的同时,也已经断掉了他的后路。现在他回家路上到处都是敌人。他在自己回家的第一站科孚岛上就见到了自己任性胡来的后果——科孚岛是东罗马帝国安格洛斯朝的领地。而被他干掉的杜卡斯是东罗马帝国的叛将,所以杜卡斯的塞浦路斯岛理论上也是东罗马帝国的地盘,而理查消灭了杜卡斯后,自己擅做决定,把塞浦路斯给了十字军诸侯。这就惹怒了安格洛斯朝,所以理查一上岸就看见了伊萨克二世发的通缉令,悬红缉拿,要理查的脑袋。手头没兵的理查不得已只能乔装打扮成普通的骑士,这才蒙混过关。接下来理查又坐船到了亚平宁的阿奎利亚,结果在这里碰上海难。没办法的他决定走陆路回家,打算借助亲英的韦尔夫家的亲戚的帮助,从神罗的地盘中过去,然后在低地国家出海回国。但这条路线必须要经过奥地利公爵领,因为奥地利公爵的一个职务就是把守亚平宁半岛通往南德地区的贝尔纳山口。而此时奥地利公爵就是被理查侮辱,拔了大旗的利奥波德五世。不过神罗到底也不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地方上诸侯林立,鱼龙混杂。虽然奥地利公爵领掌握着南德地区,但韦尔夫家在南德也有不少拥趸。所以理查如果低调点,混过去不是不可能。但理查虽然知道应该低调。但他印象中的“低调”还是比一般人的高调要高多了,比如吃饭——1192年耶诞节前不久,理查等人在穿过奥地利领地时找地方歇脚,结果理查部下嫌饭菜粗陋,就掏出金币想买烧鸡吃。当时金币是大票,往往是国际或大宗贸易才用,一般人等闲见不到。而且鸡肉大多是过年的时候才吃一口,平时都舍不得吃。所以农民既疑惑这群人的身份,又怀疑金币是假。就跟理查一伙儿争执起来,结果争到最后打起架,有人就报了官。来平事儿的奥地利官差里有个去过东方,见过理查的骑士,这人把理查认出来了。马上摇人来围捕,理查等人脱逃不及,被奥地利的官差拿住,送到利奥波德处报功。利奥波德见大仇得报的机会到了,立即把理查丢进牢房里面严加看管,然后放出话来准备杀理查祭旗。这段时间理查情绪非常糟糕,每天都活在随时会被开刀问斩的预期里,所以日常长吁短叹,还写了一些绝命诗准备当遗嘱用。其中有首绝命诗叫《世本无囚》(Ja nus hons pris,直译是“没人应该当囚犯”)后来被人拿去配乐,现在也是很有名的中世纪诗歌作品。这说明这位武士国王虽然能打,但也不是文盲,其文化功底还是不错的。

这些诗歌随着利奥波德准备砍狮心王祭旗的消息一起流传出去,顿时就轰动了西欧。然后压力和利益随之涌入奥地利。教廷和狮心王的忠臣们以各种手段要求利奥波德释放理查。教廷更是直接说理查是朝圣回来的朝圣者,还是收复圣地的圣徒。利奥波德胆敢绑他,就是违逆酥哥的意欲,所以直接破门出教。而腓力二世,神罗皇帝海茵里希六世和狮心王的弟弟约翰都拿着大笔票子跑来见利奥波德,都求着利奥波德要么把理查囚死,要么直接宰了,一了百了。利奥波德虽然很想宰了理查出口气,但一方面教廷压力给的大,另一方面看见这么多黄金,也确实容易动道心。而且给压力的一方目标比较一致,即要求放人。而给钱的那一方则要求各异,比如海茵里希六世指明想要活理查,腓力二世则只要理查呆在监狱里,死活无所谓,而约翰则巴不得下一分钟就把理查弄死。利奥波德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没能敌过对金钱的眷恋,决定还是让理查活,但活归活,怎么活要看出资人的意愿。于是各家金主就纷纷开始竞标理查的活法,结果赢的人是海茵里希六世。利奥波德就把这个肉票卖给了海茵里希六世。海茵里希六世跟理查没什么深仇大恨,重金把理查从秧子房里赎出来,只是为了自己发财——海茵里希六世之前在西西里吃了败仗,正需资金来重整旗鼓。本来就没钱的他东挪西借的凑了赎金把理查弄到手,就是要准备吃肉票。于是乎海茵里希六世一方面借口要把理查继续关起来,朝腓力二世要钱。另一方面赶紧让自家师爷写信给在英国的肉票家属,让他们快点来谈赎金。腓力二世是个聪明人,很懂权衡,看见信立即就把钱送到位了。满意的海茵里希六世顿时胃口大开,见到英国派来的谈判的使节沃尔特后马上喊了个天价出来——15万银马克,这当时差不多是英格兰三到四年的年入。沃尔特顿感难办,加上当时教廷是挺英格兰的,所以就提出海茵里希六世身为极毒教的君主,是不是应该有点君主样子,这样扣着同教国王,绑票勒索,实在有失颜面。海茵里希六世看见对方不识抬举,马上表示“朕就是匪”,并立即表演土匪是怎么折磨肉票的——他下令给理查上大枷,戴重铐。铁链子要沉的“马和驴戴上都走不动道”。眼看堂堂神罗皇帝是这么一副胡子嘴脸。人在矮檐下的英格兰不得不低头,在请求宽限后回国凑钱。为了给理查赎身,理查一党人以皇太后埃莉诺为首,在英国开始全面刮地皮,掘地三尺的找钱,找钱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人人交出自己财产的四分之一。2:没收教堂全部金银器皿,熔了变钱。3:代役金翻番,犁头税加倍等等。与此同时沃尔特继续和海茵里希六世谈判,希望少交点。这个时候由于海茵里希六世听说坦克雷德完了,所以他更着急弄钱来组织兵马南下西西里。眼见肉票家里确实拿不出大钱来,海茵里希一方面同意赎金可以打个折,与此同时朝腓力要更多的钱。但是腓力二世这时候也手头紧,拿不出那么多钱。与此同时,在沃尔特的劝说下,埃莉诺王太后给理查出招,让理查服软,向海茵里希六世行君臣大礼,以示臣服。海茵里希六世见英王行臣礼,顿觉面上有光,于是同意再打个折,只要能拿现钱来,立即释放。英格兰挖地三尺终于凑够了赎身钱,海茵里希六世遂兑现承诺,放理查回国。1194年,经过两年多的班房生涯,理查一世总算是返回阿基坦的自己的家里。

到家的理查立即准备反攻倒算。虽然他在母亲的要求下原谅了自己的弟弟,但面对囊空如洗的国库,他自然是对腓力二世恨之入骨——海茵里希六世在放他回家之前还把腓力二世的策划告诉了理查,所以于情于理,理查都必须搞死腓力二世。于是乎在他的命令下,金雀花帝国开始行动起来跟法王开干。但是由于之前为理查赎身,他已经把英格兰给刮干净了,所以理查只能依赖自己在大陆领地的财力来支撑自己的战争。这让他只能处于守势,努力维持自己在诺曼底的势力。这段时间他一方面想办法搞钱,给自己修防御。另一方面去和反对法国中央的各路诸侯结盟,引为奥援。在他的努力下,他的韦尔夫亲戚在神罗得势,其外甥奥托还在日后当了神罗皇帝。而佛兰德斯、布洛涅和纳瓦拉也都加入了他的阵营。理查同时还修起来后世著名的古城堡——吉拉德城堡(Château Gaillard),并借助这座城堡的便利在吉索尔战役中挫败了腓力二世,终于扭转了战略态势。

见到情势开始对己方有利的理查就开始筹划反攻,但在反攻之前他还是要面对一个老问题——他又没钱了,所以虽然情势有利于他,但英格兰已经被他刮干净,而大陆领地提供的贡税也被他在之前的防御战和修工事中花掉了,所以想反攻还是需要钱。于是他就开始到处找钱,结果这个乱花钱-没有钱-去抢钱的老毛病最终断送了他——有人根据流言告诉他,在利摩日下属的沙布洛(Châlus-Chabrol)小镇上,有古罗马时代的金库,此时已经穷疯的理查病急乱投医,就领着人去这里找钱,结果由于部下一贯军纪差,臭名远扬,所以小镇居民坚决抵抗。1199年3月26日,理查指挥围攻沙布洛时意外被镇里的一个弩手命中。理查想自己治疗,结果越治越糟。于是让随军医生来救,结果这个医生是个蒙古大夫,野蛮施术,导致伤口形成了坏疽。狮心王最终因病医治无效,丧生于这座小镇旁边。

作为金雀花王朝最具代表性,甚至可算是金雀花王朝诸王中一派的开山祖师,理查一世的一生其实不算太复杂。但是就是因为不太复杂,放在一个复杂的时代里,就很容易会被各种人等用来进行各种解释。好比白纸并不复杂,所以最适宜做色彩复杂的画。如果就以理查的本职工作来说的话,这位狮心王可以说完全不合格。他既没有称王的觉悟,也没有为王的意欲,更没有当王的才能,甚至连自己的首都都懒得去。与其说是狮心王,称之为狮心公(爵)可能还更贴切一些。这一点上甚至连英国人自己都不讳言,英国历史学者甚至称他是“英国历史上最糟的几位国王之一”。但如果只把他看作是一位好战的军事统帅和勇武的骑士,那理查十分合格。他作为一军的司令,能铁腕督军,深得士心。部下畏统帅之威甚于畏敌,以至于陷入困境时亦敢以寡敌众。而他指挥的战斗也都大多以胜利告终。这充分说明了他的军事才华。而他本人在战斗中也能身先士卒,不避矢石,以致最终为飞矢所害。也能说明他在个人武力上也相当不错。而且理查作为武人,可以说十分纯粹,他一方面鄙视不能打的王侯,把普通老百姓看作是牲畜,对于被俘的人更视作是肉票,不给钱就撕。但另一方面他个人作风俭朴,他一生几乎没有太多的个人享受,赚来的钱都拿来养兵了。虽然说他也有爱慕虚荣,经常耍军阀脾气的一面,但对于能打的对手,他惺惺相惜。他和萨拉丁之间充满骑士道的浪漫主义的谈判交流虽然未必全真,但可信度还是相当高。因为理查并不缺乏武人应有的觉悟。比如理查受伤后,他的部下攻陷了沙布洛,抓住了射箭的弩手,打算交给理查亲自处死。但理查在病榻上问弩手为何抵抗。弩手说理查纵兵杀掠,杀死其父兄,自己是为亲报仇。理查听说后反而对这种行为十分欣赏,因为他身为武人,还是信“杀人者必被人杀”的命定论,也认同血亲复仇的道义性,因此把他挨了仇人弩箭的事情看的理所应当,遂原谅了弩手让其回家。这种赢得光彩输得痛快的鲜明个性可以说在历朝历代,四海万邦,都算是一种比较稀缺的浪漫主义特质。非常适合用来宣传。加上中世纪的欧洲虽然国家普遍四分五裂,诸侯日常混战。但“极毒教世界”的观念还是很强盛的。王公们利用这种“同一世界,同一天下”的思想为自己在异国他乡谋取高位,而普通老百姓也把这种观念当做一种简易方便的社会融合剂。这样的思潮推动了十字军运动的形成和延续,也为理查的浪漫主义印象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宣传板。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理查的这种个性特质,是要比他的出身和经历更重要,他的纯粹武人精神,和去圣地作战获胜的战绩,在那个时代里既适合成为宗教宣传的材料,也适合成为文学创作的对象。所以自金雀花时代开始,理查一世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一个英格兰的文化符号,随着日后英国的崛起,直至英帝国的形成。英格兰人对英格兰诸王的文宣成为英国对外的一个重要议题。这也带动了“狮心王”这个文化符号在世界上的流行,逐渐为列国所知。所以现在英国人还是把狮心王的铜像立于英国议会大厦威斯敏斯特宫门口至今,将其视为英国议会大厦的保护神。

通宝推:西江城,心远地自偏,曾自洲,
家园 英国,剧本1 奔驰于草原上的狼 2

实在是没法回帖了,补充发在这里,大家请帮忙继续纠错

伦夏:国内多译作威廉-郎香(William Longchamp)。他是英格兰金雀花王朝“权臣年代”的著名大权臣。

郎香家本来是一个来自法国郎香村的诺曼下级贵族,后迁来英国,威廉的爹休-郎香(Hugh de Longchamp) 做到英王亨利二世的近侍,休很会捞钱搞关系,职业生涯颇成功。同时他安排家人跟其他贵族联姻,从中获利丰厚,最后在威尔士地区攒下来自己的庄园。威廉从小耳濡目染,长大后也进宫廷做近侍,投到了此时尚是太子的理查一世麾下,做了理查的东宫学士,负责给他写信。他文笔很好,办事也很得力,受到理查赏识,当理查登位阿基坦公爵的时候,任命他当了阿基坦公国的公相。他在阿基坦公国主政时期暴露出来了和他爹一样,而且青出于蓝的贪婪个性,在做了成绩出来的同时捞了不少钱。郎香的作风很像蔡京,他本事是有的,但就是“使京能正心术,虽古之贤相弗加”,他的心思大多都放在逢迎上意和中饱私囊上。而他的上司是一个武力值一百,但政治值为零的大军阀式的君主,把为人主君等同于黑老大治帮会,对政事是一不想管二不会管,而如果不得不管的话,就搞黑道大哥式的治理,然后结果往往是还不如不管。郎香清楚主君的作风和他对钱财的渴望,于是他主政时就一心一意为主君敛财,并借机致富。郎香的政策为狮心王带来大量财富,让理查非常欣赏和信任,于是1189年理查一世登基后,郎香也因此飞黄腾达。理查一世提拔他当了埃利的主教。然后郎香出了 3000英镑重金,买下来英格兰宰执(Chancellor of England)的尊位。他到任后为了捞回成本,立即宣布文件费涨价,正准备进一步大捞特捞的时候,1190年,狮心王准备帅十字军参与第三次东征,于是要在英格兰国内组织一个看守政府,狮心王和无地王时代英格兰的著名大权臣们,例如杰弗里-菲茨、威廉-马歇尔都是借助加入这个看守政府上位的。而已经是大权臣的郎香更进一步,当上了英格兰的大断事官(Chief Justiciar,这个职务在当时除了司法事务,也要负责行政事务,不是单纯的司法职位,其实这个职位才是真正的英格兰王国的内阁首辅,所以不能翻译为大司法官)。不过狮心王同时安排了达勒姆主教普伊赛特做了平级的大断事官,以左右二相主国,然后他就率军队出发了。郎香对于有人分其事权的安排非常不满,梦想更进一步一手遮天,因此狮心王一走,两人权争不断。郎香通过教廷拿到了特使身份,随后以特使权力排斥普伊赛特,闹到最后他甚至动用武力逮捕了普伊赛特,强迫他放弃个人领地与其他利益来换取自由。狮心王收到消息后下令朗香恢复普伊赛特的职位。但朗香却向周围人诡称获得国王的密报,拒绝执行王命。狮心王知道后大为恼怒,但是他很依赖郎香为他敛财筹措军费,而且郎香毕竟顶了个教廷使节名头,所以狮心王暂时背书了郎香的行为。见阴谋得逞的郎香更无顾忌,而英格兰国内见狮心王对郎香没有处罚,亦更加畏惧,郎香遂成了蔡京、魏忠贤式的一手遮天的大权臣。

走上人生巅峰的郎香迅速膨胀,他为人专横跋扈,生活奢侈,喜欢卖弄权威与财富。出行时单单随从就有1500名,而且还随队带着各色动物,结果引来贵族们争相模仿。下榻修道院时,随从们一夜的花费就可达到普通老百姓几年的收入。尽管郎香的财富很多是他在阿基坦时期捞的,但是中世纪的英国长期是一个非常落后穷困的国家,郎香在一个穷国里搞这么大排场,这与其令人尊敬的主教身份格格不入。而且郎香有几个严重的问题,让他在英格兰从上到下都不受欢迎。首先也是最严重的一个问题是——身为英国的宰相,他不会说英语,或者说的磕磕巴巴。郎香本来是一个诺曼诸侯,出仕做官是在法国的阿基坦,母语是法语,到了英国之后他也没认真学英语,导致他英语讲的极差,后来他化妆跑路的时候,就曾经因为英语说不好,差点没能逃出去。然后就是他凭借大断事官的权力买官卖官敛财。虽说中世纪英国买官卖官是国家常态,但郎香出售官职非常任意,还找了不少法国来的诺曼贵族当买家。这就引起了本地人对他的仇恨。第三就是郎香利用教廷特使的身份打击教会圈里的异己。他本来就因为出行招摇,被英格兰人普遍认为作风不好,不像个修道人,是“假主教”。他的政治对手普伊赛特也不是没有同志,所以他一手遮天后,致力于打击普伊赛特的势力,捏造罪名逮捕其他主教。1191年他安排人去抓约克大主教杰弗里,结果事机不密,走漏风声。杰弗里知道后,跑到了圣马丁修道院(The Priory of St. Mary the Virgin and St. Martin of the Newark)求避难被接纳。圣马丁修道院在英格兰,是跟巴黎圣母院一样的“至圣避难所”,犯人一旦跑到这里避难被接纳的话,官差不折腾个昏天黑地,是连门也进不去的,更别提捕人了。结果郎香竟然强逼着官差破门而入,把人拷走了,这就犯了众怒。在王弟约翰撑腰下,一群贵族开始准备收拾郎香。郎香招摇过市的事情传到狮心王耳中后,理查一世就决定换下郎香,于是狮心王提拔了鲁昂大主教沃尔特和他的手下,组成辅政班子监督朗香。并勒令没有沃尔特点头,朗香什么都做不了。不过沃尔特为人温和谦逊,不愿与人交恶,所以容忍郎香。但是沃尔特的上位大大鼓励了反对郎香的集团,这次郎香公开打破规矩抓人,这帮人就觉得时机到了,立即组织批斗郎香。1191年,考文垂主教休-诺南开了个公审大会,传郎香到庭。郎香不来,于是大会宣布他有罪,将其破门出教,一批响应大会的贵族组织了一批人马挥刀上洛,要“锄奸”。郎香想找兵抵抗,但是在约翰的影响力下,无人响应,于是他束手就擒,被宣布犯了专横罪,革职抄家。郎香趁着还没人来进一步发难,找人安排跑路,成功逃去法国。随后他希望继续给狮心王当官儿,狮心王念旧,于是安排他继续在英格兰的大陆领地里做了专门负责对法交涉的外交官。1197年,这位英格兰的小蔡京病逝。就像蔡京虽然是大奸巨恶,但依然位列是“苏黄米蔡”的大书法家一样。郎香也是当时英格兰重要的法学家,他的著作《判法实例》(Practica legum et decretorum)收录了大量的金雀花王朝领地内的民法和教会法的判例和使用指南,出版后被英法两国法庭引为重要参考书,一直使用到中世纪晚期,现在也是英法法学研究的重要历史资料。

菲尔塔:这个菲尔塔就是沃尔特的意思,他可能指两个人。第一个是金雀花王朝“权臣年代”中最成功的大权臣休伯特·沃尔特(Hubert Walter)。他是金雀花王朝的三朝元老,也是金雀花王朝诸多宰执之中最有能力的。简单理解的话可以看作是金雀花王朝的张居正。在狮心王和无地王时期,他是能影响决定王位归属的大权臣。十字军战争时期他其实是英格兰实际的掌权者。第二个人是指沃尔特-德-孔唐斯(Walter de Coutances)。他也是金雀花王朝“权臣年代”时期一位很成功的大权臣。

第一个沃尔特,也就是休伯特-沃尔特在1160生于英国萨福克郡的贵族人家,家里是当地的领主,成年后到宫廷谋职,由于他舅舅格兰维尔(Ranulf de Glanvill)是亨利二世的大断事官。朝中有人的他升迁迅速,很快做到英格兰王国的户部主簿(Exchequer),专司管账。随后在舅舅的安排下获得亨利二世赏识,做过很多职务,锻炼了政治才干和手腕。然后他在当鲁昂主教期间被理查一世认识,很得理查一世的欣赏。理查一世继位后不久帮他当上了索尔兹伯里主教。理查一世参加十字军运动期间他作为随军成员出征,后作为理查一世的使臣和萨拉丁进行停战谈判,表现优秀,因而更被理查一世倚重。随后他作为十字军的一员进入了圣地参拜,获得朝圣者的资格,镀金成功的他随后被理查一世任命为撤军的总指挥。这时因王弟约翰勾结法王腓力二世在背后搞事情,而狮心王东赴圣地期间,一路走来一路抢,惹怒了自己回国之路上几乎所有的诸侯,所以他为了迅速稳定局势,决定自己化妆潜行走陆路回国,让沃尔特指挥军队徐徐返程,打算凭借沃尔特的教士身份迫使沿路诸侯不拦击他。但理查一世化妆水平实在不过关。有钱佬装穷,失败被拆穿,落到神罗皇帝手中。这时候沃尔特的部队刚抵达西西里。他听说国王被抓,赶紧组织人员接手,然后他匆匆赶去神罗帝国谈判狮心王的赎身事宜;正在叫天不应的理查突见忠臣来援救,非常感激沃尔特的忠义,于是在1193年让他带着求援信回到英国,在信中理查让他老娘,英格兰太后埃莉诺重用沃尔特,让他当了国王赎回事宜的专项总管。所以沃尔特甫一回国,就被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随后又当上了大断事官,负责筹集理查的赎身钱。沃尔特上任后大力增加税收,拼命刮地皮,最终为理查一世筹了34000银马克的赎身钱,这是一笔相当于当时英格兰十年国入的巨资。在这样的搜刮下,英格兰官过如剃,民变丛生。

1196年,一个叫菲茨-奥博斯特(William Fitz Osbert)的前官员不忿于重税,公开演讲谴责搜括政策,结果他的演讲一呼百应,迅速聚集起5万余名造反者,造反人员打算在伦敦吃大户,造成极为严重的恐慌。沃尔特立即组织镇压,雇刺客趁其不备将其刺杀。随后招来武装部队进驻城市,才勉强将其压制下去。为了应对民变,沃尔特推了两项改革,第一个是以1194及1198年的王室巡回法庭的政令和1195年的《治安法官条令》为代表的组织化改革,第二个是1197年个税和1198年进行重订犁头税(Carucage可以理解为英国的土地税)为代表的税务改革。沃尔特特别擅长以通过增加代表权和选举权来分化对手,进而推行改革的方案,他可以算是英格兰通过以操纵名义上的代表权来分化瓦解对手的策略的祖师爷。在第一项改革中,他首创了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太平绅士”(justice of peace,JP)制度。沃尔特要求各地负责管理的郡长(sheriff),必须招收至少4人负责具体司法工作。这些新上来的司法人员,统称之为太平绅士:太平绅士可以作为兼职法官,组织不具备陪审团条件的初级法院,他们拥有独立审判轻微刑事和家庭法方面的简单案件的权力。在这种法庭上如果被告认罪即宣判,否则上报上级法庭重新审理。这种法庭程序简易,结案迅速。而且做这种太平绅士的,大多是骑士阶层或者平民阶层(第一批太平绅士中几乎都是骑士出身,而且仅有4%是国家指定的,96%都是地方上推选出来的)太平绅士制度是现在英国地方治安法官的前身,它是英国覆盖范围最广泛的司法机构,至今英国仍有近95%的刑事案件是要先由治安法官审理而后定的。这套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以骑士阶层为代表的英国下层贵族和一般平民有了一套相关的参与国政的机制。随着这种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英国下层人士可以通过以当太平绅士起家,混出资历后,进而升格进中央,参与国政之中。可以说这是英格兰特色的科举制度。

由于太平绅士是一种司法官员,往往在必要时要对犯罪者施行缉捕,为了保证司法的威慑力,武力值太差的人是干不来这个位子的,所以能干上这个的,必然是地方上的豪强和能者,后世很多英国的名将和大员,不是太平绅士出身,就是至少都干过一段时间的太平绅士。这些地方豪强出身的司法官员凭借参与司法事务,熟悉了日常政务,对依法行政的精神有认同感,同时锻炼了自己的文武能耐,还把自己的家兵和扈从合法化了。这为后世英格兰实行军国主义,锻炼尚武精神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由于太平绅士要由各郡长负责招募,使得英国司法力量得以下乡,结合封建主的控制能力,英格兰实现了对地方上的有效掌握。加上英国农民的顺服传统,从此在英格兰任何农民起义都不可能成功。英国国家司法的组织化初步完成。加上沃尔特开始使用新的皇家法官制度,规定任职的皇家法官不能是本地人,必须是国家派来的外地人。在避免了关说的同时,让英格兰的司法制度也开始走向专业化。

然后沃尔特开始推税务改革,由于狮心王的赎身钱已经把英格兰刮了一遍,而他又是军阀脾气,被人敲了竹杠就要找场子,所以一回国就准备进攻法国。这就让本已对钱永无餍足的他更无节制。找钱的担子就落在了为他擦屁股的沃尔特身上。沃尔特先是提出收取个税,对个人财产一次可征收最多25%的税。结果甫一颁布就推不下去,于是沃尔特转而在犁头税上想办法。沃尔特手法巧妙,他对于犁头税采取新的但更重的方法,对每块耕地征收5先令的税收。但是同意征税评估时,数额不再是领主一人说了算,而是由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小群体来讨论衡量。这样就分化了纳税人,减少了征收阻力。他的税务改革开头还不错,所以理查一世见他能弄钱,就在率军去大陆打仗时,委托沃尔特当了英格兰王国的实质统治者。但犁头税改革之后因为议会反对狮心王和法国进行战争,最后半途而废。这导致在法国的理查一世一度陷入缺兵缺钱的窘境。见税改推得也不行,沃尔特转变思路,一方面继续加大收税力度,另一方面就利用自己的权势推第三个,也就是成4里说的“财政合理化和征税公正化”的财政制度改革。1194年,沃尔特颁行《艾尔条例》(Articles of Eyre),在英格兰首次设立了上计掾(escheator),专司审计财务。在这部条例里,沃尔特确立财务活动和司法活动分离,从此英格兰的一般司法官员不再兼任财务事务,而都交给专业的上计掾来负责审计。没有上计掾背书的财务支出都是无效白条。然后沃尔特把各地的大法官办公室拨给上计掾。同时规定所有财务文件,包括利权和罚款都必须有收据,且需抄写副本保留在法官办公室供上计掾审计和存档保管。财务审计制度就这样在英格兰建立起来。

但是再审计财务,实现账簿一清,碰上理查这种花钱如流水的国王也徒呼奈何。特别是理查向英格兰一直不断的要兵要钱要粮。英格兰已经越来越无力继续支持理查。1198年底,沃尔特向理查报告老百姓已成穷鬼,没油水可榨了。理查非常不满,沃尔特失宠,遂辞职不干。但随后理查一世因为在英格兰弄不到军费,被迫到处找钱,最后在抢钱路上遭到抵抗,中箭身亡。他死后英格兰陷入继承权争议。理查的弟弟,无地王约翰想要夺位。这时候沃尔特虽然辞职,但仍然是坎特伯雷主教,是英格兰教会的总瓢把子,教士阶层的代表。约翰和沃尔特之间关系一直处的不好,昔日理查被捕的时候,约翰就想造反夺位。这就是成4必出的“狮心王被抓”事件。但是约翰劝人谋反的信被沃尔特的人截下,沃尔特遂召集大会,宣布这种叛乱行为要破门出教,约翰不服,两边的人马还干了一仗。但是理查回国后约翰觉得斗不过老哥,认怂和解。现在老哥驾崩了,约翰就觉得自己又行了,于是他获得了武将领袖,金雀花王朝著名大权臣威廉-马歇尔的支持,马歇尔亲自去游说沃尔特。讲的很直接,说要么沃尔特支持他一直倾向的亚瑟,然后演一出龙虎斗。要么沃尔特跟他一起去效忠约翰,演一出将相和。沃尔特遂违心同意,并为约翰跑腿说服不满的人。所以在新朝依然留用,被提拔为内阁首辅。但是约翰并不完全信任沃尔特,他同时又提拔了自己派系的杰弗里-菲茨来当大断事官以制衡沃尔特。但是沃尔特个性很好,有宰相雅量,而且英国国用当时是教俗分开的,他和菲茨正好各管一摊,合作很愉快。他和菲茨与马歇尔共同撑起了约翰王时代的英国政事。沃尔特接下来以首辅身份继续推进行政事务方面的改革,他在英国首创了集贤院职务,并以此完善了文书登记和管理制度。从此英国的政策文书做到了有据可查。然后沃尔特就从事了一些和教廷打交道的外交工作至终,1205年,沃尔特因病去世,死后葬于坎特伯雷大教堂,葬礼盛大,极尽荣华。沃尔特并不是一个清官,生前就有很多人指责他私德有亏。但基本都公认他是金雀花王朝最有能力的行政官员。他首创和参与创立的很多制度一直沿用下来,为后世英国专业文官政治的发展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所以他也名列英国最伟大的首辅名单之中。成为英国最重要的历史人物之一。

第二个沃尔特,即沃尔特-德-孔唐斯(Walter de Coutances)是金雀花王朝的一位老臣,他生年不详,出身于英国康沃尔郡的一个贵族人家。其兄罗杰从捕快的班头做起,一直做到康沃尔郡的司法参军(royal justice)。沃尔特从小勤奋好学,成绩很好,最后读硕有成(可能是巴黎大学)。然后凭借自己做题家的本事,加上兄长的推荐,成功入仕到英王亨利二世的宫廷里。1169年他晋牧得职,从鲁昂教区的王家牧师做起,一路高升。受到了“幼王”亨利的赏识,做了他的私人牧师。但是“幼王”亨利掀起大叛乱的时候,沃尔特反对叛乱,遂离职投奔亨利二世。他投奔的时机很好,因为这个时候正是亨利二世最低谷的时期,所以对他的忠诚十分欣赏,遂委以重任,让他当了牛津教区的总执事,主掌很多外交上的事务。沃尔特往返英伦和大陆领地之间,参与了亨利二世时期许多重要的外交活动,出力甚多,遂逐年得到提拔。在1179年被授予皇庄管家的职务,可以代天收两处王家修道院的税务。但亨利二世重视他,允许他可以挪用税款,其实等于把这两处田庄封给他了。这标志着他成为一位诸侯和王廷中的重臣。随后他继续作为外交官为亨利二世干了很多工作。1184年他被提拔为鲁昂的大主教。理查一世逼死老爹上位成功之后,多少感念自己是不孝忤逆。所以称王不久就举行了一场悔罪仪式,沃尔特是这场仪式的大司仪和主牧。并在之后的理查王登基戴冠仪式上也是司仪组成员。随后理查在准备去东征期间要布置留守政府班子,于是金雀花帝国的诸位大主教齐聚开会,两位沃尔特都参与进来,但是孔唐斯因为其外交专长,被任命为通政使,专司理查和留守政府之间的信息往来事宜。1189年底孔唐斯陪着理查一世东征,他作为理查的使节,在战后和坦克雷德谈判了西西里王国和英格兰十字军之间的和议。随后他本来准备继续和理查东征,但此时英格兰发生内讧,王弟约翰指使人冲了留守政府的首辅郎香。收到消息的理查就发了一封全权敕令,让孔唐斯回去平息混乱。孔唐斯回到英格兰后,凭借埃莉诺王太后的支持和理查的诏书,暂时控制住了留守政府的局面。他在约翰和郎香的斗争中选择了约翰一边,最后导致郎香倒台逃亡。因为留守政府总得要一个首辅,所以孔唐斯虽然没有获得正式任命,但依然是扛起来首辅职务办公。成为了英格兰的宰相,不过他在任上成绩不多。因为他当上首辅没多久,理查回家时被利奥波德抓住卖肉票了。于是他作为内阁首辅就得想办法凑钱赎人,但是他不擅长搞内政,也不太会刮地皮。他虽然试着弄钱,但是效果非常差。于是乎他把首辅职位让给了休伯特-沃尔特,自己则当了和神罗皇帝海茵里希六世谈判的代表。他在和海茵里希六世谈判时期最后当了人质。因为海茵里希六世虽然多次对赎金打折,但被理查搞得民穷财尽的金雀花王朝实在是凑不出足够的钱了。谈到最后还有一万银马克左右的差额,而海茵里希六世说什么也不退让。理查为了赶紧回国,就提出最后的钱得等回国再付,为了避免逃债嫌疑,他让孔唐斯留下当人质,于是海茵里希六世就把孔唐斯扣下当人质,但理查回家后发现没钱,就赖账了。于是海茵里希六世就拷掠孔唐斯要钱。孔唐斯粜尽家产,总算凑出钱来赎身,被理查坑苦的孔唐斯遂在脱身后不再参与政事,回到自己在诺曼底的领地里再攒家业。但他重头再来的路上依然受到很多干扰——理查为了报复仇人腓力二世,在诺曼底地区燃起战火,孔唐斯的地盘被他折腾的不轻。他一怒之下和理查翻脸,一状告到教廷处,最后在教廷调解下,理查交出诺曼底最重要的港口迪耶普的利权给孔唐斯做赔偿。通过对这座重要海港的控制,孔唐斯总算把损失的钱给挣了回来。1207年他去世时,其遗产十分丰厚。他的侄子们利用叔叔的遗产和恩萌谋职,后来都成为金雀花王朝的一方大员。延续了这个家族的繁荣。

罗宾汉:大名鼎鼎的罗宾汉(Robin Hood),他又被叫做汉丁顿伯爵(Earl of Huntingdon)。

英国民间传说中的侠盗,可确认是民谣传奇中的虚构人物,所以生涯不可考证,相传活跃于1160-1247年间的英格兰。关于他的民谣和传说大概于12世纪中叶起开始流传。比较流行的传说有两个,一说在12-13世纪十字军东征时,狮心王理查一世被抓,留在国内的王弟约翰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狮心王。与他狼狈为奸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于狮心王的汉丁顿伯爵家领地,更试图染指伯爵的心上人玛丽安。于是伯爵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自号罗宾汉,领导一支农民起义军劫富济贫,最终成功赎回狮心王,粉碎约翰等人的阴谋。另一说大约1190年,汉丁顿伯爵随狮心王参加十字军东征。可当战争结束返回家乡时,发现自己的庄园和财产已被诺丁汉郡长夺走。此时英格兰正被趁机弄权的约翰王统治,他的横征暴敛让人民痛苦不堪。于是伯爵自称罗宾汉,聚集一帮绿林好汉劫富济贫,对抗暴政。“罗宾汉”这个词本是射箭比赛的术语,意思是连续两箭都射中靶心。汉丁顿伯爵箭法高超,所以自号罗宾汉。

罗宾汉的故事通常认为是很多人和事的糅合再加工。如果要找原型的话,至少有7个人。他的地盘舍伍德森林过去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如今仍然长有800岁的老橡树,昔日林木茂密,非常适合躲避和聚集。狮心王和无地王时期,因两王均不谙政事,不恤民力,喜用聚敛之臣,参与十字军事业又给英格兰财政加上了沉重负担。所以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民不堪刻录,导致很多人在舍伍德森林啸聚。这些盗贼成分复杂,有的可以称为农民起义军,有的则只能呼之流氓无产者。由于盗贼丛生,地方治安非常糟糕,迫使约翰在13世纪初的某时宣布设立讨捕队,出钱重建了舍伍德森林附近的诺丁汉城堡作为讨捕队的关所。约翰重建城堡后,指定诺丁汉郡守菲利普·马克为讨捕大使,此人以手段残酷闻名。后来到1320年左右,又指定做过皇家猎场看护的亨利·德佛坎博任诺丁汉和约克的郡守,兼任讨捕大使。此人也是个残酷之辈,声名狼藉。此二人上任后指挥人马跟绿林们争地盘,干了不少架,这俩人基本上就是大反派诺丁汉郡长的原型。而罗宾汉就很大程度是这些绿林的故事。后来由于口口相传,官厅也将这个名词收录,专门用来称呼这种绿林犯人。日后英国的文学家又引用官厅记录和民间传奇,创作了大量罗宾汉的故事。罗宾汉遂成为英国文化的著名大IP而开始流传。

迪罗西:这是金雀花王朝时期的英国著名大臣彼得••••德罗切斯(Peter des Roches),这里的“迪罗西”是他名字的法语发音德候歇,因为他是个法国人。不过考虑他的地位,一般还是把他当做英国的宰相来看,所以他的名字用英语发音就是德罗切斯。他是金雀花王朝的“权臣年代”的一员。

生于法国的图赖讷,出自金雀花王朝的名门德罗切斯家族。德罗切斯家族是金雀花王朝的“谱代大名”。家祖纪尧姆(Guillaume des Roches)从亨利二世的近卫骑士做起,一直干到金雀花家族的内务总管(Seneschal of Anjou)。所以这家人是金雀花家族的铁杆,家中子弟在金雀花王朝中大量出仕。彼得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不过彼得的早年生涯缺乏记载。他第一次出现在史书里是在阿基坦公国出仕,作为东宫侍从侍奉狮心王。狮心王是个政事上的小白,又因为热衷搞十字军运动,因此养成了个钱捞子个性,凡是跟钱有关系的人,就容易受他的信用。而德罗切斯负责经营他的产业有成,因此很受信重,升迁迅速。先任普瓦捷城的大执事和司库,1204年他到英格兰做官,第一个职务是林肯教区的教区司铎(Precentor),随后他逐年晋升,到了无地王约翰时期,他又获得约翰的青睐,当上了温彻斯特主教。他对于约翰很忠诚,无论是约翰跟教宗互怼时期,还是在第一次男爵战争期间都站在约翰一方。约翰为了表彰他的忠诚,慷慨赠予金钱,让他大发横财。1214年他又继任先代大权臣杰弗里-菲茨,当上了大断事官。但是他因为站在国王一边,所以很不受贵族们欢迎。由于约翰在政治斗争中败给贵族,连累了他也一起下台,职务被休伯特·休伯格(Hubert de Burgh)取代。不过约翰让他当了自己的儿子,下任英王亨利三世的太傅。所以1216年亨利三世即位后,作为东宫旧臣的他再次崛起。但是他还是被休伯格压着一头,因为休伯格是无地王时期的老臣,而且军政事务纯熟、人脉甚广。一直以来是王室军队的大将。还赢过海战胜利。所以各方资历都稳压管家出身的德罗切斯一头,于是他决定顺应国王旨意、加入神罗皇帝腓特烈二世的十字军东征去刷资历。由于这次东征兵不血刃十分顺利,因此德罗切斯没打仗也获得了朝圣者资格,这在教士序列里是一份殊荣,熬出资历的他在1231年回国后迅速得宠,被亨利三世破格提拔。迅速成为亨利三世朝的朋党首领。

亨利三世为人软弱无能,治理期间王权尽失,因此各种政治乱象迭出,各路贵族利用大宪章限制和王权的衰弱为自己牟利,推动了英格兰的朋党政治的发酵。由于亨利三世大量任用金雀花大陆领地,也就是法国出身的贵族出任首辅,外来贵族和本地贵族各立朋党,最后演出来一出牛李党争。如果休伯格是英格兰“牛党”,远征归来荣誉加身的德罗切斯就组织了英格兰的“李党”。德罗切斯崛起时,休伯格已经很不受贵族的欢迎。在王弟的组织下,一批贵族起了政变的心思,他们动用武力要求亨利三世炒掉休伯格,打算以此为借口借机瓦解王权。亨利三世和德罗切斯都没看出这是个坑。而德罗切斯更是为了想当权臣,就站在贵族一边,最后把休伯特搞下台+终身监禁。随后亨利三世任命德罗切斯上位。

德罗切斯搞权争有点本事,对政治实际上没啥眼光,他把政事看作是徇私舞弊的工具,于是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提拔自己的侄子彼得·德里沃(Peter des Rivaux)负责王室事务。这位新任的首辅一家只顾谋取私利,并没看出他们依赖的王权因为他们自己的私心受了多么大地损害,所以他的政策对政局毫无改善,甚至更糟。这更给了企图剥夺王权的贵族们做反的借口。1233年,前代大权臣威廉·马歇尔的次子理查德·马歇尔(Richard Marshal)以“清君侧”为借口,在威尔士及爱尔兰等地发动叛乱。威廉-马歇尔是金雀花王朝“权臣年代”里最成功的权臣之一,很有威望,所以他家竖起叛旗,即获得一批英格兰和威尔士贵族的支持。叛军和王军发生激战,但是理查德这次叛乱准备不周,钱粮匮乏,所以没打很久就陷入僵局,次年马歇尔在爱尔兰被忠于英王者谋杀。同年,在英格兰主教的斡旋下,亨利三世与叛军妥协,作为条件德罗切斯和侄子被解职,结束了所谓的马歇尔之乱(Marshal War)。1235年,德罗切斯离开英格兰,跑到教廷做了一年,第二年再次返回后宣布与一生的政敌休伯格和解,然后他做了一些地方官员,最后死于1238年。德罗切斯作为金雀花王朝的“权臣年代”中的一个例子,比起他的前辈们来说实在不算成功。不过他作为英国版“牛李党争”的初代党派魁首,在英国政治史上有一定地位。而且他在英国文艺上也有点名气,德罗切斯在约翰王杀死侄子亚瑟的过程中有出场,他曾经任亚瑟的侍从,因为很会玩魔术,所以很得幼小的亚瑟的欢喜,俩人交友甚笃。这个记载被后来的史学家记入英国历史中后,德罗切斯在英国文学里就成了党争首脑和戏子佞臣的脸谱性人物,从而被第三波选入剧本中出场。

家园 英国 剧本1 奔驰于草原上的狼 3

西门:这位是英国历史名人西蒙·德·蒙德福特(Simon V de Montfort)。他是金雀花王朝“权臣年代”的大权臣之一,第二次诸侯战争的叛军头头,他被英国人认为是现代议会制的最重要的一位创始人。

生于现在法国的蒙特福-阿莫瑞(Montfort-l'Amaury),家中显贵,长期以来就是地跨英法两国的金雀花王朝的传统名门。在英国的莱切斯特有自己的封地。不过本家长期以来还是在法国繁衍,他爹老西蒙是阿尔比十字军的最著名的总指挥官。老西蒙是个残暴无度的大屠夫,最终在图卢兹被天诛,随后家业被长子阿莫瑞继承。作为次子的西蒙长大后没有封地,而且无地王和法国开战时期,他家决定效忠法王。这让无地王禁止他家继承英国领地,所以西蒙只能当食客,寄人篱下导致他心怀怨恨,愤慨溢于言表。阿莫瑞跟西蒙关系尚可,而且为免争家产,也想给自己的这个弟弟寻摸个出路,于是他出了个主意——让西蒙重新捡起家族和金雀花王朝的领主封臣关系。他把昔日的安堵状拿出来给了西蒙,把家族在英格兰的权益都给了他。这样等于蒙特福家族的英法两分支分家各自过了,不过这个时候由于无地王约翰把莱切斯特的权益给了他家的庶支,所以西蒙拿的其实只是个空头衔。

不过西蒙想得开,觉得有总比没强,就去英格兰找出身。此时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初治政事,玩弄权术,偏好任用大陆领地出身的法系贵族。因为他的王后埃莉诺就是著名的“普罗旺斯四姊妹”的老二。普罗旺斯伯爵雷蒙膝下生四女,全都嫁入英法王家,尊荣无比。大姐嫁法王路易九世,三妹嫁亨利三世的王弟,康沃尔伯爵理查德,四妹则嫁后来的西西里国王卡洛一世。四姊妹通过政治联姻,力量遍及西欧,加之法国文化的影响力以及英王对彰显王室威仪的喜好,导致一批法系贵族,尤其是与王室沾亲带故的开始进入英王宫廷。这个剧本里的西蒙和德罗切斯就是这些法系贵族的一员。西蒙初到英国也是做食客,不过不久后被宫廷内的法系势力提拔,获得了亨利三世的青睐,亨利三世甚至还承诺有机会就把他的安堵状兑现,把他的封地还给他。不过西蒙起初大抵还是泯然众人,直到他在1236年遇见了他的命中贵人——亨利三世的御妹,莱切斯特女爵埃莉诺(Eleanor of Leicester)。西蒙长得很帅,而且也很会调情,他又一直想兑现安堵状。而埃莉诺则因为老公早死,又轻率的发了神誓要守贞。结果长期被欲火中烧所折磨,碰上西蒙这堆好干柴,火势终于压不住了。很快俩人就搅合在一起,最后在1238年干脆破誓成婚了。亨利三世这时跟自己的御妹关系还不错,而且这个时期他为了恢复无地王时期失去的王权,就故意支持党争,想用外来的法系贵族来压制本土的英系贵族,自己从中渔利。所以御妹一吹风,他就开始提拔西蒙,不但真的兑现安堵状,让他当了莱切斯特伯爵,还了他的封地,而且还着力提拔,让他当了内务府管事,成了英王室重要的大臣。

但是西蒙的这桩婚姻惹怒了不少人,例如热衷党争的本土英系贵族,他们对于外来法系贵族的任何权势的增长都是不乐看到的,而且批准这桩婚姻的亨利三世一直都不受本土英系贵族的拥护,亨利三世力排众议同意赐婚,被英系贵族们认为是要尝试恢复王权,引起很大猜忌。特别是西蒙一个外来法国人,就算是有古老的安堵状,但一个白身过来能拿了一大块封地。英系贵族们纷纷发誓不能开此先例。而英格兰教会亦表反感,由于新娘埃莉诺在主教前轻率发神誓,现在又公开破誓成婚,教会反对就拿着国王旨意压。虽然英格兰教会一直比较支持亨利三世,但是它现下也要面儿,就站到英系贵族一边反对亨利三世。这些反对者被王弟康沃尔伯爵理查德团结起来,放话要造反。亨利三世为人意志软弱,看到点反对就不敢坚持自己的主张。于是他找理查谈判,最后通过给了一笔钱,并同意罢黜西蒙内务府管事的职位,才勉强压下去。西蒙对丢了职位感到非常不满,从此和亨利三世有了裂痕。而亨利三世通过这一次险些爆发的叛乱,对英系贵族的能量有了认识,特别是他认识到英系贵族有了王弟理查德这个核心,树大根深,外来法系不一定能对抗的过。同时他的儿子,日后英国著名的武士国王“长腿”爱德华一世要出生。从此他改弦易辙,虽然继续玩弄党争,但开始亲英系贵族,因此也开始和西蒙渐行渐远,俩人日益不对付。

矛盾到了1239年初开始激化,这一次西蒙作了个大死——他欠了太后家族的大佬,国舅托马斯一笔钱,债主要他找个中保签字防赖账,然后他听了埃莉诺的损招——把亨利三世的名字签上了。亨利三世继承了金雀花王室的传统——经常乱花钱,所以总没钱。结果这把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落,自然大怒,派人把妹夫丢进大牢,而且口无遮拦的说西蒙是“勾引御妹,骗色成奸”,自己是“为免丑名,被迫赐婚”。西蒙虽然出发点不单纯,但是跟埃莉诺确实有感情,一顶骗婚帽子戴头上,心里立时和亨利三世势不两立。但是他一如既往看的很开,一方面他通过这次政争晓得了英系贵族的根基。另一方面觉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是夫妻二人认怂,被亨利三世逐出英国。返回金雀花王朝大陆领地的西蒙学起来德罗切斯,宣布要投身十字军事业。他跟自己之前的政敌理查一起参加了“诸爵十字军”,对理查言听计从,最后顺利刷了个朝圣者头衔。然后他回到法国后先跪舔亨利三世,亨利三世被舔舒服了,一时忘了自己胡咧咧的前科,同意了他参与亨利三世征讨法国的战争。亨利三世朝的英法战争打的非常失败,甚至可以认为是一次闹剧,这导致国内普遍质疑亨利三世的才能。与此同时,英格兰自1252年起,国内多次出现自然灾害,粮食歉收,民生艰难。这个背景下打一场闹剧式的战争,只能导致王室权威走衰。西蒙在这场战争中表现一般,但最关键的是他通过参加十字军和对法战争,在英格兰的贵族圈里树立起了自己是英国贵族的形象。有着“皈依者狂热”的西蒙,为了表示自己已经脱离法国,而是一位纯粹的英国贵族,往往比真的本土出来的英系贵族还激进。在贵族们发泄对亨利三世的不满时,西蒙抑制不住反意,公开大讲亨利三世应该“和糊涂王夏尔一样”关起来(指加洛林王朝西法兰克系的夏尔三世,此人绰号“糊涂王”Charles the Simple,不过后世平反,认为他颇有能力,只是时运不济,应翻译为“老实王”更好)。他的公开表态,使得反对王室的贵族们开始逐渐团结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阴谋集团。

战后亨利三世对西蒙有猜忌,决定将其派到法国,去管理金雀花王朝最后一块领地——阿基坦的加斯科涅。做了加斯科涅公相的西蒙手腕凌厉,当时加斯科涅的地方封建主和市镇公社多有争斗,西蒙秉承“喧哗两成败”的原则,对于敢闹事的一律武力镇压。由于处事过刚,引发很大不满,最后甚至引发了以加斯东·德·贝阿恩为首的加斯科涅当地豪族的反乱。西蒙和他老爹一样,对于征讨对象丝毫不知宽容,镇压时直接采用三光政策,连反对者的葡萄树都要砍掉——葡萄酒是加斯科涅最主要的外贸品。也是当时英国最重要的国入之一。(1342年时加斯科涅的酒类关税收入等于当时英格兰本岛的关税收入)。丧失了重要财源的加斯科涅本地豪族遂和王室内反对西蒙的政敌勾结起来,在亨利三世哪里控告西蒙专权。亨利三世为了钱,便将其召回,命令进行审判。西蒙见机会来了,本就十分愤怒的他当面怒吼:“国王就是相信那加斯科涅人的指控,也不相信我对您的忠诚?”。但对他早有猜忌的亨利三世轻信诬告,不经调查执意要审判。这就惹恼了大部分贵族,因为西蒙到底是拿着亨利三世的诏谕去加斯科涅维持秩序的,就算手段不对,也不至于不走程序直接判。加上西蒙的那个阴谋小圈子四处串联,看不惯国王的懦弱无能的贵族皆同情西蒙,于是在王命递到御前会议时,御前会议判定此诏草率,应予驳回,西蒙则应无罪释放。此时因为征法战争失败,王权衰落,亨利三世被迫妥协。自此西蒙彻底和亨利三世撕破脸,公开加入了反对国王的行列。并开始组织造反派串联。

1254年,由于亨利三世被教廷忽悠,想戴上西西里的王冠,遂摊派军费,要求贵族们缴纳1/3收入。因为这件事实在太离谱,因此颁布后立即激发众怒。西蒙的小集团迅速加大活动,阴谋推翻亨利三世。1258年,觉得时机成熟的西蒙集结了一批贵族们全副武装去见国王逼宫,要求召开国会,实行广泛改革。亨利三世被迫妥协,同意召开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狂暴国会”( Mad Parliament)。“狂暴国会”虽然名字很差,实践起来也不怎么样,最后又以失败告终,但是为了召开这届国会,西蒙一党成功迫使亨利三世签署了内含一系列非常重要的政治原则的《牛津条例》(Provisions of Oxford),影响非常深远。首先它确立了国会的地位,规定国会定期召开,每年三次,而国王提出的任何施政措施必须经国会同意才可实施。自狂暴国会后,“国会”这个词才开始广泛出现在英国的社会生活中。所以现在英国公认1258年是国会创设之年。西蒙也正因此名垂英国史,被认为是英国国会的创始人之一。其次国会深化了太平绅士制度,初始即规定英国每个郡挑选出四名有地位的骑士作为代表参加国会,随后代表权扩大到每个自由市也可出两名市民代表,虽然国会基本上还是被控制在贵族和高阶教士手中,但代表权扩大,这标志着市民阶层首次登上英国政治舞台。最后《牛津条例》确定了国会的重大权力,如未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任意没收土地及分配土地。国王不得擅自决定对外战争。并且所有外来的大臣必须被驱逐。这些原则的订立树立了国会的重要地位,而且通过“合法化党争”,用专门的党争机构把党争限制在一个圈子里的做法,确认了英格兰的主体性。从此英格兰的政治斗争是英格兰自己的事情。外国势力想在英格兰谋取利益,也得靠有英格兰的买办来代理。而党争合法的做法,虽然使无底线党争仍然困扰英格兰,但也推进了英国向现代政党制度的演变。

亨利三世是违心签署《牛津条例》的,所以甫一落笔就准备废除它。在通过承诺召开国会,以获得缓冲时间后。亨利三世立即开始纠集人马,准备“铲除叛逆”。亨利三世首先通过向法王称臣,暂停了英法战争,使得他能够纠集一批忠于自己的人马来对付西蒙为首的国会派。然后,他利用西蒙的失误来加强自己的力量。如前所述,西蒙是一个有“皈依者狂热”的人,为了表示自己是英国贵族的一员,他大搞各种激进策略。比如在他的怂恿下,他的儿子亨利对犹太人进行屠戮,还要求取消一切债务,首开英国排外风气之先河,这导致犹太金融集团开始倾向于保皇派。最后,西蒙并不是一个真的要搞革命的人,他虽然提出扩大了代表权,但是一旦下层人士真的要实践权力制约贵族时,他则坚决拒绝。他对于民意的理解只不过是“我意即民意,除此外别无他意”。这导致之后国会一开,下层很快就失望了,这注定了他最后的失败。不过即便最后失败,也不代表他没有势头正盛的时候,1261年,亨利三世觉得时机成熟,遂宣布毁约,罢免了贵族们提名的最高法官,并驱逐西蒙出境。西蒙遂开始串联,准备内战。1264年内战爆发,史称“第二次诸爵战争”(Second Barons' War),西蒙率军先败后胜,在刘易斯战役(Battle of Lewes)大败国王军,俘虏了亨利三世父子。起初西蒙打算废了亨利三世,但后来决定搞个挟天子以令诸侯;遂在1265年正式召开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国会,也就是狂暴国会,狂暴国会的与会者除了男爵、高级教士、每郡两位骑士,还有每个自由市的两名市民代表,这是市民阶层首次登上英国政治舞台。但由于国会初开,并无纪律可言,而且众口难调,导致其一无所成,甚至沦为搏击live。这让很多贵族对西蒙的能力有了质疑。随后西蒙因为跟人利益没谈拢,导致内部分裂出了叛徒,这些叛徒释放了爱德华王子,让其逃亡外地去联络保皇党,在犹太金融集团的帮助下,获得军资的爱德华然后迅速纠集起一只军队反攻倒算。作为英格兰中世纪最强的武士国王之一,爱德华的军事才能比他老爹强的何止道里,他巧妙的运动部队,并加快游说分裂西蒙的阵营,最终顺利的西蒙的本军困在伊夫舍姆(Battle of Evesham)。由于西蒙一党内部不团结,叛乱迭起,导致他不敌保皇军,最后战死。他死后亨利三世复起,很快就废除了《牛津条例》,但《牛津条例》里反映的国家大事应交国会讨论、国王与贵族应协商解决问题的观念已经树立,并在日后越发深入人心。这将在日后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一个重要的框架。西蒙因此也被认为是“英国代议制之父”,深受推崇。师承英国的美国也把西蒙认作是建政先贤,现在美国众议院内仍设立西蒙头像的盾徽,以为纪念。

格洛斯梯特:这位是英国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家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Robert Grosseteste),他是英国唯名论经院哲学的鼻祖人物,也是中世纪英国早期的科学学者之一。

生于英国东部萨福克郡的一个贫苦家庭,他的生涯记载非常少,史学者主要依赖第三方记录来考证他的生平。因为后来他主要在林肯地区活动和出名,最后当上了林肯主教,所以历史书上多称他叫林肯的罗伯特(Robert of Lincoln)。推定生于1168年,早年生涯已经不可考,第一次出现在历史记录中是在12世纪80年代晚期,当时他给林肯主教打工,并在哪里接受了相关教育。他可能去过牛津等地上过学,因为有记录显示他获得过神学硕士职称,而且很可能是牛津大学的大成硕士,或者他可能去过巴黎大学学习,所以他日后有资格在牛津教书。但是现有记录已经很难辨明他这段时间的生涯。他再次有正式记录是在1225年,这一年他到了林肯教区下面的阿伯斯里分区做了一名助祭。随后他又去了牛津,做上了牛津大学神学院的讲师。后来又被牛津大学的方济各会聘为讲师,日后升为第一讲师。他一直干到1232年才因病辞职。这段时间里他还在林肯教区做事,先后当了莱切斯特分区的主祭和林肯教区本堂的本堂牧师。不过后来因为得病,他只保留了本堂牧师职务,剩下都辞了。1235年,林肯主教休逝世,经过一系列斗争和妥协后,罗伯特因为学术地位高,而且没有朋党,所以被冲突各方达成妥协而选为新一任主教。不过罗伯特为人比较讲原则,个性很犟,刚直不阿。上任后积极改革教区事务,查缉各种滥权和腐败行为,导致教区内内斗不断,最后甚至一直闹到罗马,不过凭借他的学术名声,他得到了罗马的支持,坐稳了主教位置。不过他也因此在英国的教俗斗争中倾向于罗马,他虽然同意英格兰教会应有自己该有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应尽可能和罗马的权力做调和,而且教会权力要高于俗世权力。所以他跟英王关系就处的很一般,两边都有相互开骂的记录。但晚年的罗伯特在各种冲突中开始偏向于英格兰教会应当独立的思潮,他在职业生涯末期时已经开始积极地在罗马面前维护英格兰教区的利益。比如他反对教廷命令英格兰教区为亨利三世的十字军事业掏额外的钱,教廷派人来英格兰捞钱时,他也积极表态反对。所以晚年的他跟教廷关系处的也不怎么样,但是却为他在英格兰争得了足够的名声。被时人认定是大贤和圣人。他于1253年逝世,死后遗骨埋在林肯主教座堂。

作为一个教神学的老师和经学家,格罗斯泰斯特也是有一大堆作品,不过他的写作风格很散漫,所以写了很多,但能成书的则不多。不过他晚年把自己的作品做成了文集和文选,才得以让后人研究他的思想成就。他是英国历史上一位重要的翻译家,由于他很可能去过巴黎大学修学过,精通希腊语,所以他能阅读和使用东正教会西传的古代文献来用于教学。著名的圣巴西琉(Saint Basil the Great)的《六日谈》(Hexameron)就是他最先翻译成英语,从此传入英国的。后来他又主持翻译了当时非常火的希腊语神学著作《十二尊遗训经》(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同时他也翻译了很多古希腊的科学著作,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动物通论》(Generation of Animals,De Generatione Animalium)和欧几里得的《论光的反射》(De Speculis)。这为他的学术名声奠定了基础。在翻译希腊语著作的过程中,格罗斯泰斯特接触到了东方传来的各种早期的科学思想和实践,他在神学理论上深受奥古斯丁的影响,倾向于新柏拉图主义的观点,所以他对于亚里士多德、伊本-西拿和鲁世德等人的哲学思想非常痴迷。由于这几位都把科学实验当做是自己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核心组成部分。所以科学实践引发了格罗斯泰斯特极大的兴趣,并迅速成为他一生的爱好。他翻译和创作了很多早期科学作品,其中包括《球体论》(De sphera)、《光论》(De luce)、《论线、角与图形》(De lineis, angulis et figuris)等等。并以此做了很多试验和推理。成果显著,比如他在《光论》里创造性的提出宇宙模型,认为宇宙诞生于“光的爆炸”。这已经有现代的宇宙大爆炸理论的意思了。不过他的研究总的来说比较庞杂,涉及的学术种类虽然很多,但是出现实成绩的少。而且格罗斯泰斯特在他的科学研究中偏好论证和猜想,实际的成果不是很突出,但对多种学术的论证和猜想启发了他,让他开始思考对科学本身是否有某种可以共通的思想。这种思考最终促使他提出来了科学方法论(scientific demonstration)的雏形。他在他的文集《通论》(Dicta)中首次提出了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科学的推理路径”理论的“分析组合论”( resolution and composition)和“次要从属论”( subordination of the sciences)。其中分析组合论认为普遍规律可以通过观察实验对象的细节,在积累了对不同细节的足够多的观察后,是可以推断出来的,在推断后则应该用试验来验证它,一旦在相似的实验对象上验证成功,即可认为这是普遍的规律。次要从属论则认为一门科学是可能从属于另一门科学的。比如研究光学,就不得不研究几何。所以可以把光学看作是一种依赖于几何学的发展,才能获得发展的一种次要的、从属性的学术。这两个理论在日后都成为科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科学界研究世界,认识世界和验证世界所使用的理论工具。他的书后来传入欧陆,然后成就了一位读了他的书,应用他的理论和成果来进一步研究,最后终成大器的人——伽利略。所以后世的澳大利亚科技史学家克龙比(Alistair Cameron Crombie)盛赞他为“牛津科学思考的传统的真正创始人,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更是英国理智的传统的创始人。正是由于他对于物质的思考,为后来英国的唯名论经院哲学提供了启迪。他把他的这套思想传给了他的弟子们,而他的弟子中有一位得了他的全套真传,并发扬光大的人物,他就是中世纪欧洲科学界最重量级的角色,科学方法论的创始人,“奇迹博士”罗杰-培根。这一对师徒的成绩,让他们都成为英国科学史和思想史上的重要人物,至今也是英国史学和哲学的必修名人。

家园 英国 剧本1 奔驰于草原上的狼 4

约翰:这位更不用多说,中文世界里最有名的英王之一,金雀花王朝的三代目,绰号“无地王”的约翰(John Lackland)。其实就以一个统治者来说,他不算差,甚至以英国标准来说可以算仁君。但是作为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他对于政治的理解实在粗浅,而且他和他哥哥一样,也是很有个性,而且非常专注自己个性的那一面,只不过俩人个性的发展方向不一样。所以最后他变成了一个喜爱玩弄权术的小策士式的人物。而过于专注自己擅长的那一面,让他在不擅长的那一面上表现差劣,结果最终把他坑了。而且他和他哥哥一样,投身在在一个复杂的时代里发生的复杂运动中里,然后他的偏科发展意外的开创了金雀花诸王的另一个流派,而这个流派的发展由于在天生上就需要一个独立的英格兰国家,所以他等于是在偶然意义上推动了英国国族的发展,并为日后英国宪政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所以他也因此被列为金雀花王朝的典型国王之一。

1166年生于牛津的博蒙特宫殿。他是亨利二世和埃莉诺最小的儿子。他得了“无地王”这个绰号其实很早,大概出生后不久就被人这么称呼了。所以一般来说不应该叫他“无地王”,而应该叫“无地者”。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他年幼时,金雀花王朝的封地已被几个兄长封完了,因此他并没有封地。而且作为最幼子,按照当时的惯例,不出意外的话是要去教廷当主教的。所以也没人琢磨给他封地,因此他就得名“无地者约翰”(John Lackland)。

约翰的老爹亨利二世和他老娘埃莉诺都是热衷权势的权力动物,而且为了夺取权力往往什么手段都敢用。甚至最后闹到夫妻父子之间拔刀互砍。但是这对夫妻到底也还是人,多少还有点人性。加上没人想过给约翰弄封地,利益纠葛比较少。所以这对夫妻对约翰这个儿子还比较好。亨利二世因为觉得自己的几个龟儿子不听话不懂事,所以想在小儿子身上找点父亲能有的慰藉。而埃莉诺则因为是自己的幺儿,倍加宠爱。所以夫妻俩对约翰是吵架不当面,干仗去门外。因此约翰的童年过的很舒坦,没有经历过什么腥风血雨,他也跟着自己的太傅格兰维尔()学文武本事,这段时间里显示出他对于文艺的偏好,他虽然和其他中世纪的欧洲封建贵族一样也学武,狩猎。但他更多的时候是读书和欣赏音乐。不过同时他也开始沾上恶习和社会混子的毛病,比如他喜爱美食华服。十分热衷赌博。还贪财好货,很会玩珠宝,并将此视为终身的乐趣。这都是当时社会道德里看作是不入法眼下九流的本事。不过既然约翰没有封地,所以人们也不对他有什么期望,加上父母基本上是宠溺他,既没有心情也没有时间来管束他,因此他各种玩也就没人管。约翰在这种管束不足,期望又不高的情况下成长起来,既束缚了他的眼界和气量,又使他养成了工于心计,贪图享乐的性格。这种性格让他反感于进教会做牧师的未来规划。在约翰看来,自己尘缘未尽,游戏人间才是乐事,为何要去教会里面受约束的僧人呢。所以随着约翰长大,他越加不想去接受自己要出家为僧的命运,而是想去做一个世俗的诸侯来享受人生。但是要想做诸侯得有领地,于是乎他在长大后开始参与到老爹的家产争夺之中。

亨利二世虽然是个执着权力的人,但他治下的金雀花王朝其实一直是一个诸侯联盟。其内部虽然公推亨利二世为盟主,也愿意让亨利二世的子嗣继承他的王朝,但联盟内部各成员彼此间仍要保持独立。如果亨利二世不是因为家里儿子多,以至于分国都可以分到自家孩子头上,他薨逝后其实这个王朝是很难保住其地盘的,因为下面各个分舵都有充足和现实的理由给自己找新的宗主。所以亨利二世经过斗争后,最终他自己也认定只能依赖猛生娃,然后想辙把联盟各成员的领地分给自己的娃的方法来保持金雀花王朝的延续。这就是为啥他和埃莉诺疯狂造人,新娘子过门五年,连生四个娃。亨利二世的考量很有效,他通过各种手段,尽可能的把金雀花王朝的领地整合成几个部分,然后都分给了自己的孩子。但是约翰出生的太晚了,亨利二世一生费尽心力才把“百花齐放”的金雀花王朝整合成几块,要为了约翰就再拆开一部分,很容易闹出事端。但看见约翰闹情绪,一定要当诸侯,宠孩子的亨利二世又就只能想办法在别处弄点地产给自己的幺儿。由于亨利二世自己在整合国家时整的太好,所以他只能找点边角料的地方给约翰当封地。约翰虽然从老爹哪里也拿到一些比较肥的田庄的收入,但他自己正式的封地要么是康沃尔伯爵领,要么是萨伏伊伯爵领地,甚至是爱尔兰勋爵领。这些领地要么是金雀花王朝的边境地区,要么在这个时候发展程度都很有限。真正的好地盘约翰分不到。如果约翰本人要是很能打,那么自己当个边防贵族来搏个出身也不是不行,但问题是约翰不是很能打——作为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他的武力值只能说凑合,他一生打过很多仗。也不乏出彩的情况,但离一位伟大统帅来说则差得很远。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的爱好和品味又需要他过奢侈生活,所以他靠一哭二闹三上吊想办法让老爹给他真正的肥缺。而好巧不巧的是老爹还愿意给他肥缺——亨利二世是个光顾着生不关心养的爹,由于对家庭很不负责,所以跟约翰的哥哥们关系都不怎么样。这家人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父子夫妻,倒不如说是党内同僚。但亨利二世为人恋栈权位,死死把着权力不松手,结果最后惹怒了自己的老婆和儿子们——因为他们的权力欲和亨利二世一模一样。所以为了夺取权力,在埃莉诺的串联和领导下,亨利二世的几个儿子团结在长子“幼王”亨利的旗下,向老爹发动叛乱,打算弑了亲爹夺取各自的鸟位。这就是所谓的1173大叛乱。

亨利二世最终挫败了叛乱,但这次叛乱让他陷入到了所有贪恋权位的人必然会遭遇的无解僵局里——他清楚自己不是长生不老的,在他死后,无论是当时的习俗惯例还是现实需要,他的基业都必然落在他孩子们的手中。但他仍然想掌握一切的权力直到最后一息,哪怕这会导致他的孩子们对他的极度不满。他清楚他的孩子们对他的怨念,也未必没反思过自己,但他仍然不想放弃,因为他作为一个权力动物,和一个凭借婚姻建构偌大基业的君主,如履薄冰的人生使得他把权力视为唯一的安全感的来源。二来亨利二世并不信任自己的孩子有自己一样的才能,心里一贯不怎么赏识自己的儿子们。三来他心里多少有点父亲对于孩子的期待,但被孩子这样刀剑相向的对待,也确实让人伤心。而吊诡的是,后世历史证明亨利二世对于他的儿子们的评价其实是对的——他的这些孩子们在日后表现的要么是个庸人,要么像个匪首,几乎都没什么九五之气,至尊之相。但他的孩子们并不认可这点,这导致父子之间很难相互理解。得不到理解的亨利二世心里更加失落,认定他的儿子们都是“朽木不可雕也”。但此时约翰对他来说是个例外,因为本来就是老幺,年纪比较轻,所以还没有显示出到底是“朽木”还是“栋梁”。加上他一直很宠约翰,经常出行的时候带他在身边,父子感情要好很多。所以在大叛乱之后,失望至极的亨利二世就真的开始给自己的小儿子谋肥差了,打算让唯一的一个让自己看得顺眼的孩子成为一方的大诸侯。到了1183年这件事变得急迫起来——这一年他的长子“幼王”亨利死了,二儿子“狮心王”理查顺位继承,这样等于把亨利二世之前的策划给打乱了。所以亨利二世既需要约翰就封,来完成自己的策划,又很愿意让自己很喜欢的约翰去就封,让他成为当诸侯的梦想。于是他打算把阿基坦公国交给约翰。但理查拒绝了老爹的决定,因为理查毕生都把自己看作是阿基坦的公爵,而不想当英王。为此多次跟老爹对着干。所以要把自己的地转出去是绝对不行,亨利二世为此组织了人马,让约翰和他的三哥若弗鲁瓦一起去夺取阿基坦。金雀花王朝的两只军队在同一面旗下互相厮杀连场,但谁都奈何不了谁。于是乎亨利二世决定自己下场对付理查,把约翰改易到了爱尔兰。约翰在爱尔兰的就封,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当一个封建诸侯,结果显示出了他完全不是那块料——由于当时爱尔兰岛是一个落后地区,所以约翰很不喜欢这里,看啥都不顺眼。而且他也和金雀花诸王一样十分缺乏政治才能,不懂怎么团结自己的封臣。这导致他经常口无遮拦得罪人,而且对于封臣们的种种需求也不闻不问。这让他很快在爱尔兰失去臣下的拥戴。因此在之后爱尔兰人开始反攻驱逐岛上的英系势力的时候,约翰由于不受臣下欢迎,所以组织不起来抵抗,被迫开溜回家。这个时候约翰仍然认识不到自己没有能力,还是在琢磨能在大陆领地里面分一块。而他在1187年时得到了一个好机会。1186年若弗鲁瓦因为玩骑兵枪战失手,受伤死掉。这让约翰又有了继承金雀花部分领地的合理理由。这个理由对于亨利二世有效,对于理查也有效——理查作为王太子,虽然没有当英王的觉悟,但亨利二世如果薨逝,英王王冠依照传统依然会落到他头上,而作为将来的英王,尤其是一个完全没有当王的觉悟的英王,将金雀花领地分给自己的兄弟是符合封建传统和自己的认知的。所以理查也在想万一能战胜父亲,是不是可以将金雀花王朝的核心领地分给约翰一部分。与此同时理查又开始和法王腓力二世勾结起来,结成一个反老爹的阴谋集团,目的是赶紧逼死老爹,让自己当上戴着英王王冠的阿基坦公爵。腓力二世看出来金雀花家族当时的“父慈子孝”的问题,遂一方面安排和理查演鸿门宴,准备逼宫。另一方面又出了个招,他说服理查把约翰也拉进这个阴谋集团里来,条件是一旦逼死老爹,可以让约翰当上大诸侯就封。约翰面对这样的条件没能把持住,立即暴露了他刻薄寡恩和反复无常,他不顾亨利二世对他多年的宠爱,为了自己的前途和利益背叛了父亲,投靠了哥哥。约翰的背刺彻底粉碎了亨利二世心中最后一点期待,完全绝望的亨利二世健康恶化,很快就病死了。死前他令人画了一幅画——一只老鹰被四只雏鹰啄击。随后遗言要求把这幅极具象征意味的画永远挂在宫廷之中。而他最爱的小儿子约翰,也毫无疑问的被他言中——也是一只忘恩负义的、喂不饱的鹰。这就意味着金雀花王室内部尔虞我诈,家族相残的历史,将继续会被这只喂不饱的鹰承继下去。

1189年理查继位英王后,他立即开始搞起来“君主离线制”,由于他本来就想当一个“有着英王王冠的阿基坦公爵”,加上他之前已经受领十字,要准备参加十字军东征去战个痛快。所以他并不打算真正去治理领地,而是打算分封给自己一伙人,并通过分封来获取经费和忠诚,保障他东征的顺利。约翰因为诚心投靠,所以理查决定要给他领地让他当大诸侯,但他又不舍得割自己的阿基坦和北方的诺曼底的领地给约翰,于是乎他觉得横竖自己不想治理英格兰,干脆把英格兰这个新领地交给约翰算了。在他的分封下,约翰成功在英格兰拿到很多地盘,成为英格兰的一位显赫的头面大诸侯。不过约翰到底也是后投靠的,而且背刺老爹也实在是不忠不义。加上他不怎么会打,所以尚武的理查看不起自己的这个弟弟。而且理查自己也还是需要英格兰出军费,所以理查保留了英格兰的主要城镇为王室财产,让自己的东宫旧臣们组成一个内阁来管理英格兰。还同时让自己的老娘埃莉诺作为太后去英格兰垂帘听政,约翰则一度禁止就封,仅享受同等岁入。最后又立了自己的侄子阿蒂尔当继承人。理查的一系列决策,让英格兰的国家权力开始下放到高阶贵族的手中,而且他分权很有诚意,自他决策后,英格兰贵族开始逐步掌握国政,最终推动了英格兰国家的形成。在做完这些决定后,理查利用这些高阶贵族的感恩心,让他们掘地三尺,把英格兰搜刮一空后召集起来一支强兵。然后带着这支强大的军队东征去了。

理查一走,约翰的小心思就开始活泛起来。约翰虽然心愿得偿,成了大诸侯。但是理查临走前的安排让他很不满意。因为一来约翰太想进步,得陇望蜀。觉得大诸侯坐得,英王王位也可以坐得。二来理查是“戴着英王王冠的阿基坦公爵”,而约翰则是“英格兰的爵爷”,他的地盘是在英格兰的。所以理查可以对英格兰不上心,约翰不能不上心。加上理查猜忌约翰,一度不让他就封,最后是埃莉诺劝理查,约翰才得以真正就封,成为一方大员的。约翰不可能对这种猜忌无动于衷。三来约翰不是理查这样的武痴,理查根本不想管地盘上的事,只想带兵打仗。而约翰既然做不到这种武痴精神,他就得做个实权的诸侯。而不管是从身份血统上来讲,还是从实力地位上来说,约翰都是理查走后英国王廷的一方大员,是有参政议政的实权派。既然参与到了政治里,就必然要争权夺利。而争权夺利这件事也很对约翰的脾胃——他是一个既不通政道,也不知晓轻重,更不明白大义所在的,专擅玩弄权术和阴谋的小策士。他好赌,也会赌,然后就把政治看作是一场大赌局。所以参与这种“赌局”本身来说就对他是一种极好的消遣,甚至可以看作是人生意义。因此约翰在亲娘的帮助下成功就封后,他开始利用自己的实力和老娘的庇佑逐渐提升自己在英国王廷中的地位,加大对政治事务的参与程度,想法夺取权力。他敏锐的抓住了理查的失误——理查不懂政治,没有识人的才能,所以走之前任用郎香和普伊赛特做左右二相以相互制约,并使用两个相国来制约约翰这个王弟。结果这俩人之间因为出身不同,完全处不来,日常只是忙着抓对方的痛脚来争权夺利搞党争。这种党争很快就瘫痪了英格兰的行政。由于两人忙于互撕,也就没人去真的制约约翰,所以约翰抓住机会,打出要匡正朝廷的招牌大肆揽权。借机招募人手,安插党羽。甚至在自己的领地上搞起来小朝廷,并开始在民间散布谣言说理查已经任命他当英格兰的摄政。约翰的做法颇为成功,由于党争导致国务瘫痪,使得贵族圈里的一些英系贵族对约翰还有一定期望,因为此时大政操于埃莉诺王太后为首,理查钦点的这些廷臣中。而这些廷臣大部分都来自大陆领地。所以英格兰本土的贵族是有在王廷里面找个靠山的需求的。约翰打出招牌想做这个靠山,自然就获得一些贵族的青睐,随后他们就和约翰结成了一个新集团,这个阴谋集团因为出身原因,逐步和普伊赛特开始合作,使得英系本土派的实力开始增长。郎香也想在王廷里面拉关系,但自己这一派的大靠山埃莉诺王太后比较宠儿子,逢事举棋不定,于是郎香一派就渐渐落了下风。1191年,郎香为了去抓敌对派系的成员,让人强闯了著名的“至圣避难所”圣马丁修道院。这在当时是非常坏规矩的,故引起社会的广泛愤怒。约翰见机会到了,就给自己这伙人撑腰,让一些激进的贵族青年抄家伙去冲郎香。郎香被迫逃进伦敦塔避难,约翰一党迅速接管了伦敦城市。然后约翰就开始以摄政的姿态出来平事。一时间约翰成了实际的英王,并被很多人认为是理查的继任者,声名一时无两。

但是约翰算漏了一点是他只是王弟,反对郎香当首辅可以,取代理查那是另一回事。加上他执事这段时间里也没做出什么特别的成绩,而且理查毕竟头戴英王冠冕,留下来的大臣也不都是像郎香一样作风刻薄,热衷权斗。所以理查在得知国内生变后,就立即向教廷请托撤下来郎香,并让鲁昂大主教沃尔特-孔唐斯回去掌握局势。孔唐斯回来的时候手里握着理查的全权委托书,而且还有埃莉诺王太后的支持,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当众宣布了理查已经在东征途中结婚。由于理查尚还年轻,有很大可能有合法的孩子来继承家业。所以留守政府的群臣人心遂定,随后就团结在新的核心周围。郎香虽然之后回到留守政府里,但已经声名狼藉的他已经没有权威,只是靠孔唐斯等人撑着一个首辅的架子来唬人而已。而约翰也没得到他想要的——理查留下的廷臣们有了新的领导,很快就把政局再次经营的针插不进。约翰名声虽然搞好了,谶纬造出来了,也拉起来一个班子。但还是得不到留守大臣们的支持。他只能开始从别的地方插手,于是他去找外援,结果很顺利的和东征回来的法王腓力二世接上了头。腓力二世本来就想谋夺金雀花帝国的大陆领地,又在东征中跟理查起冲突结怨仇,看见约翰来求,立即就开始勾搭。不过由于埃莉诺王太后的反对,加上俩人起初就是想要相互利用。所以约翰和腓力一时之间也只能讲讲空头话。不过腓力十分看得开,而且他要应对的敌人很多,并不着急先抢夺金雀花帝国的盘口。而约翰则想出来一个计策——他再次利用郎香。郎香被约翰冲了之后找机会逃离了英格兰,在局势稳定后他又回来,但是由于此时政府的新核心是孔唐斯,他自己名声又差,所以实际上是个徒有虚名的留守大臣。这让他非常不爽,于是他又闹着要当首辅。约翰见此则提议帮忙彻底搞掉郎香,然后让留守政府支持他上位做英王。但是留守政府的诸大臣们也不乏权谋,而且他们的团结和对理查的忠诚是超过约翰预料的,于是乎他们一方面提出理查此时虽然杳无音讯,但也不能随便就看作是死了,应该多派人打探。另一方面则同意让约翰帮忙搞掉郎香。约翰为了急于上位称王,就中了留守政府诸大臣的计策。一方面他答应给孔唐斯等人撑腰,使得郎香最后在批斗大会上被破门出教,再也不能在英格兰做官。另一方面他面对留守政府的质疑,公开大讲理查已死,这就把把柄落在留守政府手里了。于是留守政府一方面应付约翰,另一方面赶快派人去送信让理查赶紧回家。结果这个使者带了非常意外的消息回国——理查让仇人利奥波德五世绑进了秧子房,然后又被转卖给了神罗皇帝海茵里希六世勒索钱财。随着勒索信送到英格兰内阁里,各方势力全都蠢蠢欲动了起来——留守政府诸大臣这下是确定理查活着,而且知道在哪里了。但这件事确定了却带来了更大的麻烦,因为约翰虽然也知道理查活着,但弄死理查也变得更容易了。于是乎约翰加紧和腓力二世勾连,迅速组成一个联盟。一方面不停发消息让海茵里希六世想办法弄死理查,另一方面加紧武装自己的党徒派系,预备作乱。留守政府这边十分清楚约翰的阴谋,于是他们也一方面组织人马保王,另一方面拼命去和海茵里希六世谈判赎身。由于海茵里希六世只是想要钱,并不是真跟肉票家里过不去,所以在留守政府的椎肤剥髓之下,终于凑出来了一笔钱,换的理查顺利回家。而在留守政府和海茵里希六世谈判期间,由于留守政府刮地皮,引发民怨。约翰觉得机会来了,于是乎立即通知党徒们动手。但是约翰的兵马很少,加上留守政府里有马歇尔这样的百战宿将,所以他的造反基本上没闹出太大动静。理查顺利回国后,约翰的剩余军队就投降了。约翰本人逃亡到了英属大陆领地的诺曼底。理查很想干掉约翰,但埃莉诺王太后死活不准兄杀弟的丑行上演。加上约翰又懦弱无能,把责任推到了腓力二世头上。而理查则正是要跟腓力二世开杀的时候,他琢磨少一个由头比多一个由头好,于是咬着牙原谅了约翰。但又学起来自己老爹亨利二世的行径,指派约翰做主将,指挥一支金雀花军队去杀自己的原来的盟友腓力二世做投名状。约翰在诺曼底地区领着人跟腓力二世的人打了几仗,表现的还可以,甚至靠偷袭还击败了腓力二世一方的博韦主教。但这就等于和腓力二世撕破了脸,坚定了腓力二世要把金雀花家族一锅端的决心。理查看见约翰真拿着昔日盟友的人头做投名状来了,也就论功行赏,将原来没收的约翰的封地还给他一部分。这样约翰在英格兰就又有了一定的根基。

时间到了1199年的时候,理查因为没钱去抢劫,中了流矢,然后被蒙古大夫治死。他的死一下把金雀花帝国给干分裂了。理查是个武痴,不好女色。所以也没有子嗣。因为他没有儿子,而此时金雀花家族还有两个分支。一支是约翰,另一支是约翰的另一个哥哥若弗鲁瓦的儿子阿蒂尔(Arthur 1er de Bretagne阿蒂尔就是英语的亚瑟)。在当时的传统中,如果长房没有子嗣,其他偏房可以袭位以保障家族传承。但传统上又有分别,如果按照诺曼人的传统,是年齿为尊。所以约翰应该继承。但是安茹家族的传承中是按照各房先后相次继承。若弗鲁瓦是约翰的哥哥,长房没了,他的这一支就是长房。而阿蒂尔就是长房长孙。而约翰则是二房,所以以安茹家族的传统来说的话,阿蒂尔的继承权比约翰更优先。而且理查一生都很喜欢他的侄子和外甥,对他们多有照顾,帮自己的侄子们谋地盘,最后甚至直接立了阿蒂尔当继承人。所以阿蒂尔觉得理查死了,法理上他就应该继承。但他也知道还有另一个法理线的存在,于是乎他开始招兵买马拉外援,准备靠武力来决定金雀花家族应该按照那个法理来延续。他很快就拉到了一个大金主——腓力二世正愁金雀花帝国不内讧呢。于是腓力二世就马上出人出钱出枪,扶植阿蒂尔和约翰打内战。而约翰听说理查死掉后,马上也开始在英国夺权,他顺利拉到了埃莉诺王太后的支持,然后以此为凭依来收买各地贵族。族内两支各自抢班夺权立即把金雀花帝国带入内战状态。而在选边过程中,位于大陆领地的法系的贵族,既不熟悉也不太喜欢常居英格兰的约翰,所以倒向阿蒂尔的人颇多。而英格兰系的贵族则倾向于他们更熟悉的约翰。而且他们原本在金雀花帝国里面属于贵族中的下层,上层的贵族们大多是来自大陆领地的。现在约翰以愿意升高他们的地位为筹码收买他们的忠诚。他们自然也更愿意团结在约翰身边。阿蒂尔的举旗,标志着地方主义因素成为了国家分裂的肇始,这既是金雀花帝国地跨海峡带来的先天的地理分裂,也是不同语言文化族群相互间的利益矛盾难以调和的结果。

不过约翰虽然主力是英格兰的贵族,但大陆领地上支持他的人也还是不少。尤其是有埃莉诺王太后的支持,使得大陆领地南部的阿基坦和加斯科涅等地都是支持他的。反对它的则主要集中在北部的诺曼底和布列塔尼。于是约翰在加冕为英王后,立即开启对法战争来平叛。他带着部队来到诺曼底,和阿蒂尔对攻。但是两方打的都很谨慎,只是打了几个小仗过了几招。约翰的力量虽然强过对手。但是他的下属是依照封建传统来服军役的,到期是要回自己领地处理家务的。而阿蒂尔虽然力量比较有限,但是核心战斗力是来自布拉班特公国的雇佣兵队,在大金主的支持下更能久持。所以两家都小心翼翼的打,但是约翰觉得打不过的话可以玩弄计谋。他利用法系诸侯对于腓力二世这个强势法王的忌惮,拉拢阿蒂尔的盟友反叛。他在这一点上干的很成功,顺利拉拢了佛兰德斯和布洛涅来帮他站台。最后成功赢得了自己老爹的老班底,金雀花王朝的内务大总管德罗切斯家族的忠诚。。腓力二世和阿蒂尔见状不妙,就同意不打了。1200年,两家达成和议。阿蒂尔承认自己只是法系诸侯,不能承继英王大统。而约翰则要保障阿蒂尔的安全,腓力二世是中保。而约翰则要对腓力二世行臣礼,而且不再和佛兰德斯与布洛涅一起反法国中央,以作为对中保的酬劳。这就是《勒古莱和约》(Treaty of Le Goulet)。

《勒古莱和约》总的来说就是个临时性的停战和议,各方其实都不满意。腓力二世没能拿到金雀花家族的地盘,而约翰也没能杀掉威胁自己王位的竞争者。而且还给腓力二世留下了干涉金雀花家族内政的借口。于是这个和约只维持了3个月就濒临破产,起因也很简单——约翰看上了昂古莱姆家族的伊莎贝拉-昂古莱姆。昂古莱姆家族是法国的大诸侯,这家人的地盘就在金雀花的传统核心领地阿基坦的边上,而且这个家族素来跟法国中央十分看不过眼。约翰第一是喜欢上了伊莎贝拉这个幼齿。二是想弄到昂古莱姆领地作为阿基坦的边墙。通过昂古莱姆领地,他可以很容易的把金雀花帝国的重要据点普瓦图和加斯科涅连起来,这样就加强了对大陆领地南线的控制。三来约翰忌惮腓力二世,既然通过《勒古莱和约》放弃了自己在北部的盟友,那就在南部再找一个能制约法国中央的盟友是很自然的事情。但这样腓力二世就不能忍了,于是乎腓力二世就开始想办法给约翰找麻烦。结果又有人瞌睡就送枕头——另一个法国大诸侯吕西尼昂伯爵领的首领于格九世向他提告,要求他管管约翰。于格九世是伊莎贝拉原定的老公,结果被约翰横刀夺爱,他十分气愤,遂在大陆领地里掀起叛乱。约翰率军镇压,于格九世吃了亏,就闹着要去巴黎上访。这下腓力二世就挥舞着《勒古莱和约》以宗主的身份要求约翰这个封臣来巴黎打官司。约翰丢不起这个面儿,拖着不来。于是腓力二世立即定了个封臣忤逆宗主的罪名,宣布将金雀花的大陆领地都转给阿蒂尔。阿蒂尔遂再次扯旗造反,约翰也只好组织兵马,开始了第二次的对法战争。

1202年约翰再次出兵征法,不过他这一次和上次一样打的很谨慎,因为诺曼底某种意义上是阿蒂尔的盘口。所以约翰对当地的贵族并不很信任。因此也尽可能不寻求决战,对于阿蒂尔和腓力二世的攻击都是想办法赶走了事。这让腓力二世在诺曼底取得很大进展,一时间夺了不少地盘。但是腓力二世也没得意太久。7月31日左右,阿蒂尔听说了约翰的母亲,他的祖母埃莉诺王太后正在诺曼底的米河伯地区(Battle of Mirebeau)开会说服贵族投效,就组织了人马去劫持祖母,约翰听说后立即让德罗切斯家族带着兵去救援,结果救援部队趁对方不备打了个突袭,成功捕获了阿蒂尔和其一党人。这下约翰就成功扳回了劣势。腓力二世见自己的棋子被吃,不得不承认失败。改为约翰进行军事对峙。而另一面约翰则因为巨大的成功而志得意满了起来,结果连出昏招——首先是没有好好犒赏德罗切斯家族这个首要功臣。德罗切斯家族见恩赏不够,顿时就和约翰离心。其次是约翰见抓住反贼全伙,使得金雀花家族的传承就等于只剩他这一支,所以心中大定,于是乎他决定对反贼一党搞清算。遂下令对捕获的阿蒂尔的党徒实行政治报复。这导致许多俘虏被虐待致死。而这些俘虏都是很有背景的——当时贵族家庭间相互通婚很常见,彼此间本就沾亲带故。而一家人的两个人各自投入相互对立的阵营,其实是在乱世里保证家族传承,无论谁上台我都能赢的两面下注的政治手法。所以参战贵族彼此间虽然战场厮杀,但认输了之后往往都以向俘虏勒索赎金赎身了事。俘虏后又杀掉,就等于是掀桌子,告诉这个人的家族我要跟你不共戴天。所以约翰这么一放纵,立即逼反了许多两面下注的家族,使他们都去投靠腓力二世了。而两面下注的诸侯里,就有德罗切斯家族。这家人有好几个亲戚跟着阿蒂尔蹲了大牢,于是他们拿出功劳簿,希望以此让约翰帮忙赎身。但是约翰丝毫不理,依旧沉迷于政治报复之中,这让德罗切斯家族更加离心离德。由于自己最主要的支持者也不想打了,这让约翰虽然赢得胜利,但却不败而败,在这段军事对峙期间中反而加强了腓力二世的力量。约翰意识到了下属们的离心离德,但他误以为这是贵族们对此时在蹲大牢的阿蒂尔有盼头。既然贵族们只是忠于金雀花,并不管是金雀花的那一支。那么如果他把阿蒂尔弄死,让金雀花家族就剩他这一个独苗。那么至少金雀花家的“历来朗从”,也就是金雀花家族家仆出身的诸侯们就只能忠于约翰了。而如果这些金雀花家族的“谱代大名”们愿意忠于他,剩下的其他诸侯皆不足虑。于是最后约翰下定决心,想办法处死了阿蒂尔。约翰杀死阿蒂尔,的确是在短时间里逼得金雀花家族的“谱代大名”们没得选了,只好跟着约翰去搏。但大陆领地里面的的“外样大名”们就更有离开约翰,投靠腓力二世的理由。因为这种阴谋暗杀,甚至可算是虐杀,是很不体面的。贵族们虽然日常相互封建混战厮杀。但也已经形成了一些所谓的“体面”的潜规则。约翰暗杀阿蒂尔这个时期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一个高潮期。贵族们此时还非常看中体面。理查一世虽然为王不谨,恶政频出。但是为人处世在贵族标准中是十分体面的,所以被捧成“狮心王”。约翰这些黑帮流氓风格的做事方法就极不体面。而且这些“外样大名”本身就愿意两头下注。约翰把阿蒂尔弄死,他们就只能再找一个“阿蒂尔”来继续两头下注。既然约翰做事如此不体面,那么贵族们就更有去投靠腓力二世,“帮约翰体面”的理由。所以约翰的做法坚定了“外样大名”们的心,让其更加亲法。这让两家的力量对比开始显著倾向于腓力二世。接下来约翰和腓力二世继续在诺曼底地区进行小规模战斗,这些战斗中约翰的表现总的来说还可以。但是他得到的支持更少,而且金雀花军队一贯是对于军纪不怎么管束。所以虽然打了几个小胜仗,但还是不得不转入守势。1203年末,腓力二世率军开始围攻诺曼底地区的关键据点加莱尔城堡(Siege of Château Gaillard)。约翰组织水陆两军来救援,但是因为行军计划考虑不周,导致法军可以分别应付来救援的部队。一场激战过后,两军都损失严重。但法军是连着两次多打少,因此虽然损失很大,但仍有余力保持围攻的态势。随后约翰又试图用声东击西的办法来救援,但是腓力二世不上当,坚持围攻。由于手上力量有限,此时觉得束手无策的约翰打算先回去英格兰再整点援军来。但是他一撤走,加莱尔城的守军顶不住了。特别是腓力二世在东方学了不少攻城术回来,所以在他加强围攻之后,终于第二年攻克了这个金雀花家族在诺曼底最坚固的军事据点。消息传出后,诺曼底地区的诸侯们遂纷纷倒向腓力二世。金雀花王朝遂丢掉了诺曼底这个自己的老家。

回到英格兰求援的约翰发现自己正面临着一个极为困难的局面。首先作为他的基盘的英格兰,在中世纪本来就是一个资本短缺,发展落后的地方,再经过先王理查的种种横征暴敛之后,此时英格兰社会经济已经崩溃,国政混乱,匪贼横行,罗宾汉的传说,就是这个时候诞生的。约翰登位伊始曾经尝试治政,但一来他忙于对法战争,让他无心治理。二来此时金雀花王室的治政方法还是游牧式的,很多时候需要国王跑现场,效率非常低下。三来约翰的治政大量任用王室直属官员下去,对贵族权力起到了很大约束作用,这让贵族群体对他逐渐不满。所以当他回到英国后,只有一个烂摊子在等着他。由于国家混乱,人心也逐渐离散,起异心者遍于朝野。首先是约翰为了筹措军费,曾经向诸侯放高利贷。现在他为了继续对法战争,打算逼债凑钱。这就让本有异心的债主们起了用非常手段赖债的心思。其次是约翰回国没多久,埃莉诺王太后病逝了。这让大陆领地南部地区的诸侯们开始叛离约翰。因为金雀花帝国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个“老大哥老大姐”联合而成的产物。大陆领地南部,例如阿基坦,加斯科涅的诸侯们,之所以服从亨利二世和其子嗣,本质上是认埃莉诺为老大姐。亨利二世的子孙对他们来说,首先是埃莉诺这位大家姐的孩子,然后才是亨利二世的后代。亨利二世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一直拼命生娃,然后分封诸子,打算把大陆领地南部真的纳为自己的盘口。埃莉诺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指使儿子反叛自己老公,努力让儿子独立于丈夫,进而保住独立的大陆领地南部。理查或许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努力去做阿基坦的公爵而不是英王,视伦敦为一件货物。而阿基坦的诸侯们通过跟着他去东方获得了财富和荣誉的情况下,愿意把理查看作是“亲侄子”、“自己人”。而约翰可能是第一个真的不清楚这一点的金雀花家主。他觉得阿基坦和加斯科涅忠于他是理所应当的,所以他在欠考虑的情况下娶了伊莎贝拉为王后,惹怒了吕西尼昂的同时,也不一定能得到昂古莱姆家的青睐。因此在埃莉诺王太后病逝后,见“大家姐”不在了。阿基坦和加斯科涅的诸侯们就开始不听约翰,自行去找新的宗主了。而腓力二世很愿意充当这个角色。约翰面对这种离心大为震怒,但他到底还是输掉了诺曼底,这让他没有底气和实力去跟阿基坦与加斯科涅开战。因此他就只能默认这种情况。最后是约翰和英格兰国内的贵族与教士阶层处的都不怎么样。约翰为了搞军费,大量派出王室官员下到地方上搞钱。而这些王室官员有两个问题,第一是他们的水平普遍都很一般。金雀花王朝自亨利二世起搞了一些政治建设后,长期是停滞不前的。约翰可以算是第二个认真推进政治建设的金雀花国王。所以他执政时期,金雀花王朝的治政开始摆脱早期游牧的风格,也开始设立专职的文员,依靠案卷文牍来治理国家。但在起步阶段这种文官体制还是非常幼稚,而且以英格兰当时的发展水平,连语言都不完善,以至于日常还要大量依赖引自法语,乃至拉丁语的词汇,书都不同文,想找个合适的文员实在是太具有挑战性了。而且约翰给这些官员的任务就是大力搞钱,因此就引出来第二个问题——由于缺乏适合的官员,加上财政艰涩,约翰就靠卖官挣钱,而且他还把官位当做恩赏赏给自己的支持者,而他的支持者们很多都来自大陆领地,比如他后来任命的首辅德罗切斯,就是诺曼底地区的法系诸侯。这就很不得本土英系诸侯们的喜欢。在英系诸侯眼中,约翰封地在英格兰,就本应该扎根英格兰,却引进一堆连英语都讲不出来或说不利索的法系诸侯来作为枢密大臣。这本来就十分让人厌恶。加上这些官员要么是被派来搞钱的,要么是花了巨资买了官,下来搞收入让自己回本的。所以下来搞钱的王室官员们花样百出,甚至要朝寡妇收“单身税”( 所以成4说他“课重税”)。这就让本已疲惫至极的英格兰各阶层都对于王室的行为感到厌恶。

家园 英国 剧本1 奔驰于草原上的狼 5

而教士阶层也不怎么青睐约翰王——首先是他喜欢寻花问柳,私生子丑闻很多。其次是约翰年轻时学的很多街头混混的习惯都保留了下来,而其中不少习惯是很难被教士阶层所容忍的,甚至有教士指控约翰有敌基督的言论。等于是异教徒。而最后也是教士们最难接受的是约翰为了维持他的军费和恶习,居然把主意打到了“圣父们”的府库里。中世纪王权和教权的争权夺利剧本,在英格兰也上演了一回。1205年,因为沃尔特主教逝世,约翰就支持一批英格兰教士,向教廷争取自选主教。但时任教宗乃是以强硬著称的英诺森三世。这位强横教宗坚决拒绝这种行为,直接指定人选,并勒令英格兰教会听令,约翰就借着这个机会掀起来一场英格兰自办教会的运动,借助运动打击不听话的主教,并借机会罚款和没收地盘。通过这次搞运动,约翰成功接收了超过6万英镑的巨资,然而代价就是他被破门出教。使得英格兰贵族们有了反抗他的合理理由。

由于采用搜括政策,连续得罪英格兰社会各阶层,加上约翰统治初期英格兰就开始遭受饥荒的侵袭,到了约翰回来的这个1204年时,饥荒导致的物价高企的问题已经成为困扰英格兰的阿克琉斯之踵。现实中的英格兰急需休养生息,但约翰为了夺回大陆领地,是断然不容休养生息的政策的。然而此时金雀花的老臣们还是在位子上,足以凭借权威镇场子,而且他们说服英格兰贵族给约翰最后一次机会,如果约翰这般搜括,但最后能在战场上赢回来,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而教士那边,因为1213年约翰和英诺森三世达成和解,以支付一定款项,并宣布“英格兰是教廷的封臣”为代价换取和解。英诺森三世十分受用,就收回破门令。然后压力就给到了腓力二世这边——此时法国南部阿尔比派异端兴盛,英诺森三世需要腓力去组织人扑灭阿尔比派。但腓力二世不愿意去,这就让这位刚一逞雄心的教宗很不满意,于是在英法争端中,他开始倾向于英。由于贵族愿意忍忍,教士们又说得通。所以英格兰国家同意约翰去法国再赌一铺。终于安定后方的约翰决心发动他自1205年时就开始积攒的家底,梭哈一把夺回诺曼底。这一次他利用英格兰在诺曼底、佛兰德斯和神罗的关系——诺曼底的诸侯们不满于腓力二世的削藩政策,想夺回土地,佛兰德斯是英格兰在贸易上的伙伴,而此时的神罗皇帝奥托四世则是约翰自家亲戚——搞了个多路对进,会师巴黎的计划,打算速通了腓力二世。1214年,约翰出兵诺曼底,开始了他一生中最大的一次梭哈。

战争早期约翰打的很顺,英军连续夺回普瓦图和安茹等地。但英军也暴露出来严重的问题——由于约翰实在不受诸侯们的欢迎,所以诸侯们虽然可以放他去梭哈,但再为他服封建军役就没兴趣了,所以大多推脱不来。约翰就只能更多的找雇佣兵来帮忙打仗。约翰是按照诸侯们会来帮忙为前提做预算的,但诸侯不来的现实,导致他需要雇佣更多的人,这样预算就不够用了。因此他就很依赖他的盟友们帮忙供款和作战。而他的盟友们要么没那么大积极性,要么就和他有着一样的问题,因此各个行动慢慢吞吞。奥托四世甚至还在行军路上顺道结了个婚,吃席多日。这就造成了腓力二世虽然是两线作战,但是两面的敌军之间有着极大地时间差,使得法军可以从容的各个击破。经过权衡后,腓力二世决定让自己的儿子路易八世带着一支部队牵制约翰,自己率法军主力北上迎击佛兰德斯-神罗的联合军。路易八世和约翰之间干了几仗,约翰胜多败少,但其行军速度进一步放缓,加上安茹的贵族们虽然也不满意腓力二世,但他们更不喜欢约翰。所以投军的人不多。约翰弄不到补给物资补充消耗,又不敢动手抢,只能先回补给港去取物资。这等于是被路易八世成功拖住。腓力二世抓住战机,率领全军在1214年的7月27日赢得了奠定法兰西在中世纪的西欧一哥身份的布汶战役。此战中法国骑士表现优秀,一举决定了欧洲骑士战的基调。佛兰德斯-神罗联军大败,奥托皇帝仅以身免,近卫悉数全灭。消息传来后诺曼底和安茹的法系诸侯们立即“谁赢我帮谁”,向腓力二世行臣礼。约翰自此彻底失去了夺回诺曼底的勇气和力量,于是乎他只能被迫签订和约来结束这场代价高昂的远征,灰溜溜的退回英格兰去宣告他梭哈失败。

既然最后的赌注也已经输光,那么接下来就是不可避免的总清算时间。10月份约翰刚回国没多久,就有一批英系贵族们以约翰“君不君”,因此可以“臣不臣”为理由,组织了一支名为“神军”( Army of God and the Holy Church)的造反队伍,占据英格兰的北部和东部地区。虽然这群人用的理由是正确的,但这并不能掩饰他们大多是欠了约翰的高利贷的债户的事实,所以当时的史学家们将其称为“王库欠银之乱”或者“北人之乱”。约翰在对法战争中花光了自己的资金和人望,所以他虽然能凭借剩下的资金,以及一些忠诚的金雀花老臣的帮助来维持一些自保的军事力量。但他的军力也只能自保,首都之外的事情他已经管不了了。由于约翰的无力表现,眼见国王颓了的贵族们看有了清算的机会,立即蜂起响应叛军,纷纷提出要挥刀上洛,和约翰“痛陈利害”。约翰无力镇压叛乱,甚至一时也没有现钱组织勤王队伍,因为他正在花剩下的钱找雇佣兵,可是因为手头紧,事情搞得拖拖拉拉。急需钱和时间的约翰抓住要“痛陈利害”这句话,立即提出愿意“纳谏”。派出时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兰顿()为使节和诸侯们谈判拖时间。但是约翰会玩计策,对手也不白给。诸侯们一面和兰顿谈,一面组织神军兵马招摇上洛。沿途有些官军阻挡,马上就请出兰顿说他们是去上访,且国王已经同意“纳谏”。兰顿不能否认约翰确实想谈,结果就被裹挟认此说属实,官军本来就没有什么战意,见状更不愿意为王尽忠,于是大多一哄而散。神军遂迅速进占林肯、埃克塞特,并最终冲入伦敦。占据了首都。见首都沦陷,军兵四散,诸侯们冲入朝堂,持剑逼宫。成为孤家寡人的约翰只好同意签署一份和约以结束冲突,这份和约,就是英格兰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的《大宪章》1215年版。

《大宪章》的正面和积极意义,经过英语国家的常年宣传,已经成为一种思想钢印。而且它确实也为日后英格兰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助力,这一点上确实不可讳言。所以即便去掉政治宣传给它涂上的种种油彩,它本身也的确是人类史上一部非常伟大的文书。只不过这部文书就以本源来看,一来其实并无特殊。对于君主权力的规范在整个中世纪里,几乎那个国家都有,无非是习惯法和成文法的区别。连更早的《萨利克法典》和神罗的《利奥法典》中,也都有关于君主权力的规范内容。《大宪章》的制定者自己也承认抄了大量的“儒士王”亨利一世时期的内容。所以这部宪章很大程度上是把习惯法给成文化了。这就是为什么后来英国的王政对于《大宪章》本身内容的抵触是有限的,甚至只要贵族们不以武力逼宫,愿意卖国王面子,国王本身也可以容忍《大宪章》。因为这部文书一开始其实只是把传统的习惯写成了文书。英王到底也是英格兰人的君主,想戴王冠,还是得遵守英格兰的习惯。所以很大程度上这部文书在王室眼中虽然讨厌,甚至几次禁毁,多次删改(最开始版本有63条,日后可确认有记录的删改就有30次,最终版本称之为《肯定法案》,有大概37条)但严格说其实不至于不共戴天。二来这部文书,尤其是最开始的几个版本来说,具体详细条款很少,大量内容都是假大空。因为它只是一种精神的展示,或者只是以某种精神为基础搭起来一个框架。这使其在当时和后世的很长时间里,并不是一部真正能惠及大众的法律文书,比如这部文书一开始其实正名叫《诸侯条款》(Articles of the Barons)或《爵爷法案》。这开宗明义的就说明它不是面向大众的法案。随后里面大量的内容都是“国王应该如何对待贵族”,其条文本身,和中国古代清流奏折里面的“轻徭薄赋”论调相差并不多,大多都是涉及贵族财产相继和保护的内容。甚至还有不少条款是关于应该免除贷款的。这毫无疑问和后世所传说的“保护私有财产”相互抵触。少数能有实操的,比如著名的第61条“安全条款”,里面明确的写了条款签署两方是贵族和国王。既如果国王不能依照大宪章做事,那么夺取其财产的权力是属于贵族的。还有同样著名的第39条“人身保护条款”,这里面倒是提了“保护自由人”,但是马上就跟了一个修饰语“未经同等级贵族之依法审判”。这等于是把审判“自由人”的司法权力均分给了贵族和国家。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文书只能称其为“大宪章”而不是“大宪法”,因为它除了只是某个群体的宪制精神的概念阐述的同时,也缺乏宪法应有的面向全国、全社会和全民族的特性。粗俗点说,和丐帮立帮规是一个性质。三来这部宪章实操性实在一般,漏洞很多。里面虽然写了一堆应该如何如何,但是除了依照61条组成的诸侯委员会之外,其他的条款里既没有相关机构应怎么成立,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和实操案件来作为执法凭据。这诚然为了后人的释经权大开方便之门,使后人可以通过“释经”来更新法律,使之可以老树新花的适应时代。但也在当时其实已经虚化了这部文书。使其对于社会基本就是废纸一张。当代人很多对于大宪章的作用的想象,其实更多基于后世的《百卷书》或其类似的文书。此时的缺乏明确支持和定义的大宪章并没有什么积极作用。不过尽管有以上种种问题,《大宪章》本身对于英格兰来说,是绝对宝贵的。因为如果说法兰西是因守《萨利克法典》而成。德意志是因守《利奥法典》和之后的《萨克森法典》而成的话,那么英格兰就是以守《大宪章》而成。它是民族法律事务独立的标志。也是民族形成和民族独立精神形成的标志。通过这部文书的订立,英格兰的各个阶层获得了一套可以通过文斗来进行博弈的模式。接下来只需要扩大阶层的参与性,英格兰国家的宪政就可以比较广泛的建立起来,这是日后英国获得国家和民族的构筑和动员能力的基础。也是英国能横扫七海,建立人类历史上最大帝国的大助力。

不过对当时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可完全没有这种觉悟。签完《大宪章》的约翰当时就准备撕毁这份文件。因为以他来看,这就是一份犯上作乱者的大纲。而他的对手们也知道他会这么干,所以虽然约翰签了字,但他们也不按照约定解散自己的军队,而是回到自己根据地加紧磨刀。约翰虽然派人三令五申,指出这是破坏契约,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造反诸侯们完全不相信约翰,以你法我笑的态度来对抗朝廷。所以两方都没有任何诚意和意愿来执行这部《大宪章》。都在想法破坏之。约翰为了反攻倒算,先是去找教廷,并成功让英诺森三世出了教令,直接将《大宪章》定为非法文件。明文勒令参与各方“不论国王还是贵族,都不得执行这份文件”。并且闯宫逼签的诸侯一律破门出教,连只是负责去和造反贵族谈判的兰顿都因为“无能”和“偏袒”给罢官免职了。拿到名分的约翰一方面开始把在欧洲雇的佣兵调回来,另一方面则拿着教令去劝说诸侯组成一个保王党,镇压反叛。由于金雀花家的谱代老臣们还是撑约翰的,所以约翰虽然多次受挫,但还是拉起来一支力量比较有限的王军。而造反的“神军”一直没有解散,所以王军和神军在约翰公布教令大概三个月后就爆发了第一次冲突。这就是第一次诸爵战争(First Barons' War)开始。

诸爵战争初期约翰表现的十分可圈可点,他在拿到大义名分后迅速撤离伦敦,成功溜到英格兰旧都温切斯特,在哪里举起勤王大旗,但因为人手不够,也暂时只能让叛乱诸侯们任意施为,但几个月后他雇的兵到位了,情况就开始出现转折。1215年11月,约翰率军攻克罗切斯特城堡,大败“神军”。取得一场漂亮的大胜。接下来保王军连续在北部的诺丁汉和东部的萨福克等地取胜,一时间反而将叛乱者压制在伦敦城里。眼见面临失败,叛乱者们开始想办法找外援,而找外援有个不二人选——腓力二世。不过腓力二世这时候一方面正忙于阿尔比十字军,另一方面不想跟教廷扯破脸,想修复关系,于是只能私下指示自己儿子路易八世组织人马去支援“神军”。由于要偷偷摸摸的干事儿,所以路易八世征召的人马不多,1216年5月,路易八世率军登陆英格兰成功,并顺利进入伦敦。在哪里被叛乱的贵族们拥立为新的英王。随后他出兵,连续攻占了英格兰的多处重要据点,一度将三分之一的英格兰纳入囊中。

然而这种拥立刺激了金雀花家族全体。不但是约翰不能接受天有二日,金雀花家族的“谱代”重臣们也不能接受,于是他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约翰的周围。而与此同时也不是所有的贵族都想随便换个外国人再来当英王的。所以在谱代重臣们的劝说下,一些贵族开始投奔保王党。而约翰也向民间许诺,如果有“义士”能组织“义兵”抵抗“法寇”,就可以将其提拔,从此改命。虽然在约翰的号召下确实出现了一些“义兵”,不过他们也就是谨守自家疆界,使各方无法干预这里而已。但他们的活动还是有效限制了叛乱一方获取资源的能力。与此同时路易八世犯了一个致命的战略错误——他沉迷于赶快进京称王,而没有注重巩固后方,这让英格兰最重要的港口多佛尔依然掌控在王军手里,而多佛尔的王军首领就是后来亨利三世朝著名的英系贵族党的党首德伯格。作为金雀花的谱代重臣,德伯格宣誓忠于英王,立志坚守多佛尔,成功堵住了路易八世获取援军,以及最重要的攻城器械的渠道。由于缺乏攻城器械,路易八世虽然夺取了伦敦和周边很多地区,但对于坚守在例如罗切斯特、坎特伯雷和温莎等堡垒中的金雀花军队实在是无可奈何。他虽然尝试围攻多佛尔,结果被德伯格击退。然后他又围攻温莎,还是屡攻不克。而他的人马和资源都不允许他长期消耗下去,因此他只能撤退。而约翰则抓住战机,在1216年9月进行了一次漂亮的机动,以围魏救赵的战术成功解围温莎堡。但他在返回自己根据地的路上时染上了痢疾,最终于10月18日死于纽瓦克。约翰死后,金雀花的重臣们拥立他的儿子亨利三世继位,由于大部分贵族很大程度上是厌恶约翰,不是厌恶王权。所以他一死,贵族对尚且幼小的亨利三世没那么多恶感。加上路易八世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因资源有限,越来越力不从心。所以英系贵族决定还是让金雀花家族继续做下去,遂转换阵营。在更多投军者的支持下,1217年5月20日,由摄政王威廉-马歇尔率领的金雀花军队以内外夹击的战法成功击溃法军和神军的联盟部队,取得了在第二次林肯战役的决定性胜利。路易八世被迫签订《兰贝斯条约》以认栽,第一次诸爵战争遂拉下帷幕。

约翰王的一生总的来说,其实能力尚可,在金雀花诸王中也算可圈可点。只不过他碰上了一个很不适合他的时代。他登位的时候英格兰乃至金雀花王朝已经到了一个急需搞政治建设以休养生息的时候,但是他既不擅长治政,也无心治政。而缺乏政治建设的现实又把他拖进了诸侯的争斗和与外国的战争中去,这导致他也没法治政,结果在一个恶性循环里面丢掉了金雀花王朝的大量领地,连祖宅都丢给法国了。如果他像他兄长一样是个纯粹的人,就是一个“剑魔”、“武痴”的话,倒也可以打出个名堂。名声响亮后,把烂摊子丢给后人。但他又做不到这种“纯人”。而且他的能力虽然有,但也没那么强。好比如果他的兄长是武力值100,政治力为0的话。那么约翰就是武力值70,政治力30的这么一个武将。但这个时期金雀花王朝已经被内乱和恶政折腾的摇摇欲坠。这种局势下需要的要么是一个政治力90以上的君王来修复国家,要么是一个武力值90以上的来压制或转移矛盾。而约翰两者都做不到,这就决定了金雀花王朝的收缩,乃至内坍都是不可避免的。而约翰这个时期面临的对手,要么是腓力二世这种智谋满点的战略大师,要么是诉求各异,又有着独立传承和阶层传统的贵族阶层。而约翰性格中含有的那种浮浪恣睢,好似街头小流氓式的为人处世之法,在很多方面都是绝不容于贵族阶层的。但他又不得不依赖这些贵族们为他撑持国家。这种左右互搏相互矛盾的做法,最终以全面内战的方法在金雀花这栋破房子上踢了狠狠一脚,让它几乎彻底垮了下来。堂堂英王混到鼠窜于乡间无法还都,虽然还不到失败至极,但也绝对是称不上成功。不过约翰到底凭借他的能力和身份,在金雀花王朝这个风雨飘摇的时期里坚持到了最后,而且他采用的策略虽然说算不上奇谋,但也还可圈可点,甚至意外的为日后的英格兰开启了宪政这条路,促进了英格兰民族的形成。所以总的来讲他在英格兰历史中的地位,其实长期以来是低估了的。直到现代才算得以平反。但他形象太差,能力远不够覆盖需求,结果就是之前金雀花君主的失政的责任,最后都由他背了黑锅。他的历史形象也就成了反衬他父兄伟光正的小丑。不但在民间的口碑极糟,连英国王室这个行业里都拿他当禁忌。在他之后,历代英王无人再用约翰这个名字,就是为了避他的讳。以免被他的厄运所影响所致。这样反而让他成为了英国史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后来莎士比亚就用民间故事,写了歌剧《约翰王》,也就此彻底定格了他在英格兰的形象。

家园 英国,剧本二 : 群狼的咆哮 1

亨利三世:这位就是著名的英格兰王国金雀花王朝第四代国王 亨利三世(Henry III of England)。尽管他在中文互联网上名气不响,但其实他是金雀花王朝一位非常重要的君主。此君为人昏庸迷信,眼高手低,既无手腕也无气度,做事瞻前顾后。他的这些性格弱点让他在不会做仁君的同时,连其他的大政也做得不好,导致英国的王权遭到极大损害,进而促进了议会权力的崛起,为日后英国实现议会和君宪制度提供了基础。

无地王约翰的长子,1207年生于温彻斯特。所以史书上多叫他温切斯特的亨利。早年生涯不太详尽,但可算“长于妇人之手”。因为约翰王一来也比较喜欢找情人,二来约翰王实在是治世无能,缺乏威望,加上12世纪的欧洲王廷还保留一些游牧性质的传统,所以很多时候约翰王要带着自己的王廷到处跑现场处理事务,因此很少带着儿子在身边。因此亨利三世大多跟自己的母亲伊莎贝拉-德-昂古莱姆(Isabelle d'Angoulême)呆在一起。1212年亨利三世正式拜了自己的太傅彼得••••德罗切斯,同时还请了腓力-达奥白尼(Philip D'Aubigny)当自己的太保。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的太傅太保都是法国人。或者至少是法系诸侯。而他的母亲又是个法国人。法系诸侯对于亨利三世的巨大影响就是这个时候打下的。

1216年亨利三世九岁时,不幸丧父。此时是第一次诸爵战争的末期。亨利三世的老爹约翰王虽然玩弄权术玩脱了,但也不是彻头彻尾的无能。他延续了金雀花王朝的“权臣年代”,保留了以沃尔特和马歇尔为代表的一批元老宿将,并成功说服他们给儿子保驾。因此在他死后各位权臣游说英系贵族不要接受诸爵战争里反对派要拥立法系国王的要求,而站在亨利三世这一边。同时以老将马歇尔掌兵,连续击败叛军,最后终于结束了第一次诸爵战争。让亨利三世顺利登基。但登基后的亨利三世发现内战已经极大地削弱了王权。他的国家已经事实上已经陷入瘫痪。首都之外的地方已经被各种来路的私兵集团甚至盗匪山寨把持。同时威尔士崛起,让英格兰的边患加剧。所以亨利三世作为新任英王,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他都有义务和任务来恢复王权和秩序。当时在英国恢复王权的方法有两套方案。一套是狮心王那种凭着武力出去打,打赢了王权就树立了。另一套是他爹无地王那种利用自己是封建主之首的地位来玩弄权术,挑动贵族斗贵族,然后国王作为中人而有权威。亨利三世倾向于他爹的方案。而且一玩就是一辈子。虽然以这种方法恢复王权在中世纪欧洲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亨利三世比他爹还不如——他爹虽然不懂大政所在,且又喜欢玩弄权术。但只要不是利令智昏,脑子总得来说还是清醒的。而且到晚年的时候多少对政治懂了一些,所以还知道利用下层来制约上层。但因为没时间管孩子,所以教子无方,导致亨利三世毕生都没学到他爹的这点经验。亨利三世在幼年时,就表现出他有着感情丰富,却城府太浅的性格弱点,史载他幼年时被认为“和蔼可亲,但很容易流露情感”,尤其是在听教士布道时“往往落泪”。这导致亨利三世一生都很痴迷于宗教。而借助权臣登位平乱的过程又养成了他依赖别人的习惯。所以他既继承了他爹的性格弱点,又没学到他爹的成功经验,而幼年经历又放大了他的缺点,这就注定了他这套玩弄权术的手法很容易玩脱,他的治世的自然也不会顺利。

亨利三世治政初期承袭了他爹和他伯父开创的“权臣年代”的传统,比较依靠权势大臣组织的内阁会议来治政。在这些权势大臣们的努力下,虽然说各地还有很多的不满者,而且他们的不满表现的十分直白,但第一次诸爵战争导致的混乱仍算是差强人意的应付下来了。不过在收尾的这个时期里,亨利三世开始第一次玩弄权术 —— 虽然说权臣之间也经常相斗,但他故意用拉一派打一派的方法挑逗权臣之间的斗争。而且他还开始通过看背景来进行赏罚,以赏罚来增加和削弱权臣的实力,这促使权臣逐渐进化为朋党来相互斗争。他治世的第一个大权臣彼得-德罗切斯和他的对手休伯格(Hubert de Burgh)就是这么开始结党相斗的。而他们分别代表了金雀花帝国的两极——大陆领地代表的法系贵族和不列颠岛上的英系贵族。两个派系利益的不一致,让他们孜孜致力于相互斗争。而亨利三世则用偏心法系贵族的方法助长这种斗争,以此来削弱本土不服管的英系贵族,原因也很简单——英系贵族们一直致力于让亨利三世像他爹一样承认《大宪章》,来保护英系贵族的利益。但亨利三世则认定《大宪章》是一个犯上作乱的文件——事实上,亨利三世一生都认定任何《大宪章》类型的文件都是大毒草,是王权不振的祸根,必须予以铲除。所以他对于坚持《大宪章》的英系贵族们很不喜欢,任何能帮助他铲除这种大毒草的力量,他都想借一借。加上他本来就是在法系贵族的环绕中长大成人的,所以他在金雀花帝国的党争中就颇偏心法系贵族。他不但引进一批大陆领地出身的法国人来英国做官。而且亨利三世还通过他妈改嫁的关系,和大陆领地里的法系贵族勾搭上,引为外援。后来他最大的政敌西蒙-蒙特福,就是通过这个关系来到英国的。

亨利三世这个做法起初确实让他恢复了一部分的威望。由于英法两派贵族相斗,演了一出牛李党争,所以当昔日的老臣凋零过后,亨利三世一度确实有了国王应有的权柄。但权术并不是大政,而且亨利三世在借用法系贵族的力量的同时,也要承担法系贵族给他带来的重担,比如他的后爹——吕西尼昂的于格十世。于格十世的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基于反对法国中央集权化的而结成的贵族阴谋集团。这个集团和法国中央政府在各个方面都对着干,而为了借用这个阴谋集团的力量,亨利三世就必须跟他的党徒们一起反对法国中央政府。虽然金雀花王室一直是卡佩王室的对头,但如果亨利三世是单纯的英王的话,法国王室还是可以谈谈,或者讨论讨论能不能用通婚之类的手段来制约。然而亨利三世如果是阴谋集团成员,就会导致他就很容易被其他成员的盲动拉下水,同时让法国王室更有动力收拾他。事实上随着英格兰国内的内乱的逐步平定,外部军事压力立即接踵而至。一方面以小卢埃林(Llywelyn the Great)为代表的威尔士起义军,借助英格兰的内乱,迅速壮大起来。并开始逐步蚕食英格兰-威尔士边境。而此时的英格兰王室没有足够的力量对付他,1218年,英格兰不得已跟小卢埃林达成了《伍斯特条约》,把小卢埃林封为威尔士地区的司法官。这等于在封建秩序上承认了小卢埃林对威尔士的管辖权。这导致之后如果英格兰想消灭小卢埃林,小卢埃林就可以打出“封君擅夺封臣封地”的旗号。中世纪时期尚没有现代的民族主义思潮,所以一旦小卢埃林打出这种旗号,英格兰的诸侯们是合理合法的可以不为王室出力的。这就导致英王很难集中足够的力量对付威尔士。与此同时,本就仇恨金雀花王朝的法国卡佩王室,因为亨利三世成为阴谋集团的一份子,立即就开始加大对英属大陆领地的攻势。而亨利三世所青睐的法系贵族在陡然增加的军事压力面前表现的实在不行。亨利三世虽然利用法系贵族来压制本土的英系贵族。但是英格兰的得失,根本上还是英系贵族的得失。法系贵族再亲,领地在法国,出了事要先顾自己家。所以为了对抗外敌,亨利三世还是要依赖英系贵族的军事力量来平定各地的混乱和威尔士的挑战。但目标和手段的不匹配,和过于糟糕的操作手法,让亨利三世对于外部挑战的应对搞成了一泡污。1221年,休伯特和德罗切斯正式翻脸,休伯特直接表态有我没他,而英系贵族们则表示国王办不好他们就不打仗了。手头没兵的亨利三世被迫妥协,德罗切斯见势不妙,立即宣布自己要参加十字军,离开英国刷头衔去了。满意的休伯格遂集合起来军队继续和小卢埃林的威尔士起义军作战,最终终于在1224年左右压制住了起义军,恢复了英国的稳定。

但英系贵族的成功,就让亨利三世非常没面。因为亨利三世的之前的表现过于直白,加上他的出身大家也都了解,所以贵族阶层都知道他亲法而敌英。所以英系贵族的成功,就等于是打亨利三世的脸。亨利三世迫切需要他依赖的法系贵族们扳回一城,但他依赖的这些法系贵族并不可靠。因为金雀花王室本身就是一个有着双重臣属的贵族家庭。以封臣序列来说,金雀花家族算是法王的臣属。而法系贵族们就算和金雀花王室是一党,但他们往往也是法王的臣属,他们找金雀花王室一来是为了外援,二来是想拿“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作为抵抗法王扩张中央权力的口实。但法王如果不夺他们的地,他们并不一定拒绝在法国的旗帜下履行封臣义务,比如参加封建混战扩大自己的地盘——包括金雀花家族在大陆的领地。尤其是此时金雀花家族的大陆领地基本上现在只剩下了南部的阿基坦和加斯科涅。这俩地方本来只能算是金雀花家族的嫁妆,历来独立性极强,其封君实际上是和金雀花国王平起平坐的地位。因此这里来的法系诸侯其实并不太愿意替亨利三世出力,而更愿意夺地自为。就在英军压制下国内反乱的同年,于格十世和法王路易八世联手抢夺英属大陆领地的普瓦图和加斯科涅。由于英国长期的混乱,这两地的英军兵匮粮乏,所以普瓦图迅速失守。作为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亨利三世有义务收复故地。这就让亨利三世必须继续依赖英系贵族的军事力量。但英系贵族则提出如果想借用他们的力量,就必须继续承认《大宪章》,而且还要承认以《林法宪章》为代表的几个《大宪章》的延伸法案,这就犯了亨利三世的逆鳞。但是亨利三世并不是一个擅长武力的君主,因此他也没有自己的一个班底,只能依赖别人。所以他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英系贵族们的要求,继续承认《大宪章》,还不得已的写上这个承认是“纯粹发自内心的自由意志”。心愿得偿的英系贵族遂同意出钱出人,替亨利三世保江山。

1226年,法王路易八世逝世,法国的圣王路易九世走马上任。路易九世登位的时候年纪不大,权势操于其母布兰歇太后和一批摄政诸侯手中。于是情况对于反法王阴谋集团变得十分有利,这使得阴谋集团开始广泛的活动起来,导致法国国内叛乱频发。同时阴谋集团成员给亨利三世发消息让他来助拳。于是亨利三世号召起来英系贵族的支持后,率军来到法国配合阴谋集团搞叛乱。但是亨利三世不会打仗,只能依赖以休伯格为首英系诸将来打。而休伯格虽然愿意打,但不愿意大打 —— 亨利三世玩弄权术的做法结出了第一个恶果——作为党争首领,休伯格信得是“寇不可不剿,亦不可全剿”。把朋党利益看的更重,所以休伯格没有什么动力去帮助法系贵族这些自己看不顺眼的政治对手。而且他的对头法系贵族们,也不是都对亨利三世十分拥护,忠于卡佩王室的诸侯大有人在。而布兰歇太后是法国史上的一位著名女主,深谙政道,手腕高超。对法系贵族们又打又拉,成功分化了阴谋集团阵营。所以亨利三世来到英国大陆领地里面之后,发现军队在当地只能获得支持者提供的并不充足的供应。而休伯格则借着这个口实提出既然无力大打,那就不要大打,只要对旧领地巡幸一番以示宗主尚在,再对弱敌小打小闹一番就行了。亨利三世没主意,就听了休伯格的意见,于是英军在昂热,乌东等地都未能得手后,遂向南方的加斯科涅前进,然后他们在加斯科涅收获了一些封臣的贡赋后,就草草签了个和约,结束了这次征伐,于1230年10月回到了英格兰。

亨利三世这次军事行动在虎头蛇尾的结束后立即引起不满。法系贵族虽然领地主要在法国,但是这并不妨碍党争攻讦。尤其是亨利三世草草回国,导致他参与的这个阴谋集团顿失臂助,这导致阴谋集团被迫也签约向法王臣服,路易九世顺利度过继承危机。事态平息后的阴谋集团里的人就要秋后算账。由于休伯格的搞党争的做法过于赤裸裸,没有公心可言。加上原来法系贵族一党的党首德罗切斯在外面刷了头衔回来。德罗切斯在和休伯格政争失败后,跑路去了圣地,刷了一个朝圣者的头衔。所以他回归后,英格兰教会对这位前任首辅或表支持,或至少官面上不好公开反对。因此德罗切斯回来后法系贵族一派有了主心骨,在阴谋集团的指使下,法系贵族开始向休伯格发难。英军这次征伐是花了很多钱的,但是战果如此寥寥,所以法系贵族就指责休伯格花钱打水漂,甚至上升到质疑他是不是卖国贼。休伯格一来有些年纪了,二来也确实是有点亏心。三来他给自家闺女办婚礼时触犯了法律,一女嫁两夫了。加上亨利三世本来就不喜欢英系贵族,看见自己喜欢的法系贵族动手,也就表态对休伯格的行为不予认可,同时宣布休伯格不遵守法律,不配为首辅。在王室和法系贵族的攻讦下,休伯格不堪压力,不得不辞职退隐。这样朝政暂时落入到德罗切斯为首的法系一派之手。

但是德罗切斯虽然去圣地刷了头衔,不代表他就真通了圣灵了。作为党争领袖的他,他最通的乃是结党就是为了营私的道理。自德罗切斯秉政后,他迅速化为英国版的严嵩,心里想的就是“国库需要我的人去填补,皇上需要我的人去对付”。所以德罗切斯上任后把严嵩的手段全来了一遍——他一方面自己收受贿赂,一方面纵容党徒收受贿赂,并与此同时想方设法壮大自己的朋党。由于他的代表的是法国来的法系贵族,所以作为外来者,法系贵族们在英伦三岛的根基很浅。德罗切斯为了增加自己的朋党势力,就开始利用各种手段从英系贵族手中夺取土地,转封给法系贵族。而土地权作为封建时代最重要的权利,任何大规模的更改都必然引起祸乱。因此德罗切斯又要急着见成效,因为他在接连政治盟友的时候许诺了重利。因此他不择手段,既不守法也不合规,甚至采用诬告手段来没收土地。为了立威震慑反对者,德罗切斯决定打蛇要打死,遂指示党徒继续罗织罪名攻击已经下台的休伯格,最后以“挥霍公财”的罪名要把他抓起来,然后要借此把英系一党一锅端。休伯格见势不妙,就跑去了默顿修道院求庇护。当时西欧很多国家里地位较高的大寺院都有“避难至圣”权。即如果有人到寺院求庇护,而寺主方丈又同意的话。国家和教会之间如不打一场大官司,官差往往连山门都进不去,敢擅自进去的,社会公认是要被诅咒天谴。而默顿修道院就是英格兰的这种“至圣避难所”的一员。所以休伯格觉得他在修道院呆着,能争取时间布置自己的党徒来应付局面。但德罗切斯看出来他的算盘。于是乎德罗切斯就游说亨利三世把事情闹大,在原来的“挥霍罪”上面又加了个“引发骚乱,图谋不轨”,定性成了反逆。亨利三世一来城府太浅,不懂帝王术。没看出来这样做会导致朝局失衡,二来心里厌恶英系贵族一派,于是乎就卖出自己的老脸来——他作为一位十分亲教会的英王,在很多方面很得教廷的欢喜 —— 他给德罗切斯的弹劾案背书了。拿了国王圣旨的德罗切斯就让人冲了默顿修道院,把休伯格抓出来关大牢。这下就捅了篓子。英系贵族眼见党首蹲大牢,自己土地又逐渐被夺,还有可能被以“朋党”罪名关起来。而亨利三世同意德罗切斯去冲“至圣避难所”,等于把一个造反的大义名分送到手上,这让英系贵族们就可以以“维护传统,替天行道”的口实来打击法系政治对手。于是乎一些英系贵族立即开始串联结党,打算作反。他们很容易的就找到了一个带头的首领:理查-马歇尔(Richard Marshal, 3rd Earl of Pembroke)。理查的爹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 1st Earl of Pembroke)一生连续侍奉金雀花王朝的五代君主。位极人臣,德高望重。后来他作为约翰王的托孤大臣,亨利三世的太保,凭借自己的军事能力平息了亨利三世继位时期的混乱。因此这个家族在金雀花王朝的政坛上举足轻重。由于德罗切斯收了他人贿金后,想牟取理查在爱尔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地产,理查自然不甘,遂结连了威尔士的小卢埃林,和德罗切斯对着干。1233年,德罗切斯派人来捕捉理查一党的吉尔伯特,理查为了给党内同志出头,举兵作反,跟德罗切斯派来的官兵大干一场。官军不敌溃败,理查遂横扫威尔士南部,割据一方。

眼见有人作反,亨利三世立时麻爪,这时候他又不得不依赖英系贵族的兵马来应对造反者。不过他的首辅德罗切斯虽然目光短浅了些,到底也不是饭桶。立即出招让英格兰教会出面游说。英系贵族们虽然不满亨利三世,但是亨利三世如果只是要他们中立,并要教会的各位主教们出来说和的话,也不是每一个贵族都愿意随便跟着去作反。于是乎亨利三世凭着自己和教会之间的良好关系,动员英格兰的各地主教去游说自家的领主不要跟着反。这一次游说教会表现的很好,说动了很多英系贵族,所以理查-马歇尔作反后虽然到处发帖,号召“同去”。但响应者委实寥寥,大多都是两不相帮。而王家军队则坚守堡垒抵抗反乱军。这导致马歇尔的反军没有战果,徒糜军资,马歇尔本来造反就有点临时起意,事前没有太多准备,所以几次拿不下关键据点后,粮秣资金眼看不够了,因此只好跑去自家在爱尔兰的地盘,试试看在哪里能不能打点草谷,结果他在打草谷的过程中被人给打死了,手下遂一哄而散。虽说这个叛乱本身算是亨利三世的乱搞引发的,但叛乱被镇压的结果到底还是提高了英国王室的威望,也给了亨利一种“我也许还行”的错觉。于是他在战后决定自己要亲政,遂之后以“引发叛乱,见敌避战”的理由拿下了德罗切斯。然后他和理查的弟弟达成协议,同意保住马歇尔家族的家名和地权,进而安抚了英系贵族,1234年,亨利三世临朝治政,英格兰的“权臣年代”也就此告一段落

亨利三世自己临朝治政的决定,总的来说是合理但错误的——他作为英格兰真正的君王,自当临朝治政。但他这个人既没有君主的能力,也不懂帝王的心术。所以他自己亲政就必然失政,而失政的结果,就是天下之怨皆归咎于他。然而他又是一个常年依赖权势大臣来治国,以至于自己对政事一窍不通的君主。如果1234年之前的失政,亨利三世还可以通过撤换权势大臣来搪塞遮掩,但现在没有权势大臣为他遮风挡雨了,那么天下的风雨就得对着他直吹了,比如他上任伊始就要面对的对法军事问题。1230年时亨利三世是依靠签临时和约结束对法军事行动的。时间到了1234年,临时和约要到期,此时法王路易九世正好亲政不久,面对各路敌人,正打算拿个脑袋来祭旗。于是乎路易九世开始指挥法军试探性的攻击自己的各路敌人,其中就有昔日亨利三世在大陆领地里的反卡佩家族的那些法系诸侯。1234年路易九世开始进军布列塔尼,攻势颇猛,面对法国军事压力的增加,法系诸侯们纷纷要求亨利三世来帮忙,这让亨利三世不得不想办法筹措军资,同时出兵协助抵抗法国。不过幸运的是路易九世随后扭头向南对付其他的诸侯去了。由于路易去法国南部去忙活了,亨利三世算是逃过一劫。但这暴露了他的能力实在有限,很难应付内外的压力。在暂缓了外部压力的同时,亨利三世开始改革内政。亨利三世的治政很有点他的东方同行嘉靖道长的味道,而且还远不如嘉靖——由于他亲教会,而且确实痴迷宗教,所以他居然不相信天下人熙熙攘攘都是利来利往,而是真的天真的相信如果人人虔诚,国家就可以国泰民安。为了促使人人虔诚,他主要的内政就是到建造教堂、施恩穷人、定期朝圣、还重金收购“圣物”。这种做法的确得到了英格兰教会的青睐,也确实推进了英格兰国家在某些方面的发展,而且中世纪的英格兰不是中国,这种作秀法确实是能一度赢得社会的口碑的。但嘉靖道长的作妖搞得国家家家皆净,亨利三世的作妖情况虽然烈度不如,但也让国家财政背上了极为沉重的负担,而作为英格兰国王,他要应付的情况需要他又有钱又能打,但在搞钱方面,他跟历代的金雀花国王一样,治政粗疏。亨利三世在任命王室官员上只问关系亲疏,不看能力高低。而且很少思量政治后果。比如传统上英国的地方官要收税,也要管治安,但亨利三世则让他的官员赤裸裸的以搞钱为唯一目的,把管治安,维持秩序都看作是杂事而不予重视。结果导致官厅中迅速出现大量的“郑必昌、何茂财”,民间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日坏。而当官员们把钱收上来运进国库后,亨利三世又毫不爱惜,不是拿来修庙盖楼买“圣血”,就是慷慨放贷/赏赐给自己的亲信。而到期要钱的时候,亨利三世又耳根软,抹不开面子追债要钱。到亨利三世朝后期,亲朋好友,当朝廷臣欠国库银子不还已成为危及财政安全的重要问题,甚至她妹妹还利用他只好要面,不乐要钱的个性做担保,让他莫名其妙背了债。而亨利三世却很少愿意去“追比国库欠款”,结果造成严重的坏账。这大大削弱了王室的力量和权威。

不过亨利三世虽然挥霍公款,但早期引起的反对倒不是很大,因为一来他这个人生活作风还算可以,他一生很少出游,主要痴迷祈祷和盖庙。二来他虽然仇恨《大宪章》,但对于封建传统还是尊重的。他挥霍的钱都是国家公款,在传统封建体系内,这种公款本来就是属于国王的。诸侯们自己在自家领地上的收的钱,亨利三世并没有去谋夺。而中世纪国王自己的开销和国家的公款本来就是一回事。所以诸侯们见他不花他们的钱,自然也不是很反对。三来是他花钱以现代标准来看的确是挥霍浪费,但在中世纪这个迷信流行,民智未开的时期,他这种花钱求神问卜的做法,其实在民间还是有接受度,不算不正经。所以英系贵族虽然依然讨厌国王,但是也不愿意动他。而民间则继续“反贪官不反皇帝”,对亨利三世意见也有限。所以这个时期的亨利三世还算成功。为了进一步扩大权力,钳制英系贵族,在1235年,亨利三世又开始玩弄权术——这一年他娶了老婆,新娘是著名的“普罗旺斯四姊妹”的老二埃莉诺。通过和普罗旺斯伯爵领结亲,亨利三世一方面扩大了自己反法王的阴谋集团的实力,另一面又通过封赏王后带来的贵族随从,搞出来一个“后党”来继续和传统英格兰贵族党争。埃莉诺王后为人颇有个性,随着她带来的随从逐渐成为党徒,一时间亨利三世等于有了一套外戚班子替他行政,这让他很多事上可以不用靠跟英格兰封建主们商量,直接下令去做了。这增加了英格兰的王权,不过也因此引起了英系贵族们进一步的猜忌。而这种猜忌到了1242年,因为英法争端的再次爆发,又一次成为亨利三世的阿克琉斯之踵。

1242年,亨利三世那个不省心的后爹于格十世再次和法王路易九世干了起来。起因是路易九世的弟弟阿尔方斯(Alphonse de Poitiers)要去封地就封。他的封地普瓦捷,跟于格十世的老窝吕西尼昂很近,甚至某种意义上吕西尼昂属于普瓦捷伯爵领地的封臣。而且这个普瓦捷领地原来是英国大陆领地的一部分,是约翰王时期丢给法国王室的。只是法国王室一直没真的派人去接收。路易九世跟他老娘布朗歇太后一直忌惮着以于格十世为代表的诸侯阴谋集团,所以在路易九世巩固了基础,内外大定之后,就要秋后算账,收拾阴谋集团成员。所以故意让阿尔方斯去就封。阿尔方斯当时十分年轻,他一个年轻人当了于格十世这样的老人的封君,还要于格十世去向宗主致敬。于格十世顿觉没面子。加上亨利三世的老娘,于格十世的媳妇伊莎贝拉对丢失普瓦捷给法王一事始终视为耻辱,因此一见到机会就怂恿老公动手把普瓦捷抢回来。而其他阴谋集团成员经过串联后也愿意撑于格十世,于是乎于格十世在1241年宣布拒绝效忠阿尔方斯,还写了一封口气十分不逊的信嘲讽阿尔方斯的要求。路易九世立即宣布于格十世犯了封臣不服宗主的罪,指挥法军向吕西尼昂进军。圣东日战争就此爆发。

圣东日战争的爆发给亨利三世出了一个大难题,作为阴谋集团成员和英格兰国王,无论于公于私,他都必须下场撑自己的后爹。甚至他媳妇也在努力推动他下场,因为他老丈人已经公开宣布挺于格十世。但他挥霍公款盖庙,让他掏不出什么钱来打,而在打这个方面,他一直表现糟糕,他玩弄权术党争,导致他也没有能干而可靠的将领帮着他打。所以没钱没兵的他,只能依赖英系诸侯的封建军事义务来辅助他打。这就导致亨利三世必须一战定乾坤,因为贵族服役是有条件和时限的。于是他领着兵来和他后爹的人马汇合后,选择了塔耶堡作为决战之处,然后他就输了——法军的重甲骑士更多更强,而英军这个时候还没有足以克制法军骑士的部队。因此在塔耶堡被法国骑士击败后,亨利三世慌忙逃亡波尔多,留下了群龙无首的败兵和艰涩至极的财政——仅仅是从英格兰出兵到塔耶堡兵败,英格兰就支出了超过8万英镑的经费,接下来亨利三世又让英军和造反军在英属大陆领地的剩余部分继续抵抗法军,这让军费继续剧增,亨利三世不得不依靠贷款来解决军费问题,但连续的战争使得他本就不丰的府库根本存不下钱来。而随军的贵族们一方面见君主光烧钱不能打,导致自己损失也大。贵族虽然服从封建义务跟着君主参与军事行动,可是君主也应该以军事胜利和战利品来回报贵族们。而跟着亨利三世混只能赔钱的事实,让英系贵族们纷纷撂挑子不干,呼吁停战。1243年,亨利三世承认失败,在谈判后英法再次停战。并在之后的和约中正式将大陆领地割让给法国。而亨利三世参加的反法诸侯阴谋集团也因为丧失了外国的支持,被迫解散。英格兰在欧洲大陆的势力大为衰退。

大败而归的亨利三世甫一回国,就要面对极为严重的形势——军事失败,和军事失败引发的政治经济危机,让英系贵族对他长久以来的不满再次公开化。以自己的妹夫西蒙-蒙特福为代表一些贵族甚至放话要把他抓起来关。王室的威望如沙城遇大浪,尽付东流去。但亨利三世面对这样的局势却没有太多的好方法。由于行伍之事他实在不通,所以他也只能继续依赖权术党争来应对英系贵族们的不满,这导致他做出来一个政治后果极为严重的轻率决定——由于路易九世的成功,导致以吕西尼昂伯爵领为代表的阴谋集团解散,很多集团成员不能待在法国,无处可去。而亨利三世则把这些人引入英国,纳为封臣,赏赐财货和利权,其意是要恢复昔日德罗切斯的法系党,让法系和英系的牛李党争再演一次,以此来制约英系贵族。但两个严重的缺陷,让这种做法之前或行得通,现在则行不通。第一个缺陷是现在英国已经有英系贵族和王后党之间政争了,再引进一个党进来,等于把牛李党争演成明末的楚党浙党东林之乱。第二是法系党和后党的成员,不是出身低微,就是逃来避难。所以不像之前德罗切斯的法系党那样在大陆上还有自己的领地,因此他们在英格兰得了领地封赏后,是愿意全身心的做英格兰贵族,必要时可以学英语行英法的。这等于变相增加了贵族阶层作为的整体的力量,而亨利三世一旦做了什么损害贵族阶层整体利益,犯了众怒的事情,这些人并不会去做纯臣来保卫亨利三世这位恩主,反倒是更可能倒打一耙,保证自己身为英格兰贵族的利益。而亨利三世这样不通权谋术数,脑袋又不灵光的君主,整点犯众怒的活儿并不难。

1248年,由于法王路易九世去搞十字军东征,迷信很重的亨利三世看着这情况也跟着上头。于是他也想去参与十字军事业。但在准备期间,因为加斯科涅在1252年爆发了严重的内乱,亨利三世被迫动用他积攒下来的钱和兵力去平叛。最后虽然他保住了加斯科涅,却也把已经周转不开的财政彻底弄得回天乏术,并同时逼反了自己的妹夫西蒙-蒙特福。而与此同时,由于西欧谣传路易九世打了大胜仗,使得法国的卡佩王室政治地位一飞冲天,成了西欧诸侯中的“长者”。本来就迷信入脑的亨利三世见了之后受到嫉妒心的驱使,宗教情绪越加上头。随后他就做了一件犯众怒的蠢事——此时教廷正和西西里王国开战,为了消灭西西里的霍亨斯陶芬王朝,教廷向西欧诸国发邀请,打算立一个新的西西里国王。而英格兰就收到了邀请函。亨利三世看见标书后再也按耐不住自己,因为一来他打算让自己的儿子埃德蒙来接手西西里王国,二来由于教廷背书这次行动是“圣战”,所以如果英格兰参与这次战争的话,金雀花王室的地位就不比卡佩家族差了。情绪非常亢奋的亨利三世立即开始在全国广为进行搜刮,为他的圣战梦筹集经费和人员。但这一次亨利三世的搜括惹恼了所有人,甚至包括作为自己的基本盘的英格兰教会。因为亨利三世想当然的认为教会本身应该对十字军事业奉献一切,于是大肆兜售利权的同时,还向英格兰教会要求金钱,甚至逼迫英格兰各主教开给他空白支票。但是早已民穷财尽的英格兰已无力为他提供什么钱了。而教廷随后又把亨利三世供奉上来的金钱投入到和吉贝林帝党在意大利的旷日持久的战争之中,钱打没了就朝亨利三世要,而亨利三世一方面既不敢于回绝教廷,也不愿意放弃脑子中的妄执,但他又没有利用这样的局势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的政治能力,这就导致他实际成了教廷的舔狗,而他的国家已经室如县罄的现实,注定了他不但会舔的一无所有,而且还会很快。1254年,实在弄不到钱的亨利三世开始向贵族们摊派军费,要求每家都要为了十字军圣战交出三分之一的收入。这终于引爆了积攒多年的矛盾,接下来无论是那一个党出身的贵族,都选择了团结起来反抗亨利三世。1258年,以西蒙-蒙特福,理查-德-克莱尔为代表的反亨利三世的贵族团结起来,结成阴谋集团发动政变,直接武装逼宫。亨利三世对这种情况完全没有预见,而且也不能理解,于是立时麻爪,在贵族们的胁迫下被迫同意召开了著名的“狂暴国会”,狂暴国会通过了《牛津条例》(Provisions of Oxford),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限制王权的基本法文书,尽管这个文书的内容过于理想化,十分粗糙,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表现的也很糟,总的来说其实不怎么成功。但是这是第一次从法律意义上尝试把《大宪章》的精神付诸实操。因此在英国历史上作为“第一次吃螃蟹”的尝试,它还是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意义。而且这也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份把英语列为官定语言,写就发布的国家级法律文件(正式文告是英法拉丁三语的),因此也堪称是英国文化觉醒的重要标志。

但是这份文件触碰了亨利三世的逆鳞。亨利三世一生都很讨厌《大宪章》和其相关的事物。只不过之前他的臣子们说服了他《大宪章》只是封建传统的文字化表现,而亨利三世还是认同封建传统的。加上《大宪章》本身只是一种精神的宣言,所以他长期以来只是腹诽《大宪章》,反正只要没有实操,而他就算在封臣哪里牟利,也是凭借封君的权力去做的。官面上来说,亨利三世等于是打着传统的旗号而遵守了《大宪章》的精神。但是《牛津条例》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份文件在亨利三世看来那就是彻头彻尾的犯上作乱,而实际上也是如此——封臣们全副武装的跑到君主面前,逼迫其在拟好的文件签字,而且这文件上全是种种造反条款——不准国王对于以大断事官为代表的王室群臣有完全的任命权,王家财政要归一个委员会审查控制,而且群臣的任期只有一年。这样的行为带来的这样的条文,即便是中世欧洲这样的豪强遍地、国权不振的地方,也是标准的作乱。所以亨利三世绝不容忍这样的造反行为,不过由于他实在不能打,因此也只能靠各种阴谋手段骚操作来制约造反集团。结果接下来的四年里,各种骚操作和权术频出。由于亨利三世到处找《牛津条例》在文件上的岔子,于是造反集团觉得亨利三世仍不老实,遂又逼迫其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条例》(Provisions of Westminster),加强了造反集团对王室财务的控制。一时无法可想的亨利三世只好先放下和贵族们的斗争,看看能不能在别处找到突破口。结果1259年底他意外的找到了一个支持他的盟友——法王路易九世。路易九世晚年的时候迷信入脑,意识形态上头。而亨利三世正好也是一个意识形态高于一切的主,结果这俩人在1259年底第一次正式见面后,很快就王八看绿豆——对眼了。两人越谈越高兴,互相引为知音,相见恨晚。这导致亨利三世在这一轮的英法谈判中十分大度,直接把北方的祖地割给路易九世以求和,这样英属大陆领地就基本只剩下南方的加斯科涅和阿基坦。路易九世则投桃报李,同意给亨利三世撑腰,给亨利三世慷慨打钱,而且在他主持下,造反集团中由埃莉诺王后的随从组成的后党从造反集团中退出来,转变为支持亨利三世的保王党。这样造反集团就分裂了。造反集团本来就是许多派系的松散联合体,见有人转为保王党,除了西蒙-蒙特福的派系造反精神比较坚决外,其他的派系都开始动摇。1260年,亨利三世在法国宣布勤王。消息一出,造反集团立即内讧,由于各方争吵不断,造反集团的二把手理查-德-克莱尔甚至差点跟西蒙兵戎相见。这导致亨利三世回国后举起大旗,就有很多贵族赶来勤王。亨利三世遂顺利返回伦敦。然后亨利三世通过运作,成功让教廷认证他是“在无理的武力胁迫下,违心签署了非法文件”,1261年,亨利三世通过获得教廷认证,遂正式宣布《牛津条例》和《威斯敏斯特条例》都是非法文件,应予废除。西蒙遂再次号召要闯宫逼驾,但这一次亨利三世在拿了路易九世钱的埃莉诺的帮助下,请了不少雇佣军,成功组成一支比较强力的王家军队,并迅速接管了主要兵权。眼见事有不谐,造反集团各派纷纷宣布拥戴王室,西蒙则逃亡法国。

家园 英国,剧本二 : 群狼的咆哮 2

成功恢复地位,胜利归国的亨利三世没能得意太久,因为以他那低下的政治能力,既不能看出自己的胜利其实只是因为对手的不团结,也不能察觉自己的阵营其实也非常不稳定——他的弟弟理查和儿子爱德华都有自己的小算盘,所以保王党虽然有个共主,但却没有纪律,更谈不上控制能力。因此保王党内很多人还跟造反集团各派内通。而亨利三世却理解不了这点,他误以为西蒙逃亡是天下大定的象征,就又开始做起来去西西里的春秋大梦。消息一出来贵族群体顿时大怒。不过这次亨利三世倒是决定先谈谈再说,于是乎他颁布了《金斯顿协议》(Treaty of Kingston),提出让原来造反集团的二把手理查-德-克莱尔当中人协调,这样暂缓了亨利三世和贵族间的矛盾,但是两边依然谈不拢,而且倒霉的是作为中人的理查在1262年病死了,而他的儿子吉尔伯特是个西蒙的支持者。这些人一方面派人去教廷活动,另一方面在国内寻找盟友,结果成功拉拢了王弟理查和太子爱德华保王党内部的激进派,因为这些激进派也都厌倦了亨利三世这种无能和下头的治政,反而想推举自己的领导上位。在这些保王党的激进派和西蒙等造反派联手下,西蒙-蒙特福遂在1263年顺利返回英格兰,并进一步开始阴谋活动。他利用“犹太借款”问题,提议反对王政,建立贵族共和政体,然后再通过共和制形成的群体决议来让所有人无责任的赖掉向犹太商人借得钱。他的建议非常得贵族群体之心,这导致一度被打散的造反派再次团结起来。同年,因为威尔士人和英格兰再次爆发战斗,与此同时,造反派的说客说动了教廷,让教廷再次发诰命说亨利三世签协议的事情不是被迫,而是自愿。得了大义名分的造反集团觉得亨利三世内外交困,正好趁他病要他命,遂集结起来一支军队挥刀上洛。亨利三世此时确无力量抵抗,遂被造反军所执。英格兰开始新一轮全面内乱。

西蒙抓了亨利三世后,一度想把他干掉。但中世纪的欧洲,国王还是有一定神圣性的,封臣公开弑杀封君这种先例很难开。加上自己能回国,保王党激进派是出了力的,所以西蒙思前想后,到底也没开这个先例。但是他自命是摄政,以亨利三世的名义发政令,这就惹怒了之前还和他联手的保王党激进派。因为西蒙抓捕亨利三世后,清洗了保王党内埃莉诺王后带的保守派,使得保王党内激进派全面上位,但激进派到底还是要保王,所以他们夺取党内大权后,马上就把西蒙等造反派看作是亟待铲除的乱贼。而激进派的本质又让他们认定对于乱贼就必须武力剿除。而亨利三世面对被执的窘境,也想出来一个应对的招儿。作为一个一贯喜欢依赖他人,又非常讲究形式主义的人,面对这种局面,首先想的是找一个可依赖的权威来压造反派。他找的人是自己的“革命同志”法王路易九世。路易九世此时意识形态已经彻底上头,而且亨利三世在之前的条约里承认他作为一个在法国有领地的诸侯,是认法王为自己的封君的。这让路易九世非常有面儿,所以亨利三世来求助后,路易九世就以封君的名义颁布了《亚眠仲裁》(Mise of Amiens),仲裁直指《牛津条例》和《威斯敏斯特条例》是“十恶不赦的造反大纲”,勒令英格兰贵族必须对亨利三世履行封臣对封君的义务。仲裁条文一出直接激化了事态,因为第一这个仲裁出自法国,所以很不得英格兰贵族的喜欢。第二仲裁本身出自另一位王,让造反派觉得亨利三世真的和路易九世勾搭起来,是能把造反派一网打尽的。第三则是路易九世因为之前搞十字军和争夺西西里方面的一系列活动,为法国和他自己挣到了很高的宗教地位。所以如果他站亨利三世的话,造反派刚在教廷弄来的大义名分搞不好会翻烧饼,这就极大地加剧了造反派的不安。于是保王和造反两派各自集结人马,1264年2月,西蒙率兵攻打保王军,第二次诸爵战争正式爆发。

亨利三世玩玩权术或许有些小本事,但真正干起仗来就连点小本事也没有了。不过幸好他生了个好儿子可以替他弥补——他的太子就是日后英格兰最强悍的武士国王之一的爱德华一世。虽然说爱德华一世为了牟取自己的权势,也曾跟西蒙苟合来反亲爹。但是西蒙为首的造反派对亲爹犯上作乱,也就是对他这个未来的国王开先例,所以他为了自己的长期利益也必须挺爹,而他力挺亲爹挺的相当不错——一生尚武的他,手下真的带出来一支强兵,并且在刘易斯战役里战绩彪炳,但他的爹和他大伯就没他的本事,结果他领兵追击敌人,和本阵脱节,导致造反派军队插了他的中路,把亲爹的中军给围了,亨利三世见状束手无策,而其手下看到领导不中用,迅速树倒猢狲散,导致亨利三世被造反派给俘虏了,爱德华一世没奈何只好投降。随后造反军强迫亨利三世签署了《刘易斯仲裁》(Mise of Lewes)以保命,签署这份文件后的亨利三世遂正式沦为傀儡,而英格兰政府也落入了西蒙之手。

西蒙掌权后也起了幻觉,觉得亨利三世已经被制服,因此“天下大定”了,于是很快暴露出自己只是一个擅长起哄扯旗杆的人,实际上并无什么政纲来应对国家的局势。他提倡的靠共识来治国的想法,在打杀犹太人来合法赖债之后就难以为继,由于贵族间很难达成共识,导致治政随性摆烂,这让英格兰的混乱并未得到什么改善,而爱德华一世借助老爹被西蒙抓住的机会,开始想办法招募忠于自己的人马东山再起。由于西蒙无力应对正在崛起的威尔士的小卢埃林,甚至还跟小卢埃林内通,导致英格兰-威尔士边境地区的边军军帅们依旧保持着对爱德华一世的忠诚。而西蒙执政为私的做法,也很快分裂了他的政府,而其中本就青睐爱德华一世的中央贵族们开始想办法给爱德华一世放水,最后甚至干脆演了出捉放曹,把爱德华一世放走了。这样再无束缚的爱德华一世立即逃到自己支持者那里,迅速组建了一支新的保王军队,并凭借自己的军事能力巧妙地以时间差战术,在伊夫舍姆战役中彻底击败了造反派军队。胜利重建了英国王室的权威。亨利三世也在这次战役中成功脱困,重返王座。但是坐稳了王座的亨利三世在清算了造反派分子后,开始厌倦了这种为王的生涯。尤其是他看出他的儿子如此的成功,使得保王党的臣子与其说是忠于他,其实是忠于他儿子爱德华。加上常年折腾让他的身体垮了,所以亨利三世干脆让儿子当上了英格兰摄政,将政事全权委托给他,自己去当太上皇了。晚年的亨利三世除了在爱德华一世去参加十字军事业期间治了一段时间的政事之后,就是在家里祈祷修仙,退休不管事儿。1272年11月16日,亨利三世病死,结束了他胡折腾的一生。

纵观亨利三世的治世,可以看作是嘉靖道长的英国劣化版。在他无能和短视的治理下,被复杂的内外问题所困的英格兰,完全可以当的一句:“吏贪将弱,民不聊生”。而且还因为其操盘手法过于粗糙,思路天真幼稚,甚至连基本的帝王心术都没有,最终玩砸,结果“纲纪弛矣”的问题以第二次诸爵战争的形式彻底爆发出来,差点就把金雀花王室给玩没了。只是因为英格兰此时的主要对手要么是意识形态上头,要么是力量实在孱弱,不能利用此时英格兰的内乱要了英格兰的老命,加上亨利三世自己成功生了个“孙仲谋”,有个好大儿替他打,而封建诸侯彼此间的日常敌视,相互扩张的本性,为英格兰的国权留下了能见缝插针的裂隙,所以才没有酿成大祸。英格兰也因此保住了日后恢复元气的机会。但是为人君把国家搞成这样子,实在是失败到家。加上做人也是个性平庸,无甚亮点特质,所以亨利三世也成为英国史上最籍籍无名的君主,最多也只能说是庸君典范。但他的昏庸无能给了英格兰其他势力利用他作为道具,登上舞台尽情表演的机会。以西蒙为首的造反派成立的国会,是英国政治史上最早的议会实践,虽然很不成功,但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范例,还是堪为后世的垂范。后世英国议会政治史公认是从此开始的。而以德罗切斯和休伯格为首的党争,又为后世英国的党争政治立了榜样。可以说当代议会政治的雏形和形制,就这样在亨利三世朝形成了。而英格兰教会利用亨利三世的迷信,大搞建设,很多英国重要的教堂建筑和城建,都是亨利三世朝时期开始搞得。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亨利三世的无能,还是在某些方面成为了一种黄老式的无为而治。使得本来较为粗放的英国政治顺利演变出了更精细和合理的外形框架,因此这一点上来说,他虽然不是一位成功的金雀花封建君主,但也算一位对英格兰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君王。他治世时期发生的种种事迹,现在对英国史上依然有着独特的意义。

家园 英国,剧本二 : 群狼的咆哮 3

康窝尔伯爵:这位是英国著名的大诸侯,初代康沃尔伯爵理查(Richard of Cornwall),他是亨利三世的御弟。也是亨利三世朝到爱德华一世朝的政坛大佬。

1209年生于温彻斯特,父亲是无地王约翰,因为是幼子,出生后很受宠爱,得了一大堆头衔。不过虚头衔比较多,第一个比较实在的头衔是八岁时他当上的伯克郡的郡守(High Sheriff of Berkshire,国内一般用美式传统翻译为高级警长,但是Sheriff这个职务在英国古典体制里还是税官。所以实际上是抓军政大权的郡守,至少也是专司财务的布政使司衙门。郡守下面有个职位叫Lord Lieutenant,国内多翻译为中尉,但实际上这个才是整个郡负责缉捕破案维护治安的司法官员,相当于按察使司,按察使下面的Deputy Lieutenants,就相当于具体行政的捕头、佥事之类的人员)。后来他16岁生日时,他老哥为了拉拢他,让他当了康沃尔的郡守。这是当时英格兰最肥的郡,由于郡守职务要负责收税,他借机会额外刮地皮自肥,大发横财。一度进了那个时候的欧洲富豪榜。不过虽然老哥对他不错,他一开头对自己的哥哥却不怎么样。理查继承了金雀花王室煮豆燃豆萁的传统。私下里收买贵族亲自己,作为本土英系贵族派系的大后台,一度成了亨利三世朝的党争首领。正是因为他跟他哥对着干,他哥被迫弄了一批法系贵族过来组织另一个党来搞党争,党争激烈导致英格兰王国在1227至1238年期间出现多次政治危机。理查在这些危机中站队诸侯,与王兄亨利三世对抗。虽然最后没有闹到要谋反(其实谋反了一次,但主要是因为反对妹妹埃莉诺跟西蒙结合,严格说只能算兵谏),然而也让亨利三世付出了沉重代价,最后亨利三世被迫选择信用本土贵族派来结束党争,这种反复横跳导致王权削弱,而贵族权力的增长,使得贵族和王室之间的斗争取代之前的党争成为新的政治不稳定因素。

亨利三世对于弟弟这个猪队友十分无奈,而且他为人软弱无能,逢事不敢杀伐,所以为了减弱弟弟的抵抗,他往往给他的弟弟很多好处来安抚。他创设了康沃尔伯爵领,直接把理查的郡守头衔升为伯爵。这样康沃尔郡就成了王家的世袭财产。只能王家人来干。同时他经常把理查派驻去做外交任务,指望图个眼不见为净的同时,削弱理查的影响力。理查因此干了很多外交工作。他做了一段时间的教廷特使,跟罗马很熟。1239年罗马组织新一次十字军去东方支援,教令传到英国,很多人起来响应。于是理查就拉起来这批人去东方挣功名。这就是所谓的诸爵十字军。诸爵十字军一开始就是一场增援行动,而且资金调达的拖拖拉拉,组织的也很差。由于钱不到位,十字军是分两波去的,理查率领的英格兰十字军是第二波,而且到了之后因为第一波已经跟阿尤布朝开始了谈判,所以没打什么仗,只是给十字军国家撑腰,让其在跟阿尤布王朝的谈判中获得了一些优势,理查也就是刷了个朝圣者头衔就回国了。

眼见老弟荣归故里的亨利三世非常头疼,因为理查现在成了去过圣地的朝圣者,其影响力不减反增。不过这时候他的王后埃莉诺给他支了个招。1243年,理查在嫂子埃莉诺的介绍下,娶了自己的小姨子,著名的“普罗旺斯四姊妹”的老三桑霞(Sanchia of Provence)。从此理查在宫内势力更盛,但是理查也因此不得不想招做外务,因为普罗旺斯四姊妹个个嫁入王家,自己老婆眼见两个大姐都做到王后尊位。心心念念也想整个王后头衔,正好这时候教皇为了搞掉西西里的霍亨斯陶芬王朝,四处招标新的西西里国王,标书也送到了英国,亨利三世就让理查琢磨琢磨。理查觉得自己老哥一贯不靠谱,尤其是1242年的时候理查还跟老哥去征讨法国,跟法王干了一架。这点儿去越过法国打西西里那纯属秀逗。于是怒喷教廷使者“你送我王位?那我把月亮送你,你自个去拿吧。”但理查不要有人要,最后接下招标的法国成功率军灭了霍亨斯陶芬王朝,建立了西西里安茹王朝。而西西里安茹王朝的初代王后,就是普罗旺斯四姊妹里的老幺。这下普罗旺斯四姊妹就剩下理查的老婆还没当王后了,嫉妒不已的桑霞让理查跪了几次搓衣板,逼着理查拼命去弄个王后头衔来,没奈何的理查只好去报名参加了后来1256年的神罗皇帝选举。他在这次选帝中大烧钱,一口气拿出28000银马克重贿,成功拿下四票,最终战胜卡斯蒂利亚的阿方索十世,拿到德意志国王尊位,并在亚琛加冕。桑霞心愿得偿,成了德意志的王后。但德意志国王只是神罗皇帝的前置条件,想当上神罗皇帝,就必须走程序,先拿伦巴第铁王冠,然后进军罗马并由教皇加冕,才算正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理查勾搭了德国福尔肯堡伯爵迪特里希一世(Dietrich I, Count of Falkenburg),尝试南下意大利,结果被科隆大主教打败。迪特里希一世阵亡,理查见登位无望,同时英国国内爆发了第二次男爵战争,他遂放弃了这个王位,专注于英格兰自己的事务。在第二次男爵战争中理查总算正经了一次,站队自己的老哥,不过他捞钱一把好手,打仗不行,在刘易斯战役里被国会军击败抓获,蹲了一年班房后才被自己的侄子爱德华弄出来。在击败国会派,结束男爵战争后,晚年的理查被他老哥派去从事凯尼沃思宣言(Dictum of Kenilworth)的起草。凯尼沃思宣言是英国政教分离的起点,这份宣言起头即开宗明义:王国内的每一位臣民,无论是尊贵的还是卑微的,都应完全并谦卑地顺从国王以及国王依法发布的诏书与令状。从这份宣言颁布开始,政教分离,以及独立的英格兰教会的思潮开始萌生,英国宗教改革从此起步,并将在日后摆脱教廷的控制,进而成为独立的英格兰圣公会。1271年,理查患重病,一年后去世。

培根:这是中世纪英国哲学和科学的集大成者罗杰-培根(Roger Bacon),他的绰号大多翻译为“奇迹博士”(Doctor Mirabilis),他是唯名论的大师,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唯物主义学者之一。

因为没有详细记录,所以生年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他在1210年生于萨默赛特郡。家中具体情况不详,但可以肯定是他来自一个殷富之家,因为他家有钱供他上学读书。他后来去牛津上学,投奔在格罗斯特泰特门下。学业有成后在牛津当了讲师。后来又去巴黎大学做客座教授,主讲亚里士多德系逻辑学。他大概在这个时期开始迷上早期的科学实验。这种对于实验的痴迷贯穿了培根的一生。之后培根的生平就很成谜。基本没有一手的记载,都只能靠第三方的资料研究。已知的是他在1256年成为了方济各会的修士,但是方济各会后来下了个临时禁令,禁止他进行实验活动,从此可以看出培根长期以来进行各种早期的科学实验。为他后来著书立说奠定了基础。大概到了1260年左右培根回到了牛津,这时的他依然在做实验,因为已知的关于他的材料都提到他在找寻金主爸爸资助。同时他在想办法谋求自己的实验不受外人干涉,1261年左右他谋到一个全权使节职务,凭借职务便利,他终于可以不受干涉的做自己喜欢的实验。于是他随后就用自己的全部家财置办了一个自己的实验室。这可能是当时西欧最完整的理学实验室,然后他开始利用自己的实验室进行各种早期的科学实验,目标是探索炼金术,甚至尝试制作欧洲最流行的传说中存在的神物——哲人之石。他的活动很早就遭到其他教士的批判,视作是异端行为,但是他大概在1264年左右因为一个误会而找到了自己最重要的金主爸爸——教宗克莱芒四世。克莱芒四世和教廷的很多教宗,乃至西欧的绝大部分统治者一样,对于以炼金术、预言学为代表的种种怪力乱神很感兴趣,所以对于在下层人士和下级教士眼中是异端行为的早期的科学实验,他们不但予以资助,甚至往往还养自己的“御用异端”。克莱芒四世也不能免俗,而他的一个亲信在巴黎大学时就认识培根,对其很欣赏。所以在克莱芒四世私下里找自己的炼金术士时他就想推荐培根。这时恰好培根在和他通信叙述成绩时写错了词,导致这个亲信以为培根已经破解了理化学的“终极之密”。因为当时人们对于理化学的认识论还是形而上学为主的,在宗教哲学的影响下,虽然上层人士已经普遍不信神的“至慈”,但还是信神的“全能”,认为理化学是有一个终极源头,而不是一套套理论框架的学术。这种思想其实已经有点现代爱因斯坦的“上帝不掷色子”的思想了。所以这个亲信以为培根搞定了终极秘密后立即向克莱芒四世推荐。作为上层人士,克莱芒四世有着“御用异端”的刚需,但作为教廷的最高首脑,他不能自己烧自己招牌。所以克莱芒四世派人资助培根,但条件是培根必须谨言慎行,在保密状态下做实验。同时克莱芒四世为其提供庇护,压制反对培根的声音。由于推荐者是出于误会而推荐,所以培根也必须赶快出成果给克莱芒四世好交差。克莱芒四世的好意得以让培根顺利的完成了他第一篇最著名也是最主要的著作《长篇大论》(Opus Majus,直译过来是至大的成绩),但由于要保密,所以让他的生平更难被考证。

克莱芒四世赞赏培根的成绩,但也很直白的表示这种成绩跟推荐人的荐书写得差得太远。强大的KPI压力下的培根迅速进入魔化状态,他一边猛做实验,一边加班写书。先后完成了《短篇详论》(Opus Minus较小的成绩)、《三番再论》(Opus Tertium直译是第三次的成绩)、《天文镜鉴》(Speculum Alchemiae)等一大批科学著作,还翻译了《密中秘》(Secretum Secretorum)等外国进口图书,成文超过一百万字。真正实现了著作等身。由于培根的著作浩繁,成绩显赫。所以克莱芒四世死后,继任教宗格里高利十世续用了他,格里高利十世是个很有作为的教宗,他的选举过程也是梵蒂冈最著名的几次离奇,甚至不堪入目的选举中的一场(选了足足两年,由于选举过程过于漫长,各个派系下面的群众忍不住,发动暴动把会场屋顶掀了,让各主教在没有屋顶的会场里露天选举,各主教撑了一年多才最终选成,史称“露天选皇”丑剧)惩于选举过程实在过于斯文扫地,格里高利十世就任后颁布《里昂敕令》,规范了教宗选举过程。现代梵蒂冈教宗选举制度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但是格里高利十世的做法在当时很不受一些教廷的金主爸爸的喜欢,所以在他死后教廷内的反对势力废除了他的敕令,随后两任教宗又都很短寿,领导连番更换导致教廷内部迅速陷入大乱,金主连续离去导致培根失去了庇护,早就看他不顺眼的方济各会英国分部立即将其指为异端,准备把他烧了。但当时天主教廷三皇并立,内部混战成一团,方济各会英国分部也未能免俗,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廷内讧上,所以培根最后幸免一死,但被禁止继续做实验,同时还得去蹲大牢。不过培根没有蹲多久就出来了,出狱后他在牛津谋了份教职,他依然写书,但由于被终生禁止做实验,所以只能写一些神学上的著作。他最后一本著作《神学纲要》(Compendium Studii Theologiae)成书于1292年,出版后不久他就逝世了。

培根的生涯和事业由于有保密的需求,所以很难考证,相关材料里充满了各种离奇传说。这让他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英语艺术中“精通奇门遁甲的预言家”或“学富五车的大学者”这样的角色的形象样板。但是真实的培根跟这些怪力乱神完全是两个极端。他作为唯名论哲学的大师、实验科学的先驱,他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唯物主义者之一。早年间他师从格罗斯特泰特,从他老师那里继承了唯名论的真传后开始继续学术研究,他的研究方向是“共相说”。这是后来他的学弟董思高搞唯名论和唯实论论战的基础,共相说是讨论如果事物之间有不同和相同,那么是相同在前还是不同在前。培根认为共相在后,也就是自然界先有不同,后有相同。比如以猴为比喻,就是培根认为自然中先产生了不同种类的猴,然后猴逐渐才有了共有的尖嘴猴腮。这才是自然的本质。由于他提出共相在后,所以他没有成为唯名论的“大城至圣先师”,因为唯名论虽然认为共相在后,但认为共相是一种虚幻或者主观偏见。而他认为共相是真实。正因为他认为共相在后,所以先有不同,所以哲学的研究应该把自然界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这样培根就跟自己的老师一样走上了科学研究的道路。跟老师一样,他把实验科学这种对自然最直接的研究方式认定为获取解脱的捷径,认为只有实验科学才能解决自然之谜,而解开自然之谜就是亲近了神,所以实验才是接近神的捷径。大彻大悟的培根凭借多年的求学经历,此时已经对对数学、光学、天文、地理及语言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知识。于是他在弄到钱搞起来实验室之后,他亲力亲为进行了许多观察和实验,提出过不少有价值的论述和大胆的猜测。在他的头号著作《长篇大论》里,他通过翻译哈森的著作,对各种球面镜的焦距和性质,眼睛和视力的原理和测定法都提出了论述。而在《长篇大论》最重要的第六章里,他详细叙述了自己做过的实验,后世人根据他的这些叙述,认为他发明了火药、眼镜和放大镜,并尝试制作了飞行机器、蒸汽船舶和显微镜。其中火药和放大镜在日后通过对手稿的研究,成功复现了出来。所以这两个发明一般被认为是可靠的。而剩下的其他发明则多认为他没有成功,但可以认为是提出了相关的概念并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培根是英国中世纪,乃至欧洲中世纪中第一个证实了实验科学的重要性,并将其拔高到理论高度的学者。尽管他的出发点仍然是唯名论的“亲近神”,本质还是唯心主义方法论推导出类唯物主义的结果,但是他显然要比他的老师走得更远,所以也可以视作是最早的唯物主义者。

培根强调知识的根本的来源是经验。而人认识知识则有三种方法:即权威、判断和实验。而权威必须通过理智来判断,而判断又必须通过实验才能证实是真理,所以“人类认识的道路是从感官知识到理性”,“没有经验就不能充分认识任何事物”。而对权威的盲目崇拜、因循守旧、不学无术和空洞烦琐则是认识真理的“四大障碍”。这四大障碍则必须通过实验验证和经验的累积以进行推论的方法以证伪,进而打破之。这种以实验验证,以经验的累积为科学理论的推定基础的思想,日后成为著名的“科学方法论”,进而成为公认的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根本大法,极大地推动了唯物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发展。不过培根在世时这种思想实在是过分惊世骇俗,可以说是完全是不容于当时欧洲的“思想大毒草”。所以长期以来他的事迹都被刻意埋没,他详细的生平也被教士们幻想出来的种种荒诞传说所代替,比如说他被指控“和魔鬼交易”,发明了“一个可以回答各种问题的头像”,并企图以此证明“语言的本质只不过是一种蒸汽的升腾”。而由于这种“可怕的交易”,导致培根死后,教士们去查抄他的遗产,发现“所有的书都牢牢地塞在书橱里,犹如被钉子钉在里面,以至无人能将其取下”。但培根传承并发扬了理性主义的思想,推动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力的打击了宗教神学的统治,他以实验科学强固了唯名论思想的根基,使唯物主义和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唯心主义方法论在英国的思想史上开始占有一席之地,直接推动了理学思想在英国的发扬光大,所以后世的英国人在最终摆脱迷信的桎梏,挥去中世纪中种种迷雾之后,重新评价了这位英国科学史和思想史上最伟大的人物。将其视为一位超越了他那个时代的,孤独的天才。他的生平一直以来是许多史学者,例如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豪塞尔(Edmund Husserl)和海德格尔所研究和议论的一大主题,现代美国科技史学家戴维-林休伯格(David C. Lindberg)总结了前人的考据后,最终给了培根应有的历史地位,即一位“不属于那个时代,但仍有着承前启后性”的伟大学者。培根被英国人列为民族最伟大的文化英雄,而他在牛津生活工作过的地方现在也都是牛津重要的文化遗产,世代传扬。

隆格斯渥特:(William Longsword the Younger,或以法文作William II Longespée)

这里是指英国当时的著名骑士威廉二世。他的姓“隆格斯渥特”意思是长剑。这个姓来自他家的家祖,威廉二世的父亲威廉一世。威廉一世是英王亨利二世的私生子,自小好武,长大后成了英格兰著名的剑客,善使长剑(当时流行用短剑),和人比武常能胜利。因此人送外号“长剑威廉”。于是他父亲就给自己家族加了姓“长剑”。

中世纪英格兰著名的佣兵骑士,母名埃拉(Ela of Salisbury, 3rd Countess of Salisbury),其父虽然是武林高手,但是得功名则很晚,因为他爷爷亨利二世拖了很久才认了他爹,随后封为骑士并给买了一套装备。然后他爹被亨利二世提干,后来受到狮心王的赏识,然后又给约翰王打工,在第一次诸爵战争中当了王军的先锋官。在战斗中表现相当出彩,最后凭本事做到德文郡的郡守。但是威廉一世在亨利三世朝时期卷入了德罗切斯和休伯格的“牛李党争”里面。结果被党争牵连而不能入阁,最后只能当地方官了此一生。威廉二世对老爹遭遇很是不满,而且持续的党争牵连到了他,导致他虽然继承了家业,但在英格兰官场上也混不开。而且威廉二世在继承家业的时候,还卷进了分家产的官司里。这导致他迫切需要打个功名出来。于是乎威廉二世决定凭借从老爹那里学来的武艺,通过参与十字军事业来给自己刷朝圣者头衔。当时欧洲如果参加十字军事业,去过圣地,就可以得到朝圣者头衔。有了这个头衔的光环加持,白身可当官,公士加一等,连君主刷了这个头衔的,人前也比别的家尊贵。所以威廉二世就开始发英雄帖,组团“去打怪”。威廉一世作为英格兰武林的一代高手,交游广阔,连带着威廉二世也认识了不少习武的同道。他这么振臂一呼,很是有不少习武之人愿意响应他去圣地搏出身。威廉二世拉起来的队伍有十几位男爵和数百名骑士,他们起兵时正逢教廷号召组织后世称为“诸爵十字军”(Barons' Crusade,这里的Baron不是男爵的意思,英语里男爵多用lord,Baron则是有爵位者的泛称)的东征队伍,而英国有响应,威廉二世的队伍就被康沃尔伯爵理查(Richard, 1st Earl of Cornwall)收编,前往东方。不过诸爵十字军很大程度上是一次增援行动,这些十字军队伍的到来加强了地中海东部十字军国家的实力,十字军国家利用这些援军压制对手,初步恢复了昔日的疆域。但是这些十字军国家并未因为有了增援就敢跟老对头阿尤布王朝死拼,而只是利用增援人员到来的事实做外交筹码。所以这支十字军抵达后并没有什么战斗,威廉二世虽然刷了个头衔回了英格兰,但这一趟没混到战利品。所以他虽然因此得了功名,财政上还是个赤字。他很不甘心,于是继续找机会,然后历史很快又给了他一个机会——1248年 法王路易九世要发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在西欧大撒英雄帖,广招奇人异士投身。威廉二世听说后立即跑去法国,跑到法国的他因为在上次行动中花了太多钱,陷入穷困中,不得不跑去罗马,并因缘际会的见到了教皇英诺森四世,他向英诺森四世求助成功,获得资助。他的这段求助记录后来被记叙在《索尔兹伯里教会史》(An historical account of the Episcopal see, and cathedral church, of Sarum, or Salisbury)里面,在求助中他明确说他参与十字军运动是因为 “财产很薄”和“剥夺了伯爵头衔”。后世史学家谈到下级贵族和贵族庶子为了谋出路而参加十字军运动的时候,往往就引用他的这段记录为证。十字军运动并不是单纯的宗教狂热运动或国家扩张战争,而是一场欧洲全社会性的运动,各个阶层都有参与其中的理由,所以我们熟知的下级贵族和庶子为了谋求改变前途命运而参与到十字军运动的典型范例,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威廉二世的故事。威廉二世踏上征途后,先随军攻下了迪木雅特,随后抵达了自己的葬身之地曼苏拉,他在战斗中无脑冲锋,陷入阿尤布军包围圈,战死。由于他的生平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同时也很有文学价值,所以他家乡的人把他的故事编了歌谣传颂(可以理解为英国版的武侠小说),后来英国的一些文学家用这些歌谣再创作了歌颂他的诗歌。让他成为英国文化中的著名“武侠”。

家园 英国 剧本3 苍狼的末裔 1

爱德华一世:这是英格兰中世纪著名的武士国王,有“打击苏格兰之锤”(Malleus Scotorum)之称的爱德华一世(Edward I)。此君为人个性强悍,极其能打,是金雀花王朝武德最盛的君主之一。他在任内重振金雀花王朝的尚武之风,采用了最早的军国主义政策。所以他可以算是英国的军国主义之父。是英国古典军事传统真正的先驱。

无地王约翰的孙子,亨利三世的儿子。他身材上短下长,身高达188厘米。所以历史书上多叫他 “长腿爱德华”(Edward Longshanks)。1239年生于伦敦,童年在威斯敏斯特宫渡过,长大后他获得了加斯科涅当封地,但问题是这个时候西蒙-蒙特福被派去主政加斯科涅,所以他只是有名无实的英属大陆领地的领主。加斯科涅和南面的卡斯蒂利亚有冲突,1254年冲突加剧,为了避免跟卡斯蒂利亚打起来,他爹亨利三世就提出和卡斯蒂利亚联姻。而卡斯蒂利亚接受了这个条件,他就娶了自己的正妻和毕生挚爱埃莉诺王后(Eleanor of Castile)。为了表示自己儿子是有能力成家立业的,亨利三世同意给儿子一块年入15000银马克的封地,但因为一时找不到地盘,所以亨利三世就决定先按照条款给儿子打钱,等有了封地之后再说。这时候爱德华显现出了明君的做派——拿到钱的他没有去混吃等死,而是给自己攒装备和人脉。他早早的参与到了英国朝野的党争中,而且很快吸引到了以瓦朗(William de Valence)为代表的一派人的忠诚,顺利搞出来一个太子党。由于想早日继承自己的领地,而且他这一派人在早期的英国党争中属于英属大陆领地来英格兰的外来派法系贵族,所以他这派人很不受英国本土贵族的待见,而爱德华一世同样也不待见这些英国本土贵族。这成为他日后改革国政,压制贵族权力的动力。

爱德华的老爹亨利三世是个人菜瘾大,又喜欢玩弄权术的人,结果在爱德华15岁时玩脱了,引爆了第二次诸爵战争。爱德华见老爹玩脱,一方面决心保爹,另一方面为了干掉自己一直看不上眼的西蒙-蒙特福,成为本应是自己的加斯科涅的真正主君,遂领着他的那个班子作为保王党的骨干力量投身战争。在战争中他能打的本事被激发出来——他因为崇拜自己的伯祖父理查一世,所以从小就努力习武。为表决心,他甚至在自己宫殿和猎场休息处上全挂上伯祖父的画像以为榜样。而且他通过自己和大陆领地的关系,他早早给自己和扈从弄了全身铠,还引入弓骑兵作为随从。所以他的马队装备好,战力强。凭着自己带出来的这支强兵,他先后在多个地方击败反乱军。但最终在刘易斯战役中因为打的太上头,领着自己的马队追击敌人过远,撕裂了保王军的阵型,导致被反乱军切了中路,击败了他老爹和他大伯的部队。于是没招的他只好跟着他爹投降。西蒙见俘虏了爱德华之后就打算干掉他。但是爱德华毕竟有自己一党人。而且他那个党里面不少人还跟反乱军里的头头脑脑沾亲带故。西蒙本身也只是一个“我意即民意,除此外别无他意”的主,论走极端做表演扯旗杆子是把好手,真论纵横捭阖就不行了。所以在俘虏国王之后,他的一党人就因为分赃不均而迅速分裂,其中有一些人在太子党的劝说下,相信了爱德华有王气,就组织人放水,让爱德华来了场戏剧性的脱狱(当时看守爱德华的人中有好几个隐藏的太子党,由于西蒙一派内讧很重,所以对爱德华看管很不力,甚至允许爱德华出门散心。这样太子党事先给爱德华买了匹好马,然后出行的时候居然提议赛马行乐。其他看守三心二意的同意了,于是爱德华骑上好马纵马狂奔,很快甩开看守,脱狱成功)。脱狱后的爱德华组织太子党招兵买马,很快就拉起来一支队伍。西蒙则此时发现因为自己的横行霸道,他已经是众叛亲离了。于是他不得已求助于威尔士的统治者小卢埃林。但是他本来是打出“皈依者狂热”招牌,自诩为英国贵族的榜样人物,结果情况落下风就去求助敌国,等于自打嘴巴,遭到很大鄙视。由于吃相实在是过于难看,他向威尔士借兵反而导致他这一党人进一步分裂。结果他的兵反而更少了。爱德华见状立即加大攻势,最后在伊夫舍姆(Battle of Evesham)以先虚张声势以吸引敌军,将敌人分为两部,然后出动机动部队将之分割包围各个击破的办法获得胜利,终结了第二次诸爵战争。诸爵战争的结束,标志着英国王权的恢复和国家秩序的重建,再建了王室的威望。所以在战后,亨利三世觉得有儿如此,死不恨矣。遂正式交权给爱德华。因此虽然此时爱德华还只是王太子,但是史学家大多以这次战役发生的1265年作为他为君的开始。

开始治世的爱德华一世,其优缺点都逐渐显露出来——他和所有的金雀花君主一样,从来不会做仁君,甚至可能连为君之道都不擅长。比起做君王,他更像是一位纯粹的武士,治政从来不是他的长处,当一个大军阀已经是他的能力极限了。而且他这为人性格过刚,甚至有点走极端——他终生都把手腕狠辣,做事残酷看作是武人本分。因此毫不忌惮于使用残暴手段。他在击败西蒙后下令将西蒙分尸,将其睾丸被割掉,挂在鼻子两侧后公开展览。其手脚则砍掉,派出使者带着尸块到不同地方巡游以儆效尤。虽然说这是一种简单直观的宣传方法,但也暴露了他的暴烈脾气和残忍个性。同时代的人曾评价他说是:像狮子一样骄傲,像豹子一样好斗,像芳香油膏一样甜美”,因为“他的骄傲和凶猛像狮子;他的反复无常和生性易变却像豹子,从不信守诺言,用甜言蜜语为自己开脱。”同时,同样作为武人的本分,他极其喜欢战争。以至于他在1265年平叛完成后,立即就响应了教会的号召,率英军参与了第九次十字军。本来十字军可以期望获得伊尔汗国的支持,但伊尔汗国因为参与了蒙古内战,被察合台汗国束缚住了手脚,所以导致爱德华的英系十字军虽然击败了马木留克朝的军队,但却无法取得更多成果。无力进取的爱德华一世随后又遭到了史上著名的刺杀——拜伯尔斯请“山中老人”萨巴赫出马,派了个刺客持毒刃来行刺爱德华,爱德华空手入白刃,成功反杀刺客。从此英语字典中多了“assassin”这个词,而爱德华虽然干掉了刺客,自己也受伤中毒。多亏自己媳妇给力,带头吮毒,爱德华才幸免于难。但身体情况已经不能允许他继续呆在东方了,于是他只能回国,第九次十字军也就此落幕。1272年,亨利三世薨,爱德华一世归国奔丧,由于他去过圣地,有巡礼者头衔,而且战绩也确实显赫,所以毫无障碍的加冕为新王。

登基称王的爱德华一世并没有改掉他的军阀脾气。而恰巧的是时代还恰好给了他不用改的机会——由于亨利三世的愚蠢治政引爆了英国的内乱,导致周边被英格兰压制的势力都趁着英国的内乱开始恢复自己的实力,这导致英格兰国防形势的恶化,此时除了英国国内蠢蠢欲动的内乱势力,昔日半独立的威尔士地区也借助英格兰的内乱开始争取独立地位,在小卢埃林的率领下,威尔士人连续挫败英军,获得了极大地独立性。而苏格兰也同时开始对英格兰阳奉阴违,打算摆脱英格兰的影响。所以此时英格兰非常需要一位强悍的武士国王来对抗各种内外敌人。而这个位置实在是太适合爱德华一世了。而且爱德华一世虽然做不得仁君,但称为明君还是配得上的。因为虽然他脾气酷烈,但头脑清楚,对自己和人生的目标都有很深刻的认识。他知道自己做不来仁君,于是干脆把行政这件事丢给国会去做。所以在他执政时期虽然英国国会的权力受到很大限制,而且几个政治理论基础文件也都被认定为反动宣传材料遭到废黜。但一方面其形式性得以保留,而另一方面其代表性反而增大。因为爱德华一世为了打击他的内敌传统英系贵族,他反而利用国会的广泛性,主动拉拢下层人士,将他们拉入国会跟贵族阶层斗,进而压制贵族阶层。爱德华一世治政时期是英国下院的形成期,在王权的支持下,以低阶骑士、新兴豪商和下层教士为代表的英格兰底层阶级获得了参知政事,或者至少是话语权力的极大增长。英国下院遂开始形成,并在日后演变成英国两院制。通过引入下层人士参知政事,贵族的势力开始受到抑制,无形中加强了作为天然的中人的王室的地位。通过做中,君主的地位得到了加强,而且爱德华一世作为一个大军阀式的君主,一直是以荡平外寇,国威远扬为己任的。所以上任后他就雄心勃勃的准备拿外敌开练。这时候爱德华一世发现了国会的好处——国会虽然在他看来虽然是个作奸犯科者的巢穴,但至少名义上是代表全国的。如果国会定下来某件事情,这件事在全国推行就合理合法,反对国会决议的就是国贼,人人可诛之。于是爱德华一世经过琢磨后,在英国首开了“众筹战争”模式。英国的军国主义传统由此诞生。

“众筹战争”在英国乃至欧洲,都是有着开天辟地头一遭的。在这个模式之前,传统的欧洲封建战争的特点是非常频繁,可以说甚至没一天不战,但是烈度却比较有限。因为那个时候的战争很多是依赖封臣对于宗主尽军事义务来组织军队和打仗。但是这种军事义务大多有明文规定日期限制(一般是一个月到四十天),到期之后如果宗主要继续战争,封臣就不再是封臣,而变成了宗主的雇佣兵,宗主要对封臣军队的吃喝拉撒付钱。由于中世纪欧洲国家政治普遍不统一,不能实行国家级的财政政策,所以宗主往往到期就选择停战了,以免打一场自己和敌人同时破产的战争。而爱德华一世首开的众筹战争模式是公开开大会,他在会上直接和封臣们谈条件订合同,相约出资多少,如果打赢回报多少,他以此来筹措军费和动员国家进行战争。这种做法非常高明。因为第一:开国会是全国范围的,而且大家出资后均是公款。在这之前国家财政这个词,其实只是指王室家族自己的财政,但是这次全国上下都出了公款,就变相的让国家财政名副其实了。这样王室的财政真正的向国家财政过渡。而国家财政的建立,为日后英国国家统一的事业起了个好头。第二:这种大会公开讲目标,直接谈投资回报率,都是明码标价公开买卖。人人在众人面前压上信誉,不但过后很难反口。打仗时也不得不出工出力,因为如果不出力被人参一本,国家可以合理合法的削减甚至不给予对应的回报。等于出力还白玩,所以这种带有军事民主色彩的公开决议,初步建立了国家早期的财政纪律和军事纪律。并为日后锻造严格的财政和军事纪律奠定了基础,而严格的财政和军事纪律,是英国日后腾飞的基石,也是日后英国国家政治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这种众筹开战,投资回报率是等比的,下的本越大,一旦成功,捞的也就越多。为了保本,打仗也愿意动脑出力。这就比起封臣尽军事义务上更有积极性,在动员能力上远大于旧式的封建军队,而且为了项目成功,参与者脑筋普遍比较活络,观念也可以开明,如果国家军政制度里有不利于战斗力发挥的限制,为了项目成功,上下也都有改革的动力。所以很容易推进军事技术和军政体制的变革,进而能组织起一只虎狼之师。现代英国的种种尚武传统,也就是从这里诞生的。而且这种众筹开战的做法解决了传统封建军队的一大问题——不能进行时间较长的战争。因为公开谈项目,所以回报时间也可以谈。这样就避免了旧式领主和封臣之间较为传统的,依靠封建义务来进行有时限的战斗的做法。而改为通过契约和协议来进行较长时间的战争。这种办法组成的军队,虽然不如公民军或者人民军队,因此仍不能打近现代性的长期战争,但对于早期的封建制军队来说,也已经有极大地的优势。甚至可以说这个模式之前的封建军队,只能被认为是一群能够打一场战役的家丁。而这个模式之后的封建军队,是真正能够进行一场战争的军队,能进行战争的军队对只能进行战斗的军队,自然有着碾压优势。

看到了种种好处的爱德华一世在琢磨出来这个模式后,立即开始利用国会来推行他的政策,这就是著名的1295年的“模范国会”(Model Parliament)。得益于他在召开模范国会之前就打出来的好成绩——爱德华一世在开会前已经部署人马打击威尔士的小卢埃林。尽管小卢埃林顽强抵抗,但爱德华一世采用步步为营的战士来进逼威尔士人,他先在威尔士大规模建设石质城堡为代表的军事据点,再通过堡垒联营的战术来压缩威尔士人的活动空间,最后进而将其歼灭。(所以成4说他“筑众多城塞”。爱德华一世建立的这些石质城堡很多都保留了下来,现在也是英国本土著名的景点。而依靠这些堡垒而衍生的城市,也因此成为威尔士主要的城镇)。小卢埃林虽然借助英格兰的内乱壮大了自己的势力,但其军队本质还是游击队,而且威尔士只是一隅之地,且英军一直没有丧失对于主要交通线的控制,所以一旦英格兰再次强大起来,像威尔士这样的小地方是顶不住堡垒联营的。因此在稳扎稳打数年后,爱德华一世终于击败威尔士,并凭借极为巧妙,甚至是赌博的方法在法理上确定了英格兰对威尔士的吞并,(一个梗是这么说的:说威尔士人被击败后拒绝屈服,于是提出除非爱德华能派出一个生于威尔士,出身贵族,既不说英语也不说法语,而且道德纯洁无瑕的人来统治。否则威尔士绝不受英格兰吞并,而爱德华一世立即爽快答应。一年后埃莉诺王后在威尔士顺利生下王太子,因为王太子是贵族,生在威尔士,婴儿没有道德问题,也不会说任何语言,所以正好满足了威尔士人提出的全部要求,因此威尔士人只能愿赌服输,从此接受英国统治,后世英国王太子尊位——威尔士亲王也就此诞生)。因此爱德华一世跑到国会上讲话,立项谈条件的时候,在场的投资人对他这个绩优股要上市是一呼百应,这场成功的“模范”的“IPO大会”开完后爱德华就拿到了天使轮投资来支持他提出的这个“上市项目”——征服苏格兰。

亨利三世朝的内讧增加了苏格兰和威尔士这两个英格兰传统对手的实力,但论利用有利形势增强自己这个方面上,苏格兰远不如威尔士——小卢埃林只是国家太小,所以英雄气短(就这样还依然扛了10年)。而苏格兰的亚历山大三世则是看不清楚形势,为了争夺一些岛屿地盘,他跟挪威的哈康大帝干了一仗,虽然击败了挪威军队,但对挪威的军事行动牵扯了他的精力,让他没办法好好利用英格兰的内讧。于是在爱德华一世上任后,亚历山大三世也只能看着爱德华征伐威尔士,而他还有内宅不宁的问题——他没儿子,只有个来自挪威的外孙女。于是他一方面想办法娶新媳妇以搞个儿子出来,另一方面又搞了一大堆复杂的文件来保障王位在他本家里传承。他的操作过于复杂,不同文件之间还相互矛盾,结果把他给坑了——他死后他老婆的遗腹子是死胎,而他的外孙女想要凭借法律关系继承,结果却在坐船的时候吃坏肚子腹泻致死,苏格兰王国王统断绝的结果是导致争权夺利的全面爆发,和王室有姻亲关系的多达14家,而且家家都想夺得王冠,于是乎苏格兰的全面内乱立即爆发,这样战略优势就从苏格兰转到了英格兰一边。

此时虽然爱德华还在镇压威尔士,但作为一代明君的他可不想这样放弃这一千载良机。于是他就开始积极介入苏格兰的内讧中。不过此时他实在抽不出人来进攻苏格兰,于是他就来了个拉大旗作虎皮,靠诈唬来骗苏格兰人。亚历山大三世是爱德华的妹夫,所以他通过婚姻收嫁妆,在英格兰是有自己的地产的。爱德华瞧不上这个妹夫,妹妹死后他心里就琢磨怎么笑纳妹妹的地产。征伐苏格兰的心也就此萌生,而亚历山大三世此时也正着急生儿子,同时大搞各种法律连环套,没精神头跟爱德华争来夺去,于是爱德华在得知自己有了儿子后就设了个套,他和亚历山大三世谈判,提出让自己儿子和亚历山大三世那个挪威外孙女联姻。这样万一亚历山大三世实在没儿子,他的三岁的外孙女就是苏格兰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王。这样年幼的女主继位,闹出来乱子是板上钉钉的。所以爱德华承诺到时可以让女王借英格兰的兵镇压不服管的反叛分子。亚历山大三世看出爱德华有谋苏格兰的心,但是他此时病急乱投医,于是他在同意有个保险条件的情况下——即便是女主继位,苏格兰和英格兰也得并行两套王统——签了这个《伯尔格姆条约》(Treaty of Birgham)。条约授予了爱德华三世“苏格兰的保护者”的头衔,尽管这是个空头衔,但是爱德华想要的大旗和地产到手了——女方家出嫁妆,把亚历山大三世在英格兰的地产作为嫁妆给了爱德华的儿子,同时爱德华从法理上得到了干预苏格兰的内政事务的合适借口。亚历山大三世不是不知道这么做的坏处,但一方面他不信自己家会真的这么倒霉,另一方面他也找了个外援——法王腓力四世。这位法国的铁王和其他的卡佩家的国王一样,终生以削藩为志向,而金雀花王朝这个法国最大的藩,一直就是卡佩家族要干掉的头号大敌。做了这番安排的亚历山大三世就放心大胆的去玩他的法律连环套,结果他死后,他的一系列安排连续玩脱——他是真的就这么倒霉,一个儿子没有,外孙女还死了。然后法律连环套把国家给坑了——圈套圈式的法律安排给了大堆野心家谋朝篡位的借口,包括他的亲家爱德华。爱德华听说妹夫死翘后就挥舞着条约,大喊说亲家同意出了事的话让我做中,你们苏格兰贵族们不能无视先王遗愿。而此时苏格兰贵族圈里争权夺利的各路诸侯中最强的两家是巴里奥尔和布鲁斯两家族。而此时巴里奥尔家正在走下风——论血缘亲疏他不如布鲁斯家近,所以此时布鲁斯家理论上掌握在苏格兰的权柄,并以此口实到处镇压反叛——就像爱德华预料的一样,苏格兰不可能接受一位幼年女主,所以叛乱蜂起,整个国家实际已经陷入内战状态。随着挪威小公主腹泻致死,苏格兰的内乱有增无减,已经到了各家贵族自建坞堡,各村联保据守的态势。实在不能忍受的贵族为免全面内战,就在巴里奥尔家的带头下,听了爱德华一世收买的苏格兰长老会的提议,同意接受爱德华一世的做中。于是爱德华一世赶紧从威尔士战线抽出一支兵马,武装北上做中。1291年,爱德华一世抵苏格兰,自命中人的他先不着急做中,而是拿着昔日的条约大谈条件,要求苏格兰恢复过去对英格兰的臣属地位。而这时候他发现自己这个素来看不上的妹夫不是那么没本事——亚历山大三世是一位杰出的讼师,他敢搞法律圈套圈,自然在文件上处处留心。他在条约里措辞字斟句酌,所以很容易就让苏格兰贵族们找到借口抵制爱德华的提议。爱德华一看讲法律不行就搞串联,他直接提出要么做中要么内战,然后派说客去游说各家诸侯。最后迫使大部分不愿内战的苏格兰贵族以个人身份宣布成为英格兰的封臣,于是最后双方妥协,爱德华一世顺利做中,判了巴里奥尔家继承王位。苏格兰的巴里奥尔王朝就此建立。但是这个王朝也因此烙上了傀儡的烙印,这就注定了它的命运。

做中成功的爱德华一世,通过成为苏格兰贵族们的宗主,获得了对苏格兰国政的干涉权力,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原则,他马上就进一步以宗主的身份开始谋夺苏格兰,于是中世纪常见的各种宗主谋夺封臣财货地产的骚操作就新鲜出炉了。同时爱德华一世开始用激将法,变着招的侮辱巴里奥尔,因为苏格兰贵族向爱德华效忠是以个人身份或单一领地的身份宣誓,并不是苏格兰王国整个向英格兰臣服了。所以这就形成了一个单一封臣双重效忠的局面,而爱德华对此再熟悉不过——这正是英法当时的局面,而这种局面曾给英国带来了多大的被动,历代英王都是心里有本账的。相似的局面但角色地位相反,所以爱德华就用了和法国王室谋取英国大陆领地一样的路数来对付苏格兰。但这个套路在英吉利海峡两边太流行了,所以巴里奥尔也懂这套路,他选择一面当缩头龟,一面让人去鼓动法王来跟英格兰开撕,而卡佩王室非常愿意这么干,所以为了制约英国,法国开始动员兵马蚕食英国的大陆领地。在法军的不断进攻下,军队被造反的威尔士人困住的英格兰立即感觉有点顶不住。面对两边压力的爱德华一世必须想办法还手。于是他先找自己的盟友——就像苏格兰有盟友一样,英格兰也有自己的盟友——佛兰德斯诸城市正在跟他们的新宗主法王闹别扭。于是爱德华一世先想招弄点人马去加斯科涅,然后一边想办法支持自己的佛兰德斯盟友造法国的反,一边到处派人游说停战。在教廷的做中下,爱德华一世获得了短暂的喘息时间,他决定要加紧搞定苏格兰。于是在1293年左右他直截了当和巴里奥尔摊牌,要求吞并苏格兰王国。巴里奥尔当然不干,派人通知法王腓力四世,于是腓力四世立即加码,终于攻下了英属大陆领地的核心区加斯科涅。丢了加斯科涅的爱德华一世顿感危机,他急需筹集钱粮兵马摆平外敌。所以他筹划好上市项目后,就召开了1295年的模范国会,向各位大主教、主教、修士团长、贵族和豪商组成的四百多名代表游说筹钱,这场IPO大会开的非常成功,参与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很快组织起来一只兵马。拿到钱的爱德华一世立即开始向投资人兑现承诺,7月,他宣布正式吞并苏格兰,要求苏格兰为英格兰反对法国的军事行动出资。巴里奥尔这样没法再当缩头龟了,只能撕破脸皮直接开战。1296年,邓巴战役(Battle of Dunbar)爆发。由于巴里奥尔背了苏奸罪名,他又是爱德华做中当上的国王,所以普遍被看做是双料叛徒。因而不受任何人待见,除了自己的一点人马外他动员不起来苏格兰的任何人。而他这点人马在英格兰的重甲骑士和弓骑兵面前就是被吊打,两军见面走了一个回合他就垮了。于是6月爱德华一世率领英军抵达爱丁堡,将巴里奥尔一党人全部抓起来蹲大牢,然后宣布英格兰王国正式吞并苏格兰,并在贝里科组建了殖民政府,随后带着包括苏格兰的国宝斯昆石在内的一批财货凯旋而归。

消灭巴里奥尔王朝是“众筹战争”模式的第一次大胜,尽管对手实在是弱的可以,但也展示了这种模式的先进性,为之后英国军国主义传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参股的各位股东获得的回报也很可观,可以说对英格兰是一次完美的战争。但对于作为君主的爱德华来说,这个回报并不令人满意。作为开疆扩土的国君,爱德华一世成功获得了名望,英格兰王室的权威也随之恢复,他成为金雀花王朝的又一位实权君主。但金雀花王朝的君主基本都不会治政,所以他成为实权君主不等于他能用政策巩固他的权力。军事成功给他带来了权威,而他只会用更多的军事成功来巩固它。他的对手巴里奥尔王朝和它君主的绰号一样,只不过是一件“空大衣”。因为苏格兰王国本来就很贫瘠,爱德华打倒这个君主又只是苏格兰政坛中的一股没落的势力,所以他在这次战争中在财货上所得很少,因此只能通过建立殖民政府,用土地来满足投资者们要求的回报。这时“众筹战争”模式的第一个主要弱点就显示出来——这种战争模式要求快速且直白的回报,所以封建战争中常见的“胜负双方均破产”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的纠正。越战越穷的情况不但存在,而且随着投机资本大力进入这种战争模式后,回报额度越发不可控。事实上爱德华获得了苏格兰国库的财货后很快就把它花完了,因为他一方面欠了外国投资人的债务,拿了苏格兰的财物后要还债,另一方面是他和法国的昂贵的战争依然在继续。尽管腓力四世和他签了和约,并在他的吸引下调头去对付佛兰德斯。但依然保持着对加斯科涅为主的英国大陆领地的军事压力。和法国的军备竞赛和佛兰德斯起义军的开支都需要英国掏钱,而穷的荡气回肠的苏格兰国库没办法给爱德华带来太多钱。因此他不得不想办法继续弄钱。他首先想起他昔日政敌西蒙开过的恶劣先例——赶走犹太人,于是他先通过宰犹太肥羊弄了一些钱应付一下,然后他开征羊毛关税,开国会征收地产税,向意大利银行家借贷来弄钱。最后为了搞钱他甚至在1293年把脑筋打到了英格兰教会身上,要求英格兰教会捐献,为此还跟教廷大吵一架。最后英格兰教会同意在不设限的前提下捐资,通过以上种种手段,爱德华总算是将财政问题糊弄了过去,但是糊弄没多久就裱糊不了了,因为“众筹战争”模式的第二个主要弱点爆发出来——这种模式因为要求回报是普遍性的,所以急着发财的参与者们人数很多,他们为了见利益,普遍拒绝顿顿饱,基本都采用竭泽而渔一顿饱的做法。众筹战争模式在日后由于受益者扩大到下级兵士,导致回报不受控制,进而让军队彻底蜕变为强盗团,而抢掠也成了战争的主要目的。但在爱德华一世时期由于参与者还大多是国会的议员老爷们,不至于为抢参军,但获得了封地的他们马上就开始对新征服的地区横征暴敛敲骨吸髓,贝里科政府本来就是一个殖民政府,而着急要钱的议员老爷们很快就把它变成了殖民政府中最糟的一种。残酷而彻底的聚敛逼反了苏格兰的老百姓,让他们很快团结在以威廉-华莱士为代表的各路苏格兰游击队中。随着华莱士的崛起,贝里科政府的控制能力日益糟糕。而此时爱德华一世虽然裱糊了财政问题,但对法战略带来的压力,特别是佛兰德斯诸城市为了对抗法军而向他要支援的要求仍然消耗着英格兰的国库,这个问题到1297年时达到了一个高峰。导致一批贵族要求爱德华一世停止征税,并承诺不带领他们的扈从前往佛兰德斯地区对抗法军。因此爱德华一世只能带着自己的亲信部队去佛兰德斯给佛兰德斯诸城站台。

不过就在他离开之后事情有了转机——9月11日华莱士率领苏格兰抵抗军在斯特灵桥大败英军,贝里科殖民政府丧失了全部的野战部队,迅速崩溃。胜利的华莱士开始率领苏格兰人反扑英格兰,连续击败英格兰的边军,甚至深入英格兰内陆地区,并且沿途把贝里科政府的残酷做法全部给英格兰人来了一遍。华莱士的做法让苏格兰人大出一口恶气,但也激起了英格兰人的恐惧。对复仇主义的畏惧驱动了英格兰策划反扑,并导致贵族们愿意和爱德华一世再谈谈。爱德华一世当然不能允许自己征伐苏格兰的武功化为流水,同时他见各路诸侯又愿意“尊王攘夷”。于是马上领人回来组织兵马。10月,爱德华一世在开完会后宣布签署了《宪章议定》(Confirmatio cartarum)和《林法宪章附件》(Charter of the Forest)。前者确定了《大宪章》仍然是一份英王需遵守的法律文件,后者则重新厘清了“森林”概念,给英格兰各阶层都让了利的同时(英国传统上森林菏泽地区都是王室的私产。但自亨利二世后,“森林”概念大规模扩大,乃至和森林沾边的土地也都被认为是林地,归王室所有。自这个宪章签署后,森林概念被严格限制,因此民间获得了对于不成林的地区和林木线的开发权。而且这个宪章也规定了从森林地区里获取燃料和土特产应被视为一种公益,这样小民只要缴纳税费,在获取这些资材的时候就不该再被贵族在中间吃拿卡要。贵族权力因此受到限制,所以这本宪章为后世英国的森林法和民权法都提供了法律上的参考范例,因此在英国史上有重要地位,被认为是《大宪章》诸附属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份,现代我们熟知的对于产权保护的种种法律其实并不源自《大宪章》,而是源自大宪章下面的类似《林法宪章》这样的“附属文件”。说到底其实大宪章只是一个筐,而真正填满筐的,是许多份这样的文件),也说服了英格兰贵族们团结在他身边。于是众筹战争模式再次开启,很快英国就组织起来一支强兵。特别是著名的威尔士长弓兵的逐步加入,极大的增加了英军的火力。1298年,爱德华一世带着英军再次杀进苏格兰,并在福尔柯克战役中以先用长弓兵猛射,再以骑兵续冲的战术击败华莱士的军队。并最终扫平了华莱士派的抵抗军,顺利赢得了“打击苏格兰之锤”的尊号。一战封神。

但爱德华一世的封神并没有修正他的性格缺陷,反而把他的性格缺陷神格化了。爱德华一世性格的阳面是一位伟大的,精于谋略的军人,而性格的暗面里则是一个残忍暴烈,心狠手辣的兵痞。他曾经有一次没忍住,对随从大发雷霆,竟然把随从给吓到自杀,他的毕生所爱埃莉诺王后生前时就很担忧他的脾气,因此努力约束他,所以之前的他还能忍忍,但在埃莉诺死后,斯人已逝的悲痛一直困扰着爱德华,这让他脾气更加易变,身上的光芒开始散去,而反复和残忍渐渐成为常态。他赢得福尔柯克战役胜利后,华莱士重操旧业,把残兵化整为零,继续以游击战术来攻击英军。一打就是好几年。在华莱士的游击作战下,爱德华一世的众筹军没办法应付,也不能安全的把战果兑现,虽然说官面上爱德华一世是兑现了众筹合同,所以股东们也不能对爱德华讲什么,但老是这样拖来拖去,收上来一点钱就流水价花,这让爱德华头痛不已。最后他决定用离间计,勾结现在已是苏格兰王位不二人选的布鲁斯家,以叛卖华莱士为代价扶植布鲁斯家上位。布鲁斯为了鸟位,叛卖华莱士给爱德华。爱德华抓住华莱士后大为欣喜,这时他性格的暗面发作。因为自己的身份和个性,所以爱德华素来看不上华莱士这样的小民出身的人,在他的观念里战争是贵族的事务,小民不过是随军的牲畜,任何反抗都是可怕的洪水猛兽。于是他立即下令要用最残酷的手段将其杀死,于是华莱士在经过走过场式的审讯后,惨遭虐杀分尸。他悲惨的结局激起了苏格兰的民族义愤。使得苏格兰人更不能接受英格兰的统治。民族义愤直接推动了布鲁斯的崛起。因为爱德华一世为了剿灭华莱士,在跟布鲁斯勾结的时候心里一着急,就真的让渡了很多重要权力给布鲁斯,在干掉华莱士之后他回过味来,开始琢磨怎么整布鲁斯。而布鲁斯对他的心思洞若观火,所以他一方面跟英格兰合作充当维持会,凭借爱德华给的权力以权谋私。另一面抓紧收编苏格兰反抗军的残部,借助华莱士被杀的义愤来团结苏格兰人,势力迅速壮大。爱德华见按下葫芦浮起瓢,赶紧让自己在苏格兰的总督科明(John Comyn III of Badenoch)想辙干掉布鲁斯,结果科明反被布鲁斯算计,中伏被杀。撕破脸的布鲁斯立即加冕,扯旗造反。这下众筹战争模式的第三个问题就暴露了出来——这种模式光顾着军事建设,没有政治建设。而且回报要求过多过滥导致只能使用暴力对付反抗,这样就很容易把中世纪常见的封建兼并战争搞成民族解放战争。而这种众筹模式不可能应付对抗民族解放战争的需求。所以爱德华一世组织人马开进苏格兰后,迅速陷入苏格兰游击战争的汪洋大海。虽然英军依然能赢得大部分战斗的胜利,但是布鲁斯就犹如打不死的小强,次次都能卷土重来。爱德华此时因为身体江河日下,丧失了自控力,于是开始使用越加残暴的方法对付苏格兰的反抗——反抗者家庭中男眷被抓住就会被肢解,而女眷被抓住则剥光衣服关进笼子挂起来示众。这种兽行的结果就是激起来更大的反抗,反倒让布鲁斯的力量越战越强。被逐渐糜烂的局面困扰的爱德华越加狂躁,晚年的他以燥郁的态度对待一切事物,甚至把自己的暴烈脾气被用在了教育后代上,最后导致自己儿子养出了龙阳之好,成了英格兰的绝代昏君。被狂躁遮掩了理智的爱德华身体越来越差,也越来越不能应付日益增加的军事压力,1307年,布鲁斯在劳登山战役(Battle of Loudoun Hill)中再次击败瓦朗的英格兰殖民军。驻苏格兰的英军机动部队损失很大。爱德华见势头不好,拖着病体组织了兵马去支援瓦朗,但是走到半路他因为乱喝生水而患上了痢疾,最后在7月6日腹泻而死。

爱德华一世的时代是将英格兰步入兴盛的时代,他作为金雀花王朝又一位极其能打的君主,在任内顺利敉平内乱诸侯,重建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对外讨平威尔士,重挫苏格兰。基本奠定了英格兰在英伦三岛的绝对优势。他首创的众筹战争模式,在日后成为英国军国主义文化的先驱和精神源泉,也并推动了日后英国政治体制的形成。所以这让他成为英国史上一位非常重要的明君。但是他的过分鲜明的个性把他性格中好的坏的东西都放大了,并且随着他的武功而进一步被神化。他强悍尚武,精于谋略的性格为英格兰民族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和如狐的狡诈,但他的残暴不仁和狭隘的种族阶层观也在英格兰人的民族性格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他性格中的阳面会让英格兰在日后走上巅峰,而他性格中的暗面则注定了英格兰日后的命运。作为一位典型马基雅弗利式的,信奉宁要人畏莫要人爱的君主,他的风格和操作都成为日后英国对外政策的范例。所以他作为一位英格兰历史上甚具开创性的君主,永载史册。

家园 英国 剧本3 苍狼的末裔2

斯科脱史:这位是英国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早期的英国哲学家、教育家 邓斯·司各脱(John Duns Scotus中文古典翻译叫董思高)。

英国经院哲学的代表性人物,司各脱系经院哲学的开山祖师。由于为人生平几乎无传记可考,所以只能依靠他的作品和第三方记录来推断他的生涯。从姓名可以得知他生于苏格兰的邓斯镇,早年生平已不能考证,第一次出现的正式的记录时是他在英格兰的北安普顿的圣安德鲁斯教堂里当了神甫。由于正式神甫授职要求获选者至少也要25岁,而且当时惯例是都是事先申请获批,然后熬日子,等岁数一到即授职。所以一般推论他生于1265年左右。由于这家教堂是方济各会的堂口,而且他叔叔埃利亚斯是方济各会苏格兰分会的总务,所以司各脱是在方济各会学的神学,后来也当了会士。后来他就作为会士到处游学。大概在1300年左右他是方济各会英国分部的高阶会士,在牛津大学神学院当了句法学讲师,并研究神学理论,在哪里他发表了自己的第一个著作集《牛津论丛》(Ordinatio or Opus Oxoniense)。司各脱一生作品很多,但作品风格和格式大多是发帖搞论战式的,所以后来史学者研究它的时候大多使用他作品的结集。接下来司各脱申请当忏悔神甫没通过,但方济各会英国分部的地区总务决定让他当外派留学生去巴黎大学搞学术。他到了巴黎后,顺利当上了巴黎大学神学系的句法学讲师。他一生主要的学术著作,例如《巴黎论丛》(Collationes parisienses)和《问题论丛》(Quaestiones Quodlibetales)等都是他在巴黎大学时期成稿并发表的。1302年法国发生了著名的阿维农教廷事件,法王腓力四世派人掳劫教宗卜尼法斯八世。这时巴黎大学神学系里一批人对这件事表示反对,结果遭到清算。司各脱也是其中之一,被巴黎大学辞退。尽管他后来又在巴黎大学做了一段时间的教职,但已经被边缘化,或至少是不愿意在巴黎大学呆着,而是积极在方济各会系统里谋求别的职务。在1307年左右他终于谋到方济各会科隆分部的职位,于是他去了科隆,但仅干了一年左右即因意外去世。

就以职务和职称而言,司各脱在当时的经院哲学家里面只能算无名后辈,但可能正因为如此,他反而在哲学思想上更为激进,这为他成功的挣到了重要的历史地位。他是唯名论经院哲学(nominalism)的“大成至圣先师”。唯名论这种理论尽管是唯心主义的,但已经可以理解为雏形期的唯物主义思想。它属于使用唯心主义方法论来推导,反而推出了含有片面的唯物主义解释的一种哲学理论。要理解这种思想就必须说说经院哲学。由于中文世界里长期对欧洲经院哲学的理解不够深刻,所以在通识教育中普遍将其定性为“烦琐哲学”或者某种无用的,如“研究针尖上能站几个天使”的幻想。这种定性不能说错误,但委实片面。经院哲学的历史意义其实要比通识教育里面的观点要大。如要类比中国历史的话,更贴近的是禅宗的“旗动、风动、心动”和“子非鱼,子非我”等名场面。以笔者的粗浅理解,它更像是一个从唯心主义世界观出发,通过哲学讨论而开发各种方法论的过程。从唯物主义观点来看,世界观对应物质,方法论对应意识。如果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那么方法论是可以反作用于世界观的。但这里有一个简化的前提,即方法论是会立即反作用于世界观上的,但现实情况往往是方法论虽然最终是会反作用于世界观上,但这个过程往往不会是即时生效的。更常见的一种可能是方法论在最终反作用于世界观之前,会通过哲学讨论而进行推导和演化。好比实际做产品之前总是要几个方案相互比较,计算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毫无疑问这些计算和比较都是智力上的,而不是体力上的。但不能说因为它不是靠体力,靠手付诸实际, 它就是“繁琐的”和无用的幻想。所以经院哲学就以本质上来说无疑是唯心主义大发觉,但在实操中它确实通过智力的博弈和逻辑推理,成功开发出来历史上许多重要的思想上的方法论工具。而司各脱是这些开发者中的佼佼者。

自阿奎那开创经院哲学之后,到司各脱的年代时,宗教哲学的两大前提——前定和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了需要新理论来进行解释的地步,当时这两大前提的拥簇,通过著名的“名实本质”论战来交锋。“名实本质”论战讨论的是意识和物质的相互关系。因为如果意识可以独立于物质存在,那么就很难说有“前定”可言。因为灭亡也是前定的一部分。而如果意识需要附着于物质,那么很显然前定更能说得通,因为既然前定了,物质是前定的,精神附着于物质,所以精神也应该是前定的。经院哲学的学者们的探讨,导致了以唯名论和实在论(essentialism)为代表的新经院哲学派系的诞生。其中实在论更唯心,认为精神是独立于物质实体的,主张“人在即是人在,人死绝了,人也在”。而唯名论则偏唯物,虽然认为是虽然有差异,即“人人迥异,天下无人可谓之共人”,但精神和物质是共生,不是各自独立的,即“人在,则人存,人灭,则人亡”。在这个基础上,司各脱更是大胆的提出“物质有灵论”,即既然物质和意识是共生的,那么从理论上讲,物质是可以具备思维能力的。因为既然神是万能的,只要神想要,那么神当然可以创造出有灵魂,可以思考的物质。不然神就不是万能的。既然神可以创造这种物质,不管创造了与否,至少说明物质和意识是平等的,甚至可以认为要么意识就是物质创造的,要么物质不过是意识的一种表现形式。这就已经非常有唯物主义色彩了。所以马克思非常欣赏司各脱,他评论道“唯物主义是大不列颠的天生的产儿,大不列颠的经院哲学家邓斯·司各脱就曾经问过自己:物质能不能思维?为了使这种奇迹能够实现,他求助于上帝的万能,即迫使神学本身来宣扬唯物主义”。

不过尽管司各脱的理论是有一些唯物主义成分的,他本质上还是一个修经院哲学的神学家,他的唯心主义理论尽管用了唯物主义成分,但本质还是唯心主义神学思考。他的激进中是包含有为了搞论战,所以大书狂悖言论的成分在的。但是他的这套理论作为一种方法论工具,已经有足够的历史震撼性。司各脱系经院哲学认为上帝是不可知的,它只是一切的起因,但具体的做法和行为,都是不可解的。正因为不可解,所以神学不是哲学。神学只是通过信仰的方法和手段来表达情感,它不应也不用有理性思考存在。理性思考是属于哲学领域的。司各脱说“如果我们要用理性思考上帝,那就会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对于上帝,不能思考,只能是相信,我们可以根据圣经和教会的权威信仰它们,也可以发自内心的信仰和热爱。一个定理在哲学看来是真的,但在神学看来就可能是假的。关键是,反之亦然。神学认为神迹,在哲学看来也是假的。这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们讨论的完全是两回事。根据哲学,我们是不可能认识上帝。但根据神学,我们可以信仰上帝、爱上帝。”这样,司各脱就等于把神学从一套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术,变成了纯粹方法论的学术。 这是经院哲学方法论开发历程中里程碑级别的壮举,因为在司各脱将神学变为一种基于非理性的,纯感情的,方法论式的学术后,等于给其他种类的世界观思考开放了大门。因为既然神学可以和哲学分离,那么科学也可以和哲学分离出来,再进一步,自然科学可以细分为物理、化学、生物、医学、工学、农学……然后社会科学也可与自然科学分离,文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艺术学……,这样文艺复兴思想解放的潮流就有了一件趁手的理论武器。这就是为什么这位神学家会被后世推崇备至,最后拿到了在成4里出场的资格。后人在研究了他的理论后,送给了他“灵巧博士(Doctor Subtilis)的尊称。现在司各脱的哲学理论依然大大的影响着现实。甚至可以称其为当代盎格鲁-萨克逊国家真正统治性的思想理论。这种理论本质是在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上搞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这一方面使得它把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分离开,另一方面让它认定价值理性是不可知、不可测和不受反馈的。而唯一可知、可测和可受反馈的只有工具理性。这在一方面为盎格鲁-萨克逊国家的现实功利主义传统提供了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则为盎格鲁-萨克逊国家社会中众多的 “靠魔法打败魔法”的做法奠定了舞台。因为这种单纯考虑工具理性,即只要方法起作用,它就是正义的思路一旦走火入魔,很容易就会蜕变为“砍头,乃治疗头痛最有效,最节省之法”。而且很容易在论辩中出现“你别说人怎么样,就说头痛治没治好吧!”这类似是而非的诡辩。各种奸奇风格的诡辩术极易借此方便之门进入世界。所以司各脱派经院哲学其实是当代种种魔幻现实主义思想的根基。今天我们看到的种种流行于西方的,困扰着人类的荒诞无稽的错误观念,其实都是从这里来的。

华莱士:这就是苏格兰传奇英雄威廉-华莱士(William Wallace),这里吐个槽,话说成4的翻译人员是机械吗?英镑破了英国远征军是什么鬼?Pound这个词在这里是“圆”的意思,它是一个特指词,指的是著名的苏格兰步兵环形方阵(现在已经采用苏格兰的称谓Schiltron,不再用pound了)。看到pound就是英镑,荒腔走板。

苏格兰独立战争的领袖之一,不过其经历多见于传奇故事,真正的史料现存不多。这是因为首先他出身低微,中世纪的苏格兰是一个很贫穷落后的国家,贵族权力强盛,门第观念盛行,所以文字记载非常缺乏,其次是后来胜利者英格兰刻意抹除“反叛者”的痕迹,对他的历史资料进行了破坏,所以考证非常困难。最后是因为他在苏格兰的权力斗争中站错了队。所以后来的苏格兰君主只愿意让他成为一个民间传奇,而不愿意讲他的真实历史。由于民间口口相传,谬误很多,让他的故事和苏格兰独立战争中的人和事混杂了起来。比如好莱坞改编了他的事迹,拍成大片《勇敢的心》。这个“勇敢的心”其实来源于另一个苏格兰民间传说,而这个传说的主角乃是他的敌人罗伯特-布鲁斯。好莱坞直接把这俩强捏起来拍片了。

1270年左右生于苏格兰的艾尔德斯莱(Elderslie),早年生涯不详,但可确认出身寒微,家中可能是佃农或者下级贵族。不过下级贵族说比较靠谱,因为他是家中次子出身,所以谋碗饭吃就得靠文武本事,他想进教会未成,遂练了一身武艺。这都是小贵族才有的常态。

苏格兰人是凯尔特人的后裔,英格兰人是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后裔。凯尔特人最早在英国定居,相当于土著。450年左右,罗马帝国崩溃,罗马人撤离英国,盎格鲁-萨克森人才从欧洲大陆来到英国,把凯尔特人赶到不列颠岛的多山的北部和西部。由于山多林密阻挡了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征服脚步,苏格兰王国得以幸存下来。13世纪大部分时期,这两国之间名义上英格兰是宗主国,但实际上是各自独立发展、苏格兰一时间还与英格兰并驾齐驱。但是13世纪末苏格兰开始逐渐落后,因为苏格兰虽然和英格兰一样是一个等级分明,贵族权势强盛的社会,但苏格兰既缺乏明君圣主,其山地民族的特性导致它也不像英格兰一样通过参与十字军运动可以接触引进外界的先进事物。所以其经济非常落后,连下级贵族都跟农民区别不大。1286年苏格兰国王亚历山大三世意外身亡,导致苏格兰邓肯王朝绝嗣。于是苏格兰陷入贵族内讧,强盛大族争相夺取坐在斯昆石上的权力(苏格兰国王加冕时需要坐在一块名叫斯昆石的神石上)。这时在13个争夺者中有两个大族最有可能夺位——巴里奥尔家(Clan Balliol)和布鲁斯家(Clan Bruce)。由于贵族无底线的争位斗争导致苏格兰有陷入全面内战的危险,于是苏格兰长老会决定请一位外国君主当裁判员,来判定王位的归属,在英格兰间谍的操纵下,长老会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请英王爱德华一世来做裁判员。爱德华一世立即借机介入苏格兰内政,他通过选择巴里奥尔家族为王的办法迫使其卖国,顺利干涉苏格兰内政成功,将苏格兰再次变为英国封臣,随后又借口苏格兰和法国联盟,宣布将其吞并。苏格兰贵族发起反抗,被爱德华一世在贝里科战役(Sack of Berwick)和邓巴战役(Battle of Dunbar)中击败,国家实际陷入灭亡。但是部分苏格兰人决定像先祖一样继续在山中打游击,而华莱士就是其中的一员。他由于和英军有杀妻之仇,所以拉起自家的几个宗族兄弟进入山中继续抵抗英军。英格兰对于苏格兰国家事务的长年干涉和对不同族的苏格兰人历来的歧视和杀掠,让苏格兰人有着历史和现实支持的国仇家恨,反抗之心如秋天干柴,只待一个火星。华莱士之前其实就已经有一些苏格兰义军在坚持抵抗英格兰人。但是华莱士是这些义军中最先打出名号的。

1297年,华莱士率领部队在拉纳克(Action at Lanark)伏击英军成功,斩英军二百余。这场战斗虽然不大,但是这次胜利为苏格兰人的民族解放事业燃起了希望,许多好汉慕名来投,让原来只有百余人的华莱士的队伍迅速壮大至三千余人。有了足够兵力的华莱士军开始拔除英军留在苏格兰的据点,连战连捷,消息传出后起义烽火迅速烧编苏格兰,英军则全力镇压。1297年,华莱士和另外一名起义领袖默里合兵一处,准备夺取关键的战略据点斯特灵。这里是英军北进苏格兰重要的关口。英军统帅约翰-德-瓦朗要力保此地,遂率军接战。华莱士在战斗中采用了苏格兰环形阵来迎击英军。中世纪的苏格兰由于国家中央权力虚弱,没有产生多少像英格兰那样的明君强主,所以国家政策混乱,经济模式落后,养不起骑兵,传统上是个步兵国家。而自诺曼征服英格兰之后,步兵在重甲骑士面前基本就是被砍的菜,因此苏格兰人老被英格兰的法式重甲骑士们吊打,惨遭多年殴打的苏格兰人就一直在琢磨如何对付英格兰的重甲骑士。因此苏格兰步兵一方面其武器非常重视破甲和斩马的能力(比如著名的苏格兰阔剑)。另一方面战法也强调步兵应该有能力抵抗重甲骑士的猛冲,因此苏格兰人创造了环形方阵,苏格兰环形方阵注重发挥地形优势,它以若干长枪兵为一组,并常携带有制作简易的尖木桩,一旦遇敌骑兵则让各组长枪兵背靠背,分多排站立,枪尖朝外,第一排长枪兵跪地,第二排长枪兵将长枪搭在第一排的头上或肩膀上,时间允许的话还要在阵前部署尖木桩作为拒马,以形成一个攻防皆利的环形作战单位,这种阵型很像古罗马的龟甲阵,非常适合对抗重甲骑士的冲击,但缺点是对弓箭几乎没什么用,一旦对方部署大量弓弩兵就被吃定了。华莱士就是使用这种战阵的高手。他在斯特灵城旁边的福斯河上的大桥一侧展开部队,瓦朗轻视华莱士军的力量,认为他们是土民骚动,待铁骑一到即可粉碎之。遂率军越过斯特灵桥向华莱士进攻。斯特灵桥虽然在当时不算窄桥,但作为军队运动之用则远不够宽。华莱士抓住英军被窄桥切为两个集团的战机,果断发动苏格兰长枪兵进行半渡击,陷入交通困难的瓦朗调动不起来部队,大败亏输。英军死伤五千多人,丧失了几乎所有在苏格兰的野战部队。斯特灵桥战役(Battle of Stirling Bridge)是苏格兰独立战争中的第一场决定性的大胜,它大大鼓舞了苏格兰人民的抗战决心。所以现在依然在苏格兰被人铭记。华莱士在战后自封为“护国公”,而为了拉拢更多的势力加入,他在一些巴里奥尔派的贵族劝说下,宣布拥立被流放的巴里奥尔国王为苏格兰正统国王,进而重建苏格兰王国。他的这个做法并不出奇,但惹怒了同样觊觎王位的布鲁斯派。因同为抗战同志,布鲁斯派不敢公开和华莱士翻脸,但开始在暗地里进行暗算和叛卖活动。

歼灭了在苏格兰的英国野战军之后的华莱士开始将战火烧向英国,正在法国作战的爱德华一世见状立即带着人马回来,华莱士知道爱德华一世的本事和英军的厉害,于是采用坚壁清野的战术来打击英军。弄的爱德华一世相当头痛,但在1298年7月22日,可能是因布鲁斯派的叛徒告密,英军终于在福尔柯克(Battle of Falkirk)捕捉到华莱士军本队,凭借威尔士长弓兵顺利击垮了华莱士。虽然华莱士在林利斯戈随后扳回一局,但是他依然在布鲁斯派的逼迫下宣布退下护国公之位。随后华莱士继续进行游击作战,为此迫使爱德华一世先后五次连续征伐苏格兰,爱德华一世采用三光政策来对付游击队,结果给两国均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率先撑不住的苏格兰贵族被迫请降,而爱德华一世也被迫提出只要能杀死华莱士,就可以宽大处理苏格兰人。于是布鲁斯决定昧着良心当蒲山公李密,让埋伏在华莱士身边的间谍把华莱士这个翟让给卖了。1305年8月5日,华莱士被英军逮捕,在进行了走过场式的审判后,被残酷虐杀和分尸。

但华莱士之死,此时很大程度上已经变成了一场无意义的报复,毫无公道可言的审讯和遭到虐杀分尸的悲惨,让遭受同样残酷压迫的苏格兰人民感同身受,这让他的形象瞬间高大,成为苏格兰人传诵至今的烈士,从此英格兰对苏格兰的统治已经不可能稳固,同时接下来的苏格兰独立战争的民意基础也因此具备。而出卖华莱士的布鲁斯和李密一样,华莱士这个翟让的死,不但不可能熄灭他心中的反抗之心,反倒是让他在继续民族解放战争的路上少了个绊脚石。由于华莱士被害,巴里奥尔派树倒猢狲散,布鲁斯进而成了苏格兰人团结解放的旗帜,尽管此时苏格兰人力量更加弱小,但拥有广泛民意基础的布鲁斯只是缺乏嫡系人马,一旦重建了自己的指挥系统,他会有比华莱士更大的号召力和动员能力。而此时恰逢法王腓力四世剿灭圣殿骑士团,一些逃过屠杀的圣殿骑士借助法国和苏格兰的长期关系,逃到苏格兰,加入了布鲁斯的麾下。苏格兰人在得到了一批沙场老兵的同时,也终于第一次“睁眼看世界”,学到了许多新鲜的本事。重整旗鼓的布鲁斯再次组织起来一支焕然一新的苏格兰军队,迅速地拔掉了英军几乎全部在苏格兰的据点,并最后赢得了苏格兰独立的关键一战 班诺克本战役(Battle of Bannockburn)的最终胜利。苏格兰王国再次赢得了独立地位,而布鲁斯也因此加冕为布鲁斯王朝的太祖罗伯特一世(Robert I)。罗伯特一世晚年因为患病,同时也因为圣殿骑士的帮助让他对于世界有了新的认识,因此受领十字,参加了十字军运动,但因为病的太厉害,他遗嘱死后要将心脏挖出,放在盒子里交给他的战友道格拉斯(James Douglas “Black Douglas”)带往东方。因为当时的欧洲人认为灵魂是居住在心脏里的,所以带去东方表示他的灵魂已经去朝圣了。道格拉斯后来作为外援参加了卡斯蒂利亚的再征服运动,在泰巴战役(Battle of Teba)中做侦察兵陷入了埋伏,战死沙场。据说他在战死前取出了罗伯特的心脏抛向敌军,然后高呼 “向前冲吧,勇敢的心啊,就像以往汝曾经做的那样,道格拉斯将追随汝或者奋勇战死”。这就是苏格兰家喻户晓的传奇“勇敢的心”的由来。后来梅尔-吉布森把这两个人的故事捏在了一起,方有著名的电影《勇敢的心》。华莱士也因此暴得大名,成为世界著名的历史人物。

家园 英国 剧本3 苍狼的末裔3

瓦特泰勒:这就是英国历史上唯一一次严格意义上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首领瓦特-泰勒(Walter Tyler)。

由于出身贫贱,所以历史记载语焉不详,很难考证其早年生涯。一般认为他在1341年生于肯特郡,以做瓦工为业。其他生涯则基本不详。比较流行的假说认为他当时是肯特郡的名人。他甚至可能作为普通士兵参加过百年战争。后来作为老兵载誉归国。因此在乡里很受尊敬,一些编年史家称他为“极有才干的机智人物”、“有卓越的智慧”。

不过战争中得到的荣誉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大改善。尤其是他回国成家立业的时候,正赶上了英国历史上的一个严重的困难时期。14世纪的英国因面临百年战争的战事漫长化,加上黑死病的严重打击,导致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始撕裂英国社会。首先就是因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货币地租的推行,大大加重了缺乏信息和谈判手段的自耕农和佃农的负担,这使得农村阶级分化加速。富者愈富,而贫者渐无立锥之地。其次, 1348年黑死病结束后,劳动力价格上升,而生产资料价格则下跌。这导致封建领主们一方面通过任意掠夺荒地,强占公共牧场和林地等手法大肆扩张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呼吁实现廉价劳动力,力主推行恢复劳役制,颁行限制劳动力价格的法律。这种被纯粹的贪婪驱动的想法,传到社会上之后就理所当然的激起全社会的极大不满和仇视。但大封建主组成的英国政府对此充耳不闻,并在1351年根据这个吁求,颁行了极为可恶的《劳工法》。该法由于规定最高工资不得超过黑死病之前,且新增了“失业罪”“休憩罪”等等荒诞无稽的罪名,规定身体完整却不工作者都有罪,并允许领主有对不工作者进行逮捕和强制劳役的权力。由于这直接等于把人当奴隶看,从封建社会倒退到奴隶社会去了。所以颁行后,激起民间极大民怨。最后这些民怨在1380年,因英王理查二世为筹集对法战争军费开征人头税而彻底爆发出来。理查二世继任英王时期,旷日持久的英法百年战争的军费开支,已经到了把英国财政压垮的程度。但对法战争一方面是英国王室惯用的建立权威的手段,另一方面对法战争已经创造出一批利益集团,这让理查二世无法放弃战争,所以只能通过开征新赋税的办法来聚敛。靠“征三饷”来应付战争。在1381年之前理查二世曾两次征收过这种苛税,当时就已经引起小规模的暴乱,逃税者甚众。不过之前征税的条款尚比较细致,受到影响的缴税群体还不广泛(首次征收时仅限单身成年人,成家者不征。第二次时按照社会级别梯次征税,成家者也征税,但可以缓缴和抵扣)。虽然筹集了一笔钱,但完全不足以应付军事开支,甚至只能靠这点钱求债主同意延期。所以到1381年这次征税,为了见成效,时任摄政冈特的约翰会同各部堂官之后,将条件改为统一普征。这下彻底激怒了社会底层。由于冈特的约翰本人就十分富裕,加上他为了做曹操,经常宽纵手下行贿受贿。因此英国中央政府所有派下去的税官都被看作是奸臣鹰犬,因此所到之处轻则遭到抵制,重则甚至遇袭。就在这个官民高度对立,国势危如累卵的时刻,罗拉德派的出现,为农民起义提供了最后的推手。罗拉德派出现之初就十分亲民,对于圣典不但以国语教授,还大力提倡俭朴生活,将勤俭视作是圣典精神的真正表现。罗拉德派的教士和牧师布道时都自称“穷牧师”,将英格兰教会的正统教士蔑称为“富神甫”。进而对社会不公和世道不靖大肆批判。而后来起义军的“政委”约翰-保尔,就是当时最有名的“穷牧师”。由于约翰-保尔在埃塞克斯和肯特郡等地到处演讲,泰勒也因此曾在某处听过约翰-保尔讲罗拉德派观点。他很受吸引,后来经常去听,遂成铁粉。后来保尔多次入狱,而泰勒眼见自己的偶像蹲大牢,在心中更加认定保尔的观点之正确,这导致他对贵族和教士积怨成愤。遂对官差憎恨非常。

1381年4月中旬左右,冈特的约翰开始下派更多税吏下乡催税,由于当时英国早已经济衰败,税赋沉重。所以税吏们带着上级派下来的KPI下到基层没多久,就发现这活儿干不来。但是指标悬在哪里,为了避免祸及自身,逼急了的税吏们就经常采取各种蛮横无理,残虐剽掠的手法来掠夺民财。一天,税吏来到泰勒家,逼迫缴税。泰勒交不起,税吏就要拉走其女儿抵税,当着他的面演了一出《白毛女》。义愤填膺的泰勒不再忍耐,遂杀死税吏造反。消息传出后,周围乡民苦暴政久矣,遂愿追随于他。瓦特泰勒农民起义遂成。起义风潮迅速席卷肯特郡周边,并在英格兰境内大部分地区都造成了规模不一,连绵不断的暴动和起义。其中埃塞克斯和肯特地区的起义军势力最大。由于这两个郡就是邻居,所以两郡的起义军很快完成合流,这个过程中的义军凭借人数优势连续击败当地的太平绅士。在这些小型战斗中,泰勒都有出色表现。因此很快露头,被义军推举为领袖。与此同时因为义军在战斗过程中破坏监狱,释放犯人。所以约翰-保尔也被释放了出来。保尔眼见有人实践了自己的思想,还把他放了出来,就觉得“形势一片大好”,十分上头,遂对起义群众发表演说,非常成功。此时以泰勒为代表的几位起义领袖正在商讨下一步的计划,泰勒的主张是向伦敦继续前进,打“清君侧”旗号进入伦敦,肃清奸人,得一个好世道。而其他起义领袖的意见则十分纷乱,既有认为给士绅们一个教训目的已经达到,可以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绥靖主义者,也有认为应该上山做贼,当草头王的流寇主义者,还有认为应该逃亡四方,活一天是一天的逃跑主义者。在诸多的意见中唯有泰勒的意见还算是比较有大义名分的。因此被保尔的演说刺激的起义群众遂同意泰勒的意见,继续在其带领下向伦敦进军。

起义军向伦敦推进的时间段很巧——这个时候伦敦没兵。因为此时英国军队大部都在法国战场上,剩余部队则在防御爱尔兰/苏格兰等边疆区。虽然此时地方的太平绅士们只要想要,还是能组织勤王队伍的,但一来起义爆发突然,事前无预警,进展还极快。其他地方的太平绅士没时间组织起来。二来时任英王理查二世刚刚继位,而且他十分年轻,位子不稳。大权都落入王叔,时任摄政冈特的约翰之手。而这位摄政其实并不能服众,心怀异志的诸侯大有人在。加上王室和大封建主历来的矛盾,因此太平绅士们大多不着急组织人马去勤王。很多人还抱着看笑话的心态,打算借机搞宫斗,把王叔斗下台。三来英国的农民自古以来大多十分驯顺,搞点小暴动已经是顶天了,能弄成起义,是古来未有之事。加上英军在百年战争中横扫西欧一哥法国的战绩,所以大部分英格兰封建主这时心里并不把农民们的造反当回事,觉得一帮土民,闹的再大,铁骑一到,立成齑粉。所以各地的封建主大多观风,伦敦实际上是个空城。理查二世也好,他的王叔摄政也把,呼喊奔走也聚集不起来什么军队,只能一边派人去和起义军谈判拖时间,一边想办法看看谁能来勤王。不过起义军此时义愤填膺,只是因为缺乏装备和工具,所以限制了前进速度。而王室的谈判意愿并不起作用,因为在保尔和泰勒的鼓动下,起义者认定了这次要“除小人,明臣职,以正朝纲”,把所有王室代表都视作“君侧奸人”。因此对谈判要求一概不理。理查二世本人不得已也出面来谈。但是第一次谈的时候他自恃身份,打算在河中小船上喊话谈判,起义军要他上岸,他拒绝上去,随后又在侍从簇拥下离去。这下在起义者心中更坐实了“君上为群小所挟”的形象,于是乎起义军士气更加旺盛,反而加速向伦敦进发。6月13日,起义军抵达伦敦,此时除了伦敦塔还有守军外,整个伦敦完全不设防,于是起义军毫无障碍的进了城,开始了他们理想中的“清君侧”活动。不过起义军到底没有令行禁止的部队建设,而且由于其早早的到处宣扬“闹得欢,拉清单”。其参与人员也大多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很多人甚至祖祖辈辈都没来过伦敦,进了城也不知道东南西北往哪里走。有的人甚至是抱着进城看西洋景的态度来的,所以一方面进城后虽然到处搜杀“乱臣贼子”,但基本上主要的对手都没抓到。另一方面起义者自己也没料到能这么顺利,因此进了城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只能到处乱撞泄愤。不过起义者的道德纪律抓的尚比较好,因此虽然举止粗俗可笑,但也没有到处掠夺,匪过如梳。因此在伦敦城里还比较受城市居民的欢迎。以至于到后来连伦敦塔这座唯一有守军的堡垒也一矢不发的向起义者投降了。眼见得最后的兵也不可靠了,没奈何的理查二世只好承诺废除农奴制,不过他还知道力保自己的臣子,拒绝发命令让人将这些臣下交给起义军。由于理查二世在这件事上敢担责任,因此很快赢得了一些封臣们的信赖。这些人开始团结在理查二世身边,镇压的力量开始形成。

理查二世的欺骗性的承诺让很多起义者感到满意,他们也觉得自己已经看够了城里的西洋景。也泄了长久以来的愤,因此心愿得偿的他们就打道回府了。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起义军的力量。于此同时,由于之前争论起义前途时有部分人不同意泰勒的意见,所以泰勒往伦敦出发的时候,这些人就四散到英国各处,并开始流寇山贼化。他们在扰乱了治安的同时,也大大损害了封建主们的利益。尤其是他们的流动,将泰勒起义的消息带往英格兰各处,使得英格兰社会的普遍不满都开始爆发,出现许多仿效泰勒,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动乱和小型起义,这引起了大封建主的愤怒和不满。最后,泰勒率领的起义军如此顺利的进了伦敦城,逼迫国王做出了倾向于下层人民的承诺。这大出众人的意外。加上起义的星火四散,成功激起了封建主的恐惧心理。认识到农民起义真的发生,而且事态极为严重的英格兰封建主们马上拿出自己的看家的反动本事,迅速想法组织勤王军队来镇压下层人民,并立即向理查二世通风报信,表示忠诚。理查二世很会抓机会,看到封建主能团结一心听他指挥,马上就暴露出自己的残忍的反动面目。

不过此时反动军队尚需时间集结和整顿,所以理查二世只能依赖自己身边的这支由臣下组织的反动小部队。因此理查二世就只能考虑用阴谋手段来镇压起义。6月15日,理查二世和泰勒再次会面。由于此时起义者没有长期计划,所以泄愤之后已经散去很多。因此泰勒的部队人数已经大大减少。这次会面时泰勒身边只带着一些比较亲近的随员,大部队则聚集在另外一侧。这样单以会面来说,泰勒并不占据人数优势。而理查二世又要和泰勒单独谈,于是泰勒带着几个人和理查二世谈判。接下来的事情众说纷纭,但比较可信的假说是理查二世见到泰勒后没说几句话,就大骂泰勒不守信用,因为之前的谈判中理查二世已经承诺废除农奴制,并以此为条件要求泰勒等人回家。但现在伦敦城里依然到处是起义军。泰勒则表示这样的承诺不足以满足起义者,要求更多的详细条件。于是两方相持不下。谈到中午的时候泰勒要求吃点东西,理查二世则说泰勒这样的不守信用的小人不配吃饭。泰勒因此大怒,用恶语回怼。这时伦敦市长沃尔沃思组织了几个随从,见状则大喊道“逆贼冒犯天颜”,遂拔剑向前攻击泰勒。泰勒可能抵抗了一下,也可能是直接逃走但被人追上,最终死于沃尔沃思等人的剑下。起义的领袖就这样迎来了自己的结局。泰勒的随从见泰勒身死,立即拔出武器打算抵抗。但理查二世此时显示出了超凡的狡诈。他阻止了自己的随从和泰勒的人对砍,而是直接说如果你们真的是尊王的忠臣,那就应该听我这个国王说话。不然怎么能叫做“清君侧”呢?泰勒的随从只是跟泰勒一起闹事而已,并没有严格的隶属关系,所以既然大义名分被理查二世拿住,他们无法反驳,因此只能收起武器离开,理查二世遂命令沃尔沃思将泰勒的头砍下来,挑在高杆上拿到另一头向大股的起义者展示,并当众发表演说,痛斥起义者都是逆贼。起义者见领导身死,自己本来也没有什么大志,又加上已经出了气。而且此时沃尔沃思终于招募来一支反动军队来镇压,因此起义者遂一哄而散。赢得了时间的理查二世终于等到了封建主组织的勤王军队的支援,随后对参与起义的人员进行大规模捕杀,瓦特泰勒起义遂告失败。

瓦特泰勒起义是一次非常有英国特色的起义活动,如果套用中国人惯常的农民起义剧本来看的话,这次起义在各方面都非常原始和幼稚。起义者坚持“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信条至终,最后反而成就了理查二世。整场起义除了发自义愤这条还跟中国一样,剩下的几乎就像是过家家,既没有组织建设,也没有适当的施政。甚至连合纵连横都没做到。可以说水平也许还不如山大王。但是以英国的政治现实来看,不得不说这场起义还是非常符合当时英国普通民众认知水平的行为。首先作为起义的精神支柱的罗拉德派,其存在和发展就是受到英国王室成员的秘密支持的,所以罗拉德派其实很亲王室。把王室看作是金主爸爸。反对自己的金主其实是做不到的。事实上这次起义时罗拉德派就普遍暴露出其笔头子功夫了得,碰见实操就麻爪的现实。他们同情农民,谴责暴政,却把农民反抗暴政看作是洪水猛兽,农民起义爆发后罗拉德派普遍表示反对。但是大封建主并不因为罗拉德派的反对就不予以打压。所以罗拉德派在起义之后纷纷跑路,将经书流传四方。总的来说罗拉德派的崛起,是英国经院哲学风格这种以在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上开发唯物主义方法论的的做法的顶点。而当一个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来反作用于其世界观时,它因为不能承认世界观的问题,因此也无法推进方法论的实践,所以最后注定了它的败落。其次在英国,“反贪官不反皇帝”也确实很现实。金雀花王朝史就是一部贪官权臣当道的历史。国王被权臣挟持,被贪官愚弄,确实都是有历史事实支撑的社会普遍认知。尽管从阶级性和历史性观点来看这种认知实在是形而上学式的幼稚,但鉴于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低下和英国长期的历史实践来看,这种认知是合情理的。所以起义者们最后被骗,最后惨遭失败和镇压,是当时条件下的一种必然。最后,起义本身也说明真正的封建制度下,封建主之间尽管相互倾轧,甚至拔刀互砍,但其对于其辖区还是有着极为强大的控制能力的。一个封建国家中真正混乱的是其上层,而不是下层。而下层的人民,普遍是无组织无纪律,呈现一种彼此原子化,对上依附性的人人关系。这样的关系虽然可以由某种共同的愤怒激发,形成某种共同行动,但却无法进化为有组织有纪律的社会运动,只能是群氓的中二狂想大发觉,甚至连阶级群体的共同利益都无法表达。起义虽然是因为征收人头税而爆发,但是起义过后,国家只是宣布“人头税”这个名字永不使用,然后把这个税改了个名儿就继续征收。所以在这一点上来看这次起义失败的是极为彻底的。但是瓦特泰勒起义作为英国历史上从来未有的活动,它的爆发还是显示了下层的威力,打击了英国艰涩的封建制度。迫使英国封建主在接下来对社会的压榨中还要有所顾忌。这推动了英国以对外侵略来转移社会矛盾的手法的成熟。起义农民在活动中表现出的道义性和朴素的道德性,为日后英国政治激进主义设立了标杆,推动了其发展。而起义中对社会道德和公义的号召,也增加了日后英国左翼思想的诞生基础。英国左翼思想和之后社会主义思潮都大量使用此次起义中起义首领的行为和言论,并将其神圣化、戏剧化和文化标志化,这都在日后的英国左翼运动中起到了启蒙教育和动员群众的作用。所以瓦特泰勒起义虽然是一次幼稚而且失败的运动,但是其社会意义还是重大的,依然是戏剧般的英国史上最重要的一幕。

约翰保尔:这位是英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两位领袖之一,起义军的“政委”约翰-保尔(John Ball)

因为缺乏历史资料,所以生年和早年生涯皆不详。目前常见的假说认为他在1338年生于科切斯特。家里可能是下层家庭,后来进教会谋口饭吃,他在约克完成了神甫的教育,得了职务,回家做教区的下级牧师。当时由于英国农村因受到黑死病的打击,和常年战争导致的苛捐杂税压迫,境况困窘,非常凋敝。保尔看不惯这种对普通人的残酷压迫,因此他一直想做个有良心的真牧师。他在某个时候接触到了罗拉德派的思想,对威克利夫的观点一见倾心,很快就成了罗拉德派的忠实信徒。随后他大力向乡民宣传罗拉德派思想。一度离开了自己的堂口,作为游学教士到各个堂口宣讲。作为最早的新教思想,罗拉德派的政治性比较弱,宗教理论性也不强,更像是复古风格的道德运动,主要是反对堕落的社会风气,特别强调反对奢侈。罗拉德派的十二信条里有五条是反对奢侈和物质交易的。加上罗拉德派本身强调国语授经布道,所以讲义非常浅显易懂,十分亲民。因此每逢保尔布道,往往激起乡民的热情。保尔的足迹几乎遍布他所在的埃塞克斯郡的所有教堂,因为所言在理,每到一处都能激起老百姓的狂热和追随。随着保尔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让作为新教的罗拉德派在旧教眼中就越来越危险。所以在坎特伯雷大主教西蒙的命令下,英格兰教会开始对保尔进行打压,很多教堂禁止他进入布道。以至于保尔不得不在门外,甚至市场里向平信徒们布道。但这反而让他的布道更受欢迎。而且由于屡遭打压,保尔的布道内容也逐步激进起来,起初他只是反对不正的社会风气,随着他遭到打压,并多次被捕入狱,他的布道内容逐渐从抨击社会不公,进化到宣传无阶级社会,反对教会和封建领主。1366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西蒙将其破门出教。但保尔越挫越勇,反叛精神丝毫不减,仍继续在市场或任何可能的场合进行布道,影响力开始从埃塞克斯郡蔓延到了肯特郡,因此一度得名 “肯特郡的疯牧师”。面对保尔影响力有燎原之势的情况,1376年起英格兰教会遂开始多次抓捕保尔。不过罗拉德派这个时期还是英国上层的盟友,而且罗拉德派的主流都觉得保尔的思想过于激进,且英格兰教会自己也因为威克利夫的成功而陷入了分裂里,所以保尔也就只是反复吃牢饭,不至于被砍头示众。

1381年,保尔又进了位于肯特郡的大牢。但随后就出了大事——这一年五月,伦敦议会派当地的太平绅士巴普顿来埃塞克斯督税。巴普顿为了出政绩,硬说老百姓其实已经交过的税没交。勒令百姓再次缴纳。当地百姓再也不堪忍受,遂引发暴动。由于爱德华一世的军国主义政策让英国达成的“控弦百万”壮举,导致当时英国普通人的武力值也不差,所以老百姓起来暴动后,很快就演化成了起义军,而在当地的太平绅士们立即就控制不住局面。起义军迅速攻打各处教堂和官衙,破坏监狱,烧毁刑具。所以在起义军打开肯特郡的大牢后,保尔就被放了出来。由于保尔之前就已经是名人,因此在泰勒说服了一部分起义群众继续向伦敦进发后,保尔立即表示支持,并为起义军提供了理论支持。得到精神支持的起义军遂继续向伦敦进发。鼓动成功的保尔找回了入狱前的感觉,遂在一路上每到一处,都不断向起义军发布演讲。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演讲发表在肯特郡的布莱克希思,这篇演讲词现在多称为《论奴隶与自由民》:其中最有名的一段是这么说的:“在亚当和夏娃男耕女织的时代,哪里有什么大人老爷?上帝造人之初,一切人生来本属平等,后来恶人不正义的压迫,我们才陷于奴役束缚的境地。如果上帝一开始就要创造奴隶,他必然会指定谁为奴隶,谁享自由。上帝任命的时刻现已到来,因此我要劝你们考虑,只要你们愿意,就可以摆脱身上的枷锁、恢复自由。我建议你们深思熟虑、鼓足勇气、振作精神。你们要学习一个好庄稼人的榜样,先耕耘田地,再拔除损坏庄稼的莠草。你们也可以先铲除国内的大贵族,然后除去法官、律师、贪得无厌者和一切压抑平民百姓的人。时候一到你们将可以得到和平与安稳。除去那些大人物后,你们就能得到自由平等,再没有高低贵贱的不同等级。剩下的只是你们对一切事物的同等尊严和权威。”这篇演讲词在历史上影响力非常大,尤其是起头的一句“在亚当和夏娃男耕女织的时代,哪里有什么大人老爷?”(When Adam delved and Eve span, Who was then the gentleman?),堪称是欧洲版本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后来这篇演讲词和其他罗拉德派的思想材料传入欧洲后,几乎每逢有人要组织农民起义的时候,都会引用这句口号。德国农民起义的著名军歌《我们是盖尔的黑军》,里面就有这句歌词。受到保尔激励的农民军越加有动力前进,最后他们顺利抵达伦敦。但是在自己的历史局限性的限制下,起义者受了王室的欺骗,仅仅惩办了一些贪官污吏出了口恶气,并没有更多的行动。这给了英王理查二世以纠集反动军队来镇压的时间。最后在泰勒被英王谋杀后,起义遂告失败。英军大肆镇压捕杀起义者,保尔因为实在太过出名,遂被英军逮捕,并迅速被虐杀分尸处死。

保尔的一生短暂而纯粹。虽然以中国农民起义的标准来看,他的成就最多只是十八路反王水平,但以提出革命口号这一点来看,也算是反王中的佼佼者。他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地方的特殊性和历史局限性所致,就以本人的所作所为来说,算得上一位慷慨的义士。所以他虽然惨死,但在英国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起义失败后因为起义者惨遭杀戮和镇压,导致很多起义者被迫跑路去国外,他们把保尔的演讲稿当做圣物随身携带,并在罗拉德派开启的经书民族语言化浪潮中,和《基督圣经》一样翻译成各种文字,一并传播到欧洲各地,激励着所在国家的人民的反抗精神。而在英国文化和艺术史上,保尔也成为一位富含英伦特色的人物,成为很多作品的重要角色。有的人将其视为传统意义上的义士,有的人则质疑他的理论是对宗教信条本身的违逆。有的人将其视作是英国共产主义思想的先驱。有的人则依旧相信他是肯特郡生产的知名疯子。这种种的观念,不管是在中国人看来十分值得欣赏的,还是十分隔路的,都延续至今,成为反映英国人民族性中的重要参考和标志。

家园 相比察哈尔,是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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