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应该争取一个怎样的言论自由 -- ifever
巴黎公社宣布,一切领导者都由人民选举产生。这是全面选举制最根本的原则。当时出版的《公社报》第3号说:“选举制应该适用于一切社会职务。这个原则是民主的灵
魂”。“行政和立法当局都由选举产生”。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发布的公告说:“人民有权选举自己的一切领导者”。
巴黎公社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
你这个问题,我已经提醒过那个谁了,一定要看宪法序言,不要老看德国之声,英美宪法。
看了半天,不就是说要选举嘛。请问只要你在90年代末上过中国的大学,你确定你没有经历过选举?反正我选了好几次区人大代表。中国的官员们,但凡有点地位的官员都是靠了选举(不管你怎么认为)才当上的,包括总书记,主席。话说你还是没有实实在在的说一句“我心中的民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就您说的巴黎公社原则没有任何可执行性,例如这一条“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请问这选举者应该是一个人还是很多人,很多人又怎么保证都同意撤换这个可怜的被选举者呢?如果你要撤换,我不要撤换,那听你的还是听我的?莫非一顿乱喉最后拳头大的算选举者,其他人都不算?
“红钻帝国”何在,警方无权沉默
济南网友“红钻帝国”被拘事件成为舆论焦点,至今已逾一周,案情进展如何,自然万众瞩目。但是,她竟然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人知道其下落。有人说她已经被释放,在网上露过一面,但不愿说话。7月31日,《财经》杂志记者向济南警方询问,警方人士以不知情为由谢绝了采访。
事情如此怪异:按照现代法律和政治原则,犯罪嫌疑人应该不受强迫自证其罪,有权行使沉默权的是“红钻帝国”本人,但她却向警方承认自己造谣;当一起案子成为公共事件之后,执行公务的警方理当出面讲清事实,说明理由。但济南警方却选择了沉默,自始至终竟然没有一句正式的通报。
“红钻帝国”不愿说话,大约有两种情形:一是她的确曾经说谎,如今感到羞愧,不愿旧事重提;二是她受到警方的压力,身体获得自由灵魂却仍被关押,即使面对有利于她的公众舆论,也只能配合警方保持沉默。
您可否再展开批驳毛主席的观点呢?
那我们就达成了一致嘛
民事诉讼不自诉不处理,过了时效就没有办法了,人民法院门口向南开,您去起诉不就完了?
南方系造谣说的是明知小女孩已经回家了还在那里装傻充愣的质疑“红钻帝国何在,警方无权沉默”。
我已经说了,红钻帝国本身只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案子。南方系在这件事上造谣也只是南方系一系列造谣事件中社会影响特别小的例子。
所谓人民日报吹牛,你真说出来的也就是几十年前的老账,然后在南方系造谣的案子里挑了件影响最轻的过来比社会影响,证明你所谓解决人民日报吹牛才是当务之急。选择事实的手段很纯熟嘛。
警方人士以不知情为由谢绝了采访。
济南网友“红钻帝国”被拘事件成为舆论焦点,至今已逾一周,案情进展如何,自然万众瞩目。但是,她竟然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人知道其下落。有人说她已经被释放,在网上露过一面,但不愿说话。7月31日,《财经》杂志记者向济南警方询问,警方人士以不知情为由谢绝了采访。
打住,我是问你有什么根据,你自己说的红转帝国。
影响大的你继续说。
谁说不让人民监督了呢?现实不就是让你选举,让你监督了。不过既然现实就是如此,你还有什么意见呢?
陈郢客的文章链接我再贴一遍。
http://view.ccthere.com/topic/1664739
反正不信者恒不信。有些人只要媒体的屁股和自己是坐在一起的,杀人放火都能找出理由辩白,更何况造个小小的谣言。
陈郢客的文章链接我再贴一遍。
http://view.ccthere.com/topic/1664739
反正不信者恒不信。有些人只要媒体的屁股和自己是坐在一起的,杀人放火都能找出理由辩白,更何况造个小小的谣言。
这是你当时的原文:“我建议你全文贴一下当时南方系的报道,请大家评判看是不是南方系说的。【“红钻帝国”何在,警方无权沉默(南方都市报】”
到底是谁先扯到红钻帝国上去的?您老转眼就忘的记性在下是佩服得紧。
您才是真正的反民主人士。无论马恩列斯毛中的谁说过的任何话或者任何观点都是可以质疑并被改正的。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只有宗教里面的神才是不可以被质疑的。话说您老人家说了这么久跟南方系造谣需不需要被惩罚有半毛钱关系么?
那你说这么老半天是为了什么呢?楼主不就是说要把造谣者南方周末绳之以法。现在讨论的是怎么样最有效率的把这些小人们绳之以法。请问你说来半天的目的是什么呢?有些造谣者可以顶者言论自由的幌子逍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