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法治中国的要义是实事求是。。。。。也谈刘薄案 -- 就一南瓜
刘志军案、不厚案跟其他高官贪腐案有根本的不同,谁见过为徐才厚、苏荣鸣不平的吗?为什么对刘案、薄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原因无非在于:一是质疑证据合法性真实性,二是两人的贡献度争议。
刘案中,刘未经手丁书苗替他打点的钱(姑且这样认为)能不能记在刘的头上,这数额怎么认定?谷接受的赞助、赠送能不能以连坐的方式算到薄的头上?那一百万的认定有没有依据,仅仅是证人证言能不能算?
没有刘志军的果断决策就没有现在领先世界的高铁技术,如果看不到这一点或者不愿承认这一点,那就是白马非马,纯属为争论而争论。当然,高铁成了国家名片,这贡献不能算在一个人头上,但决策之功是首功,有纲才有目,纲举目张。
我们无法论证重庆唱红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但重庆模式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赞赏,安居工程、治安好转、经济腾飞,不管哪一样拿出来都是值得称道的政绩,这些成绩,靠视而不见只能自欺欺人。
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在进行时,我们还没看到具体的公报,但建立法治中国是会议的主题。按照新一届领导集体的作风,不会对法制建设泛泛而论,会拿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我希望,会议成果不仅仅是创立完善了多少法律条文,不是填补了多少法律空白,制度建设是必须的,更主要的是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该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该党纪处分的就党纪处分,该动用国法的就动用国法。
回到刘、薄案,如果他们是受贿了,就按国法来处理;如果是违反了组织原则,就按照党内纪律来处分。同时,考虑到个人的特殊贡献,减轻处罚的力度或者以特赦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中国同西方国家不同,法律不外乎人情,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时要考虑到大多人的情感,法律不能凌驾于大多数人情感之上,这是中国几千年文明传承所决定的,照搬照套西方模式只能让我们又一次走入歧途。
对刘薄案,如果一方面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而不是全面抹黑,一棍子打死,甚至用男女关系这种事来恶心人,另一方面按照法律治罪,现在还会有这么大的争议吗?
世界可以由机器治理。
其二、既然有合法避税这个概念,说明那些能够左右规则的人在立法的时候故意留下一个小缺口是司马昭之心的。
其三、刘薄案就别讨论了,讨论就有正方和反方,方便他人上下其手。
连常回家看看也要立法。
莫非以为把txt文件的扩展名改成exe就可以马上执行了?
对这类大的贪污类案子,可以有个代表陪审团。由被告涉及的各个单位人员选择出代表来参与量刑,但是只有减刑权没有加刑权。而且这个代表陪审团的出现与否由被告自己来决定。
政治这事,是最不能靠讲道理来服人的。政治的根本是暴力下的和平。
具体到不厚案,谷的事,从法律上,不厚要负责,且责任很大。即使法律的证据真实且证据链闭合,还是会有人质疑。因为真实本身就是争议。
招骂根本不是判案不公,而是抱着牌坊干婊子的事儿,或者发泄心中幻想的不满,需要大旗做掩护。
薄熙来主要错误是包庇刑事犯罪,牵涉他老婆故意杀人,妨碍司法机关办案,其他的都别提。
说实话,有法有治并不代表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