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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红朝故旧录—陈永贵传奇 -- 苏仙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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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革时候许世友比较出风头的原因是康生

抗战时候康生曾经主政山东,许世友是山东某军分区司令。之后,许和康关系一直不错,对康老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家园 这可能就是华夏民族能5千年生生不息的秘密吧!
家园 这两种情况下的合法性,只能说程度不同而已。

按说就是毛主席也不能够说把谁抓起来,就把谁抓起来。但排名第一的领导人领头干这事儿,至少可以说不符合一般关于政变的定义了。

真要说是共产党的中央天天吵吵闹闹,诸事不决,真不一定是国家之福,还真有可能给许世友这种军阀以可乘之机。

家园 我印象中一顿饭烧好了,水也烧开了

如果没记错,一般有两个灶,之间有两个罐,任何一个灶烧,都会加热到水罐。印象中开水都是这么来的,似乎很少直接用锅烧开水。

家园 你可能没有认真读过党章。

从一大到十二大,我全比对过。

家园 我们那儿也这样

如果多烧几个菜,还能多灌几壶开水。

家园 除非长时间烧大锅,否则不会沸腾

一般烧菜的时候用来添水,或者作为个人清洁用水。除非特殊,一般不喝汤罐中的水,有股油蒿气。

家园 康老到文革时已经没啥能量了

老许在南京那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跟康老没啥关系

家园 【Z】李晓鹏:“不杀文官”与宋朝的酷刑

留个资料。

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二卷)【8】“不杀文官”与宋朝的酷刑

由于文官势力独大,宋朝基本没有太后专权、没有太监专权,也基本没有军事割据。有些人以此就认为宋朝政治开明、人权法制建设搞得好,那是大错特错的。言论自由、人权有保障,只是文官集团压制皇权、控制军权后可以享受到的特权而已,与普通老百姓并无关系。相反,由于文官集团的腐化,老百姓所受的剥削和压迫,甚至比其他朝代更甚。

宋朝针对人民的刑罚之严酷,是超过了汉、唐和明朝的。宋朝不杀士大夫,但是老百姓贩卖私盐超过二十斤就是死刑,贩卖茶叶超过二十斤也是死刑,造反的就是凌迟处死。宋仁宗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官方批准的大辟(斩首等死刑)人数就高达2436人,断死刑数比唐代增加几十甚至上百倍。

中华帝国的刑法制度有两次大的改革,一次是汉文帝时候废除了砍手砍脚等肉刑,第二次是隋文帝制定的《开皇律》又进一步废除了枭首、车裂(也就是民间所称的“五马分尸”)等酷刑,确立了“笞(鞭刑)、杖(杖刑)、徒(监禁)、流(流放)、死(斩刑和绞刑)”五种刑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刑罚体系。唐朝也基本继承了隋朝的刑法。但是到了号称“以宽仁而治”的宋朝,一方面对士大夫废除死刑和杖刑,一方面对老百姓全面恢复了肉刑和酷刑,对于被认定为“群盗”、“妖贼”、“军贼”、“强盗”的罪犯,频繁使用酷刑。北宋第三位皇帝宋真宗时期,大臣钱易就在奏章里面说:

“今日……劫杀人、 白日夺物、 背军逃走与造恶逆者……皆支解脔割、断截手足、坐钉立钉、钩背烙筋。及诸杂受刑者,身见白骨而口眼之具犹动 ,四体分落而呻吟之声未息。”[1]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杖死、腰斩、钉死、五马分尸、凌迟处死等纷纷恢复,其中自从商纣王以来已经消失上千年的“醢(音:海)刑”——把人剁成肉酱的刑罚——竟然也被广泛使用。宋真宗的时候,冀州知州张密学捕获一“巨盗”,就下令把他钉在门板上钉三天,然后剁成肉酱;仁宗的时候,转运使杜杞采用假装接受对方投降的方式,将广西环州的起义军首领五十六人抓捕,然后食言而肥,下令在闹市区把这些投降的首领公开凌迟处死、开膛剖肚,再剁成肉酱,命令各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吃掉,以警告他们不要叛乱。

除了这些叫得上名字的酷刑以外,官吏们自己创造出来的、私自处理犯人的酷刑还有很多,诸如断手足、挑足筋、碎骨头、水溺坑杀、汤煮锯解等等。宋真宗时期,对于私自离开部队逃亡的士兵,普遍的做法就是先用烧红的铁烙,再用石头砸碎身上的骨头,最后斩首;仁宗时期,定州知州钱维济,因为一个妇女虐待其丈夫前妻所生的儿子,他就下令将这个妇人所生的婴儿放到雪地里冻死,把这个母亲绑在旁边亲眼目睹整个过程。

各种惨绝人寰的酷刑在宋朝是普遍现象,不绝于史料。例子太多,无法详细列举。郭东旭教授所著《宋代酷刑论略》里面有细致的考证,各位可以找来细看。而执行这些酷刑的,都是把“仁义道德”挂在嘴上的儒家士大夫。宋朝的文官们从来不用担心自己会挨打挨杀,所以特别有勇气、有兴趣虐杀那些敢于反抗他们统治的人。

后来,元朝和明朝也继承了宋朝的酷刑制度。明朝皇帝朱元璋还发明了剥皮实草这种酷刑。明宪宗朱见深也屡屡下令凌迟处死农民起义领袖,著名太监刘瑾和明末辽东将领袁崇焕都是被凌迟处死的。但明朝的酷刑跟宋朝有两大区别:

第一是有很多酷刑是用来对付官员的,像剥皮实草就是为贪官量身定做的,普通老百姓无缘消受,不像宋朝有士大夫免死的特权;

第二是酷刑的采用需要皇帝特批,不像宋朝一样文官集团势力失控,可以随意采用自己想出来的方法残酷处死罪犯。

[URL=

http://m.tiexue.net/touch/thread_3730148_1.html]细说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URL]

以前的印象一直是宋虽弱,但民富,且温良。原来这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不在文人心中“民”的概念里。

这文人写的书,修的史。

唉。

关键词(Tags): #文官#宋#酷刑#财政收入
家园 【Z】李晓鹏:儒家恶棍

留个资料。

孟子曰过:“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当权者只要坚决维护而不是触犯权贵集团的利益,就会有好名声,毕竟,写历史的读书人,大多要么出身权贵集团,要么渴望挤入权贵集团。

史弥远专权二十多年,公开的弄权纳贿,直到病重才退休回家,任命自己的亲信接替自己,死后被封为卫王。他的七个亲信也是个个无法无天,被民间称为“四木三凶”。

史弥远这种混蛋、人渣,贪污受贿、任用奸人、专权欺主、阴谋废立、枉杀大臣、坑害百姓、卖国求荣,所有古代权臣能干的坏事都被他一个人干完了。按照儒家伦理,他所干的这些事,无一不丧尽天良。如果他是一个外戚、武将或者太监,那么他在历史上的名声一定臭不可闻、家喻户晓,生前或死后也一定会遭到清算。但他不仅平安着陆,而且直到南宋灭亡,都没有遭到过任何形式的清算。甚至直到今天也没什么骂名。这是为什么呢?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如孟子说的:“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史弥远作为当权者,坚决维护而不是触犯权贵集团的利益。宋朝最大的权贵集团就是文官士大夫集团。史弥远是纯粹的儒家士大夫,宋朝理学的坚定支持者,文官集团的杰出代表。他忠诚的维护着自己这个集团的利益,对上限制皇权,严厉打击武将和外戚势力,带头纵容官僚集团贪污腐败,同时大力推崇理学思想,追封理学大师朱熹为太师、信国公,为一大批被韩侂胄打击迫害的理学学者平反,深得文官集团的欢心。只要他代表的这个权贵集团继续掌权,他就不可能被清算。

反之,历史上其他著名的权臣,像霍光、张居正这些人物,他们当权的时候秉持的是天下国家的公心,大力整治权贵集团,以铁腕改革来使国家强盛。权贵们对此恨之入骨。等他们一死,立刻就会被反攻倒算,轻则抄家,重则灭族。所以,并不是说大臣专权,犯了皇帝的忌讳就会被清算,还要看有没有“得罪于巨室”。如果你代表巨室专权,只要巨室不倒,皇帝也拿你没办法。

宋朝灭亡以后,那些投降元朝的儒家学者在编写《宋史》的时候,拒绝把史弥远列入《奸臣传》,而大力为他粉饰,把阴谋杀害韩侂胄写成侠肝义胆之举,违反宋宁宗遗志非法废立太子也被写得名正言顺,至于降金乞和则只字未提——史弥远是进士出身,他的父亲又是著名儒家学者、进士出身的高级文官,这么根正苗红的人,要是成了奸臣,那让以后的皇帝还怎么重用士大夫?至于为了恢复中原献出自己家产和生命的韩侂胄,因为是外戚而且打击理学,则被列入《奸臣传》大加鞭挞。

所以,北宋为什么会亡于金?南宋为什么会亡于蒙古?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养战马的地方,不是因为蒙古和金帝国过分强大。核心原因,就是这个社会的统治阶层——文官集团的腐败无耻、结党营私。

顺手搜了一下南宋四大权相(秦桧、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中最后一位贾似道的资料,元史、宋史的记载差异太大了。他推公田法,把在朝在野的大地主阶层得罪完了。

公田法初衷以赎买的形式剥夺了部分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既让无地少地的佃户耕者有其田,又缓解政府财政危机。

在实施过程中,处于上层与基层之间的中层执行者,由于官僚政体无法克服的腐败,进一步使公田法的条文规定严重走样(人们会很自然的联想到这种现象在熙宁新法中,甚至在以后的朝代里也照样存在),令已经穷途末路的南宋社会更感到动荡与危机。

贾似道推行公田法,以国家行政的强制力来改变土地所有制,把大地主阶级、中小地主阶级、上层农民和少数无地的佃农都卷了进来,方方面面都失尽人心。从推行之时起,就反对之声不绝,但贾似道执迷不悟,朝野也都奈何不得。

德祐元年(1275年)二月,鲁港战败,三月,朝廷就下诏说:公田最为害民,其田当还业主。贾似道个人的垮台并不是军事失利,大部分倒是他的公田法触犯了众怒,朝野就借鲁港溃败发难,让他来个身败名裂。

但当时国事蜩螗,还田之事还来不及操作,第二年南宋就为元所灭。由于原来是公田,倒给元朝拣了个大便宜,当时元世祖饷军、漕粮和给功臣的赐田,主要来自景定公田。

家园 应该是没在农村生活过,即使解放前也不会喝生水多于开水,

烧开之后保温条件不具备,喝凉白开不算喝生水。

家园 嗯,凉白开不是生水。

小时候,小城里有卖凉白开的老人,一张小桌子,几个玻璃杯,杯子上用玻璃片盖着遮灰。

点看全图

卖凉水

到了镇上,天刚麻麻亮,我们找了一个当道的地方把桌子安放好,父亲就到镇边的水井里挑水去了,我则到供销社买糖精。等父亲挑水回到摊子旁,我就把糖精放在水里,用一根长长的干净木棍在水桶里搅拌,然后,把糖水舀在玻璃杯里,就开始大声吆喝着卖凉水:“吃凉水的来买了,大杯的三分,小杯的二分,不甜不要钱!”

按作者所言的时间和水价,估计这应当是80年代初的事儿。

家园 【Z】由乞丐建立的帝国,终究还是变成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界

留个资料。

经济长期繁荣的结果之一,是社会风气日渐奢华。

这个由乞丐建立的帝国,终究还是变成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界。

明朝初期,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对于历代君主纵欲祸国的教训极其重视,称帝以后,“宫室器用,一从朴素,唯恐过奢,伤财害民。”在灾荒之年与后妃同吃青菜粗粮,严惩贪污浪费。明成祖朱棣也相当节俭,有一次看见宦官用米来喂鸡,就大骂他们“暴殄天物”,说像这样养一只鸡的花费,足够饥民一天的饭钱了。皇帝的表率和严格驭下的作风对吏治的清明起了很大的作用。

到了明朝中后期,工商业越来越发达,民间日益富裕,奢华之风就慢慢的兴起来了。

一个社会的浮华程度,从着装上来看,大体可能分成这么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大家都很穷,不注意打扮;第二阶段是富贵人家的女人开始打扮得花枝招展;第三阶段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也打扮得花枝招展,第四阶段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开始打扮得花枝招展,第五阶段是普通人家的男孩也打扮得花枝招展,最后就是老男人、高级官员等等原本应该是最刻板最严肃的那帮人,也打扮得花枝招展。

经过长达两百年的太平盛世,明朝后期已经发展到了第六阶段,也是最高阶段。中国改革开放前是第一阶段,开放后三十年是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现在则处在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过度的时期:很多男孩开始喜欢学习女孩子一样化妆打扮了,“小鲜肉”这种词开始流行,但是还没有形成风气。英国、日本这种“腐国”基本处在第五阶段,年轻男子打扮妖艳成了时尚;某些英联邦国家和北欧国家,长期和平稳定,上至达官贵人下到人民群众,天天都闲的没事干,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国家高级官员里面也充满了同性恋、奇装异服爱好者、年轻英俊富有的小鲜肉等等,政治圈都快赶上娱乐圈了,那就比明朝末年更甚了。

除了男性着装女性化,明末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奢侈浪费不仅限于达官贵人,底层人民也深受这种风尚的影响。就算是农村的老爷子也会家里备两件花衣裳,走亲访友的时候穿。一方面是经济繁荣,普通人民也能挣些闲钱,但主要还是不良风气的侵蚀。本来穷人有钱应该储蓄起来,供孩子念书或者做点小本生意的,但是都拿来花在吃穿和攀比上了。因为当时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你不穿好点,出门人家都看不起你,去参加酒席主人都会安排你坐到偏远的角落里去。

这一时期,广西钦州地方志记载,当地有大操大办丧礼的风俗,人死之后要请道士和尚来做法事,杀猪宰牛招待前来吊丧的亲戚朋友,需要耗费肥猪数十头,有些人家没有钱,借钱也得办。不办就没面子,被乡里乡亲瞧不起。[1]南京地区贫困人家的女孩,家里月收入在几石米,就要穿丝绸衣服,一有积蓄,就要拿来买珠翠头饰。因为追求奢华,没有积蓄,一旦生意不好就卖掉房屋甚至带着妻儿跑路的也很多[2]。嘉定县富有人家招待客人极为奢华,中低收入家庭也竞相模仿,吃一顿饭就要耗费好几个月的收入;湖州府中等之家为了追求富豪的奢侈,一不小心就负债累累竟至于破产的也不少[3]。

这种奢侈风气损害最大的还是官场风气。万历年间江南地区的地方志记载,在明朝中前期,外出做官的人退休回到乡里,两袖清风,乡里乡亲就会说他道德高尚。反之,如果带了很多金银珠宝回来,大家就会说这是个贪官,不愿与之往来。但是到了中后期,做官的人回来,大家都不讨论人品问题了,专问搞了多少钱回来。搞得多的就竞相巴结,没有钱的就取笑他这个官白当了,呼之为“痴牧者”,也就是白痴官员的意思。[4]

——这个由乞丐建立的帝国,终究还是变成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界。

这个视角切入,古今中外,脑洞有意思。

家园 这个不是我考虑的,纯农村就直接找个泉眼水井,

小城镇如果有小工场甚至政府机关学校就直接找水龙头,那时候大门都是敞开的基本没人管,结果就是要驱蛔虫,不过白色的宝塔糖吃的时候挺美,后果太恶心,哈哈

家园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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