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 -- 审度
比如说,在学术论文里,
“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毛泽东
这是引用。
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
不说明作者,这是抄袭。
如果你把革命的首要问题整段写在论文里,哪怕经过一定程度的改写,那也算抄袭。
正确的做法是用两三句话概括中心思想,而且还得注明信息来源。不加注的话也算抄袭。概括文字使用原著里的整句还不加引号和具体来源也算抄袭。
如在毛选第一卷第一篇里,毛泽东分析了中国的若干主要阶级,并认为三座大山是革命的主要敌人…… 这样算引用。
你要把太祖的整段原文拷贝进自己的论文,那果断算抄袭。
只抄一句加引号并注明来源的话,那可以算引用。但即便如此,抄整段也还是抄袭。
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张文宏是外国暗桩的前提下。尤其不赞成现在追索张网红博士论文的造假嫌疑,在那个年代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只能说明那个年代学术风气不正,再或者说那个年代学术制度腐败,要追也要追当时的学科制度设计者和制度执行者。复旦大学这个搞法有问题,如果追了张网红的论文问题,其他复旦拿学位的要不要追?复旦追完了清北追不追?清北追完了其他大学和科研机构追不追?这不是学术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我的意见,追可以,现在已经启动,但最后必须说明这是历史问题,系统性问题,追完之后来个通报不做任何处理。这就是政治处理,也是政治表态,不搞打击一大片,提个醒就行,寄希望于对今后的学术界有所触动。方方我们都可以不动,放过张网红和他代表的某个特定时代的特定事件。
其实避免很简单,快到6个单词的时候,把语句的顺序改一下,或者找个同义词替代,或者主动变被动,反正是不能连续6个单词一样,不然就算标注引用了也不行。
现状是明显的双轨制,当年造假的那帮人占着位子吃香喝辣,然后青椒们被迫内卷到死。追查肯定有助于集体素质提高,可以看作反腐败的延续。
至于汉奸什么的不用担心,武汉的方方都没事何况张网红
不然谁知道是你自己错还是别人错呢?
类似于唐诗三百首加白话文翻译。是否侵权有两个条件判断:
1。编者必须声明自己只是在做编辑注解工作,并且要明确该部分文字的原作者是谁,并不把别人发表的东西变成自己的正文的一部分。例如朱熹就只是说自己是在写《四书集注》,自己只是在写注释,没把四书当自己的作品。唐诗三百首也要说明每一首诗的作者是谁,如果作者不可考,也要注明。
编辑也不同于综述。编辑的文集只是原著的延审或者整理,而综述必须完全是自己创作的,引用别人的文献也要用自己的语言,还不能引太长,一次顶多一两句话,还要写明引用来源。
例如《唐诗三百首》,是一本编辑出来的诗集。出版人可以自称编者不能自称作者。
而《以<唐诗三百首>为例谈诗歌的创作方法》算综述,作者得靠自己的本事写明白怎么写诗,里面可以引用个别唐诗,并且注明唐诗的作者。
2。做编辑要取得原作者的同意。或者原作者已经死了很多年,其版权也没有被继承。宋朝的时候孔老二等人已经死了一千多年,所以这一条可以忽略。而张文宏显然没取得原作者的同意。
我干嘛费神、费事去告诉你哪里错了,你又不会改。
比如方舟子配偶那篇引起争论的论文,2011年初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感觉上,国内“宋明理学”派对刘菊花的论文,要比对张文宏的论文,更有发言权吧。但是实际上好像正相反。所以探讨一下程朱理学派在他们自己的系统上,是否有抄袭的概念,无论古今。
何况已经都跑出国门做无业游民了。
启动了这个调查就很难收场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会损坏大学声誉
严判也是头疼事,确实是个历史问题
在当时的历史时期,张文宏这种不算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