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 -- 闻百里
据说54,75,78三版宪法,有一条规定:惩办一切卖国贼。 82版把这一条去掉了。不知是否属实?多谢了。
你把那个王圣强当做本地人为论据,难道你不知道那个人一直都是谣棍吗? 所以拿谣言证明你的论点可信吗?
我引用他,只是因为发那贴时,他是唯一一个 实名发声说就是李莹的,而且是丰县人。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干过什么
当他放出篡改了的录音时,信用立刻破产。所以我后面还说了,他在造谣,为啥不抓。你没看见吗???
再说了,他是谣棍怎么了?谣棍的每一句话都不能信?因人废言?
最烦你们这些转进的。动不动就诛心,就阴暗的推测别人出发点。能不能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啊???
我的态度很简单,还是那两条原则,1,让人说话,但是文责自负。造谣的该抓就抓,他说的话也不封不删,留作罪证。2,实事求是,就事论事
确实是这样的。前三版都有“惩办一切卖国贼”的条款,具体来说,如下:
五四版在第十九条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衛人民民主制度,鎮壓一切叛國的和反革命的活動,懲辦一切賣國賊和反革命分子。
國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時期內剝奪封建地主和官僚資本家的政治權利,同時給以生活出路,使他們在勞動中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公民。
七五版在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
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和其他坏分子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公民。
七八版在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惩办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国家依照法律剥夺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公民。
七八版后来经历两次修订(79年和80年),但均不涉及该条款。
八二版没有出现“惩办一切卖国贼”的表述,相关条款的表述变成了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反革命的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八二版后来经历了五次修订(分别是88年、93年、99年、04年和18年),也都没有再出现“惩办一切卖国贼”的表述,并沿用至今。
现在领导把事做好了就是政绩,上全国 热点的政绩。
要知道结果就耐心等。等不及就造谣的都是故意的。这网曝体现的政府形象太符合某些典型形象了。毕竟祖国日新月异,出了国就永远跟不上趟喽。
现在中央也已骑虎难下,除非壮士断腕。
不是我小看后来者,你说的几位在邓那个年代连挖坑的能力都没有,你以为第一桶金怎么到手的?大方向选不准才是动摇国本。
邓很擅长矫枉过正,之后再及时回调就可以了。可惜后人把摸石头的经验奉为圭臬,墨守成规,再之后用抨击邓掩饰自己的无能,就不应该了。
不用客气哈!
简直是黑社会横行的时代,也是无法无天的时代。牛鬼蛇神都跳出来了。真是一个极端跳到另外一个极端。
至于拉谁谁下水更是笑话,关江苏其他地方什么事。
中央全国打击拐卖儿童也好几年了,成效显著,也没见骑虎难下啊。打击拐卖妇女全国再部署呗。
真是,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你们有些人啊,讲的话跟古墓派一样,完全不着调。
据@公安部刑侦局 3月2日消息,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3月2日召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拐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