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什么中国始终存在着市场经济? -- qq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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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河友的讨论中,我提到了新中国始终存在着市场经济:
一种是本该在计划经济体制内运作,结果产生了计划之外的运作或者易货交易。这种计划外的市场,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中央计划经济的编制和控制能力的不足,更重要的直接原因是严重的物资短缺,使得即使计划部门编制了计划,计划内的物资有时仍然得不到保障。于是就产生了易货贸易,以手中有的物资,去找合适的买家换取自己急需的生产物资。但这种易货贸易一般规模较大,往往存在于地方与地方之间。这种易货贸易从建国初开始就存在,到一五计划结束时仍然存在,且长期存在。
另一种市场经济则是长期存在的集体企业、个体商业,以及社队企业,这些企业长期在计划经济之外运行,是比较典型的市场经济。而且这部分经济比较分散,基本上都是货币贸易,而不是易货串货,而且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发调节。
这两种市场经济都长期存在,但有两个较大的发展高峰期,一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的时期,也就是大跃进时期,另一个是60年代末-1975年前后,即文化大革命的中后期。
第一种市场经济的存在,其直接原因当然是中央政府制定计划经济的能力不足,以及新中国工业化初期极度的物资缺乏,物资保障能力不足,但这却并不是其长期存在的原因,计划部门制定计划的能力可以逐步提高,物资保障能力也可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逐步改善。
那么这两种市场经济,尤其是第二种,为何能在号称实施了计划经济的新中国长期存在甚至得到呢?
其原因就在于主席是其背后的主要推手。
1953年,中国开始实行一五计划,全面移植苏联模式,建立起高度集权的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
一五计划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一五计划末期也出现了所有制结构趋向单一和中央集权过多,国家对企业管理得过死等弊端。中央部门直接管的企业,由1953年的2800个增加到1957年的9300个,中央支配的财力占75%,地方占25%,中央政府各项权力在大幅度扩大,而地方政府的权力被不断削减。工业生产计划,财政收支,劳动人事,物质分配,物价,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等权力,都集中到中央手中。地方和企业自主权过少,影响了地方和企业积极性的发挥,也影响了经济机制的运转。
主席是最早认识到这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高度过度集权的弊端的领导人,他还认识到这种中央高度集权事实上演变为了中央各个行业部门的集权。
主席对这一弊端的认识和持续改造,是他在此后20年持续探索改造中国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
于是实现地方分权成为毛泽东改革苏联高度集权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切入点。从1956年开始,中央在主席的指示下开始着手研究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重点是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向地方下放权力。综合起来看,50年代后期的这次地方分权改革包括了如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即计划管理权、企业管辖权、物资分配权、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权、投资管理权和信贷管理权、财政权和税收权、劳动管理权。这些权力向地方的下放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苏联中央集权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所掌握的经济管理权力大大增加。经过这次权力下放,原中央各部所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88% 下放到各级地方政府,中央直属企业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业产值的比重,从1957年的39.7%下降到1958年的13.8%。
然而,这场地方分权的改革尝试与当时的另一场运动—大跃进叠加在一起,并不成功。在大跃进的狂热氛围下,地方分权通过极其激进的方式得到实施。各级地方政府充分利用自己所获得的权力,在基建项目、经济指标、资源调拨等方面,大跃进地发展本地经济,最终导致了国家整体经济秩序的混乱。于是中央开始回收权力,60 年代初期负责具体工作的一线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等人批评了地方的分散主义,多次强调加强中央集权的决定性意义。在1962年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系统论证了加强中央集权的必要性,力图扭转全党的认识。刘少奇批评了分散主义对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危害,并系统论证了加强中央集权恢复经济的必要性。此后加强中央集权成为了政策取向。
但主席并没有停止他对于地方分权改革的思考,他认为为克服经济困难所实行的中央集权改革只是特殊条件下的临时性举措。
所以从60年代中期开始,主席又重启了地方分权的改革进程。
60年代重启的分权改革比50年代末在程度和规模上大大加强,这一方面是因为对苏联模式的中央集权发展模式的弊端的深刻认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60年代面临严峻的外部安全形势。空前的外部安全压力迫使中国调整经济管理模式和产业布局,因此地方分权不仅具有经济层面的意义,同样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和战略安全。正是在上述的两方面动力作用下,主席决心对于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再次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三五计划重点解决了国家产业战略安全布局的问题,同时也改善了50年代以来中国产业地域布局严重不均衡的情况,另一方面,60年代末,大量的“条条”的权力和资源被下放到“块块”。
到了70年代,地方分权改革扩展到更为广阔的领域。主席关注的已不仅仅是管理权限的下放,这个时期他更强调地方经济的自给自足和自力更生,这些指导思想都地体现在“四五计划”的方案之中。
四五期间,除了经济进一步分散到地方,还更进一步地广泛地深入到农村,社队企业在这个期间再次兴起。自从人民公社化以来,社队企业的潮起潮落与地方分权改革几乎是完全同步的,1958年兴起,然后调整收缩,到1964年再次起步,到69年开始进入第二次高潮。
以浙江省为例,
1973年底,全省已兴办社队企业3万多个,其中社办企业4600余个,大队企业2.6万余个,从业人员近60万人;
1975年底,浙江已有83%的公社和47%以上的大队,办起了企业4.67万个,参加劳动力104.5万人;总收入12.8亿元,占全省人民公社三级总收入的比重为24.9%。
1976年全省社队企业增加到5.1万多家,从业人员124万人,企业总收入16.3亿元,其中工业产值12.8亿元。
1977年,企业总数为5.56万家,从业人员140万人,企业总收入21.7亿元,其中工业产值17.5亿元。
1978年,全省社队企业总数达到7.4万家,从业人员190.14万人,企业总收入26.37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1.71亿元,分别比1975年增加58%、81.95%、106%和66.95%。
块块型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队企业的快速发展还和文革有着奇特的关系。三五计划和四五计划刚好与文化大革命时间重叠,文革在经济层面也产生了复杂的影响。有学者指出,在主席所倡导的各个地区自力更生和独立组织的经济建设理念指导下,中国的经济进一步分散化。文革削弱了中国的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放松了中央的计划控制,使得中国块块型经济的发展趋势不断强化。这种各个地区之间自给自足政策的好处,有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管理的便利。从这个意义上,尽管文革所造成的政治冲击要远远高于大跃进运动,但是其对于经济的冲击则要小于大跃进。通过地方分权,在中央国家机关业已瘫痪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承担起了维护本地区经济建设的实质性作用。
文革对社队企业发展的奇特的推动作用还来源于文革N多罪状中的两个,一是文革高潮的两年城市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原有的计划内经济体之间的协作关系被冲乱,社队企业于是趁虚而上,为城市经济部门配套服务,建立协作关系,另一个就是文革时期大量的城市人员下放农村,为农村带来了大量的人才,更带来了持续深入的城乡信息交流,这使得很多的社队企业得以建立,并将视野和业务从本地农村延伸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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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对于苏联式的经济体制的改革留下了丰富的遗产:
( 一) 地方分权型计划(块块型)经济体制的兴起
在传统的苏联计划经济模式中,中央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经济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国民经济事实上由行业部门的中央机构来管理。主席将苏联计划经济的这种特征通俗地概括为“条条专政”。主席通过持续的地方分权改革,削弱了中央计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权力,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模式在中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正,其管理模式也与苏联东欧有着明显的区别。
从比较历史的角度看,尽管从 20 世纪 50 年代中国和苏联领导人都认识到了苏联式计划经济高度集权的弊端,而且都进行了体制层面的改革,但是只有毛泽东持续地将地方分权的改革推行下去,从而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学家钱颖一指出,毛泽东对于计划经济的改造导致了中国与东欧及苏联经济结构的差异: 东欧和苏联的组织结构是一种以职能和专业化“条条”原则为基础的单一形式,而中国的层级制是一种自 1958 年以来就存在的以区域“块块”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地区的形式。钱颖一认为中国改革过程中非国有经济的扩张迅速而强有力,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独有的这种块块型的层级制的经济体制。
( 二) 计划经济体制之外的市场经济实体的兴起,成为后续增量改革与渐进改革的关键基础
主席倡导中国走独立自主的经济发展道路,拒绝依附于任何大国,值得关注的是,这一理念不仅被主席运用到国家整体的发展道路之上,同样被运用到一个国家内部的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关系之中。在这一理念指导下,主席主张各个地方都要建立自己相对完整的工农业体系,并将其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正是以自力更生为指导思想,“三五计划”和“四五计划”之中包括了三线建设、地方工业化、农村工业化等苏联计划经济模式中没有的内容。
对于主席的上述政策结果,经济学家罗澜总结道: “资源流向内地、‘自力更生’和小工厂的遍地开花共同创造了一些收益。他们所提供的收益也成为未来变革的遗产。最为显著的,这些收益就是农村地区相对广泛的技术能力以及农业环境下大量的小批次机器生产所引致的学习效应。其次是地方政府角色的强化,即它们是各种各样活动的主要经济代理人而不仅仅是一个农业的管理者。”
对比苏联改革,以乡镇企业为标志的农村经济的迅速崛起和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本地经济的大力推动都构成了中国发展模式的显著特征。
对此邓小平在1987 年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心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讲道: “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忽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
在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利用国家的政策空间,在毛泽东时代对企业的基础上快速成长起来。乡镇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农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从历史的角度看,乡镇企业的产生与毛泽东的地方分权改革密切相关。主席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倡导农村工业化的一系列分权实践是改革时代乡镇企业得以发展的历史根源。
众所周知,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改革的突破口选择在了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二十年以后回顾这个最著名的改革,分田单干带来的农业发展很可能就是个幻象(如果不说是个骗局的话),另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的城市改革,对国有企业改革放权让利和扩大企业自主权,但是这些改革举措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国有企业的效益则是每况愈下。
这种情况下,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国家经济计划体制之外的经济部门的异军突起事实上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持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在80年代这种特有的改革模式被称之为“增量改革”,这一改革方式暂时不触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的既有利益格局,而着眼于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加大资源总量,从而扩大可供在各个利益集团间进行分配的份额。它符合“帕累托改进”的经济学原理,利益摩擦小,风险可控。因此增量改革有助于改革政策的顺利推行,从而避免了激进改革所可能导致的混乱。
这种增量改革亦或依靠计划经济体制之外部门增长的模式使得中国的经济转型呈现出渐进式的特征。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的经济改革并没有对于计划经济体制本身进行实质性的改革,一方面改革者将市场的作用引入到计划经济体制之中,在维持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发挥其一定的激励作用; 另一方面在计划体制之外的领域寻求新的经济发展空间。在市场经济没有正式确立为经济改革的目标之前,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外围的增量式改革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上述改革战略能够得以推行与改革的初始条件密不可分。换言之,改革的初始条件对于领导人改革策略的选择具有决定性影响。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之所以没有像苏联、东欧国家那样产生剧烈的经济动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改革开放以来领导人拥有推行渐进式改革的条件,而不必诉诸于激进的改革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毛泽东时代持续地方分权改革的历史遗产塑造出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外的经济部门,后者在改革时代对于经济的转型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主席所推动的地方分权改革同样培育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能力。通过向地方分权,主席将一系列经济管理方面的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手中,一方面激发地方政府的建设积极性,另一方面则通过这种途径让地方政府承担起本地区发展建设的更多责任。可以说,持续的地方分权不断地强化着地方政府的发展经济能力。改革开放以后,各级地方政府迅速调整自身的角色,通过制定计划、税收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种方式介入到本地经济发展中,有力地推动了本地经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改革时代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所具有的“发展型的地方政府”的特征和能力,都来源于主席持续20年的对中央集权机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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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队企业变成乡镇企业不是个好过程,太多遗憾。
极为可惜,是伴随了公社解体的。
无能力实现苏东模式。
主席的思考高度和深度超过了社会主义阵营国家所有的领导人。
我在帖子里也写了,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那有可能是一个骗局。
没按个能力,还是得依据自身的条件。
亲苏派是想强行靠近苏东模式,问题是,臣妾做不到啊。民国啥破基础啊。
认为源于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目前那一套规律是独断的,缺乏继承性的,没有逻辑上严整性的”。“这个思想体系,与以道德规范式的规律吹嘘,粉饰太平的理论来描写社会主义经济,在哲学体系上是一贯的,这是独断主义式的唯心主义”。基于这方面的思考,他后来写成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长文,几十年后因此被誉为主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人。
71年又写了十年来的苏联经济:
他们的经济是有发展的,但是,这依然是备战经济体制下的发展,而且是一种极其笨拙的、悉索献赋以供军备的那种发展,一句话,Stalinism的经济体制,对于他们已经积重难返,成了不治之症了。
然后被私分了
苏联不是没毛病,但是他们批评的不对,党外没几个靠谱的。
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学者的批判,简直就是玩笑了,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最重要的是要有市场,允许自由成交,于是有了一个市场成交价,更重要的是这个价格,可以用来引导生产与分配,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如果允许这么做,也按照这种理论来实施,我们才会说这个国家实施的是市场经济。
回到改开前,举一个小例子,国家是允许农村有集市,农民可以在集市自由买卖农产品,成交价确实是自由的,完全可以说是市场价。但是,缺了重要的一环,卖鸡蛋,番薯的农民,不能因为鸡蛋番薯好卖,就去多养一些鸡,多种一些番薯,因为自留地的大小,是被政府严格限制了的,所以无法根据市价来调整生产。所以,我们不会因为农村有集市,就说当年已经搞了市场经济。
你要论证当年中国实施的是市场经济,有两个办法:
第一个是你要证明当年的生产与分配,是根据市场价格来指引的,你文中说的分权,是隔靴搔痒,没说到要害。
第二个办法是,你可以重新定义市场经济,感觉这个方法比较容易。
我说的是中国始终存在着市场经济,
我从没有说过
这个国家实施的是市场经济。
这是过往被人们忽略的,
也是本楼的主旨。
一个国家,无论实施的是哪种经济,都会存在市场交易。虽然都有市场两字,但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你要反驳我也很简单:只要你能举改开前一个例子(某个产品,可以是工业品,可以是农产品),买方可以在市场自由以市价成交,卖方可以根据市价,知道自己的利润,从而自由决定生产规模。
只要有这样一个例子,你就证明了改开前存在着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