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东林党有那么坏吗? -- 狂草舞茅
文人与皇帝争权,是很显然的。
徐阶与严嵩所谓斗争,就是一开始虚以委蛇。然后皇帝要搞严嵩了,他落井下石。
而不是,他通过一系列手段反对严嵩最终搞下了严嵩,反对严嵩的错误政策。
而只是搞掉严嵩。这有啥意思呢?徐阶,严嵩都是一路货。而徐阶在江南走私,土地兼并都是坏人。
这种权臣上位和严嵩又有啥区别呢?
可是,严嵩是奸相,徐阶却被歌颂为斗倒奸相的好人,哈哈哈,这就是明朝历史,有意思么?
我的意思就是一丘之貉,而徐阶也就是那个群体之一。
另外,东林党成事成熟是一个时代,但是,出现更早,不就是来自江南的千年门阀吗?三国时期的多头下注和这个又有啥区别。
没意思,徐阶还是斗英雄,海瑞才是。
毛不会是这个意思。那时邓都不让毛参加中央会议了。
朱元璋死了之后,官僚们心心念念的就是改革,必须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需要改:《大明律》规定贪污八十贯就是死刑,这种恶法必须改。
1500年,《问刑条例》颁布,明朝司法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废除了贪污罪的死刑。
首先,《问刑条例》废除了贪污罪的死刑。《大明律》规定贪污八十贯就是死刑。虽然朱元璋死后这条法律实际上已经很少被执行,但它始终是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一把刀。偶尔有清官主政,严格执行一下的情况也是有的。《问刑条例》终于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对于贪赃之罪,明确规定最高刑罚是“发附近卫所充军(弘治《问刑条例》单刻本239条)”。
其次,《问刑条例》把花钱赎罪的范围扩大到几乎不受限制的地步。《问刑条例》规定: 不管什么人,除了犯谋反、谋逆等少数重罪(也就是所谓的‘真犯死罪’,相对于‘杂犯死罪’而言)必须处死的以外,其余罪行,不分笞、杖、徒、流、死罪,全都可以通过缴纳规定数量的炭、砖、米等财物来赎罪。
这一规定几乎就是对朱元璋《大明律》的彻底颠覆。《大明律》对用钱物赎罪的范围规定得很窄,只有少数几种:
首先是“存留养亲”,就是独子犯了罪,为了让他可以照料父母,允许用财物赎罪。
其次是“老少废疾”,也就是老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可以赎罪。
第三是过失犯罪。
最后是妇女——作为底层出身的伟大人物,朱元璋比较重视保护女性权利,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给女性以赎罪的特权,避免女性遭受鞭笞和刑杖等羞辱性的处罚。“明朝普遍允许妇女以钱赎罪,其做法十分宽松和纵容”。
此外就是比较轻的罪行,只被判处鞭笞的罪可以花钱免打。其它的一概不许赎罪。
《问刑条例》这样一搞,就等于宣布大明朝成为了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天堂:只要你不造反,不杀父杀母,其它不管犯什么罪,都可以用钱来搞定。不管贪多少钱,最高刑罚就是充军,而且还可以用钱来赎,贪得越多越划算。
《问刑条例》是对朱元璋立国精神的背叛,是官商利益集团的巨大胜利。把悬在头上的“恶法”巧妙地废除之后,他们就可以更加放心大胆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不确信前者是不是。
还是不能排除前者是东林党?
乾隆在“御制题东林列传“中的评价:”不能守祖业, 徒以国亡殉节为有光”。
显然不是带路党。
中国商人从古到今没有形成一个阶层管理国家的念头,总是喜欢在国家体系下耍小聪明损公肥私,为啥不想想把自己变成公呢?
也许是瞧不起全国吧。
当年为何分南榜北榜?其实学习真的是唯一指标吗?
总之,大家世家门阀这种传统,其实没啥意思。
作为个体家族,可以,没问题。可是作为国家的一份子,差得太远了。
实在是悲剧,满清侵略,江南被来回耕了几遍,很有趣吗?
是的,最后满清屈服于江南大族,这是屈服于了汉族集体,因为满族人口太少了。
再结果就是满清末期的东亚病夫,虽然香港人差劲,但是,东亚病夫这事真是个大问题。
还有这次南京玄奘寺问题,就是南京被屠啊,这可是中华民国的首都。可是国民党时代的精华,顶级的地区。
当年日本屠戮南京确实有震慑之意!!!
所谓纵兵掠夺只是借口了!!!我们是不配享受基本掠夺的首都,只配被屠杀!!这确实是悲哀。
如果江南牛!!不是应该成为中国抵抗的带头人才对吧?发动机才对吗?
吹几千年门阀有啥可值得自豪的呢?
悲哀,太悲哀了。
指望文人商人有啥好处?
他们比晋商八大皇商,没好多少啊。
为了保护他们的土地,虽然是有些参与商业了,但是土地仍然是江南士族,文人的根本。
一些文人也是依附于江南士族群体的。
可以多聊几句。
首先呢,马,柳都和外国政经集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貌似东林没有通倭、满洲、蒙古的吧?所以这些人肯定不能比喻成东林。政治方面,到此即可,不便再深入讨论。
其次,东林党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只能以传统认定的顾宪成讲学为起始点。为啥?东林党最鲜明的特点是标榜道德。
在野之人,不能比较官职权势,只能比道德学问。学问以科举为正途,剩下也就是标榜道德了。东林党也就号称自己最“正”,后来一度出现”众正盈朝“的局面,还是讲究这个“正”字。
那么谁是邪呢?阉党。光启初年,九边军饷银大概发放率在70-93%左右。魏忠贤完全控制权力后,发放率降低到22%-30%左右,欠饷率到70-78%。网上有文说阉党能搞来银子发军饷,前半句是对的,确实能搞来银子孝敬魏公公,但是绝对不是拿来发军饷。
到这个状态,明军完全不能野战了。军户离开家里那点土地,就只能饿肚子,怎么打仗?只能靠将领的家丁。
东林党能否改变这些呢?不可能!
明朝的财政制度有天大的问题--居然没有集中的中央财税体系。地方各种收入是先支付本地开支和固定的对口支援(比如洪武皇帝规定的某地卫所),剩下的给太仓银库。1万两税银收上来,能有10%进太仓就算有良心。
张居正搞了考成法,干掉了1/3不称职的官员。搞了一条鞭法,简化了税收征收程序。太仓银库的收入,正德初年149万两,嘉靖十一年(1532)243万两,嘉靖二十八年295. 7116万两,隆庆元年(1567)23万两,万历五年(1577)435. 94万两,天启时327万余两。
这么大国家,一年中央银库收入300-400万两就算好的不得了了,甚至还有23万两的,奇葩不奇葩?
张居正是实际的摄政,他能改变税收制度吗?不能。
张居正能成功改革,是因为他是翰林院培养出来的,对祖制熟悉的滚瓜烂熟。他很擅长利用祖制。采取的很多措施,诸如焚毁书院、整饬边防,甚至一条鞭法等改革都是尊洪武祖制而行的,而考成法一定程度上也是继承了《大明会典》的很多内容。
他可以利用祖制,但不能杜撰祖制,必须有点干系,能牵扯上。
当朝摄政张居正都改不了的祖制,你想让在野的东林党去改变税收体制?
就算东林党能开征新税,从江南士绅榨出油水,但被地方截留了90%,有个屁用啊。
所以要想拯救明朝,必须出来一个朱元璋加一个朱镕基才行。朱元璋管杀贪官刮士绅,朱镕基搞分税制,中央优先拿走税款。清朝正税100%归中央,地方官再去搜刮自己的行政费。
明朝,就这么个烂制度,让朱由检去挽救可能吗?
至于魏忠贤的阉党敛财保卫国家,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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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东林党还是阉党,能打胜仗就是好党。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让事实说话不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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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都知道,很多事情“只能做不能说”,当然巨婴不知道。
不能说当然包括不能写,而祖制都是语言与文字,所以它肯定是不全面不完整的,凡事依照祖制的,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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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邓总能够成功地让两个凡是、朱元璋一句顶一万句这套话术祛魅。邓总既有声望又有魄力,所以他胜任拯救大明王朝的这个岗位,同意让小平同志穿越过去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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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还是刚刚知道明朝祖制这么强大,确实如此吗?我是业务爱好者。
他只是推翻了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