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想到教员,不知道为什么眼前浮现了这样的场景 -- 达萨
是针对你说的现象以及你不加思索的使用这种资料。
我身边这类公务员比比皆是,基本都是和你说的一个腔调。
问题是,是不是真的如她们所说的?其实要打个问号。
体制内的人最反动,一向如此。
公务员体系中大部分都因为半羽的施政利益受损,少数腐败分子是恨得咬牙切齿,大多数混日子的怨声载道。只有哪些真的充满干劲不在乎个人得失的才喜欢半羽。
作为中国人民的一员,宪法上的国家的主人,我们当然有权利对一尊说,你水平差就别在台上,站着茅坑不拉屎了。
虽然有目的反腐,但吏治有一定改善;虽然粗暴,环保有一定成效;虽然没啥感情,扶贫也能惠及部分底层。
只是术的层面着眼,而非道的弘扬,终究成不了大事——当然,资本主义横向联合时代能保一家富贵,就是很多人的追求,其余的无论青史矣。
犹记当年孟事件,河里各种大义凛然,只有兄台跟在下从一个中国男人保护女人的角度发帖,后来事实证明,他是一个中国男人。
掌舵的不是他一个人,而是整个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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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工作履历。
我就是听到了说一下,相信河里的朋友有自己的判断。
这个同学挺好玩的,十几年前跟我说,共产党不亡,天理不容。
当时我不理解,现在我慢慢理解那个时候他为什么说这句话了。
见面又提出来这茬,他说他已经改变判断了,中国还是要靠共产党。
大企业病更严重。
打份工对不对得起老细,前提是老细要看得见。一般来说,一个人只能看得见管得了7个人。作坊、小企业老细,打个工当然会表现,老细看得见嘛。
中型企业,看到你是上司,老细属于偶认识他、他不认识偶。给你评分的是上司,不是老细。受谁管,听谁话,老细亲朋除外。
何况现在大点组织,基本股东化,股东老细们也分帮结派。比独资一个老板,管理难度复杂多。打份工能做到一份钱干一份活的是优秀员工。党国超大型的,管理监察下各级能按章做事都非常难,所以怎么骂政治人物都找到弊政或怎么夸政治人物都能找到良政,世间批判标准只有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2这种流动机制是为了治疗腐败而流动到时候正常干部也会被抹杀,只会选些老好人上台并不能选有能力之人。(从来只讲左右,很明显当你薄推这些是想争取一部分中间浮动人群的,但是失败了,中央能不明白吗)
“绿色蔬菜我的爱”河友说的只是其中一个很迷你的小弊病(不要误会,没有任何冒犯和针对的意思)。
我之前在“重庆模式”重点从来都不是“唱红”。这个帖子里已经写过了
这个重新竞争上岗是在我国国情下很大力度的一个带有革命性质的改良,这才是“对‘改革’的改革”。
看来包括“绿色蔬菜我的爱”在内的不少河友都认为腐败就是贪污受贿,所以才会有“有能力的贪官比不干事的清官好”的说法。可是这太片面更太无理了。
其实,贪污受贿只是腐败的一个方面,虚假浮夸、欺上瞒下也是腐败的一方面,以权谋私、私心过重也是腐败的一方面,过分注重官声也是腐败的一方面,知错不改、有过不说也是腐败的一方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也是腐败的一方面,像这样的腐败方面还可以列出很多来……但我个人认为所有这些方面中对人民群众危害性最严重的莫过于权权交易,而究其腐败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句话:失去阶级站位,不为人民服务。那防止腐败的是不是就像很多人说的要对权力进行监督或者只能靠党纪国法?不是的,这些都只能治标甚至连标都未必治得了。1945年毛主席在延安的窑洞给出的答案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但听到过、看到过、经历过建国后17年发生的很多事毛主席思考、探索出了史无前例的、迄今为止最好的答案——“让人民来管理国家”,文革让这个答案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了意识。
说回到话题上来,“绿色蔬菜我的爱”河友说“这种流动机制是为了治疗腐败而流动到时候正常干部也会被抹杀”。但是“正常干部”的定义是什么?一个不为人民服务的干部配叫“正常干部”吗?不正常的干部留下来不是尸位素餐难不成还是勇挑重担?🤣“只会选老好人上台而不是选有能力之人”,这样的“有能力之人”是指仇和式干部还是火荣贵式干部?而且,平西王也不是像这位河友说的“想争取一部分中间浮动人群”,从斗争策略和阶级站位上来看,重庆模式之所以搞得起来如此得民心还真不是靠他的关系、权位,而是争取、团结和依靠广大的党内基层同志。至于“河兮兮”河友所说的“有人论述薄的模式不可持续”,让我想起了那个叫张维为的大专家(简中互联网上“绷不住”表情包的主角)在平西王倒台前写的《重庆归来话重庆》了……😄
他看出了党内基层同志的庞大有生力量,所以他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常上心也就不难解释了,因此我才认为他的改良是在我国国情下很大力度的带有革命性质的。当然,他最大的政治缺陷就是不能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更别提发动群众了(这也是平西王最大的历史局限性所在),因此我才认为再怎么带有革命性质也只是一场改良而已。而这也是重庆模式只能如夜空中璀璨的流星一划而过的根本原因,但是它留下的意义是不应该被否定更值得后来者和我们深思的。
中医有一句话,叫“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标本兼治。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防”的功能。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只有以治标为先,才能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同时,这也倒逼我们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中外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依法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坚持完善法规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坚持加强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要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力度,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修订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研究制定派驻纪检机构工作条例、纪律审查工作条例等。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搞了不少制度性规范,但有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形同摆设;有的相互脱节、彼此缺乏衔接和协调配合,形不成系统化的制度链条,产生不了综合效应;有的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大,牛栏关猫,很多腐败问题不仅没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要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必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讲话背景是“集中反腐”的时间。
改开以来,干部能上能下算是解决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实事求是讲真话是解决问题的另一方面(但这个现在有些返祖了)。
既然像这位河友说的“解决了”,那学生们还要求到天安门广场要求“反官倒”“反腐败”是为什么?🤔
不相信有。
其实廉洁稳当的干部或者说公务员一直是大家认可和寻找的,就是西方资本主义,也是如此,能不能做到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作为社会主义教育出来的中国人却不信任这种思维,也是近几十年中特教育的辉煌结果吧。
对于一般公务员应该依法安规地去工作,不需要动脑子去创新什么的。
社会上总有既得利益者,官倒究竟有多厉害?很多也是传说而已。
现在房价高了,是不是早年低价买房的人送去“学习班”?
我就在想他们这个工作怎么能做得又有效率又轻松。
明面上,怎么可能只是传说?那些二代干这事当年也不怎么遮掩啊。
如果不跟干部干一样的活,群众根本就摸不到干活的门道,干部几招就把他晃瞎了。如何监督?
如果群众能摸到干活的门道,那他就干过干部的活,那他为啥不继续当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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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楼里有这么一个笑话:心思
今天还看到一个新闻
有一条评论是:现行长该做的都做了,原行长也没把钱吐出来,两位行长皆大欢喜
从里到外就是俄罗斯做派,怎么可能是美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