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真相、细节、造谣——兼谈毛岸英烈士之死 -- 东方28
已经给大厨送俩花了,看到有人“很不高兴”,索性再支持一次!
关于毛岸英烈士之死,大厨原文如下:
[有些人就是反复纠缠什么司令部,蛋炒饭,三米五米六米半,就是不说那是在战场上。
如果在战场上被敌人飞机轰炸牺牲的不是烈士,不是英雄,那么远征军被蚂蚁啃了的,让毒蛇咬了的,狗熊拍了的,那又该怎么算? 刚上战场踩上地雷的又怎么论?还没上战场被洪水冲走的又怎么说?行军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死了的是不是要挂起来鞭尸示众?
所以对于那些纠缠一些不清不白的所谓细节,向烈士泼污水的人,我的回答只有一个字--呸!]
一,造谣无极限:只要你能纠缠下去
有 十年梦 兄 说“很不高兴”,要大家继续纠缠“细节”“因为真相和真理从来都是越辩越明的,害怕别人提起的,多半都是谎言,合着欲盖弥彰几个字。”
可是现实是,凡涉及到利益、政治的真相从来都不是越辩越明的,只要你有足够本钱没完没了地纠缠不休,所谓真相就会向你希望的方向倾斜,谁的喇叭大谁讲的就是真相,当今世界上宣传喇叭之最大功率者非美利坚的莫属,别人的喇叭功率小,要喊也喊不过他,,这一点体会最深的要数萨达姆,明明是美利坚训练、支助他和伊朗开战,给他化学武器,叫他镇压反对派,还和他一起干了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1990年还怂恿他入侵科威特,到头来自己成了“邪恶国家”,美利坚倒成了“正义”和“解放者”!因此只要你有政治军事霸权,肯花钱,你就掌握话语霸权,就可以把“搜查Weapon of Mass Destruction” 变成“Weapon of Mass Deception”——John Kerry 2004
二,造谣有套路,开局:细节万岁
“如果你无法说服别人,就去把水搅浑。”—— 墨菲定律
纠缠不休最好的办法就是无穷的发掘所谓细节,还要美其名曰技术细节。 从所谓细节入手,把事情尽量讲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儿的,是从没上过学的长舌妇们都会的造谣手段。而此手段成本之低、方法之易,与澄清它的难度和代价不成比例,使得谣言一旦造出,几乎不可能被彻底清除,即使你排除了这几个细节,人家信手拈来随便再造几个就是,让你疲于奔命。
如果说要细节,举个例子,到大街上随便揪个什么人问,五年前某月某日晚上9点11分你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那个女人和你什么关系,你家楼下10点50分走过的那个女人又是谁?你半小时前拉窗帘是什么暗号,11点零3分在干什么?你怎么证明你没叫鸡…… 好啦他说我那晚偏偏跟人喝酒,有人做证,那我会说也许是我的证人记错日子了,但前一晚你干什么去了?或者干脆不厚道点,五十五年前,1950年年底的某天,你的什么人什么人怎样怎样……也许你还有理由,但是只要有人认为诬陷你有巨大价值,证明你卑鄙有巨大价值,总会找到证据的。
扯远了。毛岸英之所以五十多年了还受到那么多的诅咒,无非有人恨他的父亲,批毛岸英只不过是批毛泽东的棋局中的一部分,而对某些势力而言,批毛当然有巨大的价值,运独轮配合“大棋局”的战略利益为自己换点狗粮,还有伤痕文学爱好者(受虐狂),当然,也有真民运。
三,造谣有套路,中盘:以捕风捉影为依据,行预设前提的“讨论”
我不是说那个跟贴是在造谣,但那个的帖子是个例子:
“志愿军司令部有自己的炊事员,干嘛要自己去做蛋炒饭?”——你怎么就肯定他是去做饭?
“因此而死,算哪门子的英雄好汉,能算烈士嘛?”——看看,进了一步了,你怎么就肯定他是因此而死?
“违反纪律而死的人能当烈士,哪面对遵守纪律而死的烈士,面对邱少云,情何以堪啊?”——得,这下上纲上线了,还是拿野史里的细节当证据,如今不仅证明他白死,而且有罪,“违反纪律”啊,还连累害死战友,该拉出来鞭尸才对。
可是所有的依据仍然是哪个野史,未经证实就当证据来用? 是不是觉得这些“细节”已经重复了上千遍,可以当做真理来用了?!
预设前提的讨论,如果使用将使更有力的工具,可惜老梦兄的帖子里没有,只好另举例子了:
某人是否停止虐待他父亲了?
派某甲说是,上个月就停止了
再派某乙说:没有,昨天我还看见那小子骂他爹
然后再让某甲(激愤地):某乙胡说, 从本月开始那小子再没干过这种事!
越来越热闹……
可真实情况是当事人从未虐待他父亲!!
某乙是在造谣,某乙并不介意他的观点不被证实,他只要你参与讨论。如果你不参与讨论,那自然是“害怕别人提起的,多半都是谎言,合着欲盖弥彰几个字” 而只有你参与,就等于接受他了的预设前提——此人虐待父亲,他造谣的目的已经达到!
这也许就是大厨兄说不要被带到沟里的意思吧
预设前提的讨论,也是陈水扁为什么要搞公投、而泛蓝拒绝领公投票的原因。
四,造谣有套路,收官:做客观状,
高手涉此道,结尾必然装作替对方考虑,其实为增加自己的客观性来使言论看起来更可信,机房要关了,就写这么多。抱歉,对事不对人,
不过如果不把梦兄树成靶子就更好了,都是自家兄弟嘛。相信兄台不是有意为之,只是怕梦兄看到了会不会介意。
我这是夸人还是骂人呢? :)
言辞过激之出还忘海涵
这个说法到处抄过来, 转过去,看来成了证据了没, 反正是莫须有。 哪直接说烧烤不好? 烟不更大么? 哈哈
很好,我按照阁下的逻辑分析一下。
1、“现实是,凡涉及到利益、政治的真相从来都不是越辩越明的,只要你有足够本钱没完没了地纠缠不休,所谓真相就会向你希望的方向倾斜,谁的喇叭大谁讲的就是真相”
说得太好了,小毛之死看来绝对不是牺牲,因为从他死后,GCD的大喇叭响了几十年了,“小毛火中抢救文件牺牲说”就是喇叭中响的最久的。
2、“如果你无法说服别人,就去把水搅浑。 ”
谢谢,阁下已经搅浑了很多人的脑子。
我说得很清楚:“小毛是不是烈士,是可以探讨研究的”“关键在于真正的死因”“让莫名其妙死在战场上的人不加鉴别的都算烈士,是对真正的烈士的极大侮辱,是大不敬。
”。
3、“预设前提的讨论”
这里有点搞笑,因为一直有个大前提:“尽信官史”“信野史”,你信官史这一切讨论不就烟消云散了吗?
反而是你自己预设了一个前提“批毛岸英只不过是批毛泽东的棋局中的一部分”,有意思,老毛还有必要批吗?首长说过老毛一生三七开,自己一生四六开,基本属实。
所有的依据仍然是哪个野史,未经证实就当证据来用
有意思,看来是你信心动摇,拿来当证据了?
4、 结尾必然装作替对方考虑,其实为增加自己的客观性来使言论看起来更可信
好,我再客观一把又何妨。
根据官史,小毛属于牺牲,应为烈士;根据蛋炒饭版野史,小毛属于违纪阵亡,不应为烈士。根据读者的历史观,大家可以自行认定小毛是否烈士。
最后问你:
是否讨论某位死于对外战争的战士的烈士资格,就是造谣?
是否可以质疑某位死于对外战争的战士的烈士资格,而不管他老爸是谁?
毛岸英就是烈士。不管怎样,毛身在抗美援朝战线牺牲的。即使根据传言,也没有他如何利用特殊地位、不守纪律的记载。仅仅凭一个蛋炒饭的传言,就否定毛的烈士身份,有点过了。
至于如果毛岸英如果没死会如何,纯属架空式猜想,谁也没有确切证据,所有论述只是体现各人的历史和政治观点。
“岸英如果没死会如何”,自然是无意义的YY。
蛋炒饭论也不过是来自《在志愿军司令部的岁月── 鲜为人知的真实情况》, (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修订版),作者杨迪(沈阳军区原参谋长,朝鲜战争期间任志愿军司令部作战处副处长)。
具体情况,尚无其他有利旁证(他人的回忆,当年的档案)。
但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不能谈,不能怀疑,就有点过了。
定一个人的罪需要动机、条件、证据,缺一不可,毛岸英被“定罪”是靠什么?“质疑”也可以当作证据?
小萝卜头在监狱里出生,在监狱里长大,直到被杀害,他也没有看到过一眼监狱外的天空,他的“罪状”是什么?不过是有个“共产党”父母罢了。毛岸英被抹黑、扣屎盆子,原因又何在?还不是他有个头号共产党的父亲——现在这些“精英”们哟,气量和半世纪前的国民党相比,简直一点长进也没有。
为了这个事颇费周折又所谓何来?
当然了,简单的分析介绍一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是有的,不过兄台所欲恐怕不仅如此。也许仅此而已,那就大可不必费这许多工夫,以免引起误会。
兄台在楼下说对这个事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也有道理,就算真是老虎屁股凭什么就不能摸呢?可话又说回来,为啥要摸这老虎屁股呢?手感好?
乱说几句,兄台莫怪。
还是用跟ID无关的名字比较好。
我摸的不少,倒不是摸小毛上瘾。
起码还有这里
您老人家此问的动机,我来猜猜——是不是看到我建议公开河规处罚的规范,就感觉我来破坏西西河的和谐啊?开始搜集罪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