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特朗普二进宫的影响 -- 拜吨
不是笔误的话,就是犯了常识性错误啊
公务员哪有这么多啊,9000多万我指的是党员,党员,老兄你看帖不认真哈😜😜
网上搜了一下,公务员数量是710万,即便所有公务员都是党员(不可能),你看,也不到党员的1/10吗。而且在这700多万公务员中,多数还是底层的办事人员吧,当官的毕竟是少数。我国公务员和事业编有多少人
这种不信任,你应该理解啊,只是,你是不是不愿意承认啊。
我妈就是退休非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啊。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我妈原来是省医保,不知道啥原因就成了市医保了,我到现在也没弄白,我的意思是,这么随意的吗?
710万,估计党员居多吧,哈哈哈。
多数是底层肯定没错,但是也是吏员(类似封建时代)级别呀。
我昨天的意思就是,这些基层,嘿嘿,对待我们这类普通人还是有优势啊。我知道他们比以前客气了很多,这的确是习抓的好处,但是你懂得,这个群体有各种理由搪塞老百姓,所谓不作为。
本来当时纪委还说主抓这事的,结果是12345和几个单位包括纪委踢皮球,中国坏就坏在这些上面了。
嘿嘿,一个简单的执行跑了四年,这些年,你要知道得耽误多少事情吧?
印象中,只要实刑三年还是五年以下,就不开除党籍。换言之,相当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人,居然还是合格党员。
张嘴闭嘴就是你印象中,你的印象能代表事实了吗?
《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以你的文化水平,这段话不难理解吧。跟你的印象是一回事吗?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只要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无论是拘役,还是死刑;无论是实刑,还是缓刑,都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甚至是过失犯罪,一般也应当开除党籍,哪来的你印象中“只要实刑三年还是五年以下,就不开除党籍”?最后还根据自己的脑补得出一个“换言之,相当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人,居然还是合格党员”的荒唐结论。
这种靠脑补编造个事实再出来喷的套路,不会也是你的稻理吧
总是用自己的无知来展现又菜又爱玩的本性,虽然勇气可嘉,可搞不懂你哪来的勇气
忽略了受他们压迫的香港的广大劳动人民和学生青年,以及左派人士。可上流人士跟你本来就不是一条心,因为阶级性、资本性,甚至民族性都不同,中西方没有强烈对立时还能两边骑墙,等美西方强迫他们站队了,就露出了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