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读书再记 -- 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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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继续胡说刘绍棠

间谍先生有兴趣,我斗胆再聊聊刘爷。

语言能力上我一直很推崇刘爷,比起他的前辈孙犁,刘爷掌控文字的功夫丝毫不差,圆熟更有过之。刘的农村小说能把雅言粗语融合一起,了无痕迹,且配上书中人物的恰当身份,这是了不起的能耐。

孙爷的小说相对来说散文腔便多了些,读来稍有些滞,若用王国维的话说就是有些“隔”(王爷的“隔”理论虽有它意,但我觉得套在这里也可)。语语都在眼前,便是不隔,刘绍棠得之矣。

我总觉得刘的语言是得自后天,得益于他的乡村长期生活,而不是天赋如此。神童云云,少年天才云云,有此说法,但我一直不很赞同。说到语言的禀赋上面,他和路遥当是同类,路遥和他的精神导师柳青也是一类,老贾则全然另类。虽然我一向讨厌老贾,但我还是得说这厮很有些天生的才气。可叹,可恨。

在细节处,刘爷象是一个照相机,准确“复制”着大量的农村画面,使我们彷佛摸得到那个时代的乡间生活。这也是为什么,我老觉得他的文字象工笔画。读他的小说,觉得此人一定是个细心的人,若非观察生活,处处留意,焉能把生活写的这般纤毫毕现。

这种感觉和沈汪的小说是不大一样的,沈汪的笔也很细,但往往不拘于描摹,而是超脱于一时一景,别有天地,兼收工笔写意之美。这样的笔,非天才不可得也。再叹。

语言能力之外,刘爷编故事的本事也基本上无可挑剔。--- 这也正是我替他惋惜的地方,如此全能的小说高手,终究没有迈出他的寻常惯路。三叹。

不是说坚持自己的惯路不好,只是刘爷一出手的调子就是传奇艺人,那格局总有些展不开。写乡间故事也该有大师的手笔,也可以回肠荡气,刘爷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飞越。

之前说到故事大王,本意倒不是贬低刘爷作品,只是觉得,它们之间似有一些基本联系。读故事大王和读刘爷的小说,那种阅读的乐趣都在于听纯粹的故事,绝不在于引发你的思考。

这样也挺好的。小说的第一主旨就是讲故事,能把一个故事讲得干净漂亮,小说先就是个好小说。未必每部小说都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未必人人都喜欢阿Q正传。

间谍先生说的,刘爷擅写大时代之外的人性美,甚感同意。刘爷在他的时代,远离政治,专力于民国的故事江湖的异人,他是聪明人。刘也写了一些新时代,并不一味肉麻,何必苛求他呢。浩然写的一些农村小说比如《金光大道》,那也是刘爷的同代人,相比之下,简直就没法看了。

若抽掉他的故事,“风土人情”,“人性冷暖”,虽都有,但是,很难特别打动我。我总觉得自己是个远远的看客,那些运河传奇,是在戏台上的演出。如同Dan Brown或者Michael Crichton 的那些漂亮故事,一遍尽兴。我老惦着刘爷笔下的柳叶眉,这当另说,或许因为太监好色,不全是刘爷的能耐。

在沈,莫,余的一些乡村小说里,则让我们反思过往或者当今,让我们感觉到辛酸,痛苦,愤怒,无奈。在刘爷的小说里,我很少有这样的体验。比如,把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和刘爷的《蒲柳人家》放在一起,无所谓高下,只想说,阅读的感受迥异。我好象有些compare apples and oranges的嫌疑,不多说了吧。

间谍先生的“不颓”说,我极表赞赏。因为刘爷的不颓,他在中国的当代文学中,足令后人铭记。他的书是否畅销,倒不太重要了。

家园 公公出招,焉敢不接

怎么接?没法接,举手投降

公公评论至此,已经比我的原文还要好看了。

公公说刘爷的小说传奇性太浓,呵呵,这个我没办法否认。我依稀记得他有些作品是写给说书的人用的,这边一截稿,那么就出快板了。所以有舞台化脸谱化的痕迹在所难免,他笔下的生活也因此显得线条明朗,过於干净,而没有生活的浑浊性了。

至於别的,那真是很个人的事情,我奏喜欢看刘爷这个质朴乐观的劲头。乡村小说也不一定都跟余华似的,老在文章里杀人不眨眼;也不一定都跟贾平凹似的,一会一个黄段子,一会一个黄段子;自然也不一定都跟沈汪二位似的,田园牧歌配着大叶青茶。

乡土小说总得有人整的又乡又土,黄土地上打口哨,要得就是眼前景,画中人,看啥是啥,坚决不做大尾巴狼玩深沉。

未尝就因了她表述的浅显而失去美感。

另外,不要叫我先生啦,脸红的说,送上联:

非先生非后生我是女生

家园 这样的评论真好.但有些求全责备了罢.

我们看作者的局限,焉知不是出于自己的局限.

乡土小说,现在连背影都看不到了.可叹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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