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知道的人和事---老王的离婚 -- 焓熵
他被恶人折腾也是自找.
關鍵是沒跟家裏人商量,這女兒還沒成年呢吧?
換了我孩子(假如將來有的話orz)這麽干,我一樣不能忍。
整个社会倾向于过度保护女人,中国女人受过我党的教育,思想解放的早,加上北美这种环境,自然会这样。
你这么说人家公平吗?他也是傻,换了我去贫苦农村买个14的小MM,肯定跑不了,呵呵。。。
得从他那儿找找原因.
其实我觉得根子就是他太面,大概和他从小长大的环境有关系.至于他去哪儿找有感情的,结婚这么大的事,他那么儿戏也怪不得别人.
法官在宣告老王无罪的同时,也宣布老王的妻子和他离婚:他们的房子判给了老王的妻子和女儿,老王的退休金也大多判给了他的妻子,而且以后老王必须拿出他工资的三分之二作为妻子和女儿的生活费。
美国法律狠变态,不得不防!
那位大侠说说,要不要搞个婚前协议什么的?
美国的法庭还是很公正的, 不会无缘无故地偏向一方的,
一般是财产对半, 有孩子的话再加若干抚养费, 不会这么过分的. 如果法庭真是这么判的话, 一定有文章没有讲出来的理由, 比如一方隐瞒转移财产被罚.
此外, 孩子也不一定会判给母亲, 如果一向是父亲照顾孩子比较多, 母亲有吸毒, 精神方面的疾病什么的, 孩子也会判给父亲的.
如果女方有收入, 男方没有, 而且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一直照顾家庭比较多的话, 财产一样要分给男方, 女方甚至也可能要给男方付抚养费.
而且如果一方是有第三者的话, 那么属于有过错离婚的, 财产的分配肯定是会对过错方不利的.
但是如果有孩子的话, 孩子的归属则与一方是否有外遇无关, 一切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准, 那么另外一方需要负抚养费就很合情合理了.
婚前协议是有效的, 但是一般只对婚前已有的财产有效.
所以找对象的时候要找跟自己水平相当滴……
看来差太多也不好……
楼下那位跑江湖的,俺说你呢……
不要打俺……
美国社会还是有很传统的一方面, 就是很看重家庭主妇的价值的, Kerry那次竞选的时候, 他老婆是职业女性, 一次不小心说了一句, 说 Bush 的老婆甚至连个正经的职业都没有, 马上被 "家庭主妇" 这个职业的广大从业者们痛骂, 最后不得不道歉.
所以美国很多学历, 甚至收入也不少的女性, 比如医生, 律师什么的, 婚后都有不少回到家庭当主妇的. 女性在职业上作出这么大的牺牲照顾家庭, 当然就意味着应该给家庭主妇这个位置应有的尊重.
所以美国家庭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就是, 男方,女方, 不论哪一方出外工作, 哪一方照顾家庭, 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 如果离婚, 原则上是都要平分的.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为这个家庭作出更大的贡献, 比如既出外工作, 又照顾家庭, 那么当然可能得到更有利的判决.
其实不是美国法庭偏向女性, 而是在很多男性的心目中, 照顾家庭的劳动是没有价值的, 抵不上他在外面挣钱的价值
这就难怪中国的知识女性中愿意全职照顾家庭的少之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