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知道的人和事---老王的离婚 -- 焓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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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一些表面现象就同情或支持某一方都是不明智的,特别还在北美这些地方。很多内在的东西外人都不清楚,我们也就当看看热闹吧!
复 注意这一段:
实际上像老王这样的事并不多,绝大多数的夫妻在国外都是同甘苦,共患难的。
都是逼迫的,都是走头无路才干这行的。
好逸恶劳也是人类本性之一。
在美国社会,做家庭主妇(或者主男)都是受到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的全职工作。一个只在家庭照顾家庭和孩子的主妇, 受到的尊重不会比一个在公司作白领的女士更少。
有一个明白无误的真理,那就是不管你遇到什么问题,遇到什么样的打击和挫折,其根本原因就在你自身。你老婆有外遇了,谁的问题?不是别人的问题,问题就在你自己身上。而且这个问题在你心里,并不是冷谈老婆等表面的原因。你很悲惨,你被冤枉,冤枉得六月飘雪,问题也不在别人身上,问题还是在你自己这里。所以,仇恨还有必要吗?恨别人恨社会这个方向就是错误的。[cchere.net 西西河 语迟]
我也认识这么一位
具体的条文不清楚到底如何,我估计应该还有一些附加的规定。但是因为女方没有工作,所以一半的收入裁给女方是正常的,因为婚姻是指双方共同承担对社会的义务,女方虽然不工作,但对社会所尽的义务是相同的,所以理应有收入的一半。再加上女方抚养孩子,所以三分之二的收入并不过分。婚后财产原则上都是平分,房屋给女方,恐怕是取决于双方律师如何协调。
至于打了孩子一巴掌就给抓起来,我们中国人看来是小题大作,但我们是在美国,美国的法律就是如此。入乡就要随俗,而且美国的家庭暴力,其实中国也是如此,绝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女方和孩子,所以这条法律并不能说很过分,尽管父亲可能是出于良好的动机,但法律是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的。
作者显然是很同情男方,但家庭中的很多事情不是外人能说得清的。总体上来说,法庭的判决并没有什么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即使男方值得同情,那也只能说是女方更好地利用了法律武器。男同胞只好也多留两手好好保护自己了
复 注意这一段:
我去贫苦农村找个14的MM还是有理由的,一般来说那里的女孩嫁的普遍不好,弄不好被卖给四,五十的老头做老婆也说不定,挨打被骂吃不饱的可能性很大。要是跟了我,一日三餐绝对没问题,保证顿顿鸡鸭鱼肉,而且我还不打人不骂人,再怎么也比四,五十的老头强吧。那个MM再蠢这个道理应该还是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