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萨达姆终于被处决 -- ch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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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统治伊拉克长达24年之久的萨达姆于当地时间凌晨在巴格达被处以绞刑。时间是巴格达当地时间6点。伊拉克电视台引伊拉克外交部的话宣布了这个消息。萨达姆时年69岁,被押往执行地点时,他捆绑着的手里拿着古兰经。
不管对他本人怎么看,看到镜头里萨达姆对着刽子手有点困惑的样子,还是会觉得不忍,没法把这么一个老头和魔头形象联系在一起。
抛开法律不谈,单从道义角度出发,杀死一个曾经残酷杀人但现在已不能为害的人,究竟是对生命的维护还是践踏??
一个大多数行省都已废除死刑的帝国,一个主要盟国都已废除死刑的帝国,却非要处死一个曾是自己敌人但现在已经不能为害的老者。
别告诉我那个死刑判决是独立于美国意志的伊拉克政府做出的。
即使站在美国国家利益角度,处死萨达姆也是愚蠢而疯狂的。文明间的刻骨仇恨主要不是来自虚无缥缈的意识形态方面,而更多地是来自一件件具体的事件。美国这个行为将自己向阿拉伯世界的死敌方向又推了一步。
这对中国而言倒未尝不是个侵蚀美国全球霸主地位、继续扩大在世界范围内自己政治影响力的机会。
联邦有死刑,很多州也还有死刑。执行的少吧,一年可能几十起。
俺也心情很坏,气急败坏。
萨达姆真是....自作自受,被所有人抛弃。当他被美国大兵掐着脖子从地洞里拎出来时、当他一脸痴呆地张着嘴任美国大兵检查时、当他穿着内裤被人拍照时.....他有那么多机会可以从容赴死,可是....真是“千古艰难唯一死吗”?
从道义上讲,为什么不能
从法律上讲,死刑之所以要留着,我觉得很重要的就是要用到萨达姆这样人的身上。我来把话题扯到中国,以前网上颇有关于中国废除死刑问题的争论。我觉得中国应该保留死刑。不过,有一些杀人犯有时候值得同情,但是对于贪官,我觉得没有任何值得同情的地方,一定多杀一些。可惜得很,前一两个星期,哪个地方挪用公款(?)几亿,这个案件的二审维持一审的判决,只是死缓。看来,良宇同志的几十亿,恐怕真要不了了之了。
这里帝国两个字,是可以随便用的么?
首脑是什么时候?二战后审判过一次,但墨索里尼早游击队打死,希特勒自杀,日本天皇逃过审判。美国抓住诺列加判了无期,齐奥塞斯库被本国人草草处死,还有别的吗?
老萨的待遇实在是不一般。小金以后想不拼命都不行了。
呵呵,题目是吸引眼球用的。
哎,老萨这种情况,或生或死,想不政治化都不行啊。
既然如此,就已经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了。要讲法律,但也要讲政治和讲“道义”(或者说舆论)。即便是从美国自身的利益考虑,从争取舆论,争取大多数,有利于伊拉克问题平稳解决考虑,也是不杀为好。可惜,小布什政府做得不够。
老萨是美国推翻的,他本人是美国兵抓住的,这时候再去强调伊拉克的“司法独立”,已经显得有些滑稽了,也很难让人相信,对于这个决定美国没有置喙的余地。
萨达姆的审判根本就漏洞百出,美国人这么搞不知道想干什么?小布什真的有些疯了。诺列加是抓到美国审判,坐牢。这次干脆把人直接弄死。这霸道的可是不一般。
萨达姆本人当年入侵科威特不是把人家亲王也给做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