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读书笔记:China Shakes the World -- 同人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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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家园 我這個事件的具體情況沒有太多了解,我覺得。

首先不管結果是不是盈利了,挪用資金是違法的,如果大家都不按照規矩辦事兒,只看看結果的話,這個國家就沒辦法正常運作了。 第二,他們挪用資金恐怕更多的是牽扯到了個人利益,比如投資上海高速公路,是不是因為有承包商為此行賄。等等。

回到第一點,我覺得不論誰挪用了公款,也不論是不是挪用公款為國家盈利了,這都是一樣的違法行為,不能因為盈利了就認定他們是功臣,可以因此減刑了,不然如果有人因為與一個路人口角而將其槍殺,事后證明該路人是一個通緝在逃的死刑犯,那我們也不能因此為將其槍殺的人減刑吧。

家园 何为挪用?

这里提到的资金是投资,而且是正当的投资。

这种投资,只是违反了社保基金只能“买国债,

存银行”的规定。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两方面讨论。

在我另一个回帖里已指出,国家社保基金的一部分于2006年

让花旗银行经营,这是违反规定的一例;去年国家

社保基金投资在北京地铁,这又是违反规定的一例。

如果违反规定就要处理的话,怎么解释上面这两个例子?

另一方面,国家在改革过程中。何为改革?改革就是打破

旧的规章制度。不然,就是大家把手插在袖筒里等死。

所以,如果坚持改革,坚持“杀开一条血路”,坚持

“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 人言不足恤”,那就是要破除束

缚生产力的规章制度。因此,就改革而言,破除不合理的规

章制度天然合理。

社保基金的保有方式就是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因为在通货膨胀

的威胁下,存银行,买国债,只会使社保基金的价值越来越低,

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降低甚至受到威胁。如果我得到一个

机会管理社保基金,我也一定会拿社保基金去做收益更大的投资。

虽然破除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是改革中的一个必要的常见的举动,

我们也还是要考查这个举动本身到底是否合理。关于这一点,我们

拿什么做标准呢?很简单,结合这个举动带来的后果来考查就行。

有人说,我们可以不问结果。真可以么?如果是真可以的话,

那么现在四人帮还应该在台上,上西西河玩的大多数青年还

在农村种地。民生不能用口号解决。

要说到违规违得不合理的话,的确有个例子。那就是黑石的投资。

三个星期做决定,投三十个亿的美元,连“尽职调查”都没做

吧,完全是英明领袖拍脑门子做决定的做法。你可以参阅MRadnson

的帖子。

如果
家园 这个跟赔了赚了无关吧

你用网友的农民或下岗工人的父母这样个体代入,来讨论社保资金被挪用,我看手法和厚积薄发批评的《经纪人》那篇文章有点类似。

家园 你可以坚持你的看法

我自然是坚持我的看法。我相信西西河的存在

会长过这届政府。对於这个社保案的立案,审判,

我们以后看结果就好了。

用父母代入手法的用意很简单,就是说,

将心比心,别拿别人的钱不当钱。

家园 俺不是這上面的專家,只是憑直覺認為

將資金使用到規定不能使用的方向上,應該算是挪用吧?規定有問題,政策有問題,那應該先修正政策和規定,而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有啥不對的,錯誤的地方請指正。

家园 你知道两个“凡是”么?

那时在毛主席去世后,以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

制定的政策。从那以后的改革,大多是先有行动,

后定规章的。

这样吧,你可以不信我的话。等时间来证明

对错吧。

家园 哇塞,投房地产的部分不是赚到了,翻倍都有可能

至于文中说的“收不回来”,呵呵,其实是趁机肥了一班人吧。

家园 关键问题是

大量资产被转移去了海外,而且已经造成不可挽回损失.(这涉及此案定性,有的原话说的很准确:走到了党和国家与人民的对立面)还有一点,这笔投入地产的钱是在中央开始遏止地产迅猛上涨政策出台之后投入的.实际上,别管地产上这笔投入挣没挣到钱,赢是进私人口袋的,输就是老百姓的这点是没有疑问的.还有人为这样的事情叫好,也是存在的.

家园 看来葡萄兄知道的内幕比我们多

报道中说“对44家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201.25亿”,我就庆幸还好是贷款,从法律角度说拿回钱就方便多了;如果是投资在房地产企业就很麻烦,钱都用来买地了怎么直接追回来?

至于葡萄兄说的“大量资产被转移去了海外”,报道中没提,也是我们所无法知道的。如果有信息多透露一些?

家园 有的事情和知道多少内幕没多大关系

只在于看问题的基本态度,其他多说无益,不是么

家园 談不上相不相信你的話,我們各自闡述自己的認識而已。

首先你所提記得變動并非是正常程序上的變動,包括抓捕四人幫在內,很多都是有軍事行動在內的,我覺得我們可能不適合在這里的討論。我所說的是體制內的革新,要從法理和政策的革新開始。

另外,你說的對錯指的是什么對錯呢?是指陳良宇、祝均一等的行為是正確的么?

家园 哦,你指的是案件定性吧

定性不用我们操心。我倒是在想怎么追钱这些事了。

如果
家园 還有一點更為奇怪,如果他們挪用這筆資金真的是為了國家

還有一點更為奇怪,如果他們挪用這筆資金真的是為了國家去做投資,為什么投資之后藏匿了贏利,還有很多資金被轉移到海外,變成了某些人的個人財產呢?難道我們要這樣看這個問題么:陳良宇、祝均一等人用國家的資產進行了法規之外的投資,大獲盈利,雖然他們將盈利藏匿,轉移了,投入了個人的腰包,但是這個行為還是值得稱道的,他們是敢于革新的,他們是國家的功臣,原因是因為他們盈利了,并且只有他們自己盈利了?我覺得只有站在他們這些人的立場上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

當然,如果我的理解有錯誤,或者我所了解的情況和事實有出入的話,請指明。

家园 在我看

陈良宇,祝均一的投资行动本身是正确的。

所谓社保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是不合理的规定。这个规定的不合理在于制定规定的人,只有好心而经济头脑不足,因而过分强调了规避风险。实际上,最大的风险就是不投资,等着贬值。

因此,陈良宇,祝均一的社保基金投资行动符合理财的基本要求,是正确的。这个投资破除的是不合理,不符合经济规律的规则,这是改革开放时期干部勇于任事的表现。

国家社保基金后来请花旗投资和投资在北京地铁上,也是打破这种不合理陈规的行动。

打破陈规,并不意味着投资成功。投资是为了能得到可以维持社保基金支付的较高回报,而高回报带来高风险,所以投资方向或项目就极其重要。拿个人的财政作个比方,你有一百万在手里,现在百物飞涨,你敢把这一百万拿在手里吃一点利息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么投股市,要么投房市,但是无论投股市还是投房市,都有亏本的可能。这样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选几个风险较小,回报较好的个股(如果投资在股市上),或者选哪个城市哪个地段的房子(如果投资在房子上)。

陈和祝选了上海嘉金高速,还在陈案初起的时候我就评论过,这个投资是回报极高,风险极小的项目。我认为,国内所有的这类项目,都应该让国内的社保基金优先投资。

自社保案发作到今天的实践已经表明,陈和祝的投资选择正确,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和收益。而投资国外(黑石),请外人管理(花旗)都不如陈和祝的投资结果。再说投资在北京地铁和投资在嘉金高速到底有什么不同?

这个是我就面上公开的消息分析得到的结果。至于陈和祝的投资中,是否有个人趁机渔利,为数多少,这个可以查办。但是用违规投资这一条办案,立足不稳。

最近又牵扯进来的镇保基金,据说两百多亿投在上海的房地产上,造成了上海的房价高涨。如果,全国只有上海的房价高涨,这样的说法还过得去。可是全国一二三线城市的房价都在涨,却把上海的房价高涨归在镇保基金上,这样的说法能成立么?

所以,对于你的问题,我的回答是陈良宇和祝均一在社保基金要投资而不能坐等贬值这一点上没错。陈良宇和祝均一把社保基金投资在嘉金高速公路上,按投资的回报和风险管理上没有错。

如果你推荐一个比陈祝更清廉的干部,但能做出同样效果的投资,那当然更好。如果你推荐一个比陈祝更清廉的干部,但是投资象黑石那样高山滚鼓那还是请这个干部回家呆着去吧。

家园 正是因为关心钱,才不能认同你的逻辑

这笔钱拿来违规投资,受益人是谁?少数个人

这笔钱要是亏了,谁来买单?全体社保参与人

风险和利益不在同一个人身上承担,这算什么开创?

如果这样算是大胆创新,公款赌博也是创新了。

小岗村分个田地都知道按手印,自己的责任自己负。偏偏今天的有些人拿别人的钱搞自己的“创新”?

您不用拿文革前后似是而非的例子吓人,只要你能举出一个例子是慷他人之慨,还得到事后肯定的,就算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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