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再评南开砸车事件——我看社会矛盾 -- Alarm
我一直坚持:如果“合法途径”失效,民众通过“暴力”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合理的,虽然不合法。而事件过程中,学生也是推理出合法途径已经失效才采用暴力的。
你是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而且你认为事件发生过程无法推理出合法途径失效。
如果我总结有错的话,请你指出来。
学生觉得“合法途径”失效的理由我已经讲了:警察和教师都到场了也无法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那么就我们就通过事后发生的事情判断“当时判定合法途径失效”这样的逻辑和不合理吧。
你的意见可行么?我完全同意成立类似的事件处理委员会来处理善后,可是这个有可能实现么?发生掀车事件后,事情已经变得更严重,可是你看现在有没有这样一个类似的机构?这个机构又没有学生代表来维护学生的利益?现在有谁在调查事件的真相?现在互联网是不是允许学生们说出自己看到的事件过程(当然你可能觉得有学生说谎,所以不能让他们随便乱说,那至少成立一个权威的大家可接受的组织来做总归可以吧)?掀车之后都不能实现的“途径”,不掀车就更不可能实现了。
你可能会说这个是“事后的事实”,但是这个事后的事实是不是正好验证了当时学生的判断“合法途径失效”是正确的?
我觉得这个你有点偏颇了。车主是富,但是是她的“富”激起了学生的愤怒么?不是!如果是因为别人“富”就掀车,那他们应该更好的车而不是别克。所以谈不上“以暴制富”。
我更觉得是车主对学生合法利益侵害之后,“合法途径”却失效,无法保护学生的合法的利益,才使得学生后来使用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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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屏蔽 --。
🙂早这么坦白多爽快!打的就是你,说这么多废话做甚?是不是这么说的? 大洋芋 字114 2008-01-10 14:35:10
🙂-- 系统屏蔽 --。
🙂我逐条回你
🙂俺也逐条回复您 --- 2 煮酒正熟 字1202 2008-01-07 21:34:56
🙂第一条你应该让Alarm兄来回答 汶水 字1768 2008-01-07 22:09:02
🙂第一条我就再给你讲一遍 Alarm 字1291 2008-01-08 03:45:45
🙂警察仅仅是没有对车主的嚣张态度予以警告 1 煮酒正熟 字1004 2008-01-07 2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