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法院副院长开了个极为恶劣的先例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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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貌似他没有强行干涉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出台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这个是指该案件参与审案的法官,姜不在其中吧?
至于他的话能对下级法院造成什么影响就不好说了。不过最高法又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表达一下个人意见或许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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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不是个人影响判决,而是 天火 字34 2008-03-11 18:34:45
🙂同意这个看法。 njyd 字636 2008-03-12 01:40:05
🙂如果许的律师将高院副院长的评论拿道法庭上辩护怎么办? 夕曦 字730 2008-03-11 18:41:12
🙂刚才是针对两位讼棍说的,对于质问本身
🙂想起领导们常用的批示语 按照法律办 q42474112 字43 2008-03-12 01:49:06
🙂那就让两位讼棍玩去 天火 字90 2008-03-11 19: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