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法院副院长开了个极为恶劣的先例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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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妥”是因为容易授人以柄,但我不认为比一些法学家和媒体的所作所为更加恶劣。
我倒是更愿意将之理解为一种“吹风”。
此外,我觉得严格来说,这位副院长恐怕并未违反《道德准则》
“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
这个要看怎么去理解了。许霆重审已经结束了,并不是一个“正在审理的案件”,广州法院已经报高院了,我相信高院肯定已经收到了材料,只不过最近都忙着开两会,这种事情只能放一放了。我的理解是,既不是“正在审理”的案子,也不是高院已经开始“复核”的案子,而是正好处于两者之间的“真空”地带。
但无论如何,用《道德准则》里的去套,怕是套不上。我前面就说了,能混到这一步,本身又是刑法专家,行里的这点规矩不会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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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上诉不到最高法院。 4 njyd 字717 2008-03-12 01:18:43
🙂最高法副院长谈这个确实有点不妥,但也仅限于不妥
🙂这是个professionalism的问题 夕曦 字849 2008-03-12 05:49:14
🙂我更愿意将之看作是一种策略 laska 字1618 2008-03-12 05:54:02
🙂用“非法律”的策略来侵犯法律的权威? 夕曦 字108 2008-03-12 06:03:20
🙂呵呵,你误会了 laska 字530 2008-03-12 06: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