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法院副院长开了个极为恶劣的先例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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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
我说了,这件事情已经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演变成立公共事件,不成熟的司法体系,不成熟的公众,不成熟的媒体。。。。。。。把一件简单的事情搞的空前复杂。
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在坚守原则的前提下,必须在某些地方作出妥协和变通。
比如,许霆必须是“盗窃罪”--这是原则问题;
但是,要让许霆判轻一点,为了让许霆判轻一点,可能就不能再死守“盗窃金融机构”(虽然就我个人来说,放弃“盗窃金融机构”这个罪名非常痛苦),而要处理成普通的盗窃罪。。。。。。。这些就是操作性和灵活性的问题了。
我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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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这是个professionalism的问题 夕曦 字849 2008-03-12 05:49:14
🙂我更愿意将之看作是一种策略 laska 字1618 2008-03-12 05:54:02
🙂用“非法律”的策略来侵犯法律的权威? 夕曦 字108 2008-03-12 06:03:20
🙂呵呵,你误会了
🙂我们讨论的不是一件事,而是两件事 1 夕曦 字739 2008-03-12 06:42:12
🙂你也要考虑国情啊 qianji 字330 2008-03-12 06:56:00
🙂我总是愿意多从几个角度看问题 夕曦 字270 2008-03-12 07:31:47
🙂其实我是完全赞同你的,在“理想”的层面上 laska 字114 2008-03-12 06: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