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阿拉伯诗人传奇·蒙昧时代》(三)生与死的问题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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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也最好引原文,这样才真的有说服力。
请看这个关于《伟嘎耶教法经》的链接:
“制定人口税,对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对叛教者只接受奉教或杀死。”
应该是同一句吧?请问,为何这里就是“偶像崇拜者”而不是“佛教徒”?原文到底是怎么写的?到底谁才是正确的?误翻的那一方,到底是否加入了个人的私货进去?
而我上面曾举出的那个埃及异教徒叛军首领带着灵石觐见哈里发的例子,已经证明即使是偶像崇拜者,也未必都判死刑的。盖因伊斯兰教法是个庞大的体系,但它不是像现代意义上大陆法系的那种成文法典,你把《伟嘎耶教法经》提到那个地位上,才真的会给现代读者一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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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 镭射 字158 2008-11-08 03:19:33
🙂那么,请给出个具体的人名或事例 江城孤舟 字40 2008-11-08 03:43:09
🙂如果你了解《伟嘎耶教法经》,就不会提出这个问题 1 镭射 字226 2008-11-08 03:48:04
🙂所以我说要你去看阿拉伯语原文
🙂我引用的是马正平的译文 镭射 字278 2008-11-08 04:43:35
🙂这样的说法真的、真的不足以让我这个学阿拉伯语的信服啊 江城孤舟 字148 2008-11-08 04:49:11
🙂这一点我要向您道歉,因为我不懂阿拉伯文 1 镭射 字264 2008-11-08 05:01:33
🙂先回答你这个问题 1 镭射 字1016 2008-11-06 05: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