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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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说明做爱虽然主要是肉体享受,但是也有精神上的愉悦,那么同理,这种愉悦也可称为“爱”。当然也会有人说,这只是一种朦胧的喜欢或好感,而不是真正的爱,确实,平常我们口中狭义的爱比这个程度要激烈得多,可能还具有排它独占等特性,但我认为,喜欢或好感也是爱的初级阶段,爱都是由此发展来的,更何况,爱无价,这种喜欢和好感难道就有价吗?
换个服务,比如坐出租车。司机没有绕路,我很愉悦;司机再跟我介绍一下沿途风景点,我更开心;如果司机再幽默一些,难不成我只能“爱”上他,即使他也是个男的?
喜欢或好感也是爱的初级阶段
不假,但你把初级阶段直接等同于高级阶段,再推导出性和爱不能分离
以及后续结论,似乎就不妥吧。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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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这才算想清楚了,这几句比你前面大段的推导和例子都管用 南洋 字36 2009-03-18 19:59:58
🙂汗,前面的例子也算能和这些相互印证了。。。 Adol 字0 2009-03-18 20:00:52
🙂我是觉得慕容雪村先生并没有在认真地分析性交易合法化问题 7 Adol 字3062 2009-03-18 01:10:05
🙂LZ立论有误。愉悦<>爱
🙂。。在我看来,这恰好说明了性交易和其他交易是不一样的 Adol 字499 2009-03-17 18:29:29
🙂gay找gay是需求,不是情感 meokey 字282 2009-03-18 12:22:49
🙂是情感需求(汗) Adol 字2681 2009-03-18 19:14:58
🙂不要把滥交与同性恋等同起来 水风 字116 2009-03-19 23: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