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他只是在表达他的观点。
那篇文章我看过,怎么说呢,“可以吐嘈的地方太多了”,比如他那个“实证调查”,说实话,我不信,我怀疑他的抽样人群能否代表整个社会。原因很简单,让他现在到大街上随便找6对夫妇出来,当面问他们会在多少钱的情况下背叛对方,会得到他说的那个答案么?显然不可能,假如他说你当面问当然不肯说实话了,那么请问不说实话的原因是什么?正是认为这种背叛是不道德的,所以才隐讳,才回避,才会只在网上说说而不是真这么做吧。
还有潘金莲的问题,武大相貌身材不行这是事实,但是他怎么知道武大满足不了潘的性需求呢,如果说是的话,那恰恰说明性和爱不能分离,潘因为不爱武所以无法满足(我又贩卖私货了。。)。现在我们退一步说,就算性能力也比不过西门庆,不过武大的爱是不输给西门庆的吧,只重视潘金莲的性需求,把武大默默的爱置于何处了?人们称潘金莲为荡妇,不仅是因为她偷情行为本身,更是因为她辜负了武大的爱。相比之下,身为妓女的杜十娘和潘正是相反的例子,她在青楼的时候当然是能满足性需求的,如果眼里只有性需求,她还赎身做啥,但是人家还有别的追求,这个追求就是青楼所不能给予她的“爱”,正因为她追求爱,所以即使是妓女,人们也赞赏她。如果说这两个例子都是中国古代男权体制下的女性故事,那么好,咱们不妨真的换位思考一下,我举个例子,陈世美。他有没有选择和自己志趣涵养地位更相配的公主的权利呢?是不是就可以无视家里伴随他苦读十年的发妻呢?只看到性需求把爱忘到了脑后,这种禽兽逻辑也好意思冠冕堂皇地拿出来让人笑掉大牙么。
通篇看下来,这篇文章里充斥着这种想当然的类比,看起来貌似合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但是我看着看着,脑中就浮现出一句流行语:“认真你就输了”。——这篇文章写得挺有意思,说实话,如果抛除观点差异,文章本身还蛮合我的胃口,有点和周星驰电影类似的感觉,也有点马亲王的风范(不过功力还是比不了啊哈哈),仔细体会这种感觉,发现问题就出在这儿:这位作者,其实他并不是在认真地分析“性交易的合法性”或者“性与爱能够分离”,最多只能说他是在认真地表达他认为“性交易应该合法化”、“性与爱能够分离”的观点。他用经济分析的方式来解构关于性的问题,回避道德和伦理,是因为他根本没有认清性交易合法化的本质是“成年人是否有权用自己的肉体交易金钱”的自由与人权,对道德的理解也仅仅停留在旧礼教和宗教上。如此他的解构便只能是一种表达手段,而无法从实际上证明他的观点。这就好比失业之后,我尽可以用后现代主义的文本抒发自己怀才不遇、心情郁闷、控诉领导、怨恨经济危机的感情,尽可以写首充斥着一堆无厘头的梨花诗来说明我对工作多么热爱,对公司多么赤诚,但是重新就职的简历上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写上姓什么叫什么,哪年出生从哪毕业,几年工作经验做过什么职位等老一套的东西,不能标新立异把刚做的诗写上,除非我是去作协应聘。
就是这么个道理,用一堆经济专用名词来类比性有什么用呢,经济分析真的能涵盖性问题吗?
单纯的愤或者讽刺、影射都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这也是我反对网上“草泥马”“河蟹”之类含沙射影的原因,发泄发泄也就罢了,真上纲上线到什么“民意”就有阿Q嫌疑了——有能耐就上街游行,不敢的话就到大型论坛上发文阐述自己观点,再不济就在自己blog里把想说的说出来,追捧“草泥马”是个什么东西呢,单纯的发泄当然随便,但是少扯出什么民意。记得以前在河里看过一帖子,给这种人打了个比方:说有一回看到两伙人打架,其中一伙人被另一伙占了便宜,不敢接着打又不甘心就这么走人,便在稍远处比比划划骂骂咧咧的,弄得一旁看热闹的大爷急了,骂道:“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打又不打,走又不走,唧唧歪歪,有鸟用!”。看了大笑。(汗,扯远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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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欲,或者性冲动的源头是生殖,嗯,这使我产生一个新思路 2 Adol 字346 2009-03-18 19:35:29
🙂lz这才算想清楚了,这几句比你前面大段的推导和例子都管用 南洋 字36 2009-03-18 19:59:58
🙂汗,前面的例子也算能和这些相互印证了。。。 Adol 字0 2009-03-18 20:00:52
🙂我是觉得慕容雪村先生并没有在认真地分析性交易合法化问题
🙂LZ立论有误。愉悦<>爱 meokey 字640 2009-03-17 14:49:45
🙂。。在我看来,这恰好说明了性交易和其他交易是不一样的 Adol 字499 2009-03-17 18:29:29
🙂gay找gay是需求,不是情感 meokey 字282 2009-03-18 12:22:49
🙂是情感需求(汗) Adol 字2681 2009-03-18 19: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