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记者的权利,以及部分中国人的平等问题--有关香港记者 -- 昼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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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感到的就是一腔义愤,但是似乎没有弄清楚“证实”和“证伪”的区别。
有些人做了坏事,是不是就能证明这个体系是完全不做好事的,是全然无用的?照你这个思路推理下去,每年查办那么多违纪干部,那还有没有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你这个思想可危险的很哪,呵呵。
正面的例子我下面已经给了:SkyWalkerJ:不好意思,俺还恰恰见过一些实例 你要是有精力,去把它们也证伪一下呗。
媒体不是警察不是法院不是人民政府,你有事找他们显然不一定能达到目的,这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难道有人告诉过你找媒体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那还要公检法干啥?只不过,媒体,至少给弱势群体提供了一种进京住上访村和拦轿滚钉板之外成本较低的解决方案。所以它还是有用的。现在的社会现实,至少我看到的现实,老百姓在遇到棘手的问题,被逼无奈进京住上访村和拦轿滚钉板之前,还是会找媒体试试运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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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还有一种记者你忘记了吗 3 西南闲人 字830 2009-09-19 11:15:08
🙂真奇怪啊 5 SkyWalkerJ 字875 2009-09-19 11:39:36
😮确实比较奇怪,原来我这就是义愤填膺了 3 西南闲人 字1124 2009-09-19 12:07:57
🙂您的逻辑,我还真是不太能理解
🙂到底是谁的逻辑有问题? 西南闲人 字1288 2009-09-21 07:21:41
🙂呵呵,逻辑就是,前言和后语要搭的上 1 SkyWalkerJ 字703 2009-09-21 07:35:54
🙂我只是告诉你,在世界各国的媒体,要实行监督权 西南闲人 字934 2009-09-21 07:46:27
🙂我当然找不出来 SkyWalkerJ 字510 2009-09-21 08: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