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在警察论坛看到一个帖子,饭店应付混混恶意占座 -- xun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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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某一特定社会的人为该社会制定的,肯定需要适合该社会的人文与道德情况。
比如说,民众打警察,这个在北美是重罪。在国内,好像时有发生。。。不能重罪治之么? 恐怕还真不能一概而论。国内的情况,如果警察过于强势,不是社会之福,造成的负面效应可能更加严重。这就是一个“国情不同'的例子。
再说回来,国内饭店混混捣乱这件事,为何警方甚至公众都觉得棘手;恐怕与一些不合时宜的老观念,或者叫道德观念有关系:国内开始尊重私人权利还没有多久,还把私人饭馆这种私人经营场所视为“公共”场所。所以才有权力与权利分不清楚的情况,才给了屑小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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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您是不知道而已 鳕鱼邪恶 字36 2009-11-26 22:03:18
🙂所以我不太信任制服! 楚庄王 字66 2009-11-26 22:18:11
🙂确实是明文法律造就的 3 鳕鱼邪恶 字423 2009-11-26 23:19:15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大家拿这儿很多地方明确写着不许闲逛 1 meokey 字148 2009-11-26 20:41:34
🙂有一年看欧洲杯 1 橡树村 字339 2009-11-26 20:10:26
🙂饭店可以赶人 卧荒丘 字90 2009-11-26 07:19:50
🙂在国内的话, 我不做你生意总可以吧? 1 leqian 字342 2009-11-26 02: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