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困境中的角色 -- wqns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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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的法子也许才是最近的路。
大家都能根据出让金算出楼面价。
有了土地出让总价、规划建筑面积、单位地价、容积率一出来,楼面地价就出来了,加上建安成本、配套费用、相关税费等自然可以大致匡算出楼面价格,但是这种匡算数是很粗的,用到税务扣减上要面对千家万户,有点难。
综合性物业的地价在不同用途房产间分摊是土地估价行业的一个研究课题,国内不同的机构对香港、台湾、日本等的技术路线有所借鉴,加上国内土地使用权为有限年期,且不同用途年期不同,结果至今没有一个大家都认同的标准分摊方法。
如果简单采用已交出让金直接抵扣物业税的方法,对仅有一套市中区住宅的平民家庭冲击很大,从目前个人出租住宅房产税(租赁收入12%)实际征收来看,情况很不乐观。
所以,我估计,会由难到易,先非住宅后住宅,先豪宅后普通住宅。个人可能给一个免税面积,减轻单套市中区普通住宅平民家庭的负担。
按户面积收吧,离婚率必然猛涨(假离婚多),按人均面积收吧,可能会出现一户里面挂N多人的情况。都是为了混免税面积。
如果鼓励假离婚,那肯定是恶法,必砖之。
给个人均免税面积,问题不大,户籍制度管在那里,而且一人只有一次机会,一家用到一处,买第二套房就要慎重考虑了,反正肉烂在锅里,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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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税来说,只有土地出让金才是重要的 雪里蕻 字424 2010-04-08 10:14:00
🙂分户的土地出让金数据,国土规划局没有 老老狐狸 字763 2010-04-08 10:39:31
🙂分户的摊算一下就行,没那么复杂 2 雪里蕻 字675 2010-04-08 17: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