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困境中的角色 -- wqns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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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俺所在的成都为例,现行规划技术标准,二类城镇居住用地可以自动兼容20%以下的商业,如经规划批准,可以兼容20%以上50%以下的商业。
从成都近几年新建住宅项目来看,90%以上的沿街裙楼都是商业用途,同时,现在的住宅小区,一般都有独立的公用建筑(同一栋楼内的公共建筑面积已摊到每一户了),所以,分摊是个普遍现象。同时,对于商业地产来讲,可能还涉及到不同楼层间的分摊(商用物业的地价是各层均摊还是有楼层差异,这个是有分歧的。)
由于国内物业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有划拨和出让的差异,如果非要考虑交了出让金的纳税户的权益,俺觉得可能简单的对所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的住宅给一个减征比例,比如:减征30%。
当然,这中间肯定也有不够公平的地方,比如,在成都,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划拨,如果你想变成出让,补交出让金就成,比例是:二环路内按指导房价的1.5%交,二环路外按指导房价的1%交。这样的话,二环路内100㎡交个4、5千块钱就成了,你就可以和人家现在近百万买的房享受同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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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的摊算一下就行,没那么复杂 2 雪里蕻 字675 2010-04-08 17: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