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浅说北宋东京人口的一条史料及考证 一 -- 毛锥子
按:请看森林鹿女士怎么逃避这个论证的。我明明举了两个例子,她却将王曾瑜先生论文视若无睹,只谈另一个“上帖中陈寅恪所说的“文化造极于宋世”,这是陈寅恪的脸,你自己也已经承认“文化是文明的一部分”,二者并不相等,陈寅恪的脸不是你的脸;”。森林鹿女士,如此回避证据,你还有脸谈脸的问题?
可是萧女士啊。请问一句,你可曾见过我在这个帖子下,有没有对陈寅恪这篇的“文化”所指代的范围有过说明?有没有在说明时,将宋学以外的内容包含于此?
若我并没有对陈寅恪所谈文化说明其指代范围前,阁下就认定我断章取义。这算不算歪曲我的原意呢?
再一次上我原文。
陈寅恪,见图片五,,论文一。图片五,陈老谈论的和邓老图片三一样,文化问题。陈老说“文化造极于宋世,后渐衰微”。
在我这段原文中,请问萧让女士,哪点歪曲了陈的原意了?陈寅恪说的宋学,难道不是文化问题?“文化造极于宋世,后渐衰微”这是从陈的原文里扒下来的。我引用了,歪曲到何处?
再一次敦请萧让女士,你认为我断章取义在何处?
歪曲别人的话之行为为恬不知耻。这句话我还是会给你萧让女士留着的。
我觉得大家有眼睛自己看就好了,别的啥也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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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坦承,确实是我莽撞了。萧女士已经给出原文 1 毛锥子 字2296 2011-01-27 01:53:06
🙂顺便给你补一课,什么叫断章取义 2 萧让 字850 2011-01-28 08:55:57
🙂面子是人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3 萧让 字3186 2011-01-28 07:37:50
🙂这作风看着眼熟啊……跟SC的某些人太像了
🙂第一,。本人从未在sc注册。第二,既然你不发表观点 毛锥子 字38 2011-01-29 21:22:45
🙂这个上传图片在哪里啊?找了半天找不到。 萧让 字82 2011-01-25 08:34:16
🙂我有那篇原文。 毛锥子 字44 2011-01-26 02:13:25
🙂武功的确不错 花大熊 字0 2011-01-15 01: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