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李庄第二季庭审第一天结束 -- czm1968
共:💬22 🌺35
后来要回了17万。
李庄是2008接的案。据说收费是5万元。结果整理了几十份证据。过于勤奋了,不会做人。
“普通旁观者”相信给了钱就是投资?股东和债主还是不同的。
站在不懂法律的普通人角度,我相信这笔钱就是投资款,不然李庄完全没有必要去给她解释投资款和借款的区别(投资要不回来而,借款可以要回来)。
这句是说: 解释了 =》是投资款。
也相当于说: 是借款 =》应该不解释,管徐去要还是不要,管事借款还是投资。这才是对案子负责的律师喔。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李庄第二季庭审第一天结束 2 czm1968 字132 2011-04-19 11:46:32
🙂公安很大啊 一个历史 字174 2011-04-20 20:27:46
🙂请教一下律师允许在多大程度上“诱导”证人 2 财迷心窍 字1370 2011-04-21 08:31:56
🙂录音说明徐自己2005年就承认就没有投资成。
🙂极端的观点是律师在这个方面是有特权的,实务中的应对是不做 2 一个历史 字778 2011-04-21 08:52:57
🙂谢谢解惑 财迷心窍 字137 2011-04-22 01:32:25
🙂眨眼都能诱导,遑论语气? 一个历史 字121 2011-04-22 03:11:08
🙂有的时候为了挣钱,也要冒点儿风险的 网海 字0 2011-04-22 03: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