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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联产承包的记忆 -- wanghexin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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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其实批包产的,没几个是打算干掉现在包产的,夸的不少倒是要

把包产,当私有化的垫脚石给吃了。

农业利润低,用工业化的方式,干部指挥给工分,如果农民受不了,那就不会成群结队去工厂打工了。

条件允许的话,改成包产,实际是叫农民自产自销,自生自灭,当然由于生产力增加,倒也还不至于造成大的人道问题。

有问题,但还不至于不可忍受,

而大谈包产到户多好的家伙们,恰恰是对包产到户忍无可忍的人,他们把包产到户捧上天,把它的问题全盖住,就是想把他变成私有化的食物,给完全灭掉。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441036.shtml#Bottom

我家去年在外地买了投资房,了解了一些地产情况。农民收入的问题,是对的,农业利润很低,那个东北例子,实际是农场,不是一般农民。

  

  

  不过和我说的问题,不是一个问题。征地情况很复杂,比较正规的征地,会有矛盾冲突,但是只要执行的好,大部分被征房的收益都不错。

  

  当然问题还是有,有的被征户漫天要价,也有开发商雇打手打死人的事,以及土地产权所在单位,与开发商定一些不合适的密约。

  

  

  所以说,法规和执行方面的细化,与严紧,是非常必要的,打死人之类的事是明确的刑事案,这个需要加大执法。相应的贪腐也是明确违法,同样是要加大执法能力。

  

  开发商和产权所有单位的密约之类,要通过细化规则来解决。

  

  

  至于个别被征户漫天要价的问题,不是政府调控能控制的,而且这方面政府下手,很容易造成,大部分要价比较合理的被征户,受到打击。

  

  只能通过开发商与被征户,具体的商业谈判来解决。

  

  

  

  

  

作者:断臂残刀疲败兵 回复日期:2011-10-18 12:15:51  回复

  

  

  

  现在征地中的问题,实际和产权是无关的,因为产权在政府层面的转证,是在征地前就确定了的。没有一个征地,是在没拿到政府认证,并确定了给政府与相关单位转让费情况下,开展的。

  

  

  而到了征地层面,开发商和被征户,争的起根就是各自的使用权过户问题。

  

  

  

  说白了,地产商只想给十万块加一套房,被征户想要二十万加两套房。

  

  这中间争的那十万块和一套房的差价,不是给政府的,

  

  

  被征户争下来是归被征户私人的,地产商争下来是进他公司的腰包的。

  

  

  

  被征户是不考虑什么产权还是使用权的,不管理论上交易的是什么权,算的是自己的需要,和比对其它案例的参考。

  

  

  政府也不关心理论上转让的是什么权,因为政府要的钱已经拿到了,关心的是过后的事,会不会出节外生枝的麻烦。

  

  

  中间的地产商对被征户时,也是不关心转认的倒底是什么权的,争的就是利,他争到这个钱就落他公司账上,他争不到那就得从公司帐上,把钱划到被征户,私人的腰包里。

  

  

  

  但是他回过头来针对政府,就很容易去讨论产权问题,

  

  因为很多开发商一旦在与被征户之间,价钱谈不下来的时候,就非常希望,已经拿了钱的政府,出来帮他们压被征户。

  

  

  而政府早期是参与的比较多的,但由于被征户闹的凶,常常引发政治后遗症,所以就越来越淡出了,当然也会出手,但参与的越来越淡。

  

  

  而地产商们,就会觉的,政府拿了钱不办事,政府向他卖的是政府手上这部分使用权,被征户向他们转让的是私人手上的使用权。

  

  

  这种情况下,地产商就非常想,把两个使用权交易,变成一个。

  

  

  一方面政府总体来说比较强,但政府官员却比较容易收买,把政府作为整体排除后,除省了一份钱外,还在名义上和政府无关了,那么一旦相对强的开发商,和相对弱的征地户发生冲突,相应官员,就可以用司法,来支持地产商了。

  

  

  原来的,交两份钱,而且政府的强大,受限政治原因,对他们的技持力度下降,变了产权,政府那份钱省了,还可以方便调政府力量,压征地户。

  

  

  所谓产权之争,说白了就这么个玩艺。

  

  

  

  

  

  

  

  

  

  

  

  

  

  

  

  

  

  

  

  

  

  

  

  

  

  

作者:断臂残刀疲败兵 回复日期:2011-10-18 12:33:57  回复

  

  

  

  被征户,和地产商,两者都希望得到最大化的私人利润,

  

  

  政府理论上来说,能平衡势态是最有利的,但问题是政府是由官僚组成的,而官僚也有私利,想把私利最大化。

  

  

  征地款进的是政府的帐,不是官僚私账,官僚要从中拿好处,得绕开法规受贿。被征户大多是弱势方(也不全是,有少数人是有背景的,比如官员亲戚之类),他们只会要,不会给官僚私人什么好处,地产商富他们是可以给官僚们私人的好处的。

  

  所以,依公去帮被征户平衡地产商,对政府是有利的,但对于官僚私人,拿私人好处,把公权力卖给地产商去压征地户,更合算。

  

  被征户分散,平均社会层级低,争的是私财的利益最大化,他们要求政府作为,骂政府不作为,也会喊要私的口号,但他们要求的那个私,和地产商的私,以及官僚个人的私,总体一样,具体又各不相同。

  

  所以产权之争,有足够钱权支持,去炒翻天。因为有钱的地产商,和有权的官僚,都想私利最大化。

  

  

  而人多势众,但平均社会层级低的被征户,也想把私利最大化,但由于分散组织性差,总体上,很难搞清复杂的利益关系。

  

  

  一旦政府完全退出,那么三个私就直接撞到一起了,很容易激化矛盾。虽然最后不是不能磨合好,但磨合成本会很大。

  

  

  所以说,正确的方法是定点清除,精确打击,而不是大动产权,搞什么私有化运动。

  

  

  矛盾的根本就是私,你不用公去平衡官僚,地产商,和被征户的,这三方之间的私,叫他们私到一起去。

  

  那就只能是官僚为自私联合地产商的私,压制被征户的私,而被征户反弹,造成社会矛盾加大,冲突增加。

  

  

  当只有一个私时,可以不公,但当有好几个私时,不公,那就只能是私斗,而不是一团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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