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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中的成语01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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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01附:众叛亲离

《隐三年传》: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gu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p 0030)(01030701))

我的粗译: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的妹妹,叫庄姜,庄姜长得漂亮,却生不出儿子,卫国人都很惋惜,为她唱出了一首歌(《诗卫风硕人》,其中的第二章正经流行过呢):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一些补充:

卫国人之所以称庄姜为“东宫之妹”,是强调其为嫡母所出,是和太子一个妈生的(不是一个妈生的就未必称妹),地位尊贵。杨伯峻先生注:“不曰僖公之妹,而曰东宫得臣之妹者,明得臣是嫡长子,其妹必是嫡女也。《诗卫风硕人》云“东宫之妹”,《传》文本此。”

《卫风硕人》高亨先生注:“荑(tí),初生的白茅嫩芽。”(《诗经今注》(p 082))。下面是拔出的茅草嫩芽(图截自网上),不知道什么人的手能和这东西一样,还是这嫩芽不对,不过后世形容女子的手指也有说“水葱似的”,大概和这个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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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粗译:

既然庄姜生不出儿子,卫庄公就又从陈国娶回了厉妫。厉妫生了孝伯,但孝伯很早就死了。和厉妫一块娶回来的还有她妹妹戴妫,戴妫生了后来的桓公,庄姜把他当自己的儿子。

一些补充:

这里的卫庄公名扬,基本活动在春秋以前,二百多年以后卫国还有另一位春秋时期的卫庄公,名蒯聩。

当时的“君子”(包括国君和周天子)无论是娶夫人还是娶如夫人,娶回来的一般都不仅仅是一位女子,而是以一位女子为首的一群同“姓”女子,常包括年龄相当的她的妹妹和侄女。如果国君娶夫人,则还会有与嫁女的诸侯国同“姓”的两三个诸侯国各陪送一群女子,称为“媵(yìng)”。但所有陪嫁的都只是妾,所以桓公得认了干妈才能名正言顺的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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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三年传》:

公子州吁(xū),嬖(bì)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què)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yì),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jiàng),降而不憾,憾而能眕(zhěn)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p 0031)(01030702))

我的粗译:

卫庄公的公子州吁是宠妾生的,也跟着有宠。州吁喜欢舞枪弄棒,卫庄公也不管他,可庄姜很讨厌他。老臣石碏就劝谏卫庄公道:“老臣听说要爱儿子,就要好好教导他,让他走正道,不能让他滑到邪道上去。骄、奢、淫、泆,这都是要走邪道的样子,州吁能这样,就是因为您太宠他了。要是您打算让州吁继位,就早点定下来,要是您还没拿定主意,这样宠他就是害他。没人能受宠还不骄恣,骄恣的人要是地位下降就会发狂,会让仇恨冲昏头脑,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像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这六种行为是所谓六逆;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这六种行为是所谓六顺。不按顺的干,却要照逆的来,只会招灾惹祸。您是君主,本来就该防范祸患的发生,可您反倒自己招灾引祸,那怎么得了。”卫庄公没有接受石碏的劝谏,而此时石碏的儿子石厚又不顾石碏的反对和州吁搞到了一起,所以等到卫桓公继位,石碏就告老回家了。

一些补充:

此处的“骄奢淫泆”(jiāo shē yín yì)后来也是成语,一般写作“骄奢淫逸”。另外,后来还有一句成语叫“疏不间亲”(shū bù jiàn qīn),应该也和这里所说的“远间亲”有些渊源。

而关于“六逆”,杨伯峻先生有注:

贱妨贵:妨,害也。此以地位言,完为夫人娣子,贵;州吁嬖人子,贱。

少陵长:少,去声。陵,侵也。此以年龄言,完长,州吁少。

远间亲:间,去声,代也。此以亲疏言,完亲,州吁疏。

新间旧:此以历史关系言。

小加大:此以情势言。加,亦侵陵之意。《论语公冶长》:“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马融云:“加,陵也。”襄十三年《传》云:“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冯(冯借用为憑,即凭)君子。”杜《注》云:“加,陵也;冯,亦陵也。”今言驾陵,驾即加。

淫破义:此以义不义言。

而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这六顺之所以在这里一块提及,是因为在当时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常常就是君臣关系,而且每一个“氏”族的家长都是真正的“君”,“氏”族中的所有成员都是他的“臣”,这与后世从齐家推及治国的逻辑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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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四年经》: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p 0034)(01040002))

《隐四年传》: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p 0035)(01040101))

一些补充:

完即卫桓公。虽然《春秋经》和《左传》都不承认,但州吁实际当了大半年的卫国国君,不过没来得及为卫桓公下葬,也就还没得到周天子的策命。

《隐四年传》:

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p 0036)(01040201))

我的粗译:

隐公决定和宋殇公会面,重申在宿的盟约,还没到会面的日子,卫人来通告他们,说卫国发生了动乱,于是这年夏天,隐公和宋殇公提前在清会面。

一些补充:

“宿之盟”指《隐元年经》“九月,及宋人盟于宿”那次盟会,杨伯峻先生曰:“及”上省“鲁”字。又曰:宿,国名,风姓,地在今山东省-东平县稍东南二十里。与庄公十年“宋人迁宿”之“宿”为两地。此“宿”其后为齐邑,定十年《传》“驷赤先如宿”可证。((p 0008)(01010005))。宿推测位置为:东经115.42,北纬35.92(宿城村)。

杨伯峻先生《隐四年经注》:清,地名,据杜《注》是卫邑(清,卫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当在今山东省-东阿县南约三十里之地。((p 0034)(01040003))。清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北纬36.2(位于今日黄河、当时济水的北岸)。

《隐四年传》: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p 0036)(01040301))

我的粗译:

当初宋殇公继位时,公子冯流亡到郑国,这样郑人就总琢磨着要把公子冯送回宋国;到卫国的州吁上台,要为先君报仇,攻打宿敌郑国:为此他决定向各家诸侯卖好,也指望借此安定卫国国内的“民”;于是州吁派人告诉宋殇公:“主上您要是准备讨伐郑国,除掉祸患,您作主,敝国还有陈国、蔡国都会出兵跟随您,这也是我们卫国的愿望。”宋殇公答应了。正好当时陈国、蔡国都和卫国友好,所以宋殇公为首,还有陈桓公,领着宋、陈、蔡、卫四国的军队一起讨伐郑国,包围了郑国的东门,五天才撤退。

一些补充:

公子冯是上一位宋君宋穆公的儿子,本来很可能继位,但由于宋穆公的君位是他哥哥宋宣公临死前指定的,所以后来宋穆公临死前指定宋宣公的儿子宋殇公继位,“使公子冯出居于郑。”(《隐三年传》(p 0028)(01030501))。

杨伯峻先生注《昭十八年传》“火作,子产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曰:

晋在郑西,而辞于东门者,盖东门郑之繁华区市,《诗郑风》“出其东门,有女如云”、“东门之墠”、“东门之栗”,屡言东门而不言西、南、北门,盖虽有此三门,而不若东门道路之平易也。(p 1395)(10180304)。

《隐四年传》:

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p 0036)(01040302))

我的粗译:

隐公问众仲:“卫国的州吁能成事吗?”众仲回答:“臣听说安定‘民’要靠‘德’,而不是靠闹事。闹事,就像缫丝的时候抽出丝来以后却胡乱缠在一起。州吁那个人,既迷信武力,又残忍好杀。迷信武力,大家就不会拥护他;残忍好杀,亲戚就不会和他一心。众叛、亲离,怎么能成事呢?打仗这事,就像火一样,要控制不住,就会烧到自己。那个州吁弑杀了自己的君主,还不计后果地使用‘民’;又不用施恩的方法,而要用闹事的法子巩固其地位;他不会有好下场。”

一些补充:

我觉得这一段《左传》也是在交代《春秋经》为何不承认州吁为卫君。《左传》中有很多段落都是针对某一段《春秋经》进行说明的:这里的由头是卫人来“告”,说州吁当上卫国国君了。鲁国君臣进行评估,认为州吁站不住脚,所以在《春秋经》中就大书“卫-州吁弑其君完。”

后世有成语“剥茧抽丝”,常用于形容缜密的推理,与“治丝而棼”正好相反,大概就是众仲想要达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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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四年经》: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p 0035)(01040006))

《隐四年传》: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nòu)羊肩涖杀石厚于陈。((p 0037)(01040501))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p 0038))(01040502))

我的粗译:

州吁果然没能得到“民”的拥护,石厚就向石碏讨教巩固君位的法子。石碏告诉他:“去朝见周天子才行。”问:“怎样才能朝见周天子呢?”答:“陈桓公现在在周天子那里正得宠,陈、卫两国现在又很友好,只要去朝见陈桓公,由他替你们向周天子请求,必能如愿。”于是石厚就跟着州吁去了陈国。

石碏马上派人抢先禀告陈桓公:“卫国是偏远的小国,小臣年纪又大了,拿不出办法。这两个人是弑杀寡君的罪人,小臣冒昧地请求您处置他们。”于是陈人把这两个人抓了起来,请卫国派人来处理。到九月,卫人派右宰丑在“濮”杀了州吁;石碏则派自家的大管家獳羊肩在“陈”杀了石厚。

当时的贵族们都说:“石碏真是没有私心的臣子啊,为了除掉州吁这个祸根,连自己的儿子石厚也不顾惜。古话说‘大义灭亲’,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啊。”

一些补充:

右宰是官职,丑是名;獳应该是字,羊肩应该是名;这都是当时的常见做法。当时多数人没有“氏”,在同一“氏”族里能称“氏”的也就是少数几个人而已;同时在一起的上层大多数人都是同一个“姓”的,称“姓”也起不到区分的作用;所以就有了各种在名的前面加别的特征来区分的方法,好比在名的前面加官职如这里的右宰丑,最容易的还是在名的前面加“字”如这里的獳羊肩。

陈应位于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濮杨伯峻先生有注曰:“濮音卜,陈国地名,即昭公九年《传》之夷濮,说详孙人和《陈濮水考》(《文史》第二辑),其地当在今安徽-亳县东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0,北纬33.4(杜《注》:“濮,南夷也。”《隐四年经注》(p 0035)(01040006))。

“大义灭亲”(dà yì miè qīn)也是常见的成语,虽然出自《左传》,但在当时就已经是成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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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四年经》: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p 0035)(01040007))

《隐四年传》:

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书曰“卫人立晋”,众也。((p 0038))(01040601))

我的粗译:

卫人从邢国迎回了公子晋,这年冬天的十二月,公子晋继位成为卫宣公,《春秋经》里写“卫人立晋”,意思是大多数卫国人都赞成。

一些补充:

常有一些各诸侯国的公子到其它诸侯国任职,这些公子之所以流亡在外,往往是因为他们是潜在的国君继承人,留在国内容易产生动乱;之所以不杀而让他们流亡在外,也是国君的“氏”族为本族保留一个选择;至于流亡所在国,任用这样的公子一是得到了人才,二是押一宝,将来这位公子能回国为君就赚了。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今河北省-邢台市境有襄国故城,即古邢国。”邢推测位置为:东经114.52,北纬37.01(百泉村南),距此时的卫(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朝歌)约四百里。

《隐五年经》:

夏四月,葬卫桓公。((p 0039)(01050002))

秋,卫师入郕。((p 0039)(01050003))

《隐五年传》:

夏,葬卫桓公。卫乱,是以缓。((p 0045)(01050301))

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p 0046)(01050601))

我的粗译:

这年夏天,为卫桓公下葬,因为卫国出了这些乱子,所以下葬的时间晚了。

趁着卫国人动乱的时候,郕人曾经发兵侵犯卫国,所以卫国发兵报复。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元和郡县志》十二、《太平寰宇记》十四、《路史国名记》五、王应麟《诗地理考》六并云东汉-郕阳县为古郕伯国,则郕故城当在今山东-濮县废县治东南。或云在鄄城和鄆城之间。”郕推测位置为:东经115.4,北纬35.7(范县濮城镇,亦与“鄄城和鄆城”邻近),距卫二百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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