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都开始给贪官辩护了 -- fak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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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偷换概念,是楼主不是我。楼主正文说的哪一句是指法庭,楼主指的也是民间。
是楼主用了‘辩护’一词,俺只是随他的调而已。
而且俺说的重点也不是法庭辩护,俺是说从法庭推及民间,有人为贪官辩护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而且你仔细看看这个楼的所有辩护贴,并没有做无罪辩护。要辩的不是贪官有没有贪,而是他贪了什么,有哪些不是他的罪,有哪些不是他的过。
之所以有这样辩护出现,在于中国人传统有‘因过废功’的恶习,现在只是有一部分人想坚持一个基本的理念:过是过,功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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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 10 北纬42度 字170 2013-06-26 01:48:06
🙂为贪官辩护在现代法制国家是不需要被质疑和抨击的。 52 天煞穆珏 字1911 2013-06-25 04:06:38
🙂你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 1 似曾相识 字118 2013-06-28 09:00:19
🙂要说偷换概念,是楼主不是我。
🙂你确定楼主不是帮闲? 2 删ID走人 字84 2013-06-28 09:55:57
🙂没有刘志军,高铁多半建不了;有刘志军,铁道部依然会没有了 4 天煞穆珏 字987 2013-06-28 05: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