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愚昧的香港人要为他们对形式民主(普选)的迷信付出代价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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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个是,党内民主确实需要扩大,这个也是TG目前在做的。
其次,官僚依然采取委任制,但是,制度化的授予基层屁民弹劾权。
比如说,某乡长楞是要瞎胡搞,有乡民的弹劾机构存在,其恶行则必然会大幅收敛。
俺设想的弹劾机构,具体做法如下:
1、一届五年,和政府同步,且不得连选连任,不得弹劾乡党委书记,只能针对乡长、区长或县长,包括他们的副职;
2、上级党委依然负责下级党委政府的人事任免,党管干部不能动摇。但是,提名不再唯一,而是三选一,或是二选一,由各地人大票决。
3、弹劾只能针对某职位一届一次,被弹劾的官员,立即下台,不得再异地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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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选并不恐怖,拔苗助长才恐怖! 3 一针无血 字832 2014-10-03 23:03:43
🙂现在貌似还没有一个发达国家搞普选 2 思想的行者 字183 2014-10-04 01:53:45
🙂呵呵,这理由也太弱了 zirun99 字0 2014-10-06 18:04:27
🙂我所说的普选,是指选举“弹劾“成员。
🙂你只能说你支持弹劾制,不能说支持普选 1 思想的行者 字710 2014-10-05 22:23:24
🙂饭要一口口声声的吃,首先要弹劾牧民之官,防备他们胡来。 一针无血 字309 2014-10-06 02:38:04
🙂如果你没有改革人大的勇气,那么就不要谈改革了 思想的行者 字352 2014-10-07 23:25:48
🙂罗SIR,你的步子太大了,权贵阶层不可能接受滴! 1 一针无血 字776 2014-10-07 23: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