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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5:晋周——类能而使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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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7/17

《襄三年传》:

六月,公会单顷公及诸侯。己未,同盟于鸡泽。((p 0928)(09030501))(083)

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晋侯使和组父告于诸侯。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p 0928)(09030601))(083)

我的粗译:

这年六月,我们的主上会见了周王室那里的单顷公以及各家诸侯,到己未那天(杨注:己未,二十三日。),在鸡泽举行了盟誓。

楚国的子辛当上了令尹,他借机压迫小国以满足自己的欲望,结果陈成公派了袁侨来到这个会上请求倒向晋国一方,晋侯(晋悼公)就派和组父通知了各家诸侯,到这年秋天,戊寅那天(杨注:六月无戊寅。戊寅为七月十三日。此或有误字。——桥:不过上面这段《左传》中既然言“秋”,则已不可能是六月,而与秋季之七月或九月正可相合,或者《左传》作者无法确定月份,只能但言“秋”耳。),我们的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与陈国的袁侨又举行了一次盟誓,这一次是要确定陈国的归服。

一些补充:

“鸡泽”推测位置为:东经114.96,北纬36.90(旧城营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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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三年传》:

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读其书,曰:“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于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也,敢以为请。”((p 0928)(09030701))(083)

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反役,与之礼食,使佐新军。张老为中军司马,士富为候奄。((p 0930)(09030702))(083)

《襄三年经》:

秋,公至自会。((p 0924)(09030008))(083)

我的粗译:

鸡泽之会举行期间,在曲梁那里,晋侯(晋悼公)之弟扬干扰乱了队伍的行列,执掌军法的中军司马魏绛就把为扬干驾车的那个人杀了示众。

晋侯听说以后发了火,对正在身边的中军尉佐羊舌赤说:“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召集诸侯集会,是要宣扬我们的荣耀。现在扬干受到惩罚,还有比这更大的耻辱吗?立刻把魏绛抓来杀掉,一定别让他逃了!)”

羊舌赤禀报说:“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绛”这个人没有其他的心思,侍奉主上从不回避困难,有了过错也从不逃避惩罚,他马上就会来解释,何必下令去抓他呢?)”

羊舌赤话还没说完,魏绛已经来了,他把一封信交给了在晋侯跟前听候差遣的“仆人”,然后抽剑要自杀,士鲂和张老制止了他。

这时,那位主上已经读了他的信,信上只有八十多字,写着:“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于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前些时候,主上一时没找到合用的人,就让臣下担任了司马,臣下听说“军人只有行动一致才有力量,上了战场即使面对死亡也不能违反命令,这才称得上‘敬’”。主上召集诸侯集会,臣下怎敢不竭力维护“敬”?主上的军队显示不出力量,执事不能保持“敬”,是最大的罪过。臣下害怕主上杀我,才惩罚扬干,现在没理由推脱。臣下没实现主上的要求,以致事后必须得动用“钺”。臣下犯下了这么重的罪过,怎敢再干啥来激怒主上?请求主上让臣下前往司寇受死。)”

读完这信,那位主上顾不上穿鞋,光着脚就跑了出来,赶紧安抚魏绛说:“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也,敢以为请。(寡人刚才那些话,是出自对亲人的爱,可大人您的执法,那是军礼。寡人虽然有个弟弟,但没能很好的教育引导他,让他干扰了重要的军令,这都是寡人的过错。大人您就别再加重寡人的过错了,我在这儿斗胆向您请求。)”

于是晋侯(晋悼公)了解到魏绛能够通过刑罚训导“民”,等回到晋国,就专门正式宴请了他,以后还任命他当了新军佐,又任命张老为中军司马,士富为候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魏绛戮其仆”曰:

其仆,为扬干驾车者也。此时魏绛为中军司马,主管晋军军法,详成十八年《传》。《晋语五》云:“趙宣子言韓獻子于靈公以為司馬。河曲之役,趙孟使人以其乘車干行,獻子執而戮之。”足见凡犯军列者,司马必执法杀之。

杨伯峻先生注“扬干为戮,何辱如之?”曰:

杀扬干之御车者,即等于辱扬干,俗所谓“打狗欺主”。故曰“扬干为戮”。为戮,受辱也。何辱如之,今言什么侮辱比得上它。此辱又是晋悼自亦以为受辱。

杨伯峻先生注“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曰:

周礼夏官太仆》下有御仆,主管接受官吏之紧急奏事。在诸侯,太仆曰仆大夫,如成六年《传》“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但此仆人乃仆大夫之属官,亦犹太仆下有御仆,接受官吏紧急奏事。说参赵坦《宝甓斋札记》。

杨伯峻先生注“将伏剑”曰:

伏剑亦见僖十年《传》,即负剑。“负”“伏”古音近,可通。(《史记刺客列传》,“王负剑”;)《墨子节葬下篇》:“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凡抽剑自杀皆可曰负剑。又转作伏剑。说参洪颐煊《经义丛钞》。

杨伯峻先生注“与之礼食”曰:

食谓公食大夫之礼。《仪礼》有《公食大夫礼》。以魏绛为宾,晋君为之特设礼食于庙。

杨伯峻先生注“使佐新军”曰:

九年《传》云:“魏绛多功,以赵武为贤,而为之佐。”据《晋语七》,时赵武已将新军(“将”各本误作“佐”,依王引之说订正),魏绛佐之。司马为大夫,佐新军则列卿矣。

杨伯峻先生注“张老为中军司马”曰:

代魏绛。据十九年《传》,晋军吏之次第为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张老由候奄为司马,自是提升。

杨伯峻先生注“士富为候奄”曰:

杜《注》:“代张老。士富,士会别族。”士富仅此一见。《晋语七》作:“使范献子为候奄”,韦《注》:“献子,范文子之族昆弟士富也。”洪亮吉《诂》云:“则范氏有两献子”。

“曲梁”(杨注:此指鸡泽之会。古代会盟,有兵车之会,有乘车之会,即乘车之会,亦有军队跟随,定四年《传》“君行师从”可证。既有军队,便成行列,成军容。乱行者,扰乱军行也。曲梁即在鸡泽附近,已见上。),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73,北纬36.70(永年-广府)。

下面是鸡泽之盟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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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晋悼不过十六岁,扬干当然更年轻,也是少不更事吧,但显然他不像晋悼那样有出息。而扬干没出息,晋悼就更加孤立无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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