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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8:成得臣——大功自败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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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8附:城濮之战15/21

《僖二十八年经》:

楚杀其大夫得臣。((p 0449)(05280006))(045)

《僖二十八年传》:

初,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未之服也。先战,梦河神谓己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弗致也。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弗听。荣季曰:“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而可以济师,将何爱焉?”弗听。出,告二子曰:“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既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孙伯曰:“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及连穀而死。((p 0467)(05280401))(045)

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蒍吕臣实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p 0468)(05280402))(045)

我的粗译:

前些日子,楚国的子玉(成得臣)为自己制作了一副琼弁和玉缨,还没来得及用上,就在此次城濮之战战前,他梦见河神对自己说:“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把那东西献给我!我会赐给你“孟诸之麋”。)”可他不肯献上去。

大心(成大心,孙伯,子玉之子)和司马子西(鬭宜申)请了大夫荣黄(荣季)劝谏他,他也不肯听。荣季只好说了重话:“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而可以济师,将何爱焉?(如果自己死了能对“国”有利,都可能会坚持,何况不过是一些宝玉而已,那就是粪土,献出去就可能打胜仗,还有啥舍不得!)”但他仍不肯听。

荣黄退下去以后,就告诉那两位大人说:“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并不是神灵要惩罚我们的令尹,实在是我们的令尹自家不愿体恤咱们的“民”,自取其败。)”

这次失败以后,他们的“王”让人告诉子玉(成得臣)说:“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大夫您要是再回到方城之内,让我怎么面对“申”和“息”那里的长老们?)”子西和孙伯赶紧对来人说:“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得臣”已经要自裁了,是我们两个臣下制止了他,告诉他:“主上要拿你示众呢。”)”

最终到了连穀那里,子玉(得臣)还是自杀了。

晋侯(晋文公)听说此事后喜形于色,对身边的人说:“莫余毒也已。蒍吕臣实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这回他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了,接替此人当令尹的一定是蒍吕臣,他管他自家的事还管不过来呢,顾不上整训他们的“民”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楚杀其大夫得臣”曰:

得臣不书族氏。自成二年而后,楚之大夫始具列氏族与名,如公子婴齐、公子侧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曰:

琼弁,马冠,在马鬣毛前,其弁饰之以琼玉,故谓之琼弁;缨即马鞅,马颈之革,饰之以玉,故谓之玉缨。两物汉人皆解为马饰,杜《注》解为皮弁,则为子玉所自戴者,不知何据。说参沈钦韩《补注》、张聪咸《杜注辩证》、李贻德《辑述》。

当时的贵族,会为他们的驾车马装饰华丽的饰物,下面是山东-临淄-后李车马坑中马嘴上残存的贝饰的图片(贝饰在图片下方),据《纵览历代车文化 千古知识一朝览》一文,后李车马坑中“马骨架保存十分完好,特别是马头、马颈上的装饰品尤为精美,而且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海贝,呈柿蒂状排列,由纺织物连续,称作贝络;二是小铜珠边成串饰;三是铜泡和铜珠。”,图片出自《山东后李春秋车马坑和淄河店2号战国大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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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当然,这里的马饰图片远没有显示出当年实物的精美,而且这里的马饰上未见玉制品,而子玉之琼弁、玉缨显然包含玉制品,何况子玉的审美也不一定与后李车马坑的墓主相同,我贴这张图片不过想为各位的想象提供一个引子。

杨伯峻先生注“是粪土也”曰:

《论语公冶长》,“粪土之墙,不可圬也”,则粪土为古人恒语,犹朽土也。《博物志》谓土之三尺以上为粪,以下为地,盖臆说。

杨伯峻先生注“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曰:

申、息二邑子弟皆从子玉而死,言子玉何以对其父兄,与项羽无面目对江东父老义有相似处。

杨伯峻先生注“及连穀而死”曰:

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曰:“楚子入居于申,杜《注》:‘申在方城内,故曰入。’子玉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盖不欲其入方城也,然则连穀(谷)乃方城外地。”连穀,今地阙。杜《注》:“至连穀,王无赦命,故自杀也。”文十年《传》云:“城濮之役,王思之,故使止子玉曰:‘毋死!’不及,止子西,子西缢而县绝,王使適至,遂止之。”然则楚成王尝两次遣使,前使欲其死,后使止其死,止子玉而不及也。《楚世家》谓“成王怒,诛子玉”,《晋世家》则云“子玉自杀”,盖成王前命实欲子玉死,自杀乃奉命耳。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曰:

杜《注》:“喜见于颜色。”知犹见也。《吕氏春秋自知篇》“文侯不说,知于颜色”,见之于面容也;《淮南子修务训》“奉一爵酒,不知于色”,不见于色也。说参梁履绳《补释》。

后来的成语“喜形于色”(xǐ xíng yú sè)应该就是对“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这一类情景的总结。

“孟诸之麋”——“孟诸”(杨注:孟诸,宋之薮泽,即《尚书禹贡》之孟豬、《周礼夏官职方氏》之望诸,在今河南省-商丘县东北,接虞城县界,以屡被黄河冲决,早已无存。麋同湄,水草之交曰麋。#引導(导)之往孟诸田猎,孟诸即僖二十八年《传》孟诸之麋,详彼《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5.7,北纬34.5(商丘东北)。

“连穀”(杨注: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曰:“楚子入居于申,杜《注》:‘申在方城内,故曰入。’子玉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盖不欲其入方城也,然则连穀(谷)乃方城外地。”连穀,今地阙。),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4,北纬33.7(叶县东北,已过汝水)。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申”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息”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0,北纬32.31(息县-城郊乡-徐庄村-青龙寺-息国故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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