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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0:伍员——日莫途远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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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6/22

《昭二十年传》:

费无极言于楚子曰:“建与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王执伍奢,使城父司马奋扬杀大子。未至,而使遣之。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奋扬,奋扬使城父人执己以至。王曰:“言出于余口,入于尔耳,谁告建也?”对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不能苟贰。奉初以还,不忍后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无及已。”王曰:“而敢来,何也?”对曰:“使而失命,召而不来,是再奸也。逃无所入。”王曰:“归,从政如他日。”((p 1407)(10200201))(110)

无极曰:“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来。不然,将为患。”王使召之,曰:“来,吾免而父。”棠君尚谓其弟员曰:“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gàn)食乎!”楚人皆杀之。((p 1408)(10200202))(110)

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雠,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p 1409)(10200203))(110)

我的粗译:

过了一年,我们的昭公二十年(公元前五二二年,周景王二十三年,晋顷公四年,楚平王七年,吴僚五年),费无极又对楚子(楚平王)说:“建与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建”和伍奢正要纠集方城之外的人发动叛乱,他们会自比宋国和郑国,齐国和晋国都会帮助他们,以此来削弱我们楚国,这一来,他们的叛乱就能成事了。)”那位“王”相信了他的话。

于是召来伍奢质问,伍奢回答说:“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主上上回已经犯了错,这回为啥还相信这种挑拨?)”但那位“王”还是把伍奢抓了起来。并且派了城父司马奋扬去杀大子。可奋扬在路上却先派人通知大子建,让他逃走。

这年三月,大子建逃去了宋国。那位“王”召奋扬回去,奋扬就让城父的长官把自己抓起来送了回去。“王”质问他说:“言出于余口,入于尔耳,谁告建也?(我那个命令出于我的嘴,直接就入于你的耳朵,那到底是谁泄露给了“建”呢?)”他回答说:“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不能苟贰。奉初以还,不忍后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无及已。(是臣下泄露给“建”的。君王曾经命令臣下说:“侍奉‘建’就像侍奉我一样。”臣下不够聪明,不会转弯,只知道坚持您原先的命令,不忍心执行您后来的命令,所以就放走了他。之后臣下又后悔了,可已经来不及了。)”

那位“王”又问他说:“而敢来,何也?(你现在还敢回来,这是为什么?)”回答:“使而失命,召而不来,是再奸也。逃无所入。(臣下被派出去执行命令,却没能完成,现在被召回,再不肯回来,那就是又一次违抗了命令,就算想逃跑也没地方会接纳。)”

于是那位“王”发话说:“归,从政如他日。(回去,照样干你的事去吧。)”

这时,无极(费无极)又挑拨说:“奢(伍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来。不然,将为患。(“奢”的儿子都很出色,要是去了吴,肯定会让我们楚国不好过,何不以赦免其父为条件把他们召回来。他们都很心善,肯定会回来。要不然,就会成为我们的劲敌。)”

于是那位“王”就派人去召他们回来,告诉他们说:“来,吾免而父。(你们要回来,我就赦免你们的父亲。)”

听过这话,伍奢的嫡长子棠君“尚”(伍尚)就对他弟弟“员”(伍员)说:“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你去吴国,我回去就死。我能力不如你,所以我去死,你来报仇。既然说回去就能赦免父亲,不能没人回去,但是亲族被杀戮,也不能没人报仇。为免父亲一死而自己赴死,这是“孝”;行事要尽量取得最大成效,这是“仁”;选择承担最适合自己承担的责任,这是“知”(即智);明知会牺牲,也不逃避,这是“勇”。虽然明知是欺骗,也不能弃父亲于不顾;不管有什么困难,也要让家族的名号(“氏”)延续下去。今后只有你自己一个人努力了,不必顾念我。)”

伍尚回去了,“奢”听说“员”不回来,于是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国的主上和那些大夫以后饭也吃不安生了吧!)”楚人把父子俩都杀了。

“员”(伍员)去了吴国,立即为州于(吴王僚)分析了进攻楚国的好处。但他一离开,公子光就说了:“是宗为戮,而欲反其雠,不可从也。(此人的家族被屠灭了,他只是想为自己报仇,不能听他的。)”

得知结果如此,“员”告诉自己:“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此人是惦着大位呢,我还是先替他搜罗些死士,自己在郊野等待吧。)”于是把鱄设诸推荐给了公子光,自己则到郊野种地去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自以为犹宋、郑也”曰:

言将割据,自成一国。

杨伯峻先生注“其事集矣”曰:

襄二十六年孔广林“今日之事幸而集”杜《注》:“集,成。”此言将成矣。

杨伯峻先生注“君一过多矣”曰:

杜《注》:“一过,纳建妻。”《说文》:“多,重也。”

杨伯峻先生注“使城父司马奋扬杀大子”曰:

顾栋高《大事表》十云:“《周礼夏官》有都司马。郑云‘都,王子弟所封及三公采地也;司马主其军赋’,则此城父司马即《周礼》都司马之职也。”《通志氏族略》四云:“奋氏,高辛氏才子八元伯奋之后。楚有奋扬。”

关于“城父人”服虔云:“城父人,城父大夫也。”

杨伯峻先生注“归,从政如他日”曰:

杜《注》:“善其言,舍使还。”还归城父仍为司马也。《说苑立节篇》袭取此段。

杨伯峻先生注“棠君尚谓其弟员曰”曰:

棠,地名,《路史国名纪》三谓今之江苏-南京市之六合县,恐不确。沈钦韩《地名补注》谓即棠谿城,据《方舆纪要》,在今河南-遂平县西北百里,或然。“棠君”《释文》云:“君或作尹。”王引之《述闻》以为作“尹”者是,或谓“《传》文本无‘尚’字”。皆未必确。伍员,员音云,《国语吴语》作申胥,盖以申为氏,其字为子胥。《史记》有《伍子胥传》。

杨伯峻先生注“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曰:

王念孙谓“亲戚谓其父也”,说详王引之《述闻》。亲戚古有多义,说详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四。

杨伯峻先生注“相从为愈”曰:

从读为纵,各不相强也。从如字读亦通,谓从我之言。

杨伯峻先生注“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曰:

旰音幹,晚也。谓楚之君臣将有吴国来攻之忧患,不得早食。

杨伯峻先生注“员如吴”曰:

《传》言伍员逕至吴,与费无极及伍尚之言合。而《伍子胥传》、《吕氏春秋异宝首时》诸篇、《吴越春秋》、《越绝书》多言伍员经历宋、郑、许诸国。最后适吴,与《传》异。

杨伯峻先生注“言伐楚之利于州于”曰:

杜《注》:“州于,吴子-僚。”吴、越之君无谥有号,吴子-乘即寿梦,诸樊即遏,光即阖庐。《史记吴世家》以僚为夷末子,然据《公羊传》襄二十九年《传》,则以僚(州于)为寿梦庶长子。

杨伯峻先生注“鱄设诸”曰:

鱄音專,或即作“專”。“设”为语词,犹《孟子离娄下》庾公之斯、尹公之他诸“之”字,《公孙丑上》孟施舍之“施”字。《公羊》、《史记》、《吴越春秋》等书即作專诸。

鱄设诸,《史记刺客列传》作“專(专)诸”。“设”盖语词,犹《孟子公孙丑上》孟施舍之“施”,僖二十四年《传》介之推之“之”。可参僖二十四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二十四年传》“介之推不言禄”曰:

杜预以下文“推曰”不曰“之推曰”乃以“之”字为语助。文十年《传》有文之无畏,而下文只称无畏,《淮南子主术训》作文无畏,则杜《注》不为无理。《论语雍也篇》有孟之反,刘宝楠《正义》曰:“古人名多用之为语助,若舟之侨、宫之奇、介之推、公罔之裘、庾公之斯、尹公之佗与此孟之反皆是。”介之推《大戴礼》作“介山之推”,《史记晋世家》作“介子推”。又介之推,杜《注》以为“文公微臣”,而其割股以食文公,则见《韩诗外传》、《汉书丙吉传》等(书)。((p 0417)(05240107))(038)

杨伯峻先生于此段最后注云:

伍员事,又见《吕氏春秋》及诸子,而《吴越春秋》更多怪异之说,恐难信。

“楚”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宋”——“商丘”(杨注:宋,国名,子姓,成汤之后裔。及周武王灭纣,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图恢复殷商王室,与管叔、蔡叔联络举兵,而为周公-旦所败,改封纣父帝乙之长子微子启为宋公。或称殷,或称商,皆仍其旧称。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传至穆公七年,即鲁隐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止于此年。自昭公传六世,一百七十年,据《史记宋世家》及《汉书地理志下》,为齐、魏、楚三国所灭。但吴师道注《战国策》曾疑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则直云“灭于齐”。#阏伯相传为高辛氏之苗裔,详昭元年《传》并《注》。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五有《商丘叔簠》,盖以地名为氏。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今河南-商丘市西南有商丘,周三百步,世称阏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郑”(杨注: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矦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新田”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城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北纬33.84(平顶山-宝丰-翟集-古城村-城父故城,北城父)。

“城父”——“许”——“夷”——“东夷”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棠”——“堂谿”——“房”(杨注:房,故国,在今河南-遂平县治。#《潜夫论志氏姓》“堂谿,谿谷名也,在汝南-西平。”汪继培《笺》谓“西平”当作“吴房”,盖据《水经濯水注》,实不必。堂谿在今河南-遂平县西北,见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三十一《濯水》。与后汉之西平接界,王符时或属西平县也。《广韵》作“棠谿”,“堂”“棠”字通。#棠,地名,《路史国名纪》三谓今之江苏-南京市之六合县,恐不确。沈钦韩《地名补注》谓即棠谿城,据《方舆纪要》,在今河南-遂平县西北百里,或然。“棠君”《释文》云:“君或作尹。”王引之《述闻》以为作“尹”者是,或(又)谓“《传》文本无‘尚’字”。皆未必确。),推测位置为:东经113.80,北纬33.04(小文城附近汝河北岸)。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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