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马恩预言成真,家庭正在崩溃 -- 不远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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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讨论中,您当然对您的言论享有解释权。

但“弱者”是一个常见词汇,而您提出的解释并不是它的义项。如果连常见词汇都需要解释以达成共识,那这沟通也够不畅的了。我不是自认能代表大多数人否定这一定义,我是根据词典说的,“词典有没有”这个标准是非常客观而且简明可操作的,您大可自己查证。

您提到了我的建议是善意的,正好可以就这个评价说一点。借用您的话说,“善意”是一个情绪上的评价,有用的建议应该是正确的,一个错误的建议也可以善意,但正误是有客观标准的。问题是,您既然认可我的评价是善意的,逻辑上就自然而然的包括“我自认为我的建议正确”,如果我明知我的建议不正确还向您提出,这个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善意的。而您,或者一般化说谈话对象,究竟是否认为我的建议正确,是要经过自身判定的,我在主观善意已经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再次强调建议正确对您的判定有作用吗?我想即使有作用也大概很小,还可能是反作用,所以我认为这种强调是冗余的。

而且您注意,我个人对您的言论的评价,并不是骄傲,而是坦诚,我作此判断的标准恰恰是我认为您实事求是。但正如您所言,实事求是有客观标准,我们一定也都认为我们符合这个客观标准,但我们无法代表这个客观标准。因此“坦诚”作为一个主观评价,是恰如其分的,用“坦诚”来评价,正好体现了实事求是。

如果您坚持认为您的已经做到了实事求是,我倒是认为您骄傲了,如您所说,实事求是有客观标准可资证明,大家都能提出证据质疑讨论。然而您这里是第二个回帖提到实事求是,但您实事求是性的论证说明,现在还是缺省的——您不必和我论证,如我所说,您讲的事实我大体认同,我讲的是您的态度。我认为讨论的标准是实事求是这么一个常识实在没有必要强调,如果一个讨论环境连这么基本的要求都满足不了,我肯定是闭嘴的。

您这里大概有不满了,“我和你讲事实,你和我讲态度”,但事实和态度并不对立。我第一个回复里,对您的言论并没有任何异议,如您所说,我是做一个善意的建议。大部分人不能客观看待自己的缺点和失误,这是一个客观现实,我不认为您有能力改变这一客观现实。您可能比大多数人更能贴近客观现实,但您毕竟不是客观现实,任何人与客观现实作对,都要碰得头破血流,我想说的就是这一点。

我自我评价并不是一个面对事实不能客观看待自己的人,实际上您也并没有针对我说出可能会造成我理屈词穷恼羞成怒的言论,但您第二次回复我之后我对您产生了一些意见。我的第二个回复,对您有意见的地方就是您的冗余,您一些言论对表达您的观点和态度是冗余的,起到的是副作用,它至少对我,或者说我这样的人,效果不如您第一个回复。而您第二个回复是否指出了某些您第一个回复所未尽的事实或团结了某些您第一个回复不能团结的人呢?我觉得是没有的。

这是我第三个回复,我这个回复的意见是不要非此即彼。相比态度,事实当然更重要,事实的说服力当然更强,不应该因为态度罔顾事实,但也不应该因为掌握了事实就不讲究态度。我做这个批评,是基于我认为从您的谈吐看,您完全有能力在不影响事实表述的情况下采用更有说服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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